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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投票

来源: 2013-08-19 10:12:57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19日讯 8月13日今天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赵中国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夏季旅游旺季市区疏堵保畅工作”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1654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95个。赵中国支队长现场回答40个问题。网谈结束后,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尽快组织各部门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二次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1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驾考

    问题: 1、学车过程中可以从原报名驾校退费选择另一所驾校吗?

    2、广州等地已经实行网上个人预约科二科三考试,青岛为什么不可以?有没有时间表?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可以退费选择另一所驾校。其程序是需要将原报名学车档案全部消除后,方可重新报名学车。车管所负责退710元考试费,其他学车费用由学员与驾校协商办理,期间的纠纷处理,由驾校的主管部门交通委负责。青岛车管所每月考试日程安排均在互联网“网上车管所”予以公布,目前都是各驾校集中、统一按照各科目考试时间在互联网预约各科目考试。如有疑问,您还可直接与所在驾校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关注,谢谢!

    贴号: 1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无牌大货车

    问题: 领导你好!我是平度田庄镇居民,一到晚上我们这里有十几辆无牌大货车运送渣土,在镇中心路上开的飞快扬起尘土并撒漏厉害。好像我们这里的交警都不怎么管。希望领导能给制止一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关于田庄镇驻地有工程车拉渣土开的飞快、有严重遗漏的问题,经平度市公安局调查:田庄镇驻地以北(灰宋线)公路因路面破损严重需要大修,特别是夜间往返运送渣土车辆利用交警下班后的时间上路行驶的比较多,故造成撒漏等情况发生,平度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责令辖区公路巡警三中队加强对该路段管控力度,对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的大型货车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33

    网友: 坛顶山

    标题: 交通堵塞与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

    问题: 青岛市道路拥挤,60%是因为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造成的。例如银川东路与劲松五路路口信号可谓脑残信号,银川东路直行信号绿灯四十多秒,红灯57秒。类似信号多得很,请领导实地考察,坐在房间里解决不了交通堵塞。在城市智能交通没实施之前,稍微动动脑子也不会设置如此信号,交通管理让人汗颜。

    信号设置不合理造成交通拥堵浪费大量的资源不是小事,希望尽快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您提到的银川路是连接城区东西区域的重要通道,该道路车流量较大。因此,我们在对信号灯设置放行时间时,将银川路东向西方向通行时间设置为50秒(含3秒黄闪),银川路西向东左转方向设置为20秒,劲松五路北向南放行时间为20秒,整个路口信号灯放行周期90秒,平峰80秒。信号灯的设置是经过细致的路口流量调研和辖区大队、中队对路段管理需求而设置。我们对一些交通参与者的需求也予以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听取各方合理、科学的建议,并结合路口实际情况对我市信号灯进行合理、科学的设置,保障我市道路秩序顺畅。谢谢您提出的建议!

    贴号: 1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车位被强占

    问题: 我买的在小区的车位被一辆外地车一直占着,开发商、物业都帮忙找过就是找不到车主,打110也曾有警察同志帮忙查找过,但因联系不到车主就没下文了,难到这样的车辆就不能强行拖走?警察让卖车位的开发商想办法,他们又没有执法权又找不着人又能怎么办?请领导帮忙想想办法。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请您谅解,我们无权将该车辆拖走。在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积极帮助小区的物业公司联系车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1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整治大货车

    问题: 前段时间,市区内的大货车整治的情况好了一些,但是最近好像又有所抬头,市区道路上经常能够看到违法大货的违章现象,前两天报纸上刚报道的绍兴路上大货车又出事了。

我想请问,整治大货车难道就是一阵风,刮过了就不管了吗?怎样形成常态化管理?交警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大货车在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的确也因为利益驱动存在“多拉快跑”的现象,大货车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比较常见的有超载、争道抢行、闯红灯、号牌不清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并召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交警支队自今年2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核发货车通行证,在进出市区的重点道路设置了20处24小时执勤卡点,对外联合市政公用、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内实行交警、治安、刑侦、特警等多警种联动,变单方治理为多方、多警种联合整治。成立机动队,通过跨区域作战、分头堵截、视频跟踪等方法有效打击重中型货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成熟做法,持续保持对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态势。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2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强烈要求交警领导到宜阳路、南丰路看一下,你们的禁令标志成摆设了!

    问题: 强烈要求交警领导到宜阳路、南丰路看一下,你们的禁令标志成摆设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交警四方大队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研,经查,该路段停车泊位数量无法满足该辖区居民的需求。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交警四方大队将加大对宜阳路、南丰路乱停车现象的管理力度,安排民警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同时,对周边道路进行调研,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立夜间限时停车泊位,缓解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难的问题。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2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残疾人代步车,为什么发展成为了黑出租?从07年出现至今有七八年了,就这么难治理?

    问题: 残疾人代步车,为什么发展成为了黑出租?从07年出现至今有七八年了,就这么难治理?

汽车站,火车站,台东,栈桥......硬生生把青岛的城市形象,拉到了乡镇的水平。丢人!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残疾人三轮车存在非法营运现象已经由来已久,也是市民来信、来访多次提到的焦点、热点,虽然我们每年都抽调警力进行治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多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配合交通运管及残联等部门,做好我市残疾人三轮车容易聚集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别对残疾人三轮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管理。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采取了“备案制”的管理办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的,由执勤民警逐个登记备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当事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其不再违法;二是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乱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无牌无证驾驶的,扣留车辆,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坚决不予放车;三是对机动三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执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驾驶人作出书面保证,对其他人员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四是主动协调残联、城管执法、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特别在三轮车聚集的场所,如火车站、轮渡、栈桥、长途站及商业区周边等区域,实行“面控、线纠、点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残疾人三轮车不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因此其是否属于机动车缺乏相应的检验鉴定机构予以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无法按照机动车进行登记、挂牌。同时,现有法律和国标尚未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标准进行划定,其是否属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无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规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理,需要登记的具体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列入登记范围的非机动车车型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认证合格的,对其型号和安全技术参数予以公告。目前,我省尚未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和安全技术参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由于法律上的盲区导致行政执法机关在对残疾人三轮车进行治理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此外,现有残疾人三轮车的车辆定性尚不明确,因对生产厂家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三轮车大量涌入市场,根治残疾人三轮车必须从源头治理。前期我支队依法查扣了131辆非法“残疾人车辆”,不间断对“残疾人车辆”进行劝离、清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前海一线道路上乱停乱放、营运拉客现象有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特别是打击了一批健全人冒充残疾人非法驾驶行为,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责继续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违法停放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时进行劝离,对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建议政府尽快启动综合整治。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外地车乱占别人车位

    问题: 我在我们小区买了个车位,可是在买之前就有一辆外地车停在上面,而且这辆车现在都停了三年了。之前打过110,警察帮忙给查了说这辆车上半年还有违章记录的,他们还打电话了可是找不着人,然后就不了了之了,再打110他们就不管了。我现在非常着急,开发商也无能为力,咱们的人民警察就不能帮百姓想办法解决问题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请您谅解,我们无权将该车辆拖走。在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积极帮助小区的物业公司联系车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1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问题: 请问一下,从去年就开始喊着要在市区内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监控管理系统,而且说方案都设计了,为什么到现在迟迟没有动静,难道又要不了了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交警支队自去年年底即完成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今年上半年通过发改委审批,一期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即可建成投入使用。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1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办事效率太慢

    问题: 请问赵领导,刚才我看到您给网友回复的问题很热心,我有同样的问题,2013年7月份发现223路公交车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问题,反映给了市秩序处,市秩序处让我联系市北市秩序科,我把问题详细的反映给其,但是过去一个多月了,杳无音讯,别说鼓励市民监督了,就是我积极反映问题都没有答复,难道这就是青岛交警的办事效率?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我支队市北大队在7月10日收到了你反映的223路公交车违章问题,当天并与交运223路队取得联系,将掌握的情况与223路队进行调查。公交车队通过查询您反映的鲁BJ2839号公交车当天的行车路单发现:鲁BJ2839号公交车13时54分由刘家下庄出发,15时13分到达西镇,不可能在14时左右行驶到您反映的路段。因此,您提供的车辆情况有误, 223路队也与您进行了解释。针对沟通中您要求我们对公交车予以处罚问题,根据您目前反映的情况,没有证据证明驾驶员违章,我们无法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贴号: 1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台东一路威海路闯单行

    问题: 最近,台东一路威海路闯单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了,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晚上尤其严重,也很少看到有交警去管管!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台东一路、威海路车辆闯单行问题一直是我们日常整治的重点。台东一路商圈林立,商流、客流、车流密集,确有个别车辆闯单行给交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市北大队威每天在台东一路、威海路设置高峰岗和巡逻岗位,对违规停车、闯单行等违章情况进行查纠,7月21日至今已经处罚闯单行违法行为117起。今后辖区中队将加强台东一路、威海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安排民警加大对此路段违法停车、闯单行的纠章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电子眼、实时录像设备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滨海大道崂山段的交通标志线

    问题: 滨海大道崂山区内的这一段路,双向6车道的路况和绿化都不错,但是,在交通规则的制定和车行道划分上有点问题:整条路从香港东路路口一直到与即墨市交界处这一段的所有路口,不管车流量大小或者有没有车流量,单向交通上全部分为两个直行车道和左侧一个纯左转车道。本人经常从这条路走,发现大多数(应该说绝大部分)纯左转车道上的车辆很少,交通流量很小很小,每到路口,相当于只剩了两个直行车道了,最左侧的车道完全没有利用起来,没有发挥出双向6车道的作用。强烈建议把这些路口的纯左转车道改为左转兼直行车道,有效地利用道路资源,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滨海大道的即墨段就和崂山段的标志线就是不一样,不信的话去看一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滨海公路现分为两部分管理,石岭子水库以北由滨海公路管理处管理,标线、标志等都由该单位负责。石岭子水库以南自2012年底移交市政管理,现该段标线重新施划已列入计划。届时,路口将重新进行渠化为双向八车道,增加道路通行能力。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1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沿海一线残疾车交通违章

    问题: 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旅游季节本来沿海一线交通就非常拥挤,现在一些残疾助力车,违章占用公交专线通道私自拉客,闯红灯等交通违章,我想交警怎么治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残疾人三轮车存在非法营运现象已经由来已久,也是市民来信、来访多次提到的焦点、热点,虽然我们每年都抽调警力不遗余力地进行治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多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配合交通运管及残联等部门,做好我市残疾人三轮车容易聚集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别对残疾人三轮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管理。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采取了“备案制”的管理办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的,由执勤民警逐个登记备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当事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其不再违法;二是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乱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无牌无证驾驶的,扣留车辆,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坚决不予放车;三是对机动三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执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驾驶人作出书面保证,对其他人员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四是主动协调残联、城管执法、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特别在三轮车聚集的场所,如火车站、轮渡、栈桥、长途站及商业区周边等区域,实行“面控、线纠、点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残疾人三轮车不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因此其是否属于机动车缺乏相应的检验鉴定机构予以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无法按照机动车进行登记、挂牌。同时,现有法律和国标尚未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标准进行划定,其是否属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无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规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理,需要登记的具体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列入登记范围的非机动车车型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认证合格的,对其型号和安全技术参数予以公告。目前,我省尚未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和安全技术参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由于法律上的盲区导致行政执法机关在对残疾人三轮车进行治理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此外,现有残疾人三轮车的车辆定性尚不明确,因对生产厂家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三轮车大量涌入市场,根治残疾人三轮车必须从源头治理。前期我支队依法查扣了131辆非法“残疾人车辆”,不间断对“残疾人车辆”进行劝离、清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前海一线道路上乱停乱放、营运拉客现象有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特别是打击了一批健全人冒充残疾人非法驾驶行为,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责继续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违法停放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时进行劝离,对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建议政府尽快启动综合整治。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交通信号灯

    问题: 前段时间岛城媒体曾报道,青岛市的交通信号灯都要改成读秒式的,欢欣鼓舞了一场。可后来发现,基本上和原来一样,没任何变化:市区内的延安路与延安一路路口、昌乐路与曹县路路口、曹县路与诸城路路口、辽宁路与利津路路口、利津路与诸城路路口、、、、、多的数不过来。

另外,城阳区的交通信号灯几乎全部都不是读秒式的,还是老式的那种,什么时候更新改造?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关注。对于您反映的上述路段信号灯我们均设置了倒计时读秒器,但是信号灯体仍为老式满盘灯,其正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已督促信号灯维修厂家加紧时间进行改造、设置。给网友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贴号: 1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路中间隔离护栏到底有谁负责维护!

    问题: 赵支队长

您好,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到底有谁负责维护,好多路段的已经破烂不堪,不但起不到了隔离效果,相反很多成了交通行车隐患!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大部分道路上设置的隔离护栏由交警部门负责维护,还有一部分如黑龙江路、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等道路护栏由市政部门管理维护。对于由交警部门维护的护栏,我们通过交警日常勤务和交通巡逻,及时发现护拦破损问题并安排维修,我们还不断通过交警微博、市长公开电话等媒介掌握市民反映护栏损坏、维护信息,确保对各类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保证护栏切实起到隔离交通流、减少安全隐患的作用。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1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整个辽宁路的一些问题

    问题: 整个辽宁路(从热河路到台东一路)存在很多问题:

1、从黄台路口到华阳路口,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有些地方被撞歪了也长时间没人处理,群众举报后好不容易才整理一下,怎样形成常态化管理?路中间的反光桶有的都被撞破了,也没人管;从泰山路路口向东有段中间隔离护栏还没按双黄线的位置摆,不再中间线上;

2、从黄台路路口到台东一路路口,整个路段几乎没有一处视频监控设施好用的,也没有任何的违法抓拍系统;

3、路边违法停车现象非常严重,科技街附近就不用说了,违法停车的老大难了;但是现在西向东方向过了华阳路路口到华阳路车站这一段,也经常有车辆违法停放,影响通行;

4、西向东方向从利津路路口到台东一路路口,这是条单行线,可是闯单行的现象非常严重,还是没人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由于辽宁路两侧是我市信息产业聚居地,商铺林立,过路需求大,中心护栏经常被人为搬移,造成护栏歪斜。我们也及时接到指挥中心的维修指令,安排护栏维修单位维护。今后,我们将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形成常态化管理,保障我市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反映的视频监控问题,目前市公安局正在组织对市北区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高清改造,前端高清摄像机正在由标清向高清更换改造,光纤链路正在调整,视频调度管理等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由于辽宁路科技街周边停车泊位稀少,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导致违法停车屡禁不止。往往在民警刚治理完毕离开,立即就有车辆违法停放,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对此,交警支队市北大队曾多次联合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对治理辽宁路一线违法停车进行报道,但作用也不明显。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将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的路面勤务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辽宁路的管控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违法停车行为对交通的影响。关于反映的辽宁路利津路以东有车辆闯单行线问题,我们将合理调整警力,加大对这一路段闯单行违法行为的治理,充分利用电子眼、实时录像设备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尽全力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贴号: 93

    网友: sophie1717

    标题: 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很大人为因素

    问题: 尊敬的赵支队长:

我于7月3日17时许在南京路与江西路路口按信号灯正常行驶的过程中,一辆 逆向 行驶的无牌,无照,无刹车的二轮摩托车撞到我车的左侧。交警到现场后即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当场拿出现金作为车辆损失赔偿。可是后肇事方在打完一通电话后又反悔,要回现金,事故交由市南交警处理。在处理事故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交警部门开始由我的无责,定为次责,而后一半,最后告知最好我认全责,并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并以种种理由障碍,拖延对方车辆的鉴定。并于8月6日作出认定,肇事摩托车主责,我为次责。

我真是欲哭无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人为因素太多。把一个事实清楚的事故搞得黑白颠倒。作为一个遵纪守法,有着12年驾龄的女司机,我一直对交警能够秉公执法这点深信不疑。可是这件事却严重的损害了交警的形象,也深深地伤害了我。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何来的和谐社会!

苦恼时想过向媒体曝光此事,可是看到赵支队今天在线为民解忧,那我相信青岛交警支队和赵支队秉公执法,保护守法者的权益,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我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认定。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交通事故问题,经调查:2013年7月3日17时许,刘全武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新贵都农贸市场出来,沿南京路南向北逆向行驶,准备左转向江西路,还没行驶到南京江西路口时,适遇您驾驶鲁BCW375号宝马轿车行驶至此,宝马轿车的前保险杠的左下角与二轮摩托车右侧相撞,致刘全武右踝撕脱骨折受伤,两车辆损坏。因您未保护现场并将鲁BCW375号车移至事故现场以南10多米处停在路边,造成事故现场破坏。伤者刘全武在四0一医院治疗,花费5000元后,因无钱治疗出院并回莱阳。因本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因此双方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在事后制作询问笔录时,您称自己是向江西路左转,刘全武称摩托车也是向江西路左转,摩托车在护栏西边,宝马轿车在护栏东边,两车都是南向北且同向行驶,且都是左转弯,两者行驶轨迹没有交叉,是不应该在北向南的逆向车道内相撞,对于您当时驾车是掉头还是左转问题,因您未保护现场,将鲁BCW375号车移动,造成事故现场破坏,相关证据灭失。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您应当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对于您提出的 “交警到现场后即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当场拿出现金作为车辆损失赔偿。可是后来肇事方在打完一通电话后又反悔,要回现金,事故交由市南交警处理。”一事 。因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依法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需调查取证,交警在现场并未认定事故责任。双方的现金交易是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商量私了,与交警出现场无关。目前,因您对该事故认定不服,已经向交警支队提出了重新认定的复核申请。我们将根据重新鉴定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贴号: 7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路边限时停车

    问题: 同安路靠近海尔路路口双向,同安路靠近劲松三路路口双向,同安路靠近深圳路路口双向停车,希望限时停车,不然给路口造成交通压力过大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同安路靠近海尔路、深圳路段交通流量较大,时有车辆通行受阻现象,因此,上述路段不宜采取限时停车措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7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信号灯不合理请给与调研

    问题: 银川东路(鲁信长春南门),过街人行横道的信号灯希望给为触摸式,请给与调研,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该处信号灯以前确为触摸式信号灯,由于高峰时间过往行人触摸该信号间断时间较短,对该路段车辆通行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将该信号灯进行了改造。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7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建议

    问题: 建议由辽阳东路向同安路左拐增加即可左拐也可直行的车道标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根据该路口交通特点,该信号灯东向西方向放行模式为直行和左转单独放行,共用车道不利于路口车辆通行。因此,该处不宜设置左转和直行共用车道。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7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交警秩序科效率太低

    问题: 市北交警秩序科办事效能太低,应该好好处理一下了,养了那么多的人,不给老百姓办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我支队市北大队在7月10日收到了你反映的223路公交车违章问题,当天并与交运223路队取得联系,将掌握的情况与223路队进行调查。公交车队通过查询您反映的鲁BJ2839号公交车当天的行车路单发现:鲁BJ2839号公交车13时54分由刘家下庄出发,15时13分到达西镇,不可能在14时左右行驶到您反映的路段。因此,您提供的车辆情况有误, 223路队也与您进行了解释。针对沟通中您要求我们对公交车予以处罚问题,根据您目前反映的情况,没有证据证明驾驶员违章,我们无法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贴号: 7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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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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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现在的交警是以罚款为目的吗?

    问题: 我在清江路重庆路路口,被拍照,说是违章,我就不明白了,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怎么拍的?是安排人偷拍的?就是为了罚款吗?你有偷拍的时间为什么不指挥精通?你指挥了不就没人违章了吗?在说你地下标线不清楚,怎么能怪我逆行?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交警部门的非现场处罚方式是通过电子眼、手持DV等录像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是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反映的对清江路重庆路的抓拍有异议问题,因您未提供车辆号码及详细情况,我们无法进一步查询,建议您持行驶证至就近交警中队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您还可对处罚情况依法行政复议。平安行,你我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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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市北大队秩序科的电话可以撤了吧?

    问题: 我网上查询有个违章是没有年审,但是我的确年审了。我想打电话咨询一下。打了一个星期了,没人接。不知道是秩序科没有人上班还是其他 原因。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秩序科的电话没有人接的问题,因市北大队秩序科共有5个办公室和1个行政服务大厅,各个办公室根据业务分工不同各自办理相关业务,有的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外出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如您需要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可以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交警中队进行查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大队秩序科的电话可以撤了吧?

    问题: 我网上查询有个违章是没有年审,但是我的确年审了。我想打电话咨询一下。打了一个星期了,没人接。不知道是秩序科没有人上班还是其他 原因。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秩序科的电话没有人接的问题,因市北大队秩序科共有5个办公室和1个行政服务大厅,各个办公室根据业务分工不同各自办理相关业务,有的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外出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如您需要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可以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交警中队进行查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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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市北大队秩序科的电话可以撤了吧?

    问题: 我网上查询有个违章是没有年审,但是我的确年审了。我想打电话咨询一下。打了一个星期了,没人接。不知道是秩序科没有人上班还是其他 原因。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秩序科的电话没有人接的问题,因市北大队秩序科共有5个办公室和1个行政服务大厅,各个办公室根据业务分工不同各自办理相关业务,有的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外出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如您需要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可以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交警中队进行查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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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啤酒节堵车问题

    问题: 啤酒节来了,到处都堵车啊,请问怎么解决啊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交警支队已提前进行了筹划,制定并下发了《第23届青岛国际啤酒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啤酒节举办期间恰逢我市旅游旺季,支队将崂山、田横岛、琅琊台、大泽山、黄岛金沙滩、唐岛湾、市南区奥帆中心及前海一线等景点景区及周边道路确定为管控重点,根据市区道路饱和程度、重要节点交通流量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级应急响应,每日安排熟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在大队指挥室接听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对报案人给予专业指导;各大队在辖区主干道设置至少2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置。同时,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大队每天安排一个酒后驾驶查车点。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啤酒节堵车问题

    问题: 啤酒节来了,到处都堵车啊,请问怎么解决啊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交警支队已提前进行了筹划,制定并下发了《第23届青岛国际啤酒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啤酒节举办期间恰逢我市旅游旺季,支队将崂山、田横岛、琅琊台、大泽山、黄岛金沙滩、唐岛湾、市南区奥帆中心及前海一线等景点景区及周边道路确定为管控重点,根据市区道路饱和程度、重要节点交通流量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级应急响应,每日安排熟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在大队指挥室接听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对报案人给予专业指导;各大队在辖区主干道设置至少2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置。同时,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大队每天安排一个酒后驾驶查车点。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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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火车站周边交通管理

    问题: 火车站周围的交通挺乱的啊,这个问题你们怎么处理啊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火车站周边交通管理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难点,目前,火车站客流日均达到3.4万人,每日通过隧道进入青岛市区的车辆大约有4万多辆,由于地铁施工加之火车站广场地下通道封闭,造成大量旅客在路面上过马路,人车混行,加之部分驾驶员违法行车,严重影响了火车站周边的交通秩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组织,对前海一线大型旅游客车实行限时限行管理措施。继续完善相关措施,更新标志设置,细化行驶路线,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对日常勤务进行改革,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的路面勤务管理方式,加大对前海一线、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尽全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秩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好岛城交通的畅通!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外地旅游大客车的管理

    问题: 您好,我经常看到外地的旅游大客车,请问这些客车归您管么?具体怎么管理啊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正值夏季旅游高峰期,大批外地游客涌入青岛沿海一线,造成很大道路交通压力,交警支队全警全力确保道路的畅通。对于外地旅游大客车的管理,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针对沿海一线道路拥堵问题,我们设置了多条大型客车禁行路段,包括太平路(单县支路至江苏路段)、莱阳路(太平路大学路口至南海路文登路口,交运集团转运车辆除外)、东海路(太平角六路南京路全路段)、东海路(麦岛路至南京路东向西方向)。规定自5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7时至18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上述路段行驶;7月1日至10月15日,每日8时至17:30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上述路段行驶。二是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自5月1日至10月15日,对岞山路实施交通管制,改为南向北单向交通,禁止机动车(含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三是在沿海有条件区域设置大型停车场5处,包括八大峡旅游码头停车场、广州路单县路停车场、奥特莱斯停车场、天泰体育场停车场、普宁路停车场,进一步缓解了旅游大客车的停车难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组织,继续完善、更新标志设置,细化行驶路线,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对日常勤务进行改革,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的路面勤务管理方式,加大对前海一线、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尽全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秩序。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长途站靠活小摩的阻碍交通

    问题: 杭州路和内蒙古路上的靠活小摩的,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就没有办法治理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杭州路、内蒙古路长途站摩的存在非法营运现象已经由来已久,也是市民来信、来访多次提到的焦点、热点,虽然我们每年都抽调警力进行治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多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配合交通运管及残联等部门,做好我市残疾人三轮车容易聚集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别对残疾人三轮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管理。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采取了“备案制”的管理办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的,由执勤民警逐个登记备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当事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其不再违法;二是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乱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无牌无证驾驶的,扣留车辆,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坚决不予放车;三是对机动三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执法,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驾驶人作出书面保证,对其他人员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四是主动协调残联、城管执法、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特别在三轮车聚集的场所,如火车站、轮渡、栈桥、长途站及商业区周边等区域,实行“面控、线纠、点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残疾人三轮车不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因此其是否属于机动车缺乏相应的检验鉴定机构予以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无法按照机动车进行登记、挂牌。同时,现有法律和国标尚未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标准进行划定,其是否属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无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规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理,需要登记的具体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列入登记范围的非机动车车型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认证合格的,对其型号和安全技术参数予以公告。目前,我省尚未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和安全技术参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由于法律上的盲区导致行政执法机关在对残疾人三轮车进行治理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此外,现有残疾人三轮车的车辆定性尚不明确,因对生产厂家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三轮车大量涌入市场,根治残疾人三轮车必须从源头治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责继续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违法停放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时进行劝离,对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建议政府尽快启动综合整治。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6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村交通问题汇总

    问题: 1、下王埠立交桥信号灯绿灯亮时造成对面直行车辆和本方左转车辆冲突,争抢造成交通不畅。

2、河底市场京口路和九水路丁字路口部分车辆红灯强行右转。

3、夏庄路和大崂路路口红绿灯红灯和绿灯同时亮。

4、东北庄大崂路和黑龙江路桥下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争抢造成交通不畅。

5、金水路靠近青银高速春和景明小区东门无名路怎么规划临时停车位,因为小区内不让停车,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小区门口,建议修好路后及时划线规范停车位。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下王埠立交桥信号灯亮时造成对面直行车辆和本方车辆冲突,争抢造成交通不畅的问题,经了解,下王埠立交桥桥下路口不规则,如信号灯左转、直行单独放行,信号周期过长,路口会严重压车。前期我支队曾对该路口信号灯配时进行过调试,但效果不明显,目前交警支队已在此安排了警力疏导交通。对于您反映的河底市场京口路和九水路丁字路口部分车辆红灯强行右转的问题,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俩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对于右转妨碍行人通行的车辆我们将进行现场处罚。对于您反映的夏庄路和大崂路路口红灯和绿灯同时亮的问题,故障信号灯现已修复,此路口已恢复正常。对于您反映的东北庄大崂路和黑龙江路桥下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争抢造成交通不畅的问题。此方案李沧区建设管理局已列入计划,年底前将进行安装。对于您反映的金水路靠近青银高速春和景明小区东门无名路怎么规划临时停车位,因为小区内不让停车,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小区门口,建议修好路后及时划线规范停车位的问题。交警支队将对该路段进行调研论证,根据实际情况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小区居民停车困难的问题。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贴号: 6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宜阳路上经常因马路边上停车堵车

    问题: 通过宜阳路的公交车,经常因为停在马路边上的车而堵,有时候能堵上半个小时。领导,青岛的车可以停在马路上吗?这样停车是应该的吗?青岛交警没有相应该的管理措施吗?如果有,为什么不实行呢?

其实,其它地方也有停车占路的情况,这种情况不治理好,非常影响青岛的行车速度。无论公交车还是私家车。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停车泊位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缓解停车难、治理乱停车一直是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接近180万辆、其中市内四区超过40万辆,而各类停车泊位仅有9.2万个,停车泊位的不足直接造成了车辆的乱停乱放,这个矛盾目前来说是不可调和的。现在我们正在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从增加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等多个方面共同采取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采取配建、新建、改建停车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周末或夜间开放停车场,进一步挖掘道路停车潜力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增加停车设施的绝对数量,不断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依法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平安行,你我他。在这里,也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能够依法停车、入位泊车。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前湾港黑车问题!

    问题: 前湾港黑车越来越多!很多没有手续或者证件不符的车辆在港里营运!严重影响有手续车辆效益!希望政府治理一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问题,我局积极与青港公安局取得了联系。经了解,青港公安局对前湾港黑车一直不间断地进行整治。近期,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整治“无牌无证车辆”统一行动的通知》,自8月5日起到9月底,在全港范围内开展无牌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已检查各类车辆210余辆,其中扣押无牌车、注销车等问题车辆6辆,案件正在处理中。今后该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镇江路停车应该治理

    问题: 镇江路宁夏路至延吉路一段晚上经常有车停在路边,严重影响交通,我建议一是晚上可以停车,但是早高峰也就是6点半前必须开走,这是现在镇江路高峰时堵车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可以放开这段路的单行,给山东路解除压力,请赵支队研判。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镇江路道路两侧多为居民小区,且大多为开放式小区,停车资源很少,而现在车辆与道路已经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周边居民无法停车,夜间只能停在道路两侧,镇江路道路狭窄,南向北又为公交专用道,致使现在镇江路高峰时间通行缓慢。针对该问题,我们将及时安排民警加大治理力度,要求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加强夜间及第二天早高峰的巡逻力度,最大限度保证镇江路的畅通。另外,根据镇江路实际情况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状况,目前还不适宜改为双向交通,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贴号: 56

    网友: hrbhelitao

    标题: 澳门路治理效果明显,提出表扬

    问题: 看到【西名】清远路旅游巴士停车场出口位置的设置让外地人看青岛交警的笑话 一帖,颇感意外。家住附近,对该路段非常了解,澳门路并不算长,却可以有效解决附近办公场所车辆的停放问题,同时,早晚高峰很多司机都乐于选择这条道路通行,交警部门也并未投入过多的警力,分析原因如下:一方面限制大客车通行有效果;另一方面,此间车辆驾驶人素质比较高;第三方面,道路设置比较合理,权衡了行车和停车的需要;第四方面,红绿灯比较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澳门路的实际情况,交警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清远路停车场出口实施禁左,减少澳门路清远路口的交通冲突;二是合理设置澳门路沿线特别是东海路普宁路路口信号灯,兼顾东海路沿线、澳门路沿线的车流通行;三是,加强澳门路一线的路面管控,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全力做好交通疏堵保畅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贴号: 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摩的的管理

    问题: 您好,我看见青岛还是有很多摩的的,请问这种事你们要怎么管理啊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交警支队非常重视。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内四区停止摩托车挂牌和限制部分摩托车行驶的通告》要求,市区禁止摩托车通行。前期,我支队已组织警力对摩托车违反规定通行、无证驾驶、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民的出行权益。同时,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镇宁桥至海信桥东向西为什么不设隔离护栏?

    问题: 现在每到高峰期,镇宁桥至海信桥东向西方向内侧车道车流量都很大,很多车辆强行拐出从外侧车道超到海信桥下入口处,再强行并入内侧车道,这样不但造成更大的拥堵,还经常发生刮擦事故,以前曾架设护栏,为什么又要撤掉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12年,我们在镇宁桥至海信桥路段设置临时性护栏,进行交通组织调研,设置临时护栏虽然减少了因随意变道而产生交通压力,保障胶宁高架路东向西内侧车道的车流顺畅。但是,胶宁高架路东向西外侧交通拥堵严重,外侧车道交通和周边路网交通压力加大,群众反响不一,为慎重起见,我们取消此项交通组织。在这次交通组织调研中,我们积累了大量数据,整合了各方合理化建议,用于我们今后对胶宁高架路疏堵保畅工作中。再次谢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具体交通变化,对交通设施情况进行实时调整,保障岛城交通的畅通。

    贴号: 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公交车道和马路护栏

    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请问一下,青岛的公交车道,能否真正的做到公交车专用,尤其在山东路,福州路,这两条路足够宽了,为什么不能实现公交专用,尤其在大热的夏天,让公交跟私家车去拥堵行.2.我们的马路护栏,现在你可以去看一下,时间长了以后,已经不成形了,还有就是新闻媒体也报道过,出事故以后,对驾驶员有危害,为什么我们不能学习一下其他城市的护栏,好像还在安装,3.能否学习一下,省内其他城市,对青岛的监控测速在青岛公安网上公示,谢谢领导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很有代表性。近段时间来,交警部门已加大了私家车占用公交车道行驶或停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为了改变以往存在的监控覆盖面小、警力巡逻难以全时段全路线覆盖的实际情况,交警支队正在研究制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自动抓拍的实施办法》,计划利用公交车现有车载的视频系统,对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进行实时录像抓拍,为交警处罚此类违法行为做好取证,从而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公交车快速通行的能力。对于由交警部门维护的护栏,我们结合交警日常勤务和交通巡逻,及时发现护拦破损问题并安排维修,同时也不断通过交警微博、市长电话等媒介掌握护栏维护信息,确保对各类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保证护栏切实起到隔离交通流、减少安全隐患的作用。目前,交警测超速设备由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测试所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年检的书面检测报告保存在交警部门,主要供当事人行政复议时查询,应该对全社会公布。同时,根据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测试所提供的信息,2013年3月以后,群众可以在青岛市计量测试所的网站(http://www.qdjls.cn)上查询超速设备信息。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贴号: 5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合肥路与宁安路口路线设计不合理

    问题: 合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宁安路口时,大约有80%以上的车辆左拐至宁安路(因为下一路口为308国道,中间有隔离墩,无法左拐或直行,只能右拐向李村方向,因此大部分车辆需要在宁安路口左拐驶向福州路),但该路口只有一个左拐车道,有3个直行车道,红绿灯的左拐时间设置也比较短,上下班时间有大量左拐车辆堵塞。

建议交警对相关路线及红绿灯时间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不能教条或想当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宁安路、合肥路口东向西方向路口标线问题,我们已会同辖区大队、中队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决定将第二排直行标线改为直行左转标线,提高东向西左转车辆通行量。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交警微博能否接受网友随手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问题: 每天早上都会看青岛交警微博,内容全面,学到了很多行车安全方面的指示;并且解答咨询问题时回应准确、及时、权威,和网友互动踊跃,青岛交警微博不愧是青岛地区政务微博的杰出代表,超赞!!!

提个建议:对于越来越多的市区交通违法行为,能够接受网友的现场拍照,通过微博发送进行违章处理。以消除警方的监管盲区,让人人都成为交通管理者!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需要明确表明违法时间、地点和违法事实,只有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才能作为处罚依据,目前上级正在制定关于此类问题的实施细则,我支队将在细则正式实施后认真贯彻执行。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酷暑之夏,青岛交警让人感动

    问题: 高温之下的青岛,有几个政府公务人员头顶烈日,在为老百姓做事?我看也就咱们的交警蜀黍。看看各条路口吸着汽车尾气、汗流浃背的蜀黍,一种感动油然而生。呼吁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向交警蜀黍学习,向全所有战斗在一线的蜀黍们致敬!向赵局长致敬!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关注!近期,岛城烈日炎炎,广大交通民警冒烈日、战酷暑,挥汗如雨,辛勤工作在路面一线,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认为:我们的付出能够得到像您一样的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感到无比欣慰!最后,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通过新浪@青岛交警微博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我们坚信,有同您一样常年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会做得更好!谢谢!

    贴号: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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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堵车的办法

    问题: 道路通行缓解根本办法是大规模发展高架路。比如山东路香港路全都改成高架路。两层高架不行三层高架。这样可以提高通行效率。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支队高度重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经阶段,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除了您说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严查严处交通违法、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都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具有重要意义。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燕儿岛路

    问题: 请交警同志看看燕儿岛路,人行道上能不能给个通过的缝隙?特别是江西路到书城的一侧,只能在车行道行走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人行道停车问题,自 2006年10月1日起,青岛市实施《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已规定了人行道上停车不再属交警部门的管理范围,而由城管执法局负责管理。您可直接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贴号: 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快速路

    问题: 东西快速路上至今仍好多不自觉随意变道的车,都处罚吗?是不是加大处罚力度收效能好一些?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为了限制胶宁高架路的车辆随意变道,交警支队在胶宁高架路部分路段施划了白色震荡实线,对车辆随意变道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我们还通过沿线的电子眼监控,抓拍了大部分车辆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同时,市北大队也安排警力在部分路段进行DV抓拍。但由于胶宁高架路沿线较长,现有的监控还无法针对全路段监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对胶宁高架路上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此,也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快速路摩托车和残疾车问题

    问题: 每天走在胶宁快速路上,总能碰上摩托车(有时载人)在车辆中挣道穿行,有时也会有残疾人车行驶,非常危险,也多次打交通台电话反映,没有回音,为什么没有一次看到交警管过呢,有时看到交警在快速路上通过也不管,这个现象谁来管,怎么治理,一旦出现事故,往往是汽车车主来承担主要责任,这不是纵容这些车辆违法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摩托车违法问题一直是我们的治理重点,胶宁快速路则是重中之重。为此,交警支队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胶宁高架路各主要桥口设置了固定岗,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阻止大客车、货车以及摩托车和残疾人三轮车驶入快速路。但我们民警在查处时,有部分摩托车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竟冒险掉头逆行,有的违法驾驶员非但不停车,反而加足油门闯卡驶入高架路,这对摩托车驾驶员人身及周边车辆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另外,残疾人三轮车问题是社会综合问题,需要交通、残联、交警等多部门配合,交警处罚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存在管理难度。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牵头组织提出治理的相关意见。在现有情况下,交警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凡是健全人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发现一起拘留一起。今年以来,已拘留无证驾驶三轮车120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谢谢!

    贴号: 3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疯狂大货

    问题: 赵支队长

您好,2013年2月发生在青岛市北区绍兴路大货惨剧让有关部门有了治理大货的“决心",随之整治效果显著,而且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也相继出台,当时确实觉得值得期待,但是,可是,还是,这所有的一切现在看来都是一场闹剧,超速,超载,闯红灯,遮挡号牌,号牌不清等等严重违章依然存在,交警部门的付出不可否认,无容置疑,但是要治理大货绝不是那么简单,后台,关系,重点工程领导官员的政绩等有一千个理由会让大货继续疯狂下去!不知下一起惨剧何时发生?今天?明天?后天?谁又会成为受害者?是你?是我?还是他?当下,远离大货是唯一的选择!!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大货车在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的确也因为利益驱动存在“多拉快跑”的现象,大货车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比较常见的有超载、争道抢行、闯红灯、号牌不清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并召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交警支队自今年2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核发货车通行证,在进出市区的重点道路设置了20处24小时执勤卡点,对外联合市政公用、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内实行交警、治安、刑侦、特警等多警种联动,变单方治理为多方、多警种联合整治。成立机动队,通过跨区域作战、分头堵截、视频跟踪等方法有效打击重中型货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成熟做法,持续保持对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态势。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32

    网友: 西名

    标题: 超低水平的交管,何谈世界眼光、国际标准

    问题: 尊敬的赵中国先生,我是一名德国驻华政府机构的中方工作人员,我每天驾车基本都是在香港中路和东海中路1.5公里的固定距离上移动,就这么短的距离,我能找出至少10处交通信号、道路标线、标志和相关基础设施的不合理设置,很多都是细节问题,比如红路灯的时间间隔、红绿灯的摆放位置、十字路口的合理调流、人行横道的设计和设置、公交车道的改造、道路标线的合理性等等,很多是完全违背交通管理科学原则的,完全是一种粗放式管理,没有相关科学理论和实践模拟。在德国每一条线、每一个灯和每一个标志的设计都有科学依据和标准。青岛的道路条件比德国大多数城市都要好,汽车保有量比欧洲国家小的多,但是交通状况却经常混乱不堪。建议您在上下班时到福州南路和东海中路路口、以及东海中路路口和燕儿岛路路口观察一下,如果稍有点交通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里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再抽时间过一下佳世客和海信广场之间的人行横道,或者香港路和东海路上其它没有信号灯的人行道,如果我是您,或者亲自驾车体验一下你们自己的管理水平,如果我是您,我的脸上一定挂不住,因为我有羞耻感,青岛的门面路都这么乱,其它地方就更不用说了。我通过微博 -青岛交通管理监督- 提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交警回复后,基本全都不了了之。

我是在德国学习的驾照,感触最深的就是交通规则和标志的完善、细致、合理性。我不知道您和您同事有没有去过德国,如果去过,那你们学到了那些经验?如果没有,那我可以把德国一些先进的做法免费转达给青岛交警,但是希望你们抱着虚心的态度学习,不要动辄就说这个不符合国情、那个不符合实际,一切请在认真调研完、通过数据分析完之后再下结论,好吗?惰政害人害己。

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不是说着玩的,我看你们的特点就只剩下本土优势了。哀其不振、怒其不争,言语不当,请多原谅。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国标要求、设置标准也有了大幅提高。交警部门在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时是按照当时的国家标准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实施的。但不可否认,部分交通安全设施确实存在有不完善之处,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交警部门一方面将通过自身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尽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就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意见建议,交警部门将及时现场调研落实有关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推动我市交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西名”网友,您结合在国外的特殊生活经历,从您的角度针对岛城的交通管理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其中也确实有我们一直以来正在着手解决的难点问题。通过您提出的问题来看,您对交通秩序管理非常的关注,而维护好岛城的交通秩序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希望我们能在这一共同的立场下,密切沟通,互相支持,真诚广泛地交换各自的意见,力争使岛城的交通管理更上一个台阶。我们非常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我们将竭诚从群众不同的角度,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从而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交管水平真的太差

    问题: 尊敬的赵中国先生,我是一名德国驻华政府机构的中方工作人员,我每天驾车基本都是在香港中路和东海中路1.5公里的固定距离上移动,就这么短的距离,我能找出至少10处交通信号、道路标线、标志和相关基础设施的不合理设置,很多都是细节问题,比如红路灯的时间间隔、红绿灯的摆放位置、十字路口的合理调流、人行横道的设计和设置、公交车道的改造、道路标线的合理性等等,很多是完全违背交通管理科学原则的,完全是一种粗放式管理,没有相关科学理论和实践模拟。在德国每一条线、每一个灯和每一个标志的设计都有科学依据和标准。青岛的道路条件比德国大多数城市都要好,汽车保有量比欧洲国家小的多,但是交通状况却经常混乱不堪。建议您在上下班时到福州南路和东海中路路口、以及东海中路路口和燕儿岛路路口观察一下,如果稍有点交通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里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再抽时间过一下佳世客和海信广场之间的人行横道,或者香港路和东海路上其它没有信号灯的人行道,如果我是您,或者亲自驾车体验一下你们自己的管理水平,如果我是您,我的脸上一定挂不住,因为我有羞耻感,青岛的门面路都这么乱,其它地方就更不用说了。我通过微博 -青岛交通管理监督- 提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交警回复后,基本全都不了了之。

我是在德国学习的驾照,感触最深的就是交通规则和标志的完善、细致、合理性。我不知道您和您同事有没有去过德国,如果去过,那你们学到了那些经验?如果没有,那我可以把德国一些先进的做法免费转达给青岛交警,但是希望你们抱着虚心的态度学习,不要动辄就说这个不符合国情、那个不符合实际,一切请在认真调研完、通过数据分析完之后再下结论,好吗?惰政害人害己。

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不是说着玩的,我看你们的特点就只剩下本土优势了。哀其不振、怒其不争,言语不当,请多原谅。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国标要求、设置标准也有了大幅提高。交警部门在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时是按照当时的国家标准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实施的。但不可否认,部分交通安全设施确实存在有不完善之处,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交警部门一方面将通过自身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尽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就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意见建议,交警部门将及时现场调研落实有关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推动我市交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西名”网友,您结合在国外的特殊生活经历,从您的角度针对岛城的交通管理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其中也确实有我们一直以来正在着手解决的难点问题。通过您提出的问题来看,您对交通秩序管理非常的关注,而维护好岛城的交通秩序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希望我们能在这一共同的立场下,密切沟通,互相支持,真诚广泛地交换各自的意见,力争使岛城的交通管理更上一个台阶。我们非常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我们将竭诚从群众不同的角度,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从而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2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这些闪光灯是用来干什么的?

    问题: 佳世客门前、图书馆、芝泉路-延安三路路口等许多地方,安装了闪光灯拍照,用途是什么?交警没觉得频繁的高强闪光会影响驾驶人的视力吗?用得着每一辆车都拍照吗?设置这些设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上述路段闪光拍照设施是治安卡口,不是交通违法抓拍设施。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提高交通通行效率的建议

    问题: 赵支队,您好!首先向炎炎夏日下辛苦工作的交警同志致以崇高敬意!想提一个建议:现在很多交通干道,比如城阳区正阳路往往设定三条行车分道,右侧为非机动车道,中间为主行车道,左侧为左转车道,要求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分道功能行车。在现实交通环境中,左侧及右侧车道往往没有太多车辆行驶,而中间主行车道却不堪重负!比如在正阳路上马十字路口、正阳路祥茂河北侧十字路口(实际上城阳区多数十字路口)都存在这样问题,当直行绿灯亮起时,中间主行车道排起两三百米长车龙,两侧分车道却空空如也!中间主行车道需要两三次绿灯才能通过!!驾驶员宁可坐等乃至抢行也不敢借道两侧空空如也分车道!!这是否是一种交通资源浪费?建议:在直行绿灯亮起时,如果右侧非机动车道、左侧左转车道并无等待或并行车辆,直行车辆可以借道两侧分车道,以提高通行效率,避免交通资源浪费!!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正阳西路属于省道,为了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是由公路管理部门按照标准施划标线。对于您提出的提高交通通行效率的建议,我局城阳分局高度重视,已转至交警大队调研办理。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对公安事故处理部门要求进行第三次鉴定的投诉

    问题: 尊敬的赵中国领导:

2012年12月13日20点50分,我妻子于滨被孟祥文驾驶的鲁BG2H26途锐轿车撞伤。《青公交南认字(2013)第0700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酒后驾驶刹车和灯光不合格车辆肇事并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3年1月6日,交警支队的法医对于滨进行伤情鉴定,2013年1月14日,出具青岛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青公交伤鉴字[2013]001号),鉴定结论为“轻伤”。我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就事故处理过程及伤情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公安局领导进行过投诉。在各级领导的干预下,2013年2月6日,事故处理部门组织青岛市公检法三位法医专家到医院对于滨验伤,进行重新鉴定。2013年3月19日,我收到重新鉴定报告(青公交鉴伤字【2013】011号),鉴定结论为“重伤”。公检法联合鉴定确定为重伤后,至今已过去近5个月,肇事者依然未受到法律惩罚,对此我非常气愤。

此间我曾多次与交警市南事故科及市南检察院公诉科的办案人员进行交涉,案件于6月6日移交检察院,我领取了《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青南检诉委代2013年55号),但后案件又诡异的转回公安,市南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答复我转回公安原因是肇事方提出“重新鉴定”,依据《刑事诉讼规则》退回公安重新鉴定。7月19日,我接到市南交警李银鹰警官电话通知(66572531),让我与肇事者孟祥文自行协商去中国法医协会、西安医科大学、华南政法大学中的一家单位进行“重新鉴定”。我查阅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节“鉴定”的规定,并没有关于“第三次”鉴定的规定,要求进行第三次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并且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允许第三次鉴定存在,违背了司法部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和久鉴不决等突出问题而制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宗旨,国家对于“重新鉴定”都设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青岛市南公安执法部门却允许第三次鉴定存在,让人无法理解。

如果允许第三次鉴定存在,不管鉴定结果如何都会有一方当事人对结果不满,会针对第三次鉴定结果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也就是要求进行第四次鉴定。对第四次鉴定的请求司法机关是否同意,做出是否同意决定的依据又将是什么?

即使公安部104号文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青岛不起作用而必须要进行第三次鉴定,也应该请上级公安机关即省公安厅安排法医进行鉴定,不应不负责任的将鉴定推向民间鉴定机构。

我不明白在国家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非常清楚明确的情况下,为什么司法机关会受理肇事分子第三次鉴定的申请?难道青岛市公检法三家的法医专家联合鉴定的结果没有权威性?犯罪分子孟祥文祸害多个家庭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为什么一直逍遥法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为什么将第三次鉴定混同于“重新鉴定”,进行偷换概念?这可能就是酒驾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吧。

我在公安局长信箱进行投诉后,一直没得到明确答复。

现我提出如下申请:一、 申请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立即将孟祥文重新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二、 申请依据《交通安全法》101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吊销孟祥文机动车驾驶证。

敬请领导干预,监督案件尽快从公安转回检察院依法对肇事分子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监督案件处理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监督执法者要做人民的保护神,不要成为醉驾人员的保护伞!

投诉人:白春峰

联系电话:13963955721

2013年8月12日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申请的问题,经了解:2013年7月1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孟祥文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退案补充侦查。其理由是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孟祥文向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本案初次鉴定时,被害人伤情为轻伤,被害人认为对自己不利,对鉴定结果不服并申请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孟祥文对鉴定结果不服,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提出并申请重新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本条规定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两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有权提出申请重新鉴定。为避免产生错案,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行重新鉴定,此案正在办理中。对于您提出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的规定,吊销孟祥文机动车驾驶证。本条规定含义是指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此,孟祥文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后,才能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20

    网友: herofe

    标题: 建议旅游旺季青岛实行单双号限行。绝对好使!

    问题: 建议旅游旺季青岛实行单双号限行。绝对好使!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50万辆,且以每年近10%的增幅继续增长,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带来交通拥堵、城市噪声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国内个别城市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机动车总量的增长和使用,如北京采取按机动车号牌尾号限制通行,上海采取机动车号牌资源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等方式。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和《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的意见》(国办发[1996]36号)中要求各地不得自行制定对车型使用进行限制以及对民用汽车的保有和使用实行总量控制的政策,已制定出台的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的措施和对民用汽车保有及使用实行总量控制的规定要立即取消。因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目前我市不宜采取类似措施。下一步,一是我们将立足我市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管理,通过落实公交优先战略逐步改变市民出行习惯;二是建立通过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和措施调整市民、单位出行习惯和出行时间,加大机动车出行成本,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期减少不必要出行次数和平抑出行高峰;三是通过建议有关部门增加配建停车场逐步缓解违法停车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影响,最大限度缓解城市道路拥堵问题。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18

    网友: herofe

    标题: 建议青岛有条件的路口多设置一些提前右拐的道路,很实用!

    问题: 建议青岛有条件的路口多设置一些提前右拐的道路,很实用!会解决一些拥堵。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路口右转辅道可避免右转车辆进入路口排队等候,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减轻路口交通拥堵。交警部门一方面会积极协调市政部门,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增设右转辅道;另一方面将在交通组织优化中,利用现有路网条件,合理设置提前右转分流道路,均衡交通流在区域路网上的分布,缓解交通压力。再次感谢您的理解!

    贴号: 15

    网友: herofe

    标题: 希望赶紧把重庆路高架起来

    问题: 领导您好,

听说青岛市把高架重庆路的资金挪到了建立世园会公园是,不知是不是真事儿,重庆路这么一条重要的南北道路早就该高架起来了,怎么能因为一个几个月的世园会而放弃呢?难道重庆路这次修好后过两年还要再挖高架么?既然要高架还是高架起来吧,别拿纳税人的钱种树养花了,市民希望政府干点民生急需的事情,而不是搞什么世园会。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建设规划部门管理,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意见建议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3

    网友: herofe

    标题: 跨海大桥延长线为何当初设计的北向东匝道被省了呢?

    问题: 领导,您好,辛苦!

在跨海大桥延长线的设计图纸上有从环湾大道北向东的匝道,为何现在有关部门给省略了呢?给沿线居民带来很大的不便。周口路的匝道何时能够通车?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建设规划部门管理,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意见建议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节目主题

    问题: 今天的节目主题是不是涉及到交通秩序。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这次《民生在线》我们围绕岛城夏季旅游旺季市区疏堵保畅工作进行探讨,上线内容也涉及到交通秩序方面的问题,希望网友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黑龙江南路水果批发市场门前交通秩序混乱

    问题: 早高峰时黑龙江南路水果批发市场门前交通秩序混乱,严重阻碍岛城南北交通。治理这个地方很容易,交警在7点前上岗到位即可。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黑龙江路果品批发市场早上车辆乱停问题,交警四方大队一直作为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来抓,每天早上5时许就安排巡逻民警在果品批发市场附近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前期,大队专门安排了一部清障车在果品批发市场拖曳违法车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黑龙江路的交通压力。下一步,交警四方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果品批发市场门前停车秩序的整治力度。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如何保障东海东路(雕塑园段)居民横穿东海路安全?

    问题: 赵支队好!

东海东路雕塑园段有海川路、海青路、海龙路、海安路、海宁路等路口,有什么措施保障这些路口行人横过东海路的安全?此事我已在行风在线、纠风网和您的上次网谈提出过,均以各种理由而拒绝采取措施,你们不要官僚,请你们到以上路口现场看看,老人是怎样过东海路的?儿童是怎样过的?各种车辆是否让人行横道线上的行人?各种车辆是否限速在50公里之内?现正是旅游季节和啤酒节期间,人多车多,请赵支队给予过问解决,我是第二次直接反映给您了,再不解决我们不再相信您并继续向上反映。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东海路为双向4车道市政道路,路宽为15米,半宽为7.5米,每车道宽为3.8米。东海路崂山段自麦岛路路口至海口路路口,全长4.4公里,共有主要路口16处,已全部施划人行横道线,并已设置信号灯5处,黄闪式信号灯12处。东海路设计时速为50公里/小时、车辆通行能力为1437辆/车道/小时。经对东海路海安路至海青路三处路口进行车流量调查,得出东海路高峰期流量为850辆至900辆每小时,其它次要道路单向车流量为110辆至130辆每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信号灯设置要求:主要道路高峰期双向车流量达到900辆/小时,次要道路单向达到420辆/小时,应设置信号灯。由于东海东路沿线各路口车流量未达到该标准,因此该路段暂未设置信号灯。针对东海路部分行经车辆车速较快的现象,崂山分局已在东海路海龙路、海安路两路口分别设置区间测速抓拍系统和定点测速抓拍系统,近期将投入使用。待启用后,将对行经东海路车辆进行有效监督,对交通违法车辆有效震慑,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帮忙打开我们的消防和急救通道

    问题: 赵委员您好:我是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的居民。去年民生在线的时候我就反映过我们小区内车辆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事后领导也进行了回复。可是时至今日问题仍然存在,没有丝毫的改变。特别是一期,购房合同约定就是无车小区,由于开发商的设计缺陷导致二期车位不足,再加上物业的不作为,导致本来就很窄的小区道路两侧停满了车,别说是消防车,即使一个小车都得小心翼翼的才能过去。恳请领导能协调职能部门,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帮助我们打通我们的消防通道、生命通道。“亡羊补牢犹未晚”不要等到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再来谈责任,毕竟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市北消防大队已于8月15日派监督员进行了核查,晚上道路两侧停满车辆。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的消防设计图纸,核实哪些为消防通道后,联系洪山坡派出所、办事处等部门,责成物业公司按照消防通道宽度不能小于4米的要求划好车位,争取能够达到方便居民和重视安全两不误的目的。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大拇指广场西门劲松八路乱停车现象

    问题: 大拇指广场西门劲松八路乱停车现象很严重,附近成盛花园小区出口处常常被乱停的车辆遮挡视线,非常危险,望交警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排除不良的交通隐患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针对您反映的乱停车问题,一是组织民警和协警在此处进行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相关查处,对附近的交通也进行引导和疏通,教育有关行人和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交通秩序。二是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合理调配警力,增加巡逻密度,根据重点时段、流量高峰、易堵路段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布置警力,同时加强巡逻,确保大拇指附近乱停车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为此路段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不懈努力。四是联系城管,对广场门口的人行道上存在商贩摆摊经营现象进行治理。五是安排交通协警员,不间断的站岗把守,保证该处乱停车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大拇指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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