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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民生在线 2017-09-08 14:50:49 字号:A- A+

超级爱过分:还有一个问题,现在很多大城市都在搞全民运动,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你也得有地让人运动呀,到处是车,老四方基本可以说运动场所很少,或者开放更多得公共设施,学校的,康宁路得体育场现在估计都长草了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市北区双山靠黑龙江路一面半山都是坟头,经常有人在山上烧纸祭奠很容易引起火灾。请问此事有人管吗?坟地何时可以迁走?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由于历史原因,浮山、双山作为当地村民祖坟地,存在相当数量的坟头,存在火灾隐患。您提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市北区政府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妥善措施,共同推进我市殡葬事业改革,将火灾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网友:去年阜新路8号我们楼单元门换新的~门上的电话线就扯到门口就不管了~半年了也不知道找谁~经常忘记带钥匙~开门还得跑下来~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人民没名义:曹局长,您好!我想知道所谓的“生态化改造”是什么?徐家东山景观公园偷换概念,出现很多坟头,是公园还是墓地?公园是提供给市民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我只想知道徐家东山景观项目是公园还是墓地?要是墓地这违背践踏人大决议!依法拆除!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据从市北区有关部门了解,徐家东山”怀念林”建设,是浮山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散乱在徐家东山上的原振华农工商公司所辖3个村及原吴家村公社所辖4个村祖坟地,采取建设生态型”怀念林”的方式集中安置。前期,我们专门赴市北区,就这一问题进行工作座谈,提出了业务指导意见,主要有:一是要求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怀念林”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突破规划面积。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散乱坟头生态化改造的要求进行,所建的”怀念林”,只用于在浮山上的传统祖坟安置,并将传统祖坟数量、丧属信息向群众公布,不得安置新增骨灰,更不得违法出售。三是建议生态化改造的”怀念林”建设不留坟头,采取树葬的方式予以安置,今后群众的祭扫活动采取鲜花悼念的方式,严禁焚烧纸钱等。四是要求抓紧按照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着手规划建设可满足本辖区20年死亡人口需要的怀念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

kdz707:你好曹局长关于绍兴三路危楼问题的建议

你好曹局长请问绍兴三路原福彩中心危楼现在情况如何我们是危楼后面的10号楼居民这个事情发生有3年多了我们希望和我们的10号楼一起拆迁改造建成福彩大厦如何因为当初建楼时候我们的10号楼和这个危楼这个就是一个图纸是一个项目叫物业办公室现在出现这个情况可以一起拆掉重建形成共赢的方案为上策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绍兴三路8号房产因租赁合同纠纷等问题,已提交市南法院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行司法程序,待法院判决后,经各相关部门研究,方可推进下一步工作。谢谢!

网友:请问对事业单位轻度残疾人员有什么优抚政策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伤残疾可申请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因自身原因残疾请咨询残联相关政策。谢谢!

网友:你好,现在很多城市实行残疾人免费停车的优惠政策,请问我们青岛是否可以推行残疾人C5车辆市内免费停车的政策呢,谢谢回答。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曹局长,你好!想咨询一下人才引进的事情,我现在单位注册地和档案所在地不一致,像这种情况有相关政策可以解决吗?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曹局您好,我们家住松岭路46号迪生山庄,目前小区房产证大部分已经办理但我们内部购房业主至今无法办理证件!孩子马上上小学了,现在面临无学可上请您帮忙关注答复谢谢您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咨询我的安居工程房是否违法

曹局好;2007年我申请了残疾人安居工程房,村里没经过上级土地和建设部门审批就把房子建起来了,当时村书记说产权归公家所有,不需要审批,2013年莱西测量土地和房屋重新发证,我问政府工作人员安居工程房可不可以办房权证,当时政府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回去问领导再答复,第2天工作人员说只要村干部同意就可以办,当时的村干部都同意了,2016年发下新的房权证,村民都到建委领房权证,我托人代领,建委说没给我办,原因不清楚,今年莱西到处都在拆违法建筑,我想问领导我这房屋算不算违建??会不会有问题?如果会有问题还有补救措施没有?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我是带母亲来青岛求学的河北女孩王想,现在遇到一些困难,有些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我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不是本市人,像她这样的情况咱们民政局会有什么比较妥善的安置措施吗?

曹局长,您好!我是带母亲来青岛求学的石家庄女孩王想,现在遇到一些困难,有些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我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不是本市人,像她这样的情况咱们民政局会有什么比较妥善的安置措施吗?有没有特殊的养老机构可以接受她这样情况的呢?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我市临时困难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是: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青岛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临时救助:①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或者因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破坏,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②因患重大疾病,在各类救助保障后家庭支出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大病医疗救助的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家庭上年度年总收入50%,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且家庭财产(主要是指房产、机动车辆、存款、证券等,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不超过20万元的。

关于入住养老机构,青岛各区市对本市户籍“三无”、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老年人有一定的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外地老人可以入住我市养老机构。但养老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加上老人身体素质普遍较弱,对患有精神类、传染类疾病的老年人没有专业救治条件,很难收住。你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也很关注,不止一个养老机构想免费收住你家老人,但了解到其具体身体状况后,表示心有余力不足,爱莫能助,我们也深感遗憾。如果老人经过专业治疗,特殊疾病有好转,我们届时可以再帮你寻找合适的养老机构。预祝你们能尽快妥善安身!

wxwap_4488:请问曹局长,市北区政府答复百姓说徐家东山是振华公司的集体用地,可以建墓地,不受《殡葬法》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这种答复正确吗?徐家东山挖山毁林造成水土流失该由哪个部门管理?福宁园非法扩建到学校幼儿园墙外、离樱花郡居民小区20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希望民政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殡葬政策,采取措施迁离福宁园。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据从市北区有关部门了解,徐家东山怀念林建设,是浮山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散乱在徐家东山上的原振华农工商公司所辖3个村及原吴家村公社所辖4个村祖坟地,采取建设生态型怀念林的方式集中安置。前期,我们专门赴市北区,就这一问题进行工作座谈,提出了业务指导意见,主要有:一是要求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怀念林”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突破规划面积。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散乱坟头生态化改造的要求进行,所建的”怀念林”,只用于在浮山上的传统祖坟安置,并将传统祖坟数量、丧属信息向群众公布,不得安置新增骨灰,更不得违法出售。三是建议生态化改造的”怀念林”建设不留坟头,采取树葬的方式予以安置,今后群众的祭扫活动采取鲜花悼念的方式,严禁焚烧纸钱等。四是要求抓紧按照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着手规划建设可满足本辖区20年死亡人口需要的怀念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

网友:市北区徐家东山在建墓地,是市北振华公司公然毁林见到的墓群。他企图将原先散落的300个左右的老坟扩建成为6000多个墓穴的目的,并与南部一直在偷偷扩建的福宁园连成一片,妄图造成既成事实。这种做法公然违背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绿线保护区内不得修建公墓的规定,和不得上坟烧纸的要求。公然挑战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的底线。现在已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并且有滑坡的危险。山下在建的学校,将面临学生抬头看墓地的窘境。该墓地没有民政部门的批文,也没有规划,更没有向市民公示。这不仅侵犯了山下数千居民的利益,也是侵犯了青岛市市民的利益。这种在市区市中心公然修建坟墓的行为,令人发指,必须得到制止。市北区民政局,对这种行为采取了放任姑息,甚至,背后站台的作法,请曹局长明察。在当前国家大力整治生态建设的当口,市北区,振华公司的恶劣行为必须得到制止!他们打着修建怀念林的旗号,事实上就是企图逃避民政部门监管的修建公墓行为。不要让浮山生态绿地成为第二个福宁园,成为青岛市市民的心里的痛。不要为某些利益集团站台。不要无视市民的民生权益的呐喊!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据从市北区有关部门了解,徐家东山”怀念林”建设,是浮山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散乱在徐家东山上的原振华农工商公司所辖3个村及原吴家村公社所辖4个村祖坟地,采取建设生态型”怀念林”的方式集中安置。前期,我们专门赴市北区,就这一问题进行工作座谈,提出了业务指导意见,主要有:一是要求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怀念林”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突破规划面积。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散乱坟头生态化改造的要求进行,所建的”怀念林”,只用于在浮山上的传统祖坟安置,并将传统祖坟数量、丧属信息向群众公布,不得安置新增骨灰,更不得违法出售。三是建议生态化改造的”怀念林”建设不留坟头,采取树葬的方式予以安置,今后群众的祭扫活动采取鲜花悼念的方式,严禁焚烧纸钱等。四是要求抓紧按照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着手规划建设可满足本辖区20年死亡人口需要的怀念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

网友:您好,曹局长。我是市北区樱花郡的住户,因为振华公司在后山毁林造墓地,现在造成民怨沸腾,水土流失严重,后续学校开学,会严重影响孩子和住户。请问市区造墓地,这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据从市北区有关部门了解,徐家东山”怀念林”建设,是浮山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散乱在徐家东山上的原振华农工商公司所辖3个村及原吴家村公社所辖4个村祖坟地,采取建设生态型”怀念林”的方式集中安置。前期,我们专门赴市北区,就这一问题进行工作座谈,提出了业务指导意见,主要有:一是要求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怀念林”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突破规划面积。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散乱坟头生态化改造的要求进行,所建的”怀念林”,只用于在浮山上的传统祖坟安置,并将传统祖坟数量、丧属信息向群众公布,不得安置新增骨灰,更不得违法出售。三是建议生态化改造的”怀念林”建设不留坟头,采取树葬的方式予以安置,今后群众的祭扫活动采取鲜花悼念的方式,严禁焚烧纸钱等。四是要求抓紧按照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着手规划建设可满足本辖区20年死亡人口需要的怀念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

网友:市内山头的坟头能统一管理吗

现在市内浮山、双山等遍布了原村民坟头,请问局长青岛市有没有统一规划管理的办法?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由于历史原因,浮山、双山作为当地村民祖坟地,存在相当数量的坟头,存在火灾隐患。您提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市北区政府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妥善措施,共同推进我市殡葬事业改革,将火灾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网友:社会组织注册容易发展难,请问民政部门是如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市社会组织达到12174个。各类社会组织活跃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劳动、卫生、体育、生态环境、社会事务等各领域,成为推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结合青岛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快推进力度。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购买服务机制,向社会组织释放空间、让渡资源;二是改革登记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三是取消前置审批。进一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上级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五是建立孵化培育机制,强化人才支撑,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感谢您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注!

网友:沙子口崂山六中西墙外没有人行道,学生上学放学很危险,请问能否给解决人行道问题。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请问市南区公租房啥时能有房子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网友:错埠岭军休三所好几年就在统计拆迁,想知道现在进展如何!请局长解答一下。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据了解,2009年和2014年,青岛市北区城建有关部门曾分别对三中心伊春路、绍兴路院区居民,发放过房屋拆迁问卷调查表。最终统计数据显示,60%以上的老干部不同意拆迁。理由一是老干部年老体弱,不愿搬迁折腾;二是拆迁条款达不到他们理想的条件。因此,调查结束后再无任何进展。谢谢!

网友:对于不符合政策的2015年出生的2胎的政策是怎样的,还有社会抚养费吗?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建议您向市卫生计生委咨询。

网友:胶州市安置城镇户口义务兵都到乡镇政府办事处当干部,其他县级市怎么没有呢?

内容同上

市民政局:这位退役士兵您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青岛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第九条明确规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目前未就业或失业、仍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由各区(市)政府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健壮性工作岗位,作为退役士兵就业的托底措施,岗位开发范围由各区(市)政府确定。”据我们了解,各区(市)都根据本地实际,针对退役士兵需求,开发了一些公益性岗位。各区(市)开发的岗位形式不同,可能和胶州市开发的岗位有区别。谢谢!

四方商城:曹局长:我们的服役军役证

<p>我们是1961年入伍的老兵,1971年就把我们的服役证、给收回去了!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再没有下闻啦??????请问局长:我们的退役证还能补办吗?谢谢!联系电话:13953239597梁汉臣、74岁!</p>

市民政局:经与梁汉臣老人电话沟通,他是退役后被安置到化工厂,因当年他的退役证有林彪签名印章,当年李沧区武装部统一回收了他的退役证。请贵单位将此问题转至武装部门办理。谢谢!

网友:民政局下属的干休所管理混乱

我所在的伊春路41号第三干休所,此干休所不能完全封闭管理,北门门禁已坏无人维修,南门车辆随便进入,很多附近小区的车辆进入干休所小区停车。导致了小区车辆多乱,给干休所的老人出行不便。再一小广场也破损不堪,杂草乱生无人管理。真不知道民政局下属的干休所有谁来进行有效的管理?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伊春路41号北小门自启用门禁开始,屡次损坏,屡次修复问题,是因为门禁年久损坏,现已联系厂家维修处理。届时,军休三中心会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倡导大家维护、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您反映院北角凉亭周围杂草较多的问题,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杂草繁殖过快,军休三中心已经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关于院区停车多,节假日期间比较乱的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院区楼房系90年代所建,道路狭窄,能停车区域早已饱和。所以,每到节假日,驱车探望老干部的子女多,占据院内道路空间所造成。军休三中心大门并非采取电子门禁杆式管理,主要依靠门卫及工作人员对进入车辆进行疏导。今后,军休三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院区管理,制作车辆停放警示牌,做好宣传提示工作。感谢您对军休管理工作的关注!谢谢!

网友:8月28日是一年一度传统节日—七夕,请问七夕当天岛城有多少人登记结婚。

市民政局: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今年8月28日,青岛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731对。

rwxTmQg6p2wSqPm:曹局你好,2011年12月入伍,在部队服役五年,2016年12月退伍,关于城镇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标准向你请教,当时报名参军时宣传是,我退伍时应按照上年度的社平工资的1.7倍发放,也就是2016年的社平工资的1.7倍发放,可是我发的退伍费与宣传政策不符。请问局长是哪里出现问题了吗?

市民政局:这位退役士兵您好!您是2011年11月1日后入伍的退役士兵,正好是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行改革的一年。2011年10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13年,我市根据民政部、省政府的相关规定,经过市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21号)。文件第二项第二条明确规定:“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初级士官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其应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为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地方自谋职业金标准扣除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之差,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低于年均4500元的,补足到年均4500元发放。地方自谋职业金标准应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44号规定确定)”。即:您发放的金额是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社平工资的1.7倍扣除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的差额。因为您入伍时《条例》刚刚颁布,地方政策出台有个滞后阶段,造成您入伍时宣传和实际不同,请您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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