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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勇二答网友(二)

2019-08-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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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上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做客民生在线,围绕“物业管理”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网谈结束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网谈现场未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

具体答复汇总如下:

网友:郑州路5号的规划拆迁问题

郑州路两侧改造正在实行阶段,郑州路5号未列入本次改造范围,但其质量堪忧,外立面开裂严重随时会掉落伤人,屋顶漏雨,小区里房屋权属复杂,既有集体产权也有正规产权房,请问,该区域是否有统一规划、拆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市北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郑州路5号暂无征收改造计划。具体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联系电话:66952778

网友:东城水岸拆迁户房产证何时办理

陈局长好,想问一下东城水岸拆迁户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不知现在的进度如何?注:拆迁户房产证,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李沧区台柳路605号东城水岸项目,系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6、17、24号楼因与施工方存在纠纷,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因此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网友:万科未来城二期物业费问题

物业费2.9元车位费80元是否符合规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市北区相关部门落实,万科未来城目前属于前期物业,2.9元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车位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市北区相关部门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收取,万科物业已进行整改,自2018年7月开始按照50元每月每个的收费标准收取。如业主对于物业企业收费行为存有异议,建议相关业主可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网友:我是吉林梅河口住建局市政工程公司职工,孩子专科毕业签劳务派遣合同在中车,我想咨询在城阳买个刚需的结婚房,您能帮忙推荐一下物业和配套设施更适合我的吗?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孩子所在企业位于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建议您现场实地考察。

网友:陈局长好,请问市北区郑州支路区片有具体征拆迁时间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市北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郑州支路22号1-108户平房,郑州支路2号筒子楼列为棚户区征收改造计划,目前已下达征收决定正在组织实施征收工作。具体可以咨询市北区城市更新局66952791

网友:领导好,请问一下,龙湖锦璘原著三期绿化率达到标准了吗?配套设施符合五元服务费标准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绿化达标问题建议您向辖区规划部门进行咨询,对于物业服务问题我们已通知辖区物业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物业服务符合相关合同约定标准。

网友:陈局您好黄岛融创维多利亚湾31号楼2单元门口无可视对讲门禁全小区仅此单元没有 2单元90户近三百名业主包括快递外卖亲友想要通过可视对讲系统进去楼座需要去隔壁1单元按对讲门铃造成大大的不便与物业多次沟通未果推脱拒绝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针对维多利亚湾业主反映小区质量及交房问题,前期,西海岸新区政府牵头已成立房地产领域问题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已转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协调处理。

网友:黄岛区永联佳园小区,2011年交付至今,地下车库因渗水严重无法启用。同时,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物业不配合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请领导给予指点督导,让小区业委会顺利成立!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相关部门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启用,对于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关于业主委员会的问题,已要求薛家岛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

网友:求助!长沙小区物业交接遇阻小区业主苦不堪言(一)感谢!

尊敬的陈局长:

您好!我是市北区长沙小区的业主,今就我小区物业交接中遇到的难题向您求助。

首先,对前几天遇到的一件事情向您和贵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前段时间,我们小区有人非法雇用社会人员组成保安队,在小区大门和地下车库非法修建道闸,强行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7月末,该组织贴出告示威胁业主,再不缴费自8月1日起将禁止业主车辆出入小区,告示加盖的公章是已经作废的公章,收费二维码是违法者个人的二维码,其违法行径得到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和抵制,一场冲突即将发生。

小区业主于月30日就此向贵局所属的市物业办求助,市物业办的同志迅速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避免了一场冲突的发生。

市物业办一位姓吕的同志在电话回访的时候,对我们小区物业交接现状和修建道闸人员组织的性质给予详细的说明。

我们小区业主对贵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认真、诚恳、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和衷心感谢!

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认可,您反映的长沙路小区问题我们市住建局和市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听取业主反映问题,研究解决处置方案,约谈物业企业。市北区前期形成了《政务专报》(青北政专[2019]第5-22期),全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一是小区目前现状。①今年1月22日小区新任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正式成立并在市北区相关部门备案。②小区目前暂由青岛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③小区目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其中包含电梯运行费),小区物业服务费缴费率为59%。④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将此企业存在的问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已责成企业落实整改。

二是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前任业主委员会与新一届合法有效业主委员会相关资料未交接问题。②小区存在较多违法违规问题,如私搭乱建、占用楼道共用部位、消防设施缺失、违规收费、已作废业主委员会公章仍然使用等问题。

近期,我局再次会同市北区相关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新旧业主委员会交接问题,将根据法规规定在辖区街道办事的监督指导下推进落实。②目前小区内所有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全部移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我局将对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③辖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法规规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企业解聘、选聘、共用部位使用等公共事务进行表决,如未能如期召开将按照规定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予以表决。④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督导小区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另外,通过此次访谈我们也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业主关注的事务进行表决决策,使小区的生活环境更加的和谐宜居。

网友:请问青岛大学胶州校区手续办完了吗?为啥迟迟不开工?是要黄的节奏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建议您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或拔打12345咨询。

网友:陈局长您好,我是黄岛区中建锦绣城悦园的业主,我们的楼盘存在没有一房一价公示,公摊面积重复收取装修款,2500的装修材料未公示,前几期毛坯及精装修质量差,存在偷工减料嫌疑,不让业主进行毛坯房验收等问题,请帮忙协调解决,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可以向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86151356或者直接登陆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网上信访”进行反映。

网友:如何解决精装修住房,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购房者的诉求如何得到公正的处理?

近期很多精装修住房都进行了交房,但交房质量的确令人堪忧,几十万的装修款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血汗钱,但是装修效果不能让人信服。购房者有此诉求,官方有何解决方案及处理的流程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精装房装修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到购房合同等方面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如对相关问题存有异议您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有关责任部门将及时向您答复。

网友:投诉举报康太源房地产公司,投诉举报李沧区宏福康宇物业!还给我,我们全家公道! 

陈局长,我于2013年购买康太源尚誉限价商品房一套,2015年10月份交房后,发现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后因这些质量问题,耽误水电改造合计长达半年还多!宏福康宇物业的电工向我要好处费,我没有给,我认为不合理,后来因为装修不能耽误,我都是自己花钱维修的!这个房子在售楼处标注的是边户,而实际是中户,售楼处的沙盘显示窗户外没有外立面,而实际上有外立面,刮风下雨还有楼上扔的东西都在外立面上!包括限价房的入户门以及窗户都与商品房不同,我这个房子的入户门到现在关不严,窗户总是被风就直接刮开了,商品房的窗户有内外倒,我们限价房的没有,甚至包括单元门内的设置装饰都与商品房不同!合同上明确约定的可视对讲也没有!

小区物业宏福康宇是开发商指定,曾经就停车问题打骂过我,导致装修工期除了因房屋质量问题外又一再拖延,后又发生邻居在公共区域使用不明异味气体,私自安装多个监控等问题!导致我们已经装修好不能入住! 2018年12月,我老父亲又气又急,在悲愤中去世!

我要求陈局长调查落实我说的每一件事,全部是事实,而且还有很多问题不能在这里说完整!必须还给我公道!!!!!!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要求李沧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网友:物业费有没有收费标准?收物业费了,还应不应该在收停车费,物业有没有权利小区共有车位面相社会开放收停车费占为己有?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类型、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为业主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应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场地使用费指导标准按照最高150元/月收取;临时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或者临时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停车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停车超过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最高不超过2元,每日最高不超过6元。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的车位场地使用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

网友:楼内住户承重墙开洞,虽然冻结了买卖权利,但楼房质量安全的修护谁负责、谁监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请您告知具体房屋地址,属地房产管理部门将现场查处或拔打12345反映。

网友:陈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咱们现在新建小区在交付是都是怎么验收的?为什么蓝谷红豆杉养生的房子主体结构都有问题,其它各种问题繁多,为什么都通过验收签字了,就连楼梯台阶高度都能差10公分,漏雨、楼梯没有窗,楼梯高1.9米等,可以说每一项都不合格,为什么反复找开发商和质检站,问题就是不解决,我们业主该怎么办?请陈局给我们落实解决,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即墨区住建部门落实,您反映的红豆杉养生谷楼梯间窗是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关于楼梯台阶高差问题,建设单位已维修完成。关于漏雨、楼梯高度等问题,即墨区住建部门已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您可向建设单位反映,建设单位承诺将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给予维修处理。如有其它问题,您可拨打即墨区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电话88582016反映。

网友:我们小区电梯没有单独的机房,给我们带来了很严重的噪音污染,多次打电话投诉,但都了无音讯。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来看,属于规划涉设计问题,建议您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或拔打12345反映。

网友:你好陈局长,中南漫悦湾精装修3000标准不达标问题如何解决?相关部门答复没有相关政策约束和出台,没有监管部门监管是为何?既然没有相关部门监管,没有政策约束开发商,那咱们部门是如何依规备案精装修标准的?3000元每平米的精装修备案是如何备案的?青岛市各个楼盘针对相似问题相继维权,为何迟迟得不到相应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涉及到购房合同等方面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如对相关问题存有异议您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有关责任部门将及时向您答复。

网友:我是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上景)住户,我们小区物业已经快两年了,一次也没有公示(共有部位收入),没有公示物价局收费依据。存在重复收取电梯费。请领导介入调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市北区落实,您反映的中泰信上景小区物业企业不公示公告部位收益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规定,市北区相关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支。

网友:崂山区松岭路上的鲁德海德堡网签完了,钱也交了,但目前开发商倒闭了,房子在没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勉强交房,且拿不到发票,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理房产证呢?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你好,感谢关注我局民生在线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你反映的问题,建议直接向崂山区住建部门反映,也可拨打电话88999691、88999692或者直接拔打12345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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