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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在线:青岛要建10处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孙志文 2017-08-31 15:09:46 字号:A- A+

8月31日下午2:30,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孙志文)今天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6132人次,在线有效发帖128个,曹勇局长现场答复55个问题。现场未答复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线下进行二次答复。

曹勇在网谈中透露,青岛市目前至少有7.2万痴呆症患者,为照顾这些患者,今年要建设10处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截至7月底,全部照护示范中心均已确址。

10处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均已确址

网谈中,有网友询问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的建设情况。对此,曹勇介绍,全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年人绝对数的增加、人均寿命的延长、空巢现象的加剧,老年痴呆的数量明显上升。据估计,青岛市目前至少有7.2万痴呆症患者。

目前,全国还没有专门的失智者专业照护机构,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和技术,我市少数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开设失智老人照护专区,并且成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失智老人照护试点单位,如:青岛市红十字护老院、青岛福彩四方老年公寓、崂山区锦云村老年公寓、城阳区社会福利中心等。今年,青岛要建设10处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市南区2处,市北区2处,李沧区3处,黄岛区1处,平度市1处,莱西市1处。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社区失智老人照护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7月底,6个区市均已确址,6个照护中心采取机构照护模式,4个采取社区照护模式,目前都在按照要求进行装修和配备设施。

下一步,青岛民政局将开展骨干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引进发达国家的失智管理经验,提升我市失智者照护服务水平。鼓励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项目由专业社会组织建设运营,建成后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由市级财政给予补贴。

27.3万老人入网“智慧养老”

据了解,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市民政局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主旨,以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为着力点,我局组织开发了“青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2017年4月上线对市民开放。

平台依托12349养老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面向老年人及家属,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解决方案。老年人或家属可以通过青岛智慧养老平台的微信、网站、热线等渠道,非常方便的查询和预约附近的养老服务资源。平台上所有的养老服务均接受专业运营团队的监管,对服务质量进行把关,具有“互联网+”、“开放性”、“融合性”、“模块化”、“大数据”等特点,便于多渠道满足老年人需求。平台运行以来,入网老人27.3万人。进入平台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养老场所1623家。

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享受特困人员供养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要求,8月1日,青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将于10月1日实施。这是一项托底性的救助政策,《意见》提出在全市建立起城乡统筹、政策衔接、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标准科学合理、资金渠道通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我市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该《意见》坚持城乡统筹,在救助对象范围、救助供养标准、救助供养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救助供养形式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实施城乡统筹,确保城乡特困人员都能公平获得救助供养服务。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包括原来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意见》还将实现精准救助,从提高救助精准性出发,供养标准上改变以往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方式定标准,调整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类制定,以适应不同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服务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尊重特困人员意愿和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鼓励在家分散供养;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同时,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服务和帮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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