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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支队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3-08-27 10:55:41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 8月13日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赵中国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夏季旅游旺季市区疏堵保畅工作”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1654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95个。赵中国支队长现场回答40个问题。现将网谈之后落实网民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及转办情况具体反馈如下

    1、问题:赵支您好:去年8月您作客民生访谈,我对交警在管理与执法方面与您做过交流。整整一年过去了,客观的讲,道路交通与车辆秩序的孬好,直接反映我们交警队伍管理水平与整体素质的高低之分。日常举动并通过交警的现身所行会折射出我们交警在广大市民中的现象与优劣之分。通过实际现状,我欣慰的感受到了,交警这一年来所做出的努力。尤其是地处火车站周边包括太平路、费县路、郯城路、莱阳路等路段,在人流车流极度密集的状况下,加之社会不少非法营运的车辆,管理难度之大,执法力度之难,给交警们带来了种种难以预计的困难。本人目睹了泰安路、费县路、火车站广场调流路段,难以想象的一些驾驶员与交警开展“游击”战,玩捉迷藏。拙劣表现实在为人不尊。我借此,也很想向社会呼吁,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靠大家,乱停车,占车道,其实都是一种“作茧自缚”行为,于情于法,格格不入。 对于火车站周边的交通秩序,还望交警同志,继续努力,对一些不守规的“法盲”驾驶员要加大教育管制力度,并以儆效尤。

    答复:网民,您好!感谢您常年来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正如您所言,道路交通是一个城市展示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道路交通秩序的孬好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质,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的齐心维护和共同努力!感谢您对我们前期工作的肯定!针对您所目睹的种种交通“陋习”,我们将在继续巩固现有管理成效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管理与教育并重的方法,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注重拓展宣传教育渠道,从源头上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以此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新浪@青岛交警微博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我们坚信,有同您一样常年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会做得更好!谢谢!

    落实情况:通过电话对网友胡进行了回访。网友胡对我们的答复和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2、问题:高温之下的青岛,有几个政府公务人员头顶烈日,在为老百姓做事?我看也就咱们的交警蜀黍。看看各条路口吸着汽车尾气、汗流浃背的蜀黍,一种感动油然而生。呼吁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向交警蜀黍学习,向全所有战斗在一线的蜀黍们致敬!向赵局长致敬!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近期,岛城烈日炎炎,广大交通民警冒烈日、战酷暑,挥汗如雨,辛勤工作在路面一线,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认为:我们的付出能够得到像您一样的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感到无比欣慰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通过新浪@青岛交警微博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我们坚信,有同您一样常年关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会做得更好!谢谢!

    落实情况:通过电话对网友夏进行了回访。网友夏雨对我们的答复和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3、网友:文

    电话:1561****996

    问题:李村交通问题汇总内容:1、下王埠立交桥信号灯绿灯亮时造成对面直行车辆和本方左转车辆冲突,争抢造成交通不畅。2、河底市场京口路和九水路丁字路口部分车辆红灯强行右转。3、夏庄路和大崂路路口红绿灯红灯和绿灯同时亮。4、东北庄大崂路和黑龙江路桥下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争抢造成交通不畅。5、金水路靠近青银高速春和景明小区东门无名路怎么规划临时停车位,因为小区内不让停车,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小区门口,建议修好路后及时划线规范停车位。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下王埠立交桥信号灯亮时造成对面直行车辆和本方车辆冲突,争抢造成交通不畅的问题,经了解,下王埠立交桥桥下路口不规则,如信号灯左转、直行单独放行,信号周期过长,路口会严重压车。前期我支队曾对该路口信号灯配时进行过调试,但效果不明显,目前交警支队已在此安排了警力疏导交通。对于您反映的河底市场京口路和九水路丁字路口部分车辆红灯强行右转的问题,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俩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对于右转妨碍行人通行的车辆我们将进行现场处罚。对于您反映的夏庄路和大崂路路口红灯和绿灯同时亮的问题,故障信号灯现已修复,此路口已恢复正常。对于您反映的东北庄大崂路和黑龙江路桥下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争抢造成交通不畅的问题。此方案李沧区建设管理局已列入计划,年底前将进行安装。对于您反映的金水路靠近青银高速春和景明小区东门无名路怎么规划临时停车位,因为小区内不让停车,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小区门口,建议修好路后及时划线规范停车位的问题。交警支队将对该路段进行调研论证,根据实际情况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小区居民停车困难的问题。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落实情况:大队在相关路口已增派巡逻岗,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对于在东北庄大崂路和黑龙江路桥下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李沧区建设管理局已列于计划。8月21日通过电话对网友文琦进行了回访,网友文琦对我们的答复和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4、网友:hel

    电话:130****1098

    问题:最近不少城市的交警部门都在对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网上曝光,但是,出于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考虑都把车牌好打上了马赛克。这样做保护了个人隐私,但却失去了曝光的目的。建议既然要曝光就曝光的彻底一些~隔靴捎痒的事干了也是白干。

    答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机动车号牌属公共管理信息范畴,不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交警部门在通过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时,可视情不在车牌号上打马赛克。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够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落实解决情况:通过电话对网友helitao进行了回访。线下,宣传处对网友helitao问题进行了解释。网友helitao对我们的答复和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5、网友:王

    电话:186****0017

    问题:每天走在胶宁快速路上,总能碰上摩托车(有时载人)在车辆中挣道穿行,有时也会有残疾人车行驶,非常危险,也多次打交通台电话反映,没有回音,为什么没有一次看到交警管过呢,有时看到交警在快速路上通过也不管,这个现象谁来管,怎么治理,一旦出现事故,往往是汽车车主来承担主要责任,这不是纵容这些车辆违法吗?

    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摩托车违法问题一直是我们的治理重点,胶宁快速路则是重中之重。为此,交警支队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胶宁高架路各主要桥口设置了固定岗,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阻止大客车、货车以及摩托车和残疾人三轮车驶入快速路。但我们民警在查处时,有部分摩托车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竟冒险掉头逆行,有的违法驾驶员非但不停车,反而加足油门闯卡驶入高架路,这对摩托车驾驶员人身及周边车辆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另外,残疾人三轮车问题是社会综合问题,需要交通、残联、交警等多部门配合,交警处罚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存在管理难度。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牵头组织提出治理的相关意见。在现有情况下,交警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凡是健全人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发现一起拘留一起。今年以来,已拘留无证驾驶三轮车120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接到网民反映后,我大队在胶宁高架路沿线,加强了警力。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重点打击摩托车,残疾三轮车等各项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将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教育驾驶员遵规守纪。8月21日下午15时40分电话联系王洪顺,表示对答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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