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政公用局下属各行业潜规则收费问题
问题: 贵局下辖青岛热电、泰能热电、华电等在开发商缴纳95元配套费外收取每平米5-7元不等额外服务费,且事实上没有服务的费用时候合理,进而发展为高价强制施工配套费范围外采暖工程,该笔费用用于何处?公用局是否已默许?是否算垄断?
嘉宾答复: 您好。经落实,你所反映的服务费为维修调试费。根据青市政公用[2012]177号相关规定:为提升新建建筑供热服务质量,新建建筑供热设施发生供热质量问题的,供热单位应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建设单位在质保期内未对发生问题的供热设施进行整改维修的,由供热单位及时组织整改维修。上述工作产生的费用从建设单位交纳的供热设施整改、维修和调试相关费用中支出。目的是为了督促开发商在质保期内更好的为用户提供服务,如开发商没有履行维修调试义务,将由热力公司进行维修调试,相关费用的结算按照双方协议执行。感谢您的参与,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市政公用热线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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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我家的水压是否能再提高一点?
问题: 尊敬的单局长您好:我是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一期多层的居民,住在五楼。2006年入住就发现水压不是很高,在非高峰的时间,如果一个水龙头在洗菜,另一个就不能洗澡,简单说:就是两个水龙头不能同时使用。用水高峰时间更是想都不要想。首先排除我家自身的问题,因为半夜的时候水流明显比白天快。我也问了很多的住在五、六层的住户,这个情况普遍都存在。小区在设计时就把水表放在楼外草坪的自来水表井里,水表到家里最远的有六七十米远,这种设计本身就不合理。据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小区一期存在这个情况他们也了解,只是怕因为增加水压的时候,也许会造成有的人家水管爆裂,怕造成损害怕担责任而不敢增压,他们认为只要一二三楼的居民家的水压正常就行。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是不应该的。我想,咱们每个楼层都应该有个水压标准吧?毕竟我们现在不是生活在大杂院,不管水流快慢,只要能接满水桶就行。而且我们交的是二次供水的水费,不能因为怕水管爆裂,怕担责任而不敢增加水压,从而影响我们正常的使用。现代生活要有现代生活的气息,现代生活的节奏。恳请单局长在白忙中能予以帮忙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海润自来水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于7月3日下午带领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排查外管网压力正常,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进一步联系沟通。我们将继续派员对该处水压问题进行关注。如有服务需求,欢迎拨打市政公用热线1231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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