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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

来源: 2013-08-13 17:13:13字号:TT

    青岛交警支队长赵中国网谈实录

    西名 尊敬的赵队长,东海路和香港路设置了那么多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我想问一下,您敢往上走吗?在车流大、车速快的道路上决不能设立斑马线,这是交通管理科学的基本原则,你们这样不动脑子设置人行道是把行人往刑场送,您的司机过在这样道路通行时会让行人吗?如果每个车都让每个行人,道路还能通畅吗?最明显的是海信广场和佳世客之间的人行横道,每天几千人通过,90%的车辆不让行,你们处罚过吗?为什么不能设置人行信号灯,如果你们认为不能设,那么请拿出解决办法。给你们一个月时间,能拿出办法吗?不能的话,我可以免费给你们提供解决方案。

    赵中国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遇有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停车让行。这是法律赋予的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的绝对路权。在道路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为行人过路提供方便的重要交通安全设施。无论是否设置信号灯,驾驶人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都应主动避让行人。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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