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93
网友: sophie1717
标题: 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很大人为因素
问题: 尊敬的赵支队长:
我于7月3日17时许在南京路与江西路路口按信号灯正常行驶的过程中,一辆 逆向 行驶的无牌,无照,无刹车的二轮摩托车撞到我车的左侧。交警到现场后即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当场拿出现金作为车辆损失赔偿。可是后肇事方在打完一通电话后又反悔,要回现金,事故交由市南交警处理。在处理事故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交警部门开始由我的无责,定为次责,而后一半,最后告知最好我认全责,并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并以种种理由障碍,拖延对方车辆的鉴定。并于8月6日作出认定,肇事摩托车主责,我为次责。
我真是欲哭无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人为因素太多。把一个事实清楚的事故搞得黑白颠倒。作为一个遵纪守法,有着12年驾龄的女司机,我一直对交警能够秉公执法这点深信不疑。可是这件事却严重的损害了交警的形象,也深深地伤害了我。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何来的和谐社会!
苦恼时想过向媒体曝光此事,可是看到赵支队今天在线为民解忧,那我相信青岛交警支队和赵支队秉公执法,保护守法者的权益,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我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认定。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交通事故问题,经调查:2013年7月3日17时许,刘全武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新贵都农贸市场出来,沿南京路南向北逆向行驶,准备左转向江西路,还没行驶到南京江西路口时,适遇您驾驶鲁BCW375号宝马轿车行驶至此,宝马轿车的前保险杠的左下角与二轮摩托车右侧相撞,致刘全武右踝撕脱骨折受伤,两车辆损坏。因您未保护现场并将鲁BCW375号车移至事故现场以南10多米处停在路边,造成事故现场破坏。伤者刘全武在四0一医院治疗,花费5000元后,因无钱治疗出院并回莱阳。因本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因此双方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在事后制作询问笔录时,您称自己是向江西路左转,刘全武称摩托车也是向江西路左转,摩托车在护栏西边,宝马轿车在护栏东边,两车都是南向北且同向行驶,且都是左转弯,两者行驶轨迹没有交叉,是不应该在北向南的逆向车道内相撞,对于您当时驾车是掉头还是左转问题,因您未保护现场,将鲁BCW375号车移动,造成事故现场破坏,相关证据灭失。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您应当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对于您提出的 “交警到现场后即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当场拿出现金作为车辆损失赔偿。可是后来肇事方在打完一通电话后又反悔,要回现金,事故交由市南交警处理。”一事 。因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依法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需调查取证,交警在现场并未认定事故责任。双方的现金交易是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商量私了,与交警出现场无关。目前,因您对该事故认定不服,已经向交警支队提出了重新认定的复核申请。我们将根据重新鉴定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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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路边限时停车
问题: 同安路靠近海尔路路口双向,同安路靠近劲松三路路口双向,同安路靠近深圳路路口双向停车,希望限时停车,不然给路口造成交通压力过大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同安路靠近海尔路、深圳路段交通流量较大,时有车辆通行受阻现象,因此,上述路段不宜采取限时停车措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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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号灯不合理请给与调研
问题: 银川东路(鲁信长春南门),过街人行横道的信号灯希望给为触摸式,请给与调研,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该处信号灯以前确为触摸式信号灯,由于高峰时间过往行人触摸该信号间断时间较短,对该路段车辆通行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将该信号灯进行了改造。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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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
问题: 建议由辽阳东路向同安路左拐增加即可左拐也可直行的车道标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根据该路口交通特点,该信号灯东向西方向放行模式为直行和左转单独放行,共用车道不利于路口车辆通行。因此,该处不宜设置左转和直行共用车道。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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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北交警秩序科效率太低
问题: 市北交警秩序科办事效能太低,应该好好处理一下了,养了那么多的人,不给老百姓办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我支队市北大队在7月10日收到了你反映的223路公交车违章问题,当天并与交运223路队取得联系,将掌握的情况与223路队进行调查。公交车队通过查询您反映的鲁BJ2839号公交车当天的行车路单发现:鲁BJ2839号公交车13时54分由刘家下庄出发,15时13分到达西镇,不可能在14时左右行驶到您反映的路段。因此,您提供的车辆情况有误, 223路队也与您进行了解释。针对沟通中您要求我们对公交车予以处罚问题,根据您目前反映的情况,没有证据证明驾驶员违章,我们无法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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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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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贴号: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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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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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北大队秩序科的电话可以撤了吧?
问题: 我网上查询有个违章是没有年审,但是我的确年审了。我想打电话咨询一下。打了一个星期了,没人接。不知道是秩序科没有人上班还是其他 原因。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秩序科的电话没有人接的问题,因市北大队秩序科共有5个办公室和1个行政服务大厅,各个办公室根据业务分工不同各自办理相关业务,有的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外出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如您需要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可以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交警中队进行查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