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需连续缴存满12个月

2018-06-26 10:38
分享到:

网友:我今年56岁可不可以共积金代款购房,请问可代多少?

王春芳:网友,您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贷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即男65岁、女60岁。如您申请贷款时尚未退休且符合申贷条件,可以申请;如已退休,则不能申请。

贷款额度测算您可通过公积金热线12329或网上营业厅(www.qdgjj.com)等渠道测算。

更多详情请点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网谈实录

民生资讯请关注“青岛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