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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门诊就医流程规范梳理 满足就医需要

来源: 2013-07-29 09:14:48字号:TT

    市卫生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七医一些大病门诊药物开药难问题

    问题: 您好张副局长!

    谢谢您来与网友交流,借此机会向您反映一个问题。青岛第七人民医院对一些列入大病门诊药物目录但价格相对较高的药物做出内部限制,医生开出该类药物大病门诊处方,不论多少,均要扣减当月一定金额的个人收入,通常达到每盒二、三拾元的水平。据说只有检查费与药费达到一定比例才不会扣医生的钱,但院外的大病门诊患者通常只需定期服药,有几个人需要每月做大量检查的呢?现在这种开药难直接导致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尤其是需要长期服用该类药物的患者,每次去开药都成为一件非常头疼的事。医生对此也颇有怨言,能躲就躲,毕竟每月几百甚至一两千元的收入减少没人愿意承受,也很无辜。医生对医院的规定无可奈何,普遍希望患者及家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事。终于等到您在线访谈日,特向您反映该问题,希望能够于百忙中给予过问。如果药品本身已列入医保目录,患者又属于药物适应症范围,为什么要设定这样的障碍?难道我们的保障只停留在文件上吗?

    嘉宾答复: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看到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研。现向您回复简要如下:一、“青岛第七人民医院对一些列入大病门诊药物目录但价格相对较高的药物做出内部限制,医生开出该类药物大病门诊处方,不论多少,均要扣减当月一定金额的个人收入,通常达到每盒二、三拾元的水平。”答复: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该院明确规定,凡属医保门诊大病政策范围内的药品,病人病情需要并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任何一名精神科执业医师都可以开具,医院从来没有做出“开具处方就扣减收入”的规定。二、“据说只有检查费与药费达到一定比例才不会扣医生的钱,但院外的大病门诊患者通常只需定期服药,有几个人需要每月做大量检查的呢?”答复:1.所有抗精神病药物都有毒副作用,对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均有不良影响,精神病人长期服药,毒副作用更大,须定期检测血、心电图等相关检查。为了病人安全,该院医生接诊时会提出建议,希望得到病人的理解及配合,如果不能履行医生建议,要求病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字确认。2.《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内服药—般不得超过7天量,慢性病可酌情延长,剧毒药或限剧毒药不得超过两天量,精神二类药物也要限制取药量。因为精神科疾病是慢性特殊疾病,考虑到保证病人治疗和保障用药安全的双重因素,该院经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规定每次就诊最多可以取一个月的药量,这也已经超出了有关取药量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病人。3.按照省及局关于《青岛市控制医药费用“三双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增长,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该院采取了一些内部总量控制措施,努力将门诊药品总体比例控制在一定限度,医院要求医生合理医疗合理用药,既要满足病人需要,又要降低病人的药品费用负担。三、“现在这种开药难直接导致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尤其是需要长期服用该类药物的患者,每次去开药都成为一件非常头疼的事”、“如果药品本身已列入医保目录,患者又属于药物适应症范围,为什么要设定这样的障碍?难道我们的保障只停留在文件上吗?”答复:从工作实际来看,您反映的医患矛盾虽然只是偶发现象,但确实存在。精神科疾病具有与其他病种不同的自身特殊性,病程长,病人往往不承认患病,拒不接受治疗和检查,大多数病人需要终生服药,病人或家属对该院处方量的要求与综合医院相反,需要工作人员反复解释和说明,绝大多数患者和家属能够接受解释和说明。确实也有部分患者从自身需要出发,要求医生一次性开出上千、数千元药品,这是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希望您能理解。四、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要求第七人民医院对门诊工作进行反思。主要内容如下:1.进一步梳理门诊就医流程和规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诊疗规范,又要满足病人的需求,为病人就医提供便利。2.加强对全院职工,尤其是门诊医护人员的培训,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患者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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