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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勇二答网友(一)

来源: 作者: 2019-08-28 13:08:59 字号:A- A+

网友:陈局长,您好!我是融创都会中心业主(S8地块),我们2017年购买的期房,合同中包含4000元精装修费。目前融创已经准备开始装修,业主发现如下问题:1.装修工程外包,材料依次充好,远远达不到4000元的承诺标准,为合同欺诈。2.业主要求融创公示装修材料明细及规格参数,融创仅公布少量主材的品牌,拒不公布规格参数,须知同样的品牌不同型号质量价格差异很大。3.合同霸王条款,装修差价0倍补偿,这为融创装修违约做背书。4.隐蔽工程如地暖管,水管,电线质量及铺设堪忧,融创据不整改。5.物业会和车位管理费超过新规定标准,融创以新标准颁布晚于合同签订为由,拒不承诺按照新规执行。6.融创擅自拆除样板间,造成无法按照原样板间验收装修,违反样板间必须保存到交房后几个月的规定。7.融创擅自更改建筑外挂大理石颜色(原为浅蓝色,现在是很丑的前黄色)。8.外挂大理石固定支架采用镀锌铁,业主担心如果后期出现锈蚀,造成外挂大理石脱落伤人,是否应该使用不锈钢支架。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青岛都会中心项目,由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目前正在办理主体验收,计划2020年6月份竣工回迁。企业负责人表示,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确保竣工交付时与样板间标准一致,请广大业主放心。您所反映的融创都会中心(S8地块)存在的第4、7、8条问题,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分别进行落实,经建设单位反馈及我局有关部门现场抽查,第4条涉及的地暖管、水管、电线材料及安装问题,材料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了验收、检测,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齐全,隐蔽工程验收等记录齐全;第7、8条,经核查设计文件,外挂大理石固定支架设计为镀锌件,现场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挂大理石颜色与规划要求一致。

网友:小区内地桩地锁较多,且城管拆了以后很快有人又装上了,怎么解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未说明具体小区名称和地址,请您通过12345向城管部门反映,城管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将依法查处。

网友:崂山区依山伴城绣城物业不作为,拿着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却不处理地下车库的卫生,现在地下车库脏水直流,绿毛遍布,一派脏乱差的景象,劳烦上级领导该依照什么管理条例整顿一下这个物业?物业现在这样不作为,可否让有能力做好卫生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经落实,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曾于7月26日,8月2日,先后两次约谈该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安排专人到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已责令物业公司查找具体原因,并根据季节特点以及房屋刚交付的实际情况,加大地下车库的除湿和保洁力度。如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不及时履约以及违规行为可向崂山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8999780。

网友:您好陈局长,我是延安一路26居民,

这座楼是1964年建的砖木结构的,50多年的楼,是一个环境优美的位置,没没到青岛市有接待任务就给这座楼刷上一层外墙,就这样我们居民都在欺骗中生活,没有消防通道,老化的电线,黑洞的楼道,下雨做饭锅里不需要加水,2018年一场台风没有了房顶,陈局长,像我们这样的房子,青岛市还有吗?我们去各级部门反应过多次,回答是,我们的楼座太小,拆了以后没有利用价值,陈局长我们就这样像没娘的孩子,没人管了,我说的属实,请陈局长能到我们延安一路26光顾一下,看看反应的情况是否属实,帮没有54户居民解决一下实际困难,不要我们没有利用价值,就不管我们了,我们也是青岛市市民,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你好,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通过对辖区街道有关部门了解,你反映区域目前还不具备房屋征收条件,针对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实际情况,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下一步,辖区街道拟将结合居民意见,争取列入老旧小区整治计划,有关建议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

网友:陈局长你好,我是中联依山伴城二期的业主,我们的房子交房一年了,由于房屋抹灰面质量严重不合格,整个房子墙面掉回,轻轻一碰就掉落,抹灰面与混凝土不结合,出现脱落现象,楼板出现大面积被电动工具刨过,形成大面积凹陷,根本达不到装修条件,请问陈局长,我们房屋质量该由谁负责,哪个部门能说句公道话,为我们广大业主解决我们的住房困惑,真诚的感谢陈局长在线答疑,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期盼陈局长的回复!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中联依山伴城二期房屋质量问题,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认真上门核查落实,并妥善做好维修工作。如有其它问题,您可拨打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电话88993346反映。

网友:陈局,您好!都会中心霸王条款、装修出现问题怎么办?

我是融创都会中心S8地块的业主,所购买的房子于2020年8月精装交付,目前发现开发商融创方在精装修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购房时的4k装修标准严重偏离,使用材料与其宣传的高档装修严重不符。比如地暖、电梯门等。经两次交涉,开发商拒不公布。全国融创都在维权,为避免影响扩大化,请领导为民做主!

诉求关键语句提炼:

*要求公示室内及公共区域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产地等

*要求在房屋交付前重要的装修节点开设四次开放日,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要求物业费、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符合《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对于隐蔽工程不达标产品要求更换或承诺50年内保修包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青岛都会中心项目,由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目前正在办理主体验收,计划2020年6月份竣工回迁。企业负责人表示,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确保竣工交付时与样板间标准一致,请广大业主放心。我市目前,尚未出台精装房装修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若仍涉及到购房合同等方面纠纷,建议您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如对相关问题存有异议您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有关责任部门将及时向您答复。

网友:关于青岛新海园山溪春城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诈老百姓血汗钱尊敬的政府各位领导:青岛市新海园山溪春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地产)于2017年初开发的位于李沧区惠水路518号米罗湾四期项目共11栋楼400户业主,2017年正式对外销售,宣称电梯洋房三室两厅两卫,因容积率问题由别墅用地改为洋房用地,产权证面积66平米,实际得房建筑面积120平米,合同定于2018年12月30日交房,购房款均在200万元以上。都已付清全款。但截止今日(2019年4月12日)在业主均未收到房屋和钥匙的情况下,大多业主被开发商欺骗诱导下办理了66平的房产证!虚假的宣传关于120平方面积我们业主有录像有照片为证。但于2019年3月27日米罗湾四期11栋楼均被青岛市李沧区行政执法局贴了封条,房屋现在成了违建。在房子没有交付下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无客厅、无电梯、中间悬空,物业代业主收房、这样的房子居然能顺利办下房产证,程序颠倒。导致我们400户业主迟迟收不到房子,家人们跟着流离失所,即要每月还着米罗湾的贷款,还要在外面租房居住。新海园为了商业利益不择手段,多卖新海园为了商业利益不择手段,多卖了几个亿,销售样板间120平根本交付不了,现在确成了违建,新海园在明知交付不了承诺的房子,仍然通过虚假宣传、霸王格式购房合同、无理的补充合同、委托物业收房(房屋根本就不合格)、骗取业主办理产权证,目的就是欺诈消费者,规避法律责任、防止政府拆除违建和阻止业主合法维权。我们业主希望政府能够查明事实真相我们业主要自己的花了120平钱的房子,恳请市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严肃查处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还我们公道,还我们的血汗钱!!请政府严查这样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是如何通过规划和验收的;单价超过3/平的房价明显高于当时政府限价,又如何通过网签和备案的;2017年8月3日青岛电视台今日地产节目已公开报道(米罗湾四期私自改规划,规划66平米私建120平米,太大胆),没有任何部门制止该楼盘虚假宣传和销售,导致更多人受害,到了今天这个无法收拾的局面!新海园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金额巨大,涉嫌重大经济、刑事犯罪、失职和腐败,在青岛市居然有这种无法无天的事件,恳请各位领导查明事实真相!还我们老百姓公道,还我们的血汗钱!!!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米罗湾4期开发商“偷面积”违规售房问题,之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多次约谈开发单位,并于6月6日会同李沧区政府组织了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参加的四方会谈。会谈确定:建立区信访局提供平台定期沟通机制;新海园公司尽快完成规划变更方案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新海园公司针对业主的赔偿、退房等诉求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对项目现场开敞部分进行简单围挡;请业主代表做好向其他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经6月18日上午现场踏勘,房屋天井庭院遮蔽已经完工。经了解建设单位,目前已委托有关单位完成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李沧区政府共同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及规划变更方案,并在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启动后续处置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解决小区居民反映问题。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领导上午好!我是黄岛区井冈山路社区九华山路21号楼的业主,我们楼对面的芒果KTV,说骨道斤饭馆,麻小碗火锅店的门头灯光十分刺眼,正对着居民楼,而且经常亮到后半夜,此问题多次沟通物业协调无明显效果,请问还有什么可解决的措施吗?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向属地环保和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反映或拔打12345反映。

网友:最您好领导,我是碧桂园翡翠湾的一名业主,现在我们小区几百名业主都很关心小区是不是独立且封闭的问题,先阐述下买房之前我们业主并不知情,一期开盘是2018.5.20,请问小区统一规划是发生在我们买房前还是买房后,我们需要确认下我们碧桂园的业主是被欺骗还是被规划变更了而不知情?如果这个变更发生在碧桂园拿到预售证之前,那就是说明碧桂园属于黄海悦府的二期,请问政府对碧桂园的楼盘定价及限价有没有按照黄海悦府二期考虑?黄海悦府一期的开盘均价不到1万,碧桂园的开盘均价是2.3W,即便是房价涨起来了,政府的限价也会考虑一期和二期的关系,结合涨幅合理定价,请问这个定价符合政府官宣的一手房市场的官方增长率吗?一样的配套设施,统一管理,一样的物业,请问碧桂园楼盘2.3倍甚至是3-4倍的高幅度提价参照的依据是什么?参照绿地望海领御的楼盘,17.12月份开盘限价是1.85W,在房价疯涨的2018.5月份的二期开盘定价为1.86W,增幅是0.5%,请问如果规划是碧桂园是黄海二期的话,300%-400%的增幅怎么来的。

领导,我们都是守法居民,不想滋事闹事,但是现在这个局面,我们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需要政府和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谢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你好,感谢关注我局民生在线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你反映的问题,建议直接向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者直接登陆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网上信访”进行反映。

网友:一:收费要有收费的法律依据,我们要法律条文,不能不明不白来个物业,说收多少收多少。

二你物业需要业主,同意才能施行物业管理,并接受业主监督,定期公开物业,收入和支出帐目,物业是在业主的同意并接委托管理本小区,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生活环镜,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不请自来的祖宗,说要多少停车费,要多少,想要多少物业费就要多少。

三:物业费,要与小区整体服务水平高低挂钩,我们21#,天天忍受着灯光污染,噪音污染,夜里无法睡,加了双层双玻璃,都影响休息,谁给业主解决,

我们,有诉求,有关切,合理合法,维护自己作为业主的正当权益。

所以,大家一起努力,必定有一个好的,满意的结果。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物业服务企业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的,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是开发商与物业企业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提供服务,后期通过业主大会选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物业企业代收的小区公共收益应定期公示;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对于小区物业收费问题您可以进一步向辖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对于您所反映的灯光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建议您向环保部门予以反映。

网友:您好,我想问一下毛培房装修,室内非承重墙物业不让砸,如果业主在装修时砸了部分非承重墙还要求恢复原状,不然停水停电,装完还得扣装修押金,这合理吗?我们业主找谁说理去啊?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二)允许施工的时间;(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六)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业主遇到相关纠纷可以向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网友:融创都会中心购房合同中涉及霸王条款,装修过程中使用低劣装修材料,并拒不提供装修材料的型号材质与规格参数,业主主动寻求沟通时融创人员推诿扯皮

购房合同的附加条约中注明:实际装修与约定不符补偿为0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涉及霸王条款?拒不公布装修材料规格参数是否侵犯业主知情权??公摊部分收取精装费是否合理??每户业主缴纳高达50万元的精装修费用,应得权益如何保障????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青岛都会中心项目,由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目前正在办理主体验收,计划2020年6月份竣工回迁。企业负责人表示,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确保竣工交付时与样板间标准一致,请广大业主放心。我市目前,尚未出台精装房装修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若仍涉及到购房合同等方面纠纷,建议您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如对相关问题存有异议您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有关责任部门将及时向您答复。

网友:陈局长:

我是即墨区岭海西路40号红豆杉小区业主。今年1月大邦房地产开发公司来函交房。我们房屋销售合同写的是委托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公司做前期物业服务,但交房时却换成青岛华邦物业公司做前期物业服务。华邦物业公司是大邦房地产开发公司占大股,在2018年3月成立的,没有经过招投标选聘的,没有经全体业主同意。大邦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违反了《合同法》有关规定,涉及合同欺诈,欺骗了业主,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物业费偏高,物业服务标准没有公示,装修垃圾清理费偏高,房屋质量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业主们多次找大邦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维权申诉,但大邦房地产开发公司态度恶劣,违法故做,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请陈局长给我们维权。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即墨主管部门落实:此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深圳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因物业公司内部调整,退出此小区物业服务。为给小区业主继续提供日常物业服务,保持小区日常卫生清洁,目前此小区由开发企业安排人员负责日常服务。

因小区前期物业企业已撤出,应由温泉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成立此小区业主大会,由小区业主共同选聘新物业企业进行服务,在此期间由温泉街道协调做好小区日常物业服务工作。

网友:西海岸新区长江路办事处唐岛湾A小区,上世纪90年代末的老旧小区,有天泽物业服务小区。

2017-2018年,办事处投资对小区进行整治,提升了小区的整体质量,小区出入门新增车辆牌照识别门禁,需要业主填表登记车牌号,借此机会,天泽物业拿出一张表格让业主们签字,有业主询问表格的用途,物业回答是征求物业费上涨签字,有马大哈的业主,以为是车牌登记签字,稀里糊涂的就签上字了。事后,物业将这份没有任何人监督的业主们的签字表格递交社区居委会、街道物业办、物价局,以签字双过半的理由,通过了物业费上调。距今物业费上调已过了一年,物业对小区的服务管理,依然停留在甚至还落后于调整前的水平,小区楼道、外墙,全部是牛皮癣小广告,小区绿化杂草丛生,小区虽然已经有了车牌识别系统,但是已经成为就近小区和商超的临时停车场,业主们反而没地方停车......等等。因为小区没有业委会,对于业主签字双过半,没有任何监督,只有物业自说自话,投诉居委会,居委会让业主们自己去落实验证。请问陈局长,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流程,无业主代表或者代行业委会职权的居委会监督的签字是否有效?物业费上涨但物业管理水平没跟上,物业费就只能涨不能落?居委会应该对物业管理发挥什么作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西海岸新区落实,现经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调查,小区涨费签字表已清楚写明属于涨费通知。业主如对自己当时签字有异议可提出申请对当时自己的签字表格进行查验,对于小区停车问题,小区已实行车辆识别系统,业主车辆进行系统录入,临停车辆进行登记,前期物业公司已对车辆进行了清理,后期将加大清理力度,并规范停车范围,对租房户由业主本人带租房合同后方可录入车牌号。对小区存在的卫生等问题已约谈物业公司,后期物业公司将加强卫生及小广告的清理力度。因本小区现无业主委员会,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暂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能,业主有问题可及时与居委会沟通处理。

网友:陈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区更换物业需要什么程序?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小区业主需要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全体业主的意愿决定。小区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的召开也应当辖区街道办事处监督指导下进行。

网友:崂山区鹏利南华小区前期物业被暴力驱赶,“幸福里”长期霸占业主资源,进行物业收费

陈局长你好:

崂山区鹏利南华小区已经部分移交,总体项目未完工。2017年10月,原开发商总经理老婆为法人的“青岛幸福里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暴力驱赶前期物业,自我授权霸占物业管理,霸占供电供暖设施,以不供电逼迫业主签订协议。因项目查封等相关问题业主委员会推进被暂停,新的物业公司无法选聘。无奈业主自发进行民意测评,希望前期物业回归,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明确回复和支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了解,崂山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前期曾多次进行调查了解。由于目前鹏利南华项目大部分房产被查封导致业主身份无法确认,无法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造成项目物业公司选聘等工作无法推进。我们已通知崂山区相关部门及时会同街道办事处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依法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和物业公司选聘等工作。

网友:李沧区香溢紫郡二期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问题请问投诉哪个部门,哪个部门是直接监管部门,小区物业各项服务都不到位,广告收入不公布,目前业主如何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连基本的服务都享受不到,谢谢

香溢紫郡二期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问题请问投诉哪个部门,哪个部门是直接监管部门,小区物业各项服务都不到位,广告收入不公布,目前业主如何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委会成立工作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指导,建议业主向世园街道办事处提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后续将由其指导成立。关于物业服务及公共收益公示问题,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将联合所辖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定期公示公共收益。

网友:想知道装修用的材料型号厂家还有电梯门为什么是喷涂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请您通过12345告知具体问题,方便我们向您解答。

网友: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普遍存在收费为主业,服务不到位或差的情况,业主苦不堪言,业委会成立不起来,业主权益受侵犯无处投诉,物业、业主纠纷太多了。青岛市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

物业服务企业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的,如果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市)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市南区(88729207)、市北区(81631023)、李沧区(87639622)、城阳区(87968157)、崂山区(88999780)、黄岛区(86988589)、胶州市(82289160)、即墨区(89063033)、平度市(87352761)、莱西市(88401390)投诉反映。如果涉及乱收费问题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网友:我是延安一路26号的居民,我们所居住的老楼,长年漏雨没有通风口,更何况已经过了使用期,而且多次形成火灾,万幸及时扑灭,没有酿成大祸,政府改造后的卫生间厨房多处漏水,难以维修。给我们居民造成严重的后患!希望陈勇书记,莅临延安一路26号现场,给我们居民一个承诺,我们盼望政府早日征收这座难以居住的危楼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你好,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通过对辖区街道有关部门了解,你反映区域目前还不具备房屋征收条件,针对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实际情况,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下一步,辖区街道拟将结合居民意见,争取列入老旧小区整治计划,有关建议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

网友:普吉新区消防通道乱停车,小贩乱摆摊的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普吉新区小区原为济南铁路局职工宿舍,由济南铁路局进行管理。后按照“三供一业”相关要求转交地方管理,由中铁十局物业进行服务,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市北区大港街道办事处已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求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要求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和设施设备养护等相关服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网友:领导好,我们以高价格买去融创新都心,当时承诺样板房的一模一样,我们本着改善居住环境,拼了血本才购买,可是跟当初的承诺不一样,开发商的诚信在哪里,为啥总是欺诈百姓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友您好,经分析和了解,业主反映的应该是青岛都会中心项目,由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目前正在办理主体验收,计划2020年6月份竣工回迁。企业负责人表示,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确保竣工交付时与样板间标准一致,请广大业主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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