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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民生在线 2017-11-20 10:36:26 字号:A- A+

网友:局长,您好。黑龙江路附近的河崖小区里面至少有两家加工厂,小区内违章建筑也不少,请问可否让相关部门查处解决,还我们一个干净可居住的环境。居民区里的工厂不仅扰民,还污染环境。请领导尽快给予解决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北区城管执法部门和环保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您好,局长。我是城阳夏庄杏行社区的居民,目前有这样一个困难寻求帮助。带电梯的楼房,单元门前没有无障碍通道,入单元门需要走10几登楼梯。导致很多老人,腿脚不便的残疾人要外出治病都没办法出门。每次出门都需要家人背出去单元门。请问,这样的困难,哪个部门可以协调解决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经了解,城阳夏庄杏行社区是旧村改造社区,目前还没有实行物业管理和服务。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城阳区政务热线87712345进行反映。

发现式界:希望知情天泰·以琳美地小区,供热设施时候符合设计施工要求。交房时是否符合供热条件。

我是天泰以琳美地小区的业主。今年小区供热出现问题。

供热单位和开发商相互推诿,导致目前供热事项迟迟没有声响。

供热单位目前说供热配套设施有问题。

问题表述有:“缺少换热站配套”“供热管道太细”等。

我们业主希望知情天泰·以琳美地小区,供热设施时候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在交房的时候是否符合供热条件?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供暖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委、城阳区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泰城以琳美地小区供暖问题

天泰城以琳美地小区因沧海和钰鸿之间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暖,从9月份到现在一直未解决,12345也打了不少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强烈要求政府关心老百姓的冷暖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供暖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城阳区人民政府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尊敬的领导:

我们近千业主购买的李沧东部南王社区福馨苑,云龙山庄片区的房子,该片区的房子于04年9月被停建后,市政府下发了[2005]7#文该文件是抄送中央.省政府.省军分区及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现在到国家政府网依然能查到),该文件明确了我们所购买的房子在复建的范围,并有明确处理条款。可市南工业园的05年以试点的名义复建了,刘家下河片区06年以廉租房的名义复建了[上报纸],那里都有大学教师楼,而我们普通百姓买的就不给复建,同样的房子,有大学教师的复建时就说根据[2005]7#文之规定,而我们普通百姓买的一拖就是十四年,我们业主上访要求复建!区领导就说没政策支持,同样的房子!为什么处理的结果会不同,这样有失社会公平,不能让人信服,难到我们百姓就不需要房子住?难到大学教师就有特权,政府应该尽快复建我们用血汗钱买的房子,因为百姓的住房问题,是头等大事,如果不解决,政府的公信力在那里,公平公正体现在那?社会能和谐吗?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督促青岛市,李沧区二级政府尽快复建我们的房子,让近千奔波了十四年的业主有一个安稳的家!

福馨苑.云龙山庄全体业主

2017年10月26曰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李沧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请问李沧区河南庄小产权怎么处理,难道就这么一直拖延下去,麻烦领导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有关部委负责人也多次表示“小产权房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已开展全国范围的“小产权房”调研,将出台处置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妥善做好有关工作。

网友:你好杜局长,我两年前买的即墨观澜国际的房子,到现在,地产商不给开发票,不给办理手续,只给收据,房子不给,怎么办,这样的地产商,还能继续开发,政府是如何监管的?老百姓的权益如何维护?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具体房号不详细,我们多方调查难以落实,希望您提供具体的房号,我局将安排专人妥善为您解决,您也可以拨打0532-88525536或0532-88513673反映,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网友:杜局,金华支路氧气厂和大沙路锅炉厂地块什么时候招拍挂,能不能考虑滨海新区木有绿地休闲等,设置居民休闲广场?

如题,杜局,目前滨海新区孤山片楼密密,容积率都在三以上,但是缺乏市民休闲娱乐广场,能不能考虑一下,不要把所有地块都招拍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金沙支路氧气厂和大沙路锅炉厂地块未纳入储备。“能不能考虑滨海新区没有绿地休闲等,设置居民休闲广场?”该地块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収储手续,待申请纳入储备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向规划局申请规划条件,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网友:杜局长好,我在黄岛区胶南办事处曹戈庄村有一处老房子,至今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我老爷爷在1904购买别人的,我爷爷在1964年翻新后是六间房,1969年分家后我父亲分到两间,我奶奶一直住到1996年,后来我父亲分别为我们兄弟三人每人盖房子一处,都是在1980年前建设完毕。现在我们弟兄三人每人名下有住房一处。我问一下杜局长,我家这种情况能否给老房子办理土地使用证?谢谢,顺祝工作愉快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所反映房屋因历史久远且无合法土地权属来源,根据土地登记相关规定,须现场勘察和调查后再依据登记程序给予办理。下一步我单位将尽快协调村委会进入调查程序。

网友:杜局长您好,(原胶南)台东花园东区5至14号楼土地转让金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经进一步核实,台东花园东区5至14号楼土地转让金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后续解决方案我局正在研究办理。

网友:首先不是说顺康路,原胶南书香泮城c区小区朝南的门,37-38号楼之间门,前面的东西路现在还是土路,和顺康路交叉,请问能和顺康路一起修吗,有土地手续吗,谢谢领导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经城建局核实,与顺康路交叉的东西向土路,未列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该段道路(顺康路-西宁路)符合城市性控制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无土地指标,不具备修建条件,暂无法修建。待土地指标落实后提报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网友:原胶南书香泮城c区小区朝南的门(37-38号楼之间门)是消防门,物业锁着,8月18日黄岛区公安局现场查办过,物业现在还锁着,至少能过行人,请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已通知黄岛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珠海街道办事处落实企业整改,经了解,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也将及时处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小区业主也可以直接与珠海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联系(联系电话:86612661),及时反映问题。

网友:市南区福州路铁路万里大厦14年之久至今拿不到房产证!!!

铁路万里大厦2003年入住,至今14年之久办不下房产证,特别是最近3年,年年递交材料年年审核退回,第一次缺少婚姻证明,退回后去民政部门开了送去办证,一年后退回又让去开空户证明,去派出所开了再送审核,一年后又退回让开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去交易中心开了送去审核又过了一年多了至今都没下文。我就是想问问领导:你们能不能不这么年年折腾我?如果有需要递交的办证材料能不能一次审核清楚告知我们?是不是每次送去的材料都需要经过一年的时间才能审核明白?如果还需要补交材料能不能一次告诉我?你们这是拿我当猴耍是不是?14年----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开过数次了吧,你们给老百姓办个证就这么难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铁路万里大厦项目已经完成首次登记,购房人可联系铁路售房单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房改售房审核等问题请联系铁路售房单位咨询解决,完善手续后,我局将尽快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感谢您的参与。

rwxTmQg6p2wSqPm:局长你好,我是李沧区东李社区居民,我们社区旧村改造是2005年开始的,房产证至今没有发放,给我们造成非常多的麻烦,贷款,买卖都成问题,请问局长,我们的房产证什么时候才给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项目未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请您提供详细的门牌号和开发企业名称,与82661850联系。我局将在调查后抓紧处理。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商务金融用地,可以建养老院吗

有一商务金融用地,远在农村社区,前不靠村,后不靠路,闲置浪费多年,实在是可惜。请问一下,,,政策层面允许建养老院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青岛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48号)第十五条规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土地价款。您可按照上述政策办理,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土地手续办理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请问即墨一汽大众公司附近最近有没有新房地产商进入,一汽大众公司有没有购地建设住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民生在线”活动。经落实,一汽大众公司附近房地产用地出让情况如下:今年7月份,即墨区出让给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四宗安置区用地,位于北安街道办事处演泉安置区TCL大道以南、泰山一路以东、滨河南路以北,总面积309亩,建成后用于汽车城周边村庄拆迁安置。

今年8月份,即墨区出让给山东华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宗一汽大众人才公寓项目土地,位于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青冈路以南、龙山路以东、适致路以北、壮武路以西,面积93.2亩,建成后将面向一汽大众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销售。

8月份之后,一汽大众公司附近无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

供您参考。感谢您对国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网友:杜局长您好,我们在青岛市李沧区南王家上流福馨苑云龙山庄购买的房子已经过去十四年了,一直说很快就会出台解决办法,可是十四年过去了,一个抗日战争都结束了,问题好像石沉大海了,连点声音都没有,据我所知青岛市还不只这一个社区存在这样问题,领导们能否百忙中关注一下这件民生问题,望眼欲穿啊,千万不要再让我们等完一个英法百年战争。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项目属集体土地上建设的违章建筑,依法该项目不具备办证条件。已被李沧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停工,具体情况您可向李沧区政府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杜局长你好,黄岛江山南路168号唐岛one小区昆泉物业管理混乱,不封闭小区,没有24小时值班,卫生不及时打扫,出租小区公共网球场给非业主盈利,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却从不整改,只知收费却不给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却收效甚微,现已引起公愤。该小区因尚未达到成立业委会条件,无法解除该物业,请物业管理部门尽快关注并解决。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黄岛区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督查,要求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如果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存有异议也可以直接向黄岛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电话:86988589)进行反映。

网友:云南路小区置换房房产证问题

你好,我们是从四川路66号置换房到滋阳路26号云南路小区14号楼2单元的居民,当时置换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交老房子后2个月给我们云南路小区的房产证,但是现在没有在规定内给我们房产证,请问我们第三批置换的什么时候才能给新房的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该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具备办证条件,且大部分居民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您个人的办证问题建议您依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局长你好,我们市南区新竹路8号的违章建筑究竟应该谁来管。请给确切的解决办法。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违章建筑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南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刚需计划购房者,现在限购已经半年多,4月份政府推出的49宗供地计划离完成还很远,特别是室内六区供应特别少,加上开发商拖延工期和开盘时间,以及青岛政府不限制炒房(全款可随便买)导致市区房价还在上涨,。而政府十一前发出的整顿市场的政策,大家也没有看到落实,比如安子片区的福源花园,三圆地块,金茂胜途地块,依然是不动工或者磨洋工,请问政府下一步有何计划,加快土地市场供应,稳定房价。另恳请政府限购第三套,给刚需一个买房的机会。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关心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转情况。为落实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我市已于3月15日出台房屋限购政策,我区相关部门现正按政策要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为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积极的控制稳定房价。自2016年10月11日起,我局实施了一系列调控措施,针对“加强土地市场管控保证住宅用地充足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以及正确引导舆论”等方面做了相关工作。青岛西海岸新区2017年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约2900亩,为促进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截止11月初新区全年已供应住宅用地2620亩。今年下半年第四季度将继续加大房地产用地供应,我市正积极推进下半年房地产供地工作。

网友:青岛开发区香江学府三期开盘超过预售价那么多,绑精装绑车位,捂盘,那么多人投诉没有任何作用。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你好,房屋价格是根据其品质、工程成本、位置等因素综合定价。对于捆绑车位问题,建议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网友:拆迁住户无理要求,政府也无需满足他们 

有些拆迁住户无理要求,青岛很多拆迁户无理要求,他们周边二手房才卖1万多一平方,政府给了你2万一平方还赖着不走,简直是无赖,政府没有理由再给他们机会,把他们再耍赖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房屋拆迁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区(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进行咨询。我局在具体工作中会一直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掖县路11号丁房产证,给个准信,到底多少年能办出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掖县路11号丁无档案信息,建议持有关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拨打电话82660001咨询。感谢你的参与。

网友:青岛限购应该禁止银行贷款,外地人满5年社保才能购房,打击炒房人

青岛限购应该禁止银行贷款,外地人满5年社保才能购房,打击炒房人,青岛工资低,房价贵是不对的,希望青岛赶快降房价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和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当前我市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是适度的,政策调整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研究确定。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有房产证车库出售问题

你好,我在即墨某小区购买了房子和车库,都有房产证,房子已经出售,车库未售,现另一小区的人想要,去问房产交易部门说不能过户,只能售给房子开发商的业主,那车库有房产证何没有房产证有什么区别?不是有证的可以自由买卖吗?并且想要的人房子就在我们小区,不过是另一个开发商的房子,请问这个车库只能售给房子开发商的业主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依据规划,车库是小区内房屋的附属用房,只限于本小区之间转让,并与本小区房屋行成关联。小区的划分是按照建设项目依据规划文件确定的,不同项目的车库不能进行关联交易。

飞兔:青岛市四流南路127号16、17号楼是划拨给青岛纺织医院(现在的青岛市中心医院)的国有土地资产上的住宅(职工宿舍),不动产登记时能否列入政府土地征收项目。

青岛市四流南路127号16、17号楼是划拨给青岛纺织医院(现在的青岛市中心医院)的国有土地资产上的住宅(职工宿舍),不动产登记时此地块,不知现在是在谁的名下,能否列入政府土地征收项目。由于历史问题,没有办理房产证,因此按2013年青岛市棚户区改建方案无法列入青岛市市北区棚改项目。按今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已经具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土地所有的问题,能否将其列入政府土地征收项目,这样就解决因为没有房产证(青岛市2013年的政策)不能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问题。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4]34号),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议向市北区政府咨询。

网友:杜局长你好!

我是汕头路1号小区居民,想问问我们汕头路1号房产证问题,我们前期咨询政府答复等等,后期答复停办。可为啥我们小区有的住户给办理了,而我们苦等了近二十年,也没给办! 

我们坚信不管存在什么问题,政府只要想为民办事,可以解决办理,我们小区居民不想给政府添乱,期盼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经了解,市南区汕头路1号土地系划拨国有土地,用途为医卫,使用权人为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1994年11月,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与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合作开发汕头路1号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提供土地,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000年,双方因合作建房及项目归属产生纠纷诉至法院。2007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双方合作建房协议无效。目前,该项目因用地等建设手续不完善,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与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双方对项目权属存在争议,该项目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待开发单位解决项目权属争议,完善用地等建设手续,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即可同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您可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策法规处或拨打电话82661885联系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有关市南区汕头路1号房产证办理的问题

杜局长你好!

我是汕头路1号小区居民,想问问我们汕头路1号房产证问题,我们前期咨询政府,答复等等,后期答复停办。可为啥我们小区有的住户给办理了房产证,而我们苦等了近二十年,也没给办! 

我们坚信不管存在什么问题,政府只要想为民办事,可以解决办理,我们小区居民不想给政府添乱,期盼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经了解,市南区汕头路1号土地系划拨国有土地,用途为医卫,使用权人为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1994年11月,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与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合作开发汕头路1号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提供土地,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000年,双方因合作建房及项目归属产生纠纷诉至法院。2007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双方合作建房协议无效。目前,该项目因用地等建设手续不完善,中国科学院青岛疗养院与新世界(青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双方对项目权属存在争议,该项目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待开发单位解决项目权属争议,完善用地等建设手续,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即可同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您可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策法规处或拨打电话82661885联系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提供多主体住房供应情况

要加快推进多主体住房供应,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请问杜局长,青岛市是如何推进落实的?是否会有新举措出台?人才公寓建设已经两年没有推出新房源,目前什么进展,预计最快什么时间有产权人才公寓出台?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按照“市场保障”的基本思路,一方面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实现多数家庭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近年来,在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的基础上,我市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和部分人才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十九大有关精神,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惠民生”为目标,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让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按照我市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人才公寓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配租、配售审批手续。2017年9月4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发布了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配租公告,对该项目1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项目进行了配租。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抓紧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待房源达到分配条件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届时予以关注。

网友:胶州李哥庄11个村房屋补偿款什么时候下发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咨询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网友:李沧区蓝山湾二期物业管理蓝山湾二期物业管理

蓝山湾二期现在车辆管理很混乱,没有车位的车辆门卫也往里放,导致消防通道停满车,地下车库通道也停满车,没有人管理;小区内的健身房和养老院在装修,把业主共有区域当成装修材料堆放地和水泥沙搅拌的地方,地砖也被压坏,已经三个月,装修车辆随便进小区停放,9号楼后面健身场地的净水机挖个大坑好长时间修不好,现在直接把净水机堵在健身场地门口不然进了。10号楼前面有种菜的。喷泉在晚上应该是有灯光闪烁映照的,但现在只有喷水功能,单元门的门禁和小区2个大门的门禁全部坏掉,小区音响环绕系统也从来不开,物业收费和经营收入从来不公开。。。。。。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通知李沧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对您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理清责任,对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将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对于属于产权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的问题也将及时转办。

网友:蓝谷房屋翻建还可以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蓝色硅谷范围的房屋,如果是宅基地翻建,申请人需要是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另外,还需要符合蓝色硅谷建设规划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已经确定了建设青岛蓝谷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使蓝谷成为以海洋为主要特色的国家高科技研发及高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域。按照建设规划要求,蓝谷核心区范围内的鳌山卫和温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滨海公路两侧各2000米范围、驻地滨海1000米范围内村庄,从2010年起已不再审批宅基地及四层(含四层)以下农村住房。如果你所说村庄在以上范围内就不能进行房屋翻建。这类区域通过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或进行旧村改造解决农民住房。目前,经济适用房已经部分建成,社区建设自2012年实施正按计划分批建设。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网友:小区内圈占绿化带改成自家院,合不合法?什么部门负责管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市人民政府规划、城关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市北区十五大街房产证问题

领导,十五大街回迁房房产证啥时候能办理,为什么无法办理房产证,6年了无房产证,请给与解释,什么问题政府部门6年解决不了啊!!还要老百姓等多长时间!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十五大街项目由青岛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尚未取得档案合格证。该项目已被列为问题产权项目,对于您反映的办证问题建议您与市北区人民政府联系协调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交首付款已交,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网签手续

局长你好,我们这个楼盘交首付款都半年了,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理网签手续,找各种理由,业主该怎么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网友您好,建议您提供房屋具体信息,与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处联系(82661850),以便有针对性的落实并给予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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