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 正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勇二答网友(二)

2019-08-28 14:13
分享到:

网友:你好我是城阳区星河湾的业主,请问星河湾是普通主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如是普通住宅是否执行山东省物业管理办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之外的住宅。星河湾小区为高层,应属普通住宅。但该小区属于2015年招投标并投入使用,因这一时期我市执行《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因此该项目在此期间属于非普通住宅管理区域,物业费实行实行市场调节价。如业主有相关异议,可向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并由其检查核实。

网友:陈勇局长您好,老城区旧改是否可以拿出旧改方案?多层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安装电梯等等~基础设施~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关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本栋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的,要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的原则。各区市、街道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主体,业主可以根据有关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网友:我在西海岸金沙滩一号购买了7-2-3301商品房,交房时没有注意到34层露台的雨水管经过我的主卧室,8个月前,物业说让我配合一下给34楼通上暖气和天然气和自来水。我说行,但是应恢复到原样并且不能出现漏水等问题。(估计34楼没有房产证)半年前我准备装修,发现主卧雨水管四周给砌墙包起来了,且楼顶有渗水现象。我打了12345反映要求雨水管走室外,西海岸建设局回复说应查一下原设计规划,若原设计规划是这样就没法办。借领导在线网谈反映,请领导予以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由规划部门予以答复,建议您可以通过12345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向其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

网友:青岛市北中央商务区中央广场2013年动工,到现在不能复工,烂尾至今,连云港路商铺一直在销售,问一下有没有预售许可,为什么不能网签!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市北区连云港路58号“青岛中央广场”项目系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3年12月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青房注字2013第120号)。因债务等问题,该项目被多家公司申请查封,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手续。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青岛网上房地产”(www.qdfd.com.cn)网站上进行公告说明。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购买房屋。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青岛市北中央商务区中央广场2013年动工,到现在不能复工,烂尾至今,连云港路商铺一直在销售,问一下有没有预售许可,为什么不能网签!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市北区连云港路58号“青岛中央广场”项目系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3年12月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青房注字2013第120号)。因债务等问题,该项目被多家公司申请查封,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手续。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青岛网上房地产”(www.qdfd.com.cn)网站上进行公告说明。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购买房屋。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你好各位领导,我是青岛市东海路21银都花园的业主,有机会在网上交谈市民的生活的杂乱不堪的情况感到是一次机会,1,请问,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能和电费一样在支付宝网上交,比如,网上交了,物业和居委会不用天天吵架、都是为了利益,给社区带来不好的局面,2,电梯的维修基金有的交付了,旧电梯更换新电梯后,退换业主的维修基金有到账的,有的没有下文了没有正规的方式个人提取,这又是物业和家委会的问题,银都花园的楼下设施坏了没有正规管理,要钱的时候,家委会收,不交就有办法制止,黑势力,坏了就不管了,推到物业,物业也不管推卸责任,再收钱,这就是腐败的规则,哪里乱就有钱的问题,不是为了争议哪来的嚣张,政府给的的权利给予家委会和物业的竞争对手,乱了社区业主的安居乐业,有一天物业费网上支付了每个账户和电一样,看物业和家委会能天天的在在社区吵架吗?谢谢各位领导,怎样解决好这个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物业交费问题,我们正在展开相关调研工作,拟通过建立我市物业管理云平台,逐步实现业主相关交费的网络化。关于您所反映的电梯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问题,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目前,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为管理模式。对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制定申请使用方案应当由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行相关职责制定申请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方案报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经现场勘查后符合规定使用程序的,由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报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至施工单位账户。

网友:局长好,青岛和各区房屋维修基金都在物业办管理,即墨怎么成房管了?居民申请太不方便了,这次机构改革即墨好像没能啊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于属于即墨区机构改革职能部门设置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反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可以拨打0532-88528697进行咨询办理。

网友:领导好,即墨蓝色硅谷鳌山海边卫生太差,每到傍晚野烧烤到处都是,铁签子,啤酒瓶子,吃的垃圾到处都是,没人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建议通过12345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网友:物业管理是个老话题,政府监管的缺失多少也是其中一个问题,很多问题存有多种因素但百姓期待是进步和提升,期待看到更美的青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市民也需要参与其中,需要结合新技术手段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政府监管能力,目前很多委办局在《青岛政务通》建立咨询办理服务,请问住建部门有把监管,服务等功能互联网化的计划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对我局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我们一直很注重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对标深圳后,看到了差距,我局今后将会加快这方面的工作,希望广大网友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友:尊敬的领导,我是东海路21号银都花园的业主,请问物业费为什么不能在支付宝网上和电费一样交付,这样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就不会天天去吵架,为了利益,踢球游戏骗取业主的钱不服务,小区业主交了物业钱得不到享受的服务,怨气越来越大、电梯以旧换新是好事,本身是物业管理来进行,后来9座楼的电梯都安装的不统一,有交付维修基金就退的,有的不换退换给个人,霸权的思想,安装电梯的时候说的很好,交维修基金的马上退换,不交钱就走楼梯,霸道,交了钱后就没有下文、找谁也不好用,打了市长电话也不好用至今没有解决,楼下的门收了钱,坏了至今没有修好,物业说是个人组织的,楼下的楼长个人收,养成习惯了也没有了保障、也是没有下文了,再换另掏钱,没有规矩,成了乱收费现象严重,这就是漏洞的腐败和权威的黑势力,安居乐业,成了担心报复,邻居之间不敢说,一说过几天就在楼下小屋安排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们打牌示威,成了过去的老一套,保安打扫卫生的房屋也被他们占有,没有可保安,打扫卫生的睡在走廊,谁敢得罪,黑帮势力的权威谁给的,就是物业的钱随便流动,给予机会,给予社区的自己的人机会,扰乱秩序的危害嘴大,统一管理安排能解决失业人员的困难,也解决了制度规则和法律责任,我就是真实的情况发表的建议,如果看了,就非常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物业交费问题,我们正在展开相关调研工作,拟通过建立我市物业管理云平台,逐步实现业主相关交费的网络化。关于您所反映的电梯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问题,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目前,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为管理模式。对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制定申请使用方案应当由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行相关职责制定申请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方案报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经现场勘查后符合规定使用程序的,由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报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至施工单位账户。

网友:我们是万科紫台小区的业主,投诉万科物业非法收取我们广大业主的物业费!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万科紫台小区物业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您反映的物业费收取问题,河西街道已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进处理。

网友:陈局长好,我们投诉万科物业对位于长沙路33号万科紫台小区商铺,在没有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的情况下,强行收取8元物业费且不提供任何服务,搞价格欺诈,强烈要求政府部门核定合理的价格,并督促万科物业履行承诺,搞好服务。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市北区落实,万科紫台小区物业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您反映的物业费收取问题,河西街道已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进处理。物业服务问题,辖区办事处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养护等相关工作,对物业企业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您可向河西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反映(电话:88250506).

网友:政府办了好事更换旧电梯,为什么有的交付了维修基金的,有的退换了维修基金,,有的就不好办理,青岛银都花园的有的楼都提取了,有的楼就没有提取,物业,家委会不是统一办理,那么为什么自己操作不下来很多程序,个人的钱也是别人掌握操作,建议改变一下,有物业,得盖章个人的钱可以提取维修基金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目前,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为管理模式。对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制定申请使用方案应当由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行相关职责制定申请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方案报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经现场勘查后符合规定使用程序的,由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报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市房屋专项维资金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至施工单位账户。

发生紧急情况,属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并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后,可以按照规定的应急申请使用程序组织实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至施工单位账户。

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相关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决算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经验收合格后,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应付费用的剩余款项至施工单位账户。对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应当按照分摊比例用现金承担维修份额。对符合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我们将全力协助配合并予以支持。

网友:您好,请问一下内蒙古路片区二期项目将什么时间建设?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由于您提供的项目信息不是非常具体,无法与该范围内涉及的征收或建设项目准确对应,建议您可以向市北区城市更新局了解和咨询。联系方式66952791。

网友:陈局你好,市北区2017年棚户区异地安置项目宜昌路31号整整两年了没开工建设,作为民生保障性住房我局是如何监管的?居民咨询具体时间,区政府答复的时间总是遥遥无期,到底是什么原因?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向市北区有关部门落实,该项目土地入储手续由土地整理单位海湾集团负责办理,由于老企业搬迁项目涉及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较为复杂,环节较多,时间较长,前期在市北区政府多次督促和协助下,目前海湾集团完成了土地定界、确权、住保附加条件、评估备案等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并且已经明确下一步推进路径。目前,市北区政府正进一步督促海湾集团协调各有关部门加紧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项目现场已开始开展土壤外运处置工作,计划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网友:陈局长,您好。西海岸新区万德御景峰小区合同原定于2019年7月30日交房,但是交房日当天窗户未安装,外墙未粉刷,室内水电未通,小区绿化,道路更是没有,现场凌乱不堪,万德集团更是没有人通知我们为何延期无法交房。2019年8月4日万德集团在施工现场张贴延期到2020年3月31日交房,至于如果2020年3月再无法交房的话却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措施和赔偿。更重要的是合同是霸王条款每个月只有150元违约金。我们是来西海岸新区工作的外地人,好不容易买套房子,每个月还着贷款自己的房子无限期无法交房。每个月的租金是1500元左右,今天希望陈局长帮帮我们吧!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万德御景峰项目由青岛万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了解,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该项目因企业资金问题导致进展缓慢,预计将于年底交付。您可待房屋交付后依据已经签订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要求开发企业进行相应的赔偿。我们将会同西海岸住房建设部门跟踪项目施工进度,督促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尽早交付。

网友:领导好,我是位于滨海大道2727号银盛泰浪琴海的业主,小区存在以下问题麻烦领导给予解决,还业主正常生活

1.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收取地上停车费和临时停车费

2.小区整体规划有别墅区和高层区,物业不允许高层区业主到别墅区走动,造成上下班绕路问题

3.小区运营商信号差不能接打电话

4.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业主认为不达标不收地上停车费,物业照收停车管理费和机械车位运营费

5.小区及周边停电,物业不能及时一直有效的维持电梯正常运行 

6.物业费用不公开、支出列举不明细,存在瞒报问题

7.小区人行道闸门进出不合理,经常有外来人员、小偷尾随物业不予管理

8.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基础上,私自在小区内搭建洗车机、20号楼大厅移动消防设施摆放售卖机,虽然经过多次业主投诉已经拆除但相关职能部门不给予处罚和警告公示问题

9.灵山卫城市管理中心不作为,偏袒物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请领导查明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1、浪琴海地上车位产权归属及收费问题已在房屋预售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企业收取停车服务费3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代全体业主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7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2、关于小区高层区与别墅区通行,允许南北通行。3、小区信号差问题运营商已进入小区施工,预计在8月底完工4、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后就开始进行管理运营,关于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渗水与漏水问题,是由于夏季空气潮湿,车库内空气流动性差引起的空气结露问题。经过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2018年安装的地库恒温系统已投入运行,现在地下车库未出现空气结露现象。5、浪琴海小区的供电是市政线路供电,无市政备用线路,小区内配备的发电机是用于消防应急电源的,在发生火情等情况下启用发电机供消防用电;但考虑到小区部分楼栋层数较高,在小区无计划停电后会启用发电机临时供电。6、关于物业费用的公开、支出列举。物业公司关于公共区域的收益支出等每季度都会进行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会在第二年的第一个月进行公示。7、物业公司更换了人行道闸门,为小区的业主配备了门禁卡,未对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员进行门禁卡授权,关于尾随人员,物业公司将加强管理。8、关于自动洗车机与售卖机,现场已经拆除,并相关职能部门已下发了整改通知文书。

网友:陈局长你好::我于2008年在西海岸世纪绿洲买一套住房,至今没装修,水,电,燃气都没有开通,交物业费时物管人员说:我不能享受折扣优惠,原因是我没有写申请。可物管人员从来就没有通知我要写申请,她们说文件上没有要求她们通知,她们没有通知的义务,请问局长,我能享受优惠政策吗?物管人员真的没有通知业主的义务吗?如果没有,应该由谁来通知我?有相关文件规定吗?请局长大人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结合您的小区情况我首先来向您介绍以下相关政策,由于您反映的是“08年”的住宅房屋,因此在政策方面您已经历了三个阶段,同时适用了两个文件。第一个阶段是您购买房屋到2012年12月31日,这一阶段国家、省、市未出台相应空置普通住宅减免物业服务费规定。第二个阶段是2012年9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这一段我市出台了《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和《关于制定我市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3〕60号),其中规定,对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含电梯运行费)的80%交纳;对未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交纳。这里提到的“普通住宅”按照文件规定是指配建保障房,如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性住房等的物业管理区域。第三个阶段,2018年7月1日至今,这一阶段我市出台了《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价格〔2018〕20号),其中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这一阶段中提到的“普通住宅”和上一阶段有所不同,主要是指“独栋、双拼和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之外的住宅”。这一阶段,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向物业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按政策规定执行。任何物业企业应当执行此项政策,同时也要做好宣传工作。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青岛瑞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要求落实政策,同时也请您按照规定及时向物业企业送达减免申请,后续如执行中存在问题,您可以向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物业管理部门(83192572)、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部门(86161667)或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相关部门将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淡淡:局长您好,我是黄岛区书香泮城F2地块业主,我们小区一共有F1/F2东西两部分组成,但是我们两边的物业收费标准不一致,同一个物业公司,在同一个小区执行两套收费标准

其中 F1区域17年交付,其中跟F2同样楼型的高层电梯房按照1.7元收取,我们F2将在2020年交付,物业合同按照2.3元收取,物业称我们F2是按照五星级备案的,我们F2不管从服务、设施、健身器材等都比F1地块优越。但是F1和F2并没有分隔计划,请问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可以区别收费?我们F2业主要求物业必须跟F1地块分隔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享受到五星级服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银盛泰书香泮城F1地块由青岛银盛泰亿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F1地块总建筑面积45832.89平方米,于2016年9月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四星级,物业费为高层:1.4元/月/平方米,多层:1.2元/月/平方米;

F2地块由青岛银盛泰亿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63132.76平方米,于2018年8月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五星级,收费标准为洋房:2.38元/月/平方米。

F1和F2地块分属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其设施设备独立使用,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也有差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珠海街道办事处继续做好监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网友:陈局长您好!

我是西海岸新区银盛泰浪琴海小区业主,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反馈一下。

1.小区地上车位是小区配套设施,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出租、收费;

2.物业在小区内占用公共用地私搭乱建洗车场,楼道和电梯里私设广告;

3.小区南门物业故意刁难业主进出,同时银盛泰浪琴海高层区和别墅区规划同属一个小区,现在物业对高层区业主进出别墅区时百般刁难;

4.物业对收支明细不公开;

5.物业人员在小区工作时不带工作证,业主询问时态度蛮横;

6.以上问题均已反映给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街道办敷衍搪塞,踢皮球。至今未给明确答复。

以上是我们小区存在的问题,烦请领导协助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1、浪琴海地上车位产权归属及收费问题已在房屋预售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企业收取停车服务费3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代全体业主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7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2、关于小区高层区与别墅区通行,允许南北通行。3、小区信号差问题运营商已进入小区施工,预计在8月底完工4、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后就开始进行管理运营,关于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渗水与漏水问题,是由于夏季空气潮湿,车库内空气流动性差引起的空气结露问题。经过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2018年安装的地库恒温系统已投入运行,现在地下车库未出现空气结露现象。5、浪琴海小区的供电是市政线路供电,无市政备用线路,小区内配备的发电机是用于消防应急电源的,在发生火情等情况下启用发电机供消防用电;但考虑到小区部分楼栋层数较高,在小区无计划停电后会启用发电机临时供电。6、关于物业费用的公开、支出列举。物业公司关于公共区域的收益支出等每季度都会进行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会在第二年的第一个月进行公示。7、物业公司更换了人行道闸门,为小区的业主配备了门禁卡,未对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员进行门禁卡授权,关于尾随人员,物业公司将加强管理。8、关于自动洗车机与售卖机,现场已经拆除,并相关职能部门已下发了整改通知文书。

网友:你好请问即墨西蒋戈庄村村后盖的二层楼房有审批手续吗?外村人可以购买吗?能办产权吗?

你好请问即墨西蒋戈庄村村后盖的二层楼房有审批手续吗?外村人可以购买吗?能办产权吗?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即墨西姜格庄村房屋买卖问题,建议您向即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有关具体情况,咨询电话0532-88525834。

网友:领导好,我是位于滨海大道2727号银盛泰浪琴海的业主,小区存在以下问题麻烦领导给予解决,还业主正常生活

1.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收取地上停车费和临时停车费

2.小区整体规划有别墅区和高层区,物业不允许高层区业主到别墅区走动,造成上下班绕路问题

3.小区运营商信号差

4,小区及周边停电,物业不能及时一直有效的维持电梯正常运行 

5,物业费用不公开、支出列举不明细,存在瞒报问题

6,小区人行道闸门进出不合理,经常有外来人员、小偷尾随物业不予管理

7,

灵山卫城市管理中心不作为,偏袒物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请领导查明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1、浪琴海地上车位产权归属及收费问题已在房屋预售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企业收取停车服务费3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代全体业主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7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2、关于小区高层区与别墅区通行,允许南北通行。3、小区信号差问题运营商已进入小区施工,预计在8月底完工4、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后就开始进行管理运营,关于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渗水与漏水问题,是由于夏季空气潮湿,车库内空气流动性差引起的空气结露问题。经过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2018年安装的地库恒温系统已投入运行,现在地下车库未出现空气结露现象。5、浪琴海小区的供电是市政线路供电,无市政备用线路,小区内配备的发电机是用于消防应急电源的,在发生火情等情况下启用发电机供消防用电;但考虑到小区部分楼栋层数较高,在小区无计划停电后会启用发电机临时供电。6、关于物业费用的公开、支出列举。物业公司关于公共区域的收益支出等每季度都会进行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会在第二年的第一个月进行公示。7、物业公司更换了人行道闸门,为小区的业主配备了门禁卡,未对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员进行门禁卡授权,关于尾随人员,物业公司将加强管理。8、关于自动洗车机与售卖机,现场已经拆除,并相关职能部门已下发了整改通知文书。

网友:保利百合花园22号楼楼顶,物业允许住户搭建违章建筑

保利百合花园22#楼楼顶,住户占用公共空间,物业允许其搭建违章建筑,说是防止屋顶漏水。反映多年未解决。物业没有这个权利让住户搭建违章建筑吧。请局长明察。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据城管部门落实,已经责成辖区水清沟城管执法中队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若反映问题属实,水清沟中队将会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您可以拨打电话0532-84870287跟踪该问题的处理进度,谢谢

网友:网友:陈局长,我是山东路199号裕龙檀顶山小区的业主,现就我们小区的物业问题,向您反映,希望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主。 1,物业费与门禁卡捆绑,门禁电梯卡的使用时间和预交物业费相同,如果不在家晚交几天就回不了家。2.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和地上车位,只卖不租给小区业主造成极大的不变,也给社会造成很大不安全因素,3.业委会成立后,在小区与业委会公开对立,电梯坏了门窗坏了等本应物业管理的不管,请领导帮助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裕龙檀顶山小区相关问题,我们已通知市北区相关部门会同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对今天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研究解决并拿出解决方案。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约谈物业企业,督导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保养等日常服务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指导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表决解聘、选聘物业企业,以及业主提议表决、决策的小区其他公共管理事务。三是对小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并将有关问题及时移送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同时物业企业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计入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如小区业主发现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拨打市北区物业管理部门电话:81631023或12345进行反映。

网友:陈局长你好!我是黄浦江路100银河商住楼业主,我们小区脏,乱,乱停车,物业不作为,各大电信公司网络线乱拉问题相当严重各业主苦不堪言请领导明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辖区街道办事处已约谈物业公司并现场查看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要求物业公司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加强清理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对线路进行捆扎等方式梳理,提高居民居住环境。

网友:陈书记您好!青岛西海岸新区黄浦江路100号银河商住楼在被现物业公司瑞源物业接手后,小区环境急转急下,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麻烦您关注,谢谢您!

1.小区群租现象严重,夜间凌晨噪音扰民,卫生条件差,气味刺鼻,与物业投诉无果;

2.楼顶私设门锁,将楼道封堵,与物业投诉无果;

3.本楼电梯被承包并设置密码,业主无法使用,楼道电梯井随意用木板封堵,安全隐患巨大;

4.楼内消防设施缺损,陈旧,形同虚设,消防隐患巨大;

5.本楼和南侧太平洋铭座属同一个物业管理,便允许太平洋铭座业主把车停放到本楼停车场内,附近办公楼和小区车辆随意进去小区停放,建议物业增设门闸无所作为。

望您百忙之中关注下,提升本小区生活环境,再次感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银河商住楼始建2001年,建成于2002年,由银河集团伟业集团两家开发商建设。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街道已现场查看存在问题并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关于群租房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楼内办公及住宅人员管理规劝,对发现扰民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上报各执法部门。对于楼道封堵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上报执法部门进行清理,对于电梯、及消防设施及增设门闸等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问题,已安排物业公司制定维修方案,召开协调会,协调费用公摊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求物业公司规范停车秩序,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居住环境。

网友:遇到购房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要向哪个部门投诉?现在市场监管局说是向你们反映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合同中涉嫌使用霸王条款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之规定,若您有异议,可就显失公平的条款,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感谢您的参与,谢谢。

网友:领导好,我是位于滨海大道2727号银盛泰浪琴海的业主,小区存在以下问题麻烦领导给予解决,还业主正常生活

1.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收取地上停车费和临时停车费

2.小区整体规划有别墅区和高层区,物业不允许高层区业主到别墅区走动,造成上下班绕路问题

3.小区运营商信号差

4.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业主认为不达标不收地上停车费,物业照收停车管理费和机械车位运营费

5.小区及周边停电,物业不能及时一直有效的维持电梯正常运行 

6.物业费用不公开、支出列举不明细,存在瞒报问题

7.小区人行道闸门进出不合理,经常有外来人员、小偷尾随物业不予管理

8.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基础上,私自在小区内搭建洗车机、20号楼大厅移动消防设施摆放售卖机,虽然经过多次业主投诉已经拆除但相关职能部门不给予处罚和警告公示问题

9.灵山卫城市管理中心不作为,偏袒物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请领导查明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落实,1、浪琴海地上车位产权归属及收费问题已在房屋预售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企业收取停车服务费3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代全体业主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70元/月,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2、关于小区高层区与别墅区通行,允许南北通行。3、小区信号差问题运营商已进入小区施工,预计在8月底完工4、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后就开始进行管理运营,关于地下车库质量不达标,存在渗水与漏水问题,是由于夏季空气潮湿,车库内空气流动性差引起的空气结露问题。经过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2018年安装的地库恒温系统已投入运行,现在地下车库未出现空气结露现象。5、浪琴海小区的供电是市政线路供电,无市政备用线路,小区内配备的发电机是用于消防应急电源的,在发生火情等情况下启用发电机供消防用电;但考虑到小区部分楼栋层数较高,在小区无计划停电后会启用发电机临时供电。6、关于物业费用的公开、支出列举。物业公司关于公共区域的收益支出等每季度都会进行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会在第二年的第一个月进行公示。7、物业公司更换了人行道闸门,为小区的业主配备了门禁卡,未对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员进行门禁卡授权,关于尾随人员,物业公司将加强管理。8、关于自动洗车机与售卖机,现场已经拆除,并相关职能部门已下发了整改通知文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