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尊敬的陈局长您好,我住西海岸新区,因为东孚置业中建八局开发的锦绣城睿园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到城建局质监站,质监站工作人员给我电话回复说附合标准,我要求给我书面答复,但质监站工作人员说没有义务给出具书面答复,陈局长这符合质监站受理回复投诉的要求吗?是不是不作为的行为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可以向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86151356或者直接登陆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网上信访”进行反映。
网友:市北区重庆南路128号海尔玖瑰兰庭,商品房公租房混住,也就是个半封闭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层级低,2.5元的物业费与实不匹配不合理。忘职能部门依法从新核准物业费标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海尔玫瑰蓝庭物业管理问题,已要求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和绿化养护等相关服务,并对小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物业管理相关中存在的物业管理问题您也可以向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反映。(电话:85611609)您反映的重新核定物业服务费问题,建议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公共管理事宜。
网友:青岛城阳近几年有什么规划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经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答复,建议您可以向其进行咨询和了解或拨打12345咨询。
网友:星河湾小区水质及物业费4.9元/平米的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物业收费标准问题。星河湾小区于2015年进行前期物业招投标,该小区属于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投标确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4.9元/平方米/月,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了约定。针对业主反应水质问题况。3月18日-19日,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和城阳水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多次对该小区多家用户自来水进行抽检,分别于3月28日、4月3日将抽检报告在小区进行了公示,检测结果合格。针对小区自来水泥沙沉淀等问题,自来水公司已指导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管网进行了全面清洗,基本解决了水质浑浊问题。近期发生过自来水市政主管网爆裂漏水问题,自来水公司已及时完成抢修。后续有关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城阳区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友:泰州一路、泰州二路一带的老旧小区改造问题
泰州一路、泰州二路一带的老旧小区建成了近40年了。当年建设标准低,质量差,这些楼院属于市南区的最北边,隔着马路就是市北区的那些楼,建成年代一样。市北区这几年楼院建设、楼体保温突飞猛进,市南区裹足不前,对比鲜明。这些楼体排水雨水管早就破损,楼顶掉砖,楼体掉皮、楼院大树挡光严重。。有些市民自发把楼院改造成停车场,政府能否给个政策,给出个点子,给想个办法,让这些号称也属于青岛市市南区的人,享受到青岛市、市南区的好政策。给换换雨水管,修修墙皮,做做保温、剪剪大树吧。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了解泰州一路、泰州二路的周边多为80年代建成的房屋,2019年所在区没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且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尚未确定。您可通过街道办事处向市南区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建议,区政府将根据实际确定年度整治改造计划。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
网友:濠洼社区乱收费,收费后未开具国家正规发票,收取的费用未公示
陈局长:您好,我是住在濠洼社区的业主,09年在濠洼社区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并没有针对地上区域出售或者租赁规划停车位,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享受免费停车。近2年濠洼社区村委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划停车位设卡进行违规收费,收取费用为¥80/月,另外小区环境脏乱差,业主楼下开设门店夜间扰民严重,去村委投诉此事,村委不管,在此基础上村里私自成立物业,不给业主解决问题且未征求业主意愿私自定价涨物业费为¥0.80/平。缴费后并没有开具国家正规发票(此种现象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另外村委收取的费用流向不明,未向广大业主公示。我们业主一直维权,投诉到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还未给我们解决此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壕洼村为村改居社区属居民自治,社区于1994年进行旧村改造于2007年完成社区旧村改造90%,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共有楼房27栋,本社区户籍居民397户,外来住户468户,社区于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对小区进行了整体改造,包括楼房粉刷、更换污水管道、沥青路面铺设等,2017年5月,因外来车辆过多,导致社区车辆停放混乱,居民要求社区封闭统一管理,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对社区实施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社区车辆一小时内免费,超出一小时按每小时2元收取停车车位卫生清理费。固定车辆收费:小型车每月50元其他车辆:每月100元。社区投入大量资金对社区进行改造并加装道闸出入系统,聘请专业安保公司进行管理,确保社区居民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社区于2018年7月1日经过两委会、党员及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将车辆收费标准定为,小型车辆每月80元其他车辆每月130元。
因壕洼村一直未实行物业公司管理,导致社区物业管理混乱给社区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2019年5月经社区两委会、党员及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引进正规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井冈山路社区物业管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青岛天洁物业管理公司中标并于2019年7月1日进驻井冈山路社区进行管理。
网友:请问陈书记,即墨蓝谷板块最近有什么新利好消息吗?周末去管委附近转了转,发现不少企业已经入住,但路上人员很少。期待即墨蓝谷新变化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或拨打12345咨询。
网友:您好陈局长,我想问一下市北普吉新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产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普吉新区项目涉及房屋登记问题,建议您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有关具体办证情况,咨询电话0532-82660001。
网友:胶州市凯旋城一期何时能验收交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建议您通过通过12345向属地管理部门咨询和了解。
网友:凯旋城一期何时能验收交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建议您通过12345向属地管理部门咨询和了解。
网友:陈书记,您好,我是保张路67号美寓天城小区住户,有3个问题咨询一下。 1.我们小区多栋高层的电梯在使用中都有存在安全隐患,还有被漏水长期淋湿生锈现象,但物业一直解决不了,该找哪个部门。2.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是业主还是开发商,如何确认?目前是物业把车库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收费,费用增长了很多,这个流程是否合法,如何确认? 3.物业利用住户公共场所的盈利,该如何公示。物业不作为该如何办?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市北区落实,市北区相关部门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和合同》进行电梯等维护,并由辖区办事处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整治。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规定,下一步,市北区将小区问题纳入重点督促项目,持续跟进落实小区问题整改情况。
网友:青岛龙湖锦鳞原著三期收取高额物业费,明明是普通住宅,却收取五块钱的物业,该物业不提供相关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文件-------因为是新小区还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想了解下具体哪几个部门管这事?我们业主打了很多政府部门的电话,至今无人过问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城阳区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龙湖锦璘原著于2013年经前期物业招投标确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且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业主可向区物业管理部门查询,同时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约定。关于成立业委会事宜,小区业主可向夏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指导成立业委会。
网友:即墨四季香邑小区有路回不了家!!!
陈局长您好,我是即墨四季香邑小区业主,现在小区存在几个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已经严重影响业主的利益:
1、小区物业服务跟不上,环境脏乱差,物业费2.2元每平方太高!
2、小区原规划有北门和门外活动广场,现在却被开发商更改布局,取消当时设计规划,和当初销售规划及广告宣传严重不符!
3、小区东门外的道路归新建村所有,村里在小区门口立一牌子,告知我们业主随时要挖路堵路,开发商迟迟不协调,我们随时会回不了家,现在的路坑坑洼洼破烂不堪,尘土飞扬,雨天积水严重!
开发商一次一次的欺骗业主,当初承诺不予兑现,随意更改小区布局,对业主的问题置之不理并存在欺诈行为,已经严重侵害我们的利益,我们反馈到相关部门后仍未能解决,希望陈局长为我们做主!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即墨区物业管理部门落实,您反映四季香邑小区物业服务跟不上问题。即墨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潮海街道办事处一是约谈该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责成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等日常服务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根据《即墨区物业服务小区考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由辖区街道居委会每双月对小区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进一步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日常服务工作。
网友:陈局长,你好!伊春路社区拆违至今没有明确的标准,有的一楼住户搭建的杂物棚被拆,又的没拆,双重标准,请查实!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由城市管理予以答复,建议您可以向属城管局进行咨询和了解或通过12345反映。
于秀华:你好,我是城阳区星河湾的业主,请问星河湾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之外的住宅。星河湾小区为高层,应属普通住宅。对于相关收费问题业主可以向辖区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网友:市北区樱花郡小区物业将公共区域车位全卖了,电梯和公共区域广告收入也从来不公示,服务意识很差,小区乱搭乱建猖獗,物业成为保护伞,请问该如何治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民您好,经市北区落实,樱花郡小区是2016年7月份入住,公共区域车位由建设单位售房时进行出售。对于电梯和公共区域广告收入情况,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将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审计部门审计后进行公示,街道办事处将继续督导物业加强服务意识,使居民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关于小区乱搭乱建问题,辖区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多次违建治理专题会议及违建业主参与的约谈会,并组织相关部门自今年3月份起开始了对樱花郡治违的拉网式整治,目前已完成对小区内全部17个楼座一楼的圈占绿地及绿地内搭建的清理工作,共计清理圈占绿地50处、面积1500余平方米,绿地内乱搭乱建12处共计80平方米。2019年7月,浮山新区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区综合执法局的支援下开展了对小区内下挖庭院的强制拆除行动,当天共拆除下挖庭院8户,剩余业主已在自行恢复过程中。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强化教育宣传,在保障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继续深入推进违建治理工作。
网友:崂山区新宏路中联依山伴城二期黑心物业及开发商未
崂山区新宏路中联依山伴城二期物业及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4块广告牌挂满电梯不算完,还往电梯外的走廊,家门口挂,业主们很生气让拿走物业就是随意妄为;要求公示收支,物业公司说是商业机密,不公开;地下车库缩水,地面倾斜,车内墙壁返潮长毛为节省开支不适用除潮设备;电梯经常故障,曾经困住邻居等;楼层内保洁卫生不及时,业主门口污物残留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经崂山区有关部门落实,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曾于7月26日,8月2日,先后两次约谈该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安排专人到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目前已公示广告收益。同时,加大地下车库的除湿和保洁力度,查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积水问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楼层的保洁力度和电梯的管理。对于地下车库缩水,地面倾斜等问题,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已责令物业公司通知开发公司向业主予以解释答复。
下一步,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将该小区纳入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将持续跟进该小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如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不及时履约以及违规行为可向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8999780。
网友:领导好,我们是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98号林语山畔的居民,房子从09年住进来,到现在了,都没办下房产证,孩子今年上学了,怎么办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南昌路98号林语山畔项目,系青岛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12-17号楼因与施工方存在纠纷,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因此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网友:我很是委屈,我买了房子一年没法收房去看看一直楼上大改建,物业协商给改建的给承担一部分物业费都写好协议也没有打款给我,改建的所有改建的垃圾安半年家在我楼下放着,有图片为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于楼上改建给您造成损失的,双方应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
网友:唐岛湾F小区道路被更名市政路,我们找过规划局,也没给我们答复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规划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12345咨询了解。
网友:你好陈局长,不知道王台河西庄一带有没有什么样的规划或者近几年有什么前景。麻烦您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经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答复,建议您可以向其进行咨询和了解或拨打12345咨询。
网友:我是即墨区观澜国际小区23号楼业主,想咨询一下房产证什么时间可以办理,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观澜国际项目位于即墨区,建议您向即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有关具体办证情况,咨询电话0532-88525834。
网友:陈局长,好!我想问一下,现在针对开发商、物业服务的投诉那么多,为什么市里不出台统一的政策、文件加以规范?交办给区里、街道的,很多事情往往没有政策依据而执行不了,造成久拖不决引起群众不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我市针对房地产行业和物业行业分别出台了地方法规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规范。下一步,我们有效借鉴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立法机关不断完善相关法规体系,改进和优化配套政策,逐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网友:您好,陈局长,我在今年5月12号通过贝壳网,在德佑中介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的二手房,因中介工作疏漏,并未去查清房东有两笔抵押共计148万,让卖房自行提供抵押情况,中介犯懒,压根就没去查看,只告诉我一笔50万的抵押,中介期间一直说,买房有义务配合卖房过户解押,让我多次打钱,现在打给房东手里34万!房东自7月15号开始就属于消失状态,房子于7月26号就被房东债主查封!德佑中介将这种问题房子卖给我,造成我现在34万定金被房东拿走,追讨无望,现在中介给的答复就是,只能给我垫付8万,让我买房子,让我起诉,可是漫长的诉讼期,因为他们的疏漏,实在是耽误我们买房子,我们现在损失了34万,只给我们垫付8万,我们确实买不起房子,住房是大事儿,也是全家父母凑钱买的,现在我们小两口很绝望,相信中介,结果他们的违规操作,让我们遭受重大损失,希望您能帮忙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通过贝壳网和德佑中介公司购房问题,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并责成贝壳网和德佑公司采取措施,现已与您达成和解协议。对于德佑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核实房屋信息问题,我局已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责令进行改正。我局将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请领导一定要重视市北区长沙小区,小区物业在小区十年,都干啥了,有意见就扎胎,砸车,物业经理家在小区,物业人员都是自己七大姑八大姨,素质很差,小区违建,私搭乱建,善自改造,从不管,去反映就推诿,现在业主强烈要求换物业,又遭到恐吓,停水停电梯,河西办事处一直在不作为,上电视三次了,12345打过无数次了,请领导一定重视,还百姓稳定生活环境。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长沙路小区问题我们市住建局和市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听取业主反映问题,研究解决处置方案,约谈物业企业。市北区前期形成了《政务专报》(青北政专[2019]第5-22期),全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一是小区目前现状。①今年1月22日小区新任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正式成立并在市北区相关部门备案。②小区目前暂由青岛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③小区目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其中包含电梯运行费),小区物业服务费缴费率为59%。④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将此企业存在的问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已责成企业落实整改。
二是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前任业主委员会与新一届合法有效业主委员会相关资料未交接问题。②小区存在较多违法违规问题,如私搭乱建、占用楼道共用部位、消防设施缺失、违规收费、已作废业主委员会公章仍然使用等问题。
近期,我局再次会同市北区相关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新旧业主委员会交接问题,将根据法规规定在辖区街道办事的监督指导下推进落实。②目前小区内所有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全部移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我局将对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③辖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法规规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企业解聘、选聘、共用部位使用等公共事务进行表决,如未能如期召开将按照规定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予以表决。④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督导小区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另外,通过此次访谈我们也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业主关注的事务进行表决决策,使小区的生活环境更加的和谐宜居。
网友:领导您好,我是城阳区银河路中交阳光屿岸24-1-901的业主,房屋2017年1月1号交房后未装修使用,2017年夏天物业打电话告知家里漏水,发现家中存水已久,经工程师傅鉴定是洗手间水龙头的螺母安装导致,属于开发商交房不合格,2018年春天才开始装修,但物业要求我缴纳2017年因漏水产生的费用,后多次沟通无人理会,前几天物业说2017年漏水的水费清零,只需从2018年我正常使用的开始缴纳,昨天又突然说2017年漏水的费用也需要我个人承担,房子买到手我一天未住未用未装修,交房什么样子还是什么样子,因工程施工遗漏问题导致的漏水,产生的水费要我来承担?我对此表示不理解不赞同,望领导给予解决
另小区卫生极差,电梯间,楼道,保洁都不打扫,请问是否有一个打扫卫生的标准?1.8元/平方的物业费,物业给我们提供了什么相应的服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城阳区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小区物业公司已协调开发建设单位承担2017年前漏水产生的水费。针对物业服务标准问题,城阳区物业管理部门已责成物业公司落实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网友:青岛小镇各种问题,请领导深入了解一下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要反映的具体问题,您可直接拨打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电话83178302进行反馈。
网友:莱西市苏州花园物业费2.09元,但是开发商三美立集团强迫业主签订2年后物业费自动涨到3.80元、每两年上涨5%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然就不交房。而莱西市房管部门说合同不归他们管,物业服务合同房管部门管不了那谁能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苏州花园小区物业费问题,经调查,苏州花园小区前期物业企业于2018年11月11日退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由于苏州花园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依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五十八条规定,山东省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青岛君汇物业有限公司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山东省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物业费备案价格为2.09元/月·平方米。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交房的必要条件,合同是在买卖双方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如果对合同有异议,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不按购房合同交房,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FLYWIND520:海尔鼎世华府卧室飘窗墙面渗水,经查是当时开发商建筑时室外排水管未连接牢固所致,近几天连续暴雨,排管断裂,渗水严重,室内墙面部分位置开始出现漆面脱落,联系物业一直未得到处理。
您好,我是李沧区海尔鼎世华府C区居民,于8月3日早上发现主卧墙面渗水,部分地方情况严重,遂联系物业,物业派人查看,说需等待专业装修队解决,时间不定。当日自己找人查看,并于楼上邻居联系,共同确定了渗水原因,是室外排水管出现断裂,现场查看排水管接口处未进行有效插接,仅用涂料粘接,近日连续暴雨致排水管断裂,致渗水严重。现已拍摄受损及室外水管断裂的视频及图片,希望相关部门敦促物业及时与开发商或有关负责单位联系,现正值雨季,这是2016年刚交的新房,不确定是海尔开发商还是物业存在问题,一直不能尽快解决,答复始终是过几天安排。作为居民无法接受,本是信任海尔本地企业购买,现将室外排水管断裂及室内受损照片上传,希望尽快解决,给个说法,不要让市民对本地企业失去信心。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李沧区有关部门了解,业主报修后开发建设单位已经制定相关维修计划,因需要高空作业人员,无法当场确认具体维修时间,故未当场确定维修时间。现8月6日,施工队伍已到现场,正在维修中。
网友:建筑物内的二次装修,施工许可证能否不予办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通过12345向属地建管部门进行咨询。
网友:我是胶州市凯旋城的业主,我们的房子合同交房日期是20171231,但是到现在还没交房,多次到胶州信访局信访的结果是卡在规划验收上。说房子比图纸设计高了10cm,就这个问题各个局推来推去,又说罚款又说要拆了重建。但直到现在也没给出处罚意见。房子现在配套基本完工,具备交房条件,我们很多人都在外租房子住,还有孩子等着上学的,等着结婚的,最近有人说因为房子迟迟不交工媳妇都跑了。麻烦问一下这个问题是不是归规划局管?再就是,小区有2户业主已经在装修,我们也想要钥匙装修,提前走着味,便于早日入住,手续嘛,不影响装修呗。麻烦领导给问一下,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规划、建设等多部门,建议您通过12345向其主管部门反映。
网友:陈局长:我即墨观澜国际的房子2014年交付,到现在没拿到房产证。如何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观澜国际项目位于即墨区,建议您向即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有关具体办证情况,咨询电话0532-88525834。
网友:瑞昌路桥打通及修复工程严重堵车,调流方案不妥,且施工单位只有白天干活,晚上不干,不节约有用时间,工期拖沓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落实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瑞昌路跨胶济铁路立交桥主线桥和匝道桥维修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月25日至9月25日。工程开工前,项目施工调流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交警部门审批完成,在媒体发布施工通告后开工实施。
目前,关于市民反映的“施工单位只有白天干活,晚上不干,不节约有用时间,工期拖沓”问题,经了解,因该桥距离海信湖岛世家小区距离较近,前期夜间施工,造成该小区居民投诉噪音扰民,因此为避免投诉,容易产生噪音的施工尽量避开夜间时段。
关于市民反映的施工人员少的问题,经了解,该幅桥面因目前桥梁混凝土铺装层浇筑施工完毕,目前正处于养生期,少量人员主要保证桥面铺装洒水养生工作。下一步,预计8月12日左右混凝土铺装层养生结束,将进行沥青桥面摊铺施工,预计8月15日换向施工。
下一步,我处将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合理组织施工,争取将桥梁上部占路施工部分提前完工,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网友:2017年棚户区改造回迁
您好,请问市北区2017年异地安置房何时能挂牌出让?两年多了政府部门总是在应付答复,是否能公示一个准确进度和合理的解释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市北区有关部门落实,该项目土地入储手续由土地整理单位海湾集团负责办理,由于老企业搬迁项目涉及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较为复杂,环节较多,时间较长,前期在市北区政府多次督促和协助下,目前海湾集团完成了土地定界、确权、住保附加条件、评估备案等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并且已经明确下一步推进路径。目前,市北区政府正进一步督促海湾集团协调各有关部门加紧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项目现场已开始开展土壤外运处置工作,计划10月底前发布招拍挂公告,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网友:长沙小区的问题非常严重,也上过各级平台,为什么迟迟不能解决,请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全方面了解并且解决存在的问题还居民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长沙路小区问题我们市住建局和市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听取业主反映问题,研究解决处置方案,约谈物业企业。市北区前期形成了《政务专报》(青北政专[2019]第5-22期),全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一是小区目前现状。①今年1月22日小区新任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正式成立并在市北区相关部门备案。②小区目前暂由青岛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③小区目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其中包含电梯运行费),小区物业服务费缴费率为59%。④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将此企业存在的问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已责成企业落实整改。
二是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前任业主委员会与新一届合法有效业主委员会相关资料未交接问题。②小区存在较多违法违规问题,如私搭乱建、占用楼道共用部位、消防设施缺失、违规收费、已作废业主委员会公章仍然使用等问题。
近期,我局再次会同市北区相关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新旧业主委员会交接问题,将根据法规规定在辖区街道办事的监督指导下推进落实。②目前小区内所有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全部移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我局将对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③辖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法规规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企业解聘、选聘、共用部位使用等公共事务进行表决,如未能如期召开将按照规定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予以表决。④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督导小区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另外,通过此次访谈我们也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业主关注的事务进行表决决策,使小区的生活环境更加的和谐宜居。
网友:我是即墨潮海街道四季香邑的业主,从去年我们就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今年又申请了一边。按照相关规定办事处居委会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一个月内组建筹备小组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华居委会主任王子涛口是心非、道貌岸然!绞尽脑汁在里面给我们业主制造障碍,就是不给成立!现在他拖延的期限早已远远超出了法定期限,要求追究王子涛不作为,要求依法追究其责任。既然我们小区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要求立即依法成立!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即墨区物业管理部门落实,您反映四季香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问题。根据四季香邑小区业主代表申请和以及小区开发商出具的业主入住情况证明,目前该小区已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辖区大华社区居委会在潮海办事处的主导下启动了该小区业委会成立程序,前期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报名统计人数共有28人。后1人电话弃权,9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审核材料视为自动弃权,14人因未履行业主义务拒交物业费未通过审核,剩余4人符合条件。筹备组由办事处1人,大华社区居委会1人,(建设方和物业系一个单位)1人,与4名业主代表组成7人筹备组(业主4人超过总人数二分之一,7人且为单数),(公示期为5天),街道办事处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四季香邑小区业委会选举工作。筹备组公示期间(自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7日),但在公示期内一名成员(业主)提交《自愿退出筹备组书面申请书》(已备案)导致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出现成员6名,不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29条“筹备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之规定,为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暂时停滞。即墨区潮海街道表示近期将继续征求四季香邑小区广大业主意见,依法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
网友:依山伴城物业各种问题:增设侵犯业主隐私权的广告设备,也不公式广告收益;装修手续不公平对待,不办理装修手续、不缴纳装修押金一样可以进行装修;乱扣装修押金等诸多问题,请问物业相关部门管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经落实,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曾于7月26日,8月2日,先后两次约谈该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安排专人到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调查,目前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为电梯广告收益,但确实存在尚未公示的问题。崂山区已责成该企业将公共收益情况于8月7日前进行公示,希望广大业主监督。对于装修管理混乱问题,崂山区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先行进行内部自查,对于乱扣装修押金等问题一经核实及时退还。如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存在收费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8999780。
网友:陈局长,今天是物业管理方面的,买房子与开发商的纠纷怎么处理也麻烦您给关注一下。承诺5.6米层高,现在成了2.9米,按合同来开发商还不违约,合同定层高2.9---5.6米,这样合不合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关注。我们将线下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落实产生纠纷原因等问题告知您。谢谢您的参与。
网友:为什么黄岛维多利亚湾5期65号楼的业主们维权事情闹的那么大,却没见相关部门采取什么措施。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针对维多利亚湾业主反映小区质量及交房问题,前期,区政府牵头已成立房地产领域问题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已转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