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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政府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3-06-06 15:45:25字号:TT

    网友:SONG

    电话:137****9855

    邮件:

    问题:西苑新村去年进行了暖气安装,即墨热电厂给每户开具了一万余元的收据,但拒绝换发票,给出的解释为代收,但青岛市区内的暖气改装均由相关热电开具了发票。想请问即墨暖气初装费的发票该由哪个部门开具?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即墨热电厂在对新苑新村等小区进行暖气安装时,为了加快工程进展,暂时开具了收据,目前即墨热电厂正参照青岛热电做法为用户开具发票,用户近期可持收据到原收费处换发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城建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用户一星期后可持收据到原收费处换发票,并告知其热电厂联系电话88550848。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先生

    电话:

    邮件:****@tom.com

    问题:郑市长您好!听说在红领集附近设城际公交车,怎么到现在还没开始,我们在青岛上班,坐即青快客价格太贵,如果在红领集团换成374,373,306直接到青岛就好了!希望!回复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我市计划在烟青路即墨和城阳交界处建设一处公交换乘站,实现与城阳公交的对接。目前,正在对相关地块进行评估测算,待选址最终确定后,将尽快开工建设。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将答复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该网友,但网络反馈网友提供的邮箱地址不正确,因此无法对其进行答复。我市计划在烟青路即墨和城阳交界处建设一处公交换乘站,目前正在对相关地块进行评估测算,待选址最终确定后,将尽快开工建设。

    网友:孙

    电话:151****3449

    邮件:

    问题:你好,想问一下城阳与即墨公交枢纽站去年说是2012年底前建成,在天山一路时确实见过一次建公交站的牌子,没几天就撤了,至今未动工,请问是不建了吗?如果建,什么时候能建好?很多人在城阳上班,没有直达公交车,非常不方面,公司加班后到7点多就没公交车了。我们急切期待公交枢纽站的建成。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目前,天山一路公交换乘站选址工作已完成,计划于近期开工建设。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交通局工作人员与孙女士电话联系,告之天山一路公交换乘站近期将开工建设,烟青路换乘站因选址问题暂未开工,我们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进行选址,待选址完成后将尽快进行规划建设。网友对此表示理解。

    网友:孙

    电话:

    邮件:xian****ngwu@163.com

    问题:你好郑市长,我是09年大学生,即墨段泊岚镇的,当时上学把户口迁到学校,后来没有接收单位,户口落回原来村里,但是只能是非农户口,现在因有农村拆迁规划,想问能转成农业户口吗?或者非农户口将来能享受与农村户口的同等的相关待遇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全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居民办理落户后,户口簿中户口性质栏登记为集体户或家庭户。国家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实施相应政策的依据,由原来的按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到以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林牧业等生产)来划分,农村居民身份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确认。因此,目前不能办理非转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对该网友进行联系答复,告之根据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全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后,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已经不存在、也不能办理非转农;至于将来能否享受与农村户口的同等待遇问题,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确认。目前该网友尚未回复。

    网友:李

    电话:135****1968

    邮件:

    问题:黄龙在没有水,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黄龙庄村缺水现象比较严重,已经联系水利部门进行了勘测,下步计划通过建设大口井等形式解决该问题。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已经联系水利部门进行了勘测,下步计划通过建设大口井等形式解决该问题。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李

    电话:135****1968

    邮件:

    问题:黄龙庄进村路年久失修。

    答复内容:黄龙庄进村路属周太路一部分,修建于99年,是连接田横岛度假区周戈庄、羊山后、黄龙庄的主要交通要道,由于该道路来往车辆比较多,加上近几年沿海养殖户增多,运煤车等大型车辆也比较多,造成了路面破损,特别是黄龙庄村路段破损尤其严重。鉴于该道路现状,度假区已组织公路养护部门定期对该路段铺垫黄沙,并要求环卫公司将此路段做为重要养护路段。下一步,我们将视情责成度假区增加该道路黄沙铺垫次数,同时适时争取对该道路进行全面整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鉴于该道路现状,度假区已组织公路养护部门定期对该路段铺垫黄沙,并要求环卫公司将此路段做为重要养护路段。下步将视情增加该道路黄沙铺垫次数,同时适时争取对该道路进行全面整修。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孙

    电话:138****0985

    邮件:

    问题:郑市长您好:请谈谈即墨融入大青岛长期规划。如交通对接规划、城区设施对接规划、区域经济等。谢谢

    答复内容:在青岛的发展战略中,以即墨为重点的内圈层将是青岛继续强化半岛地区龙头地位,实现蓝色跨越的主战场。即墨处于蓝色硅谷核心区,大沽河生态中轴、滨海蓝色经济发展带、烟威青综合发展带核心地带,是大青岛全域梯次推进、均衡发展的首要受益区。今年,我市将启动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将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定位等方面如何与青岛进行良好衔接,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在青岛的发展战略中,以即墨为重点的内圈层将是青岛继续强化半岛地区龙头地位,实现蓝色跨越的主战场。即墨处于蓝色硅谷核心区,大沽河生态中轴、滨海蓝色经济发展带、烟威青综合发展带核心地带,是大青岛全域梯次推进、均衡发展的首要受益区。今年,我市将启动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将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定位等方面如何与青岛进行良好衔接,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徐

    电话:139****5217

    邮件:

    问题:郑书记,您好: 我是即墨市市民我现在在青岛工作我很关心即墨的发展,关于即墨的服装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我们是否可以将批发商按经营类别进行区域划定,如果针织类的都在一个区域上,衬衣类也在一个区域上这样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吸引更多人来购买。 关于即墨的企业目前是否可以政府组织、组团进行营销,打开国际市场,多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会这样可以提高即墨企业的竞争力。 关于即墨企业的融资政府是否可以成立国有融资公司、提保公司,或是金融证券公司发展即墨的金融企业,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市场问题:年初,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在即墨服装市场第一个商铺使用期到期后,已经对服装市场进行了市口划分。划分后,服装市场各经营类别实现了相对集中,其中C区三楼、D区三楼为针织区,A区一楼、A区二楼、B区一楼为男装区(衬衣类划分在男装区),B区二楼、B区三楼、C区一楼、C区二楼、D区一楼、D区二楼为女装区,E区三楼为童装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在成立之初就已经进行了区域划分,其中一区为五金市口,二区为小百货市口,三区、四区为鞋市。在今后的市场发展中,将继续完善市口划分工作,不断推动即墨市场群进一步繁荣发展。

    关于企业参展问题:我市根据青岛市商务局确定的“6515”年度参展计划,建立境内外重要展会、商洽会信息库和企业市场展会需求信息库,每年有针对性的选择重点展会,组织企业参加由国家部委、省、青岛市商务局等组织的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和各类知名品牌展(博)览会,给予企业展位费补贴扶持政策。我市商务部门也会及时向企业发布相关信息,并组织企业做好相关展会的参展工作。另外,6月份,我市将组织部分针织服装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抱团参加在武汉举行的“青岛名牌神州行”活动;8月份将继续举办“中国(即墨)国际时装季”。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青岛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我市政务网,也可与市商务局(电话:88556068)、市工信局(66091600)联系咨询。

    关于企业融资问题: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比如在金融体系建设方面,目前全市银行机构总数达到23家,截至2013年4月末贷款余额达到450亿元;成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超过20亿元;发展起六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包括一家政策性担保公司,2011年以来累计担保贷款58亿元。今年还将引进3-4家银行机构,预计到年底银行机构将达到27家左右;在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方面,2011年以来,相继制定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上市工作政策的通知》,开辟绿色通道,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同时,积极推动协助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四板市场挂牌交易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下步,我市还将继续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方式、设立或引入风投公司、私募基金等方式实现企业多渠道融资。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该网友通过电话进行了联系沟通,告之即墨服装市场和小商品城已经按商品经营类别进行了区域划分。该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于

    电话:151****1966

    邮件:

    问题:郑市长您好,我是华山镇双疃村的一名农村妇女,现年66岁。丈夫1965年入伍,1969年退役后分至江西南昌拖拉机制作厂,后调至潍坊拖拉机制作厂,最后在位于即墨店集镇的国营青岛第一农业机械厂工作。工作期间一直缴纳工人基本养老保险。1996年工厂破产,工人下岗,让工人到退休年龄后找单位负责人办理退休手续即可。2012年丈夫到了退休年龄,正当他办理退休手续期间遭遇车祸不幸身亡。按规定工厂该付的殡葬费及职工家属该享有的养老待遇,工厂负责人刘典薛以手续没办完为由一概没给。去劳动局问过此事,劳动局工作人员也说退休手续没办下来,他们没接手,没法处理。现在十年过去了,我已快70岁了,现在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劳动能力,基本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都非常困难,每想及此事我仍忍不住落泪,心里十分不平衡。丈夫也算为国家工作了一辈子,但最后就因手续没办完一切都被抹杀了!国家就一点都不照顾了吗?迫切希望郑市长能为我指点迷津,像我这种情况该找哪个单位或机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谢谢!(另外:丈夫的退伍证,青岛市企业职工待岗证,青岛市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都很齐全)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由于您没有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加之店集一农机已于1996年破产,详细情况无法查清。具体可向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8522806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但其所提供电话一直关机,无法对其进行答复。人社局会同发改局正在对该网友所提问题进行调查,并通过双疃村委继续联系该网友,待取得联系后,将及时对其进行答复。

    网友:周

    电话:138****8707

    邮件:393****56@qq.com

    问题:我是2000年中专毕业,毕业后户口落回原居住地,婚后生育一女孩,孩子户口现在跟爸爸在一起,属于农业户口,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可否申请生育二胎?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您如果是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回原籍落户,村庄接纳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民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村民义务,并且符合农村居民生育二孩的其他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您夫妻及孩子是属于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是否符合农村居民生育二孩的条件,需到你户口所在村庄、镇街审核认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计生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因该网友尚未查看网上回复,工作人员又详细进行了解释。1997年后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回原籍落户的,村庄接纳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民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村民义务,以农林牧渔业为收入主要来源,并且符合农村居民生育二孩的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孙

    电话:151****3449

    邮件:

    问题:你好,请问城即公交枢纽站不是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建成吗?至今见动工,不建了吗?如建何时完成?很多人在城阳上班,没有直达公交车实在是不方便,期待政府能给老百姓解忧。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当前,天山一路公交换乘站站址已确定,近期将开工建设。关于烟青路换乘站的选址,目前,市政府正在对城南区域的相关地块进行评估测算,选址最终确定后,我们将尽快开工建设,在此也请这位网友理解。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交通局工作人员与孙女士电话联系,告之天山一路公交换乘站近期将开工建设,烟青路换乘站因选址问题暂未开工,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待选址完成后将尽快进行规划建设。网友对此表示理解。

    网友:孙

    问题:房子太旧了,政府有没有规划,大约什么时间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据了解,目前庄头老村暂无拆迁改造计划。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该网友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对其进行答复。目前,正在通济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对接开发企业,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稳妥推进该片区改造工作。

    网友:国

    电话:150****8928

    问题:我是移风镇西太子庄村在铁路高架桥西养殖小区边有一块承包地,据说有养殖用地规划,我想建养殖场养殖肉牛,不知道怎么办理手续。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你所办理的是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首先要到当地土地所核实一下土地性质,若是基本农田则不能办理,若是非基本农田,具体操作根据即政发[2011]15号文的要求,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办理: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经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持下列资料(一式四份)向所属镇提出用地申请:1、申请表;2、设施用地建设方案;3、设施用地协议;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5、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复垦承诺书;6、营业执照;7、身份证明;8、土地利用现状图;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0、土地勘测定界图;11、平面布置图;12、其他资料。二、镇申报。各镇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并征求环保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三、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土地承包或流转的规范性,以及对经营性养殖重点依据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及选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的,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征收耕地开垦费。四、市政府审批。市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具体可以到当地镇政府的农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畜牧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设施农用地的申请程序对其进行了详细解释。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方

    电话:136****9283

    邮件:

    问题:郑市长你好! 我父母在即墨市区有房子3处,现在准备给我一套房子,但我的户口已经在青岛市内了不在即墨,我想请问我的房产证该怎样才能办理下来呢,请说的详细的一些谢谢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因你所述房屋性质不清楚,分两种情况:1、如果房屋是农村集体宅基地房屋,根据现行房屋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交易,户口已迁出,不符合登记规定;2、如果房屋是商品房,可通过赠予或交易方式取得产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房产处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由于咨询的房屋性质不清楚,所以分两种情况给予了答复,该网友表示我市房产处的详细解释已经很清楚,通过网上的答复对相关政策也有了更清晰的了解。网友表示感谢和满意。

    网友:李

    电话:185****6375

    邮件:gxm****.com

    问题:尊敬的领导: 永合花园南面去年建的四层近2万多平米的违章建筑,在施工建设的时候永合居民已投诉过,但是直至建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也没有给予相关答复。现在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营业期间一直开排气扇,直对居民窗户,先不说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就很大,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夏天马上到来,居民都不敢开窗户。如再投诉无果,居民将再次走上上访道路。请领导给予妥善解决。(违章建筑也就罢了,现在又因使用违章建筑而发出很大噪音,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不知道我们相关的建设审批部门,城管部门,环保部门都在做些什么)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经查,网友反映的海博家居大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祥和泰服装有限公司,位于长江二路北、嵩山二路东侧、永和花园南侧。该建筑占地面积18.09亩,其中,合法用地7.29亩,违法用地10.8亩。对青岛祥和泰服装有限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国土、城管部门已分别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现该用地正在依法处理过程中。在该项目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将不予对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于反映噪音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已进行查处。青岛海博长江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租赁该商业网点房从事建材、家俱销售业务,无生产加工环节。营业面积4万平方米,共5层,法人代表张晓林。其北侧约12米为永合花园居民楼。为保持建筑内空气流通,该公司在网点房北墙2、3层分别安装6个、5个换气扇,下午5点停止营业,换气扇关闭。经即墨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噪声值为49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环保部门对青岛海博长江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公司按装的排气扇产生的噪音经即墨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噪声值为49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同时,我市环保局已对青岛海博长江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下步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邱

    电话:136****8227

    邮件:qdp****@163.com

    问题:作为限价房的第一批购房者我们深感政府的政策让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家!但是临近交房我们却深深的被开发商交给我们的房子伤透了心!总结以下几点请市长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1.公摊问题: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差额部分,未公示测绘图与相关部位数据,虽经业主们多人屡次要求公示并作出合理解释,均被予以拒绝与推诿,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导致了众多业主拒绝缴纳或找回差额部分。 2.去过现场之后我们又仔细的阅读了合同。我们的房子从内到外,无论哪个视角都看不到阳台部分,但是效果图与合同中明确存在阳台,并且国家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明确规定: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合同问题: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时,使用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有关该合同文本的使用问题在首页的《特别告知》中已明确说明,建议对合同的争议,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解决。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已敦促开发企业设立专人,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给予耐心解释,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期盼环秀腾飞

    电话:136****9283

    问题:郑市长你好! 我想问一下环秀区南面的新磨石村在我市的整体新农村建设里到底是怎样规划的,我们也想知道今后是要怎样发展,好让我们有个盼头啊,即墨市全市新农村规划都已经编好了,去年也参加展会了,为什么这么常时间了不对我们即墨全城老百姓公开呢,很不理解,请市长解答一下。谢谢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新磨市村属于官庄社区规划范围,目前还没有具体拆迁时间。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环秀街道办事处共规划顺河社区、滨河社区、官庄社区等10大社区。磨市新村属于官庄社区规划范围。目前,环秀街道办事处正积极推进顺河社区旧城改造,待顺河社区改造完成后,将有计划地实施其他社区的改造。具体改造时间尚未确定,需根据村庄群众意愿、市有关政策和社区改造规定等实际情况确定。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陈先生

    电话:138****7616

    邮件:

    问题:黄家西流电镀厂的电镀废水污染,应该有三十年的时间了,给周边村庄的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周边村庄井水已不能饮用,请问即墨市政府什么时间取缔这个工厂?即墨市政府关闭这个厂30年关不了?这个厂给即墨市周边村庄产生污染影响比给政府带来的的经济效益大的太多,望政府能服务于民,短时间内关闭这个厂?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青岛黄海电镀工艺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黄家西流村东,企业东侧是龙泉河,北侧隔路是索具厂,南侧是空地,西侧邻村民住宅。该企业始建于1969年,原属于村办集体企业,后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镀生产。1999年企业投资62万元,建设处理废水能力为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2009年又投资100多万元,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

    该企业虽然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改造,但由于离居民较近,对周围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目前,我市已经对即墨市电镀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将结合青岛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尽快设立即墨市电镀工业集中园区,届时全市所有电镀企业将全部搬迁入园,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监控。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企业1999年企业投资62万元,建设处理废水能力为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2009年又投资100多万元,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区管网。目前,我市正在对全市电镀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下步将结合青岛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尽快设立即墨市电镀工业集中园区,届时全市所有电镀企业将全部搬迁入园,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监控。但该网友表示其未反映此问题。

    网友:郭

    电话:138****8898

    邮件:28****37@qq.com

    问题:房屋在建过程中与近期发现的诸多问题 1、地暖施工过程中,没有铺设相应的保温反射膜,容易导致热量的无效流失,特别是入住率不足的情况下,会产生温度不达标现象。 2、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中,有朋友怀疑采用的保温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投诉到即墨市消防大队后也得到了重视与反馈,反馈结果是:国家强制标准为A级,现采用的材料为B1级,并且对即建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罚款处理,但是并未进行必要的更换与整改,同时告知本小区属于青岛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核验收。大家都知道高层失火的严重性,仅仅罚款处理是不能对我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提供任何保障的。现在让我们看看新房的具体消防验收结果吧,看是哪家给出了合格的验收报告,不排除被我们投诉或诉讼的可能,诉其违法行政! 相关资料参见《公消(2011)65号》、《青建办字(2011)81号》、青岛纠风网http://qdjf.qingdao.gov.cn/jfIPS/yw10/replyIndex.aspx ,查询码120415225932906 3、公摊问题: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差额部分,未公示测绘图与相关部位数据,虽经业主们多人屡次要求公示并作出合理解释,均被予以拒绝与推诿,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导致了众多业主拒绝缴纳或找回差额部分。 4、我们的房子从内到外,无论哪个视角都看不到阳台部分,但是效果图与合同中明确存在阳台,并且国家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明确规定: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我们小区的11号楼廉租房都还有阳台,且里面有推拉门作为隔断,在此请问我们的阳台呢?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就不需要晾晒衣物了吗?何况我们绝大多数户型不是南北通透的,让我们如何让晾晒衣物?一个小区为什么就不给同样的配套设置呢?再就是廉租房相对于我们限价房业主来说是提供给更低收入者的,难道我们就比他们更低人一等吗? 5、小区车位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方案,有没有给我们列入公摊,因为开发商的掩盖与拖延我们都不得而知。还有小区目前未看到必要的自行车、摩托车存放位置与设施,这也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6、合同中明确先期入驻物业为:城建物业,为什么没经过我们同意就更改为青岛的一家物业公司呢?对此开发商也没有给出合理与必要的解释,经过服务与价格的比对了吗?何况在交房时还要收取全年物业费,先不论服务与价格,至少也要等我们验房合格或者整修合格后才能交付物业费吧。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水地暖问题:限价房工程采用地暖供热方式,按设计图纸施工,地暖管下采用水泥发泡做保温层,能够满足设计采暖要求。

    关于保温材料问题:限价房消防设计图纸在2010年设计,应该遵循外保温材料为不低于B2级的规定,经我市消防部门抽样送检,其使用的外保温材料为B1级,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要求。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该建筑在2011年3月14日之后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应该遵循外保温材料为不低于A级的规定。2012年3月,公安消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建筑方进行了处罚。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号),要求不再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不在强制要求使用A级保温材料,故目前即墨首期限价房使用B1级外保温材料是合格的。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合同约定归甲方所有,未列入公摊面积。自行车、摩托车存放位置与设施,原规划设计中未设计。

    关于物业公司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前期可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德泰物业有限公司是具有3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收取物业费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依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缴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已敦促开发企业设立专人,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给予耐心解释,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邱

    电话:136****8227

    邮件:qdpdqzf@163.com

    问题: 即墨限价房是政府的惠民工程,此工程在一开始受到了广大民政的关注也在老百姓的心里为政府的形象添加了一笔亮丽的色彩!但是工程质量却大大的伤了百姓的心,毁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近期房屋开始交付,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1、公摊问题: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差额部分,未公示测绘图与相关部位数据,虽经业主们多人屡次要求公示并作出合理解释,均被予以拒绝与推诿,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导致了众多业主拒绝缴纳或找回差额部分。 2、根据合同及开发商的规划图上我们明确的开到了有阳台这部分,但是现在我们的房子从内到外,无论哪个视角都看不到阳台部分,但是效果图与合同中明确存在阳台,并且国家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明确规定: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请问我们的阳台呢?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就不需要晾晒衣物了吗?何况我们绝大多数户型不是南北通透的,让我们如何让晾晒衣物?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已敦促开发企业设立专人,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给予耐心解释,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吴

    电话:153****8087

    邮件:786****17@qq.com

    问题:温泉工商所不办理.审验工商证.镇政府不给盖章.是不是与新社区拆迁有关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据了解,工商部门已于2013年5月20日开始受理验照。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与网友吴先生当面进行沟通,吴先生系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村人,现在本村经营旅馆,因该旅馆未办理前置许可和无合法的住所证明,未能办理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该旅馆不在验照范围内,已向其解释清楚,吴先生表示满意。

    网友:郑先生

    问题:市长大人,能否花100元邀请你打即墨出租车从东到西转遍即墨城区的大大小小的路?看看咱即墨的路吧,感受感受那种象走在月球表面上的那种坑洼的路面吧。不用说别的,看看咱们即墨号称的迎宾路吧,看看佳乐家往东和往西的那段路吧,还能值得走?!只能出100元,毕竟工薪族,希望你能谅解!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即墨城区道路破损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城区大部分道路建于上世纪90年代,道路设计和建设的标准较低,并且部分道路还存在超期服役现象,导致城区道路承载力远远不能适应目前交通状况;二是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加速,城区各项建设工程日益增多,城区的工程车辆增多,对路面造成破坏。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市已制定城区道路大中修改造计划,自2010年起开始逐步推进城区道路整修改造,并提高了市政道路建设标准。至2012年底,我市共对蓝岙路等25条道路(或路段)进行了大中修改造;今年将继续对鹤山路等8条道路的部分路段进行大修,方便市民出行。同时,不断提高城区市政道路养护水平,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监督管理,积极督导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提高养护水平,逐步提升道路养护科学化、规范化。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方式。2013年我市投资的道路大中修改造项目中,振华街(新兴路至嵩山二路)已完成罩油改造,鹤山路(泰山一路至新兴路)已于5月下旬开始分段施工,其他整修道路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7月份开工建设。同时, 2014年计划继续对于其他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整治,如泰山三路北段、辽河二路等。另外,截至5月底,已完成对破损路面修复2.1万平方米,下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出现坑洼及时修补。

    网友:王

    电话:130****000

    邮件:wwg****@126.com

    问题:金华街中段通往原商业宿舍的道路现在已是空洼不平,下雨后更是无法通行。街面脏乱,污水横流。此居民区现多为老年人,给老年人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现即墨正在整治背街小巷。望市长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解决老年人出行问题。再次谨代表居住在此地的老年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将责成经济开发区管委结合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整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路段将结合经济开发区管委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整治。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争取尽快整治,给居民群众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宋

    电话:139****9835

    邮件:

    问题:郑市长,您好。我想问一下,青岛各县级市新农合医保除即墨外都与青岛连网了,即墨的新农合医保为什么没与青岛连网?是技术原因?还是人为的原因?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青岛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青医附院外,已全部实现现场结报,只有青医附院因技术原因一直未实现,有关部门一直在与青医附院沟通,并已上报青岛市卫生局,申请给予解决此问题。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青岛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青医附院外,已全部实现现场结报,只有青医附院因技术原因一直未实现,有关部门一直在与青医附院沟通,并已上报青岛市卫生局,申请给予解决此问题。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宋

    电话:139****8669

    邮件:

    问题:请谈一下丁字湾的具体发展规划吧,另外有没有建设环丁字湾滨海公路的计划。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把即墨作为蓝色青岛的核心区和实现蓝色全域覆盖”的全新定位,即墨市委、市政府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规划了蓝色硅谷产业区,包括“三城一区”,即王村新城、丁字湾新城、金口新城和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其中丁字湾新城在三城一区的发展目标是以优质滨海资源为特色的国际化高端旅游产业为抓手,重点发展海岸整治、湿地修复、旅游产业、房地产产业、海洋高新科技产业。

    2010年我市开展《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即墨部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工作。2012年8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我市主持召开了《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即墨部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复核会,对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上报国家海洋局。2013年2月,国家海洋局下达审查意见,拟在即墨市所辖丁字湾海域实施 “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即墨部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根据规划,丁字湾区域下步将建设高端滨海度假、大众休闲观光为主题的“十里黄金长滩”,建设以文化创意湾、海洋文化会展为主题的城市服务中心体,发展以湿地科普教育、海洋生态科技为主题的生态科技产业和以金口古港为依托的古文化休闲产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丰城中心社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详细告之丁字湾新城的发展定位和规划方向,并对丁字湾滨海公路建设计划进行答复,丰城中心社区已围绕丁字湾新城的全新定位,以发展优质滨海资源为特色的国际化高端旅游产业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聚力加快丁字湾新城建设。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张

    电话:136****9283

    邮件:

    问题:郑市长你好! 我想知道环秀区南面的新磨石村在新农村建设里是怎样规划的,我们很想知道啊,谢谢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新磨市村属于官庄社区规划范围,具体规划拆迁时间尚不确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环秀街道办事处共规划顺河社区、滨河社区、官庄社区等10大社区。磨市新村属于官庄社区规划范围。目前,环秀街道办事处正积极推进顺河社区旧城改造,待顺河社区改造完成后,将有计划地实施其他社区的改造。具体改造时间尚未确定,需根据村庄群众意愿、市有关政策和社区改造规定等实际情况确定。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唐

    电话:133****3726

    邮件:pu****txy@126.com

    问题:从前期签合同开始,就处处违法。到如今,开始交房又故态复萌。让我们去交多出来的面积钱,为什么拒不出示盖有公章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我们花钱要花得明明白白。限价商品房,最重要在于“限价”二字。这就意味着是由政府参与的民心、民生工程。既然是民心工程,不就是要让老百姓皆大欢喜吗?这样弄的怨声载道,是不是有违政府当初为民生的初衷?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合同问题: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时,使用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有关该合同文本的使用问题在首页的《特别告知》中已明确说明,建议对合同的争议,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解决。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房产处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就房屋测绘数据问题进行了答复,告知该网友,由于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待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网友对我市房产处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表示非常满意。

    网友:范

    电话:0532-8****0999

    邮件:

    问题:请问即墨关东村什么时间拆迁?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2012年根据大部分群众意愿对东关社区(包括关东村在内)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确定青岛溢德鑫房地产公司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东关社区拆迁改造合作框架协议,最后开发区管委组织村民签订拆迁改造意向书,同意率达95%以上,但因西障村有150亩菜地,因集体利益问题,拆迁意向同意率不高,因此该项目迟迟未推进。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2012年根据大部分群众意愿对东关社区(其中包含关东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并签订东关社区拆迁改造合作框架协议,并组织村民签订拆迁改造意向书,同意率达95%以上,但终因西障村150亩菜地等利益问题协商未达成一致,导致该项目迟迟未推进。下步,经济开发区将根据全区村庄改造计划,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适时安排拆迁。本年度没有拆迁计划。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国

    电话:150****8928

    邮件:

    问题:我是移风店镇西太子庄村,在村西高架桥西养殖小区边有一块承包地,据说有养殖用地规划,计划建一养殖场养殖肉牛,不知手续怎么办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你所办理的是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首先要到当地土地所核实一下土地性质,若是基本农田则不能办理,若是非基本农田,具体操作根据即政发[2011]15号文的要求,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办理: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经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持下列资料(一式四份)向所属镇提出用地申请:1、申请表;2、设施用地建设方案;3、设施用地协议;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5、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复垦承诺书;6、营业执照;7、身份证明;8、土地利用现状图;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0、土地勘测定界图;11、平面布置图;12、其他资料。二、镇申报。各镇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并征求环保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三、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土地承包或流转的规范性,以及对经营性养殖重点依据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及选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的,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征收耕地开垦费。四、市政府审批。市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

    具体可以到当地镇政府的农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畜牧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设施农用地的申请程序进行了详细耐心解释,网友对此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158****5567

    邮件:

    问题:市长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蓝色新区核心区紧靠的鹤山路南面的那些村庄有没有拆迁计划?就是龙山花园左右的那些村庄?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蓝色新区规划范围西起烟青一级路,东至青龙高速,南起墨水河支流,北至青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先期主要启动5.2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计划五年内基本完成蓝色新区核心区所有路网建设和公建总体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的建设,形成一定的规模,中央商务区功能初步显现。鹤山路南侧有四个村庄(东九六夼村、西九六夼村、东程哥庄村、西程哥庄村),因核心区建设,土地基本上被新区占用。为此,新区和龙山街道办事处结合市城中村改造和社区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初步规划设计。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蓝色新区管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该网友表示其未反映该问题。目前我市蓝色新区管委正在对接村庄筹备召开鹤山路以南四个村庄旧村改造启动会议,并面向全国招标规划设计单位。

    网友:陈先生

    电话:138****7616123

    邮件:

    问题:郑市长,黄家西流电镀厂污染有三十多年了吧,周边村庄地下水严重污染,已不能饮用,请问政府什么时间关停?给个时间表。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青岛黄海电镀工艺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黄家西流村东,企业东侧是龙泉河,北侧隔路是索具厂,南侧是空地,西侧邻村民住宅。该企业始建于1969年,原属于村办集体企业,后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镀生产。1999年企业投资62万元,建设处理废水能力为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2009年又投资100多万元,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区管网。

    该企业虽然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改造,但由于离居民较近,对周围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目前,我市已经对即墨市电镀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将结合青岛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尽快设立即墨市电镀工业集中园区,届时全市所有电镀企业将全部搬迁入园,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监控。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企业1999年企业投资62万元,建设处理废水能力为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2009年又投资100多万元,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区管网。目前,我市正在对全市电镀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下步将结合青岛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尽快设立即墨市电镀工业集中园区,届时全市所有电镀企业将全部搬迁入园,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监控。但该网友表示其未反映此问题。

    网友:宋

    电话:139****9835

    问题:郑市长,您好。我想问一下,青岛各县级市新农合医保除即墨外都与青岛连网了,看完病直接在医院结算,非常方便。即墨的新农合医保为什么没与青岛连网?是技术原因?还是人为的原因?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青岛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青医附院外,已全部实现现场结报,只有青医附院因技术原因一直未实现,有关部门一直在与青医附院沟通,并已上报青岛市卫生局,申请给予解决此问题。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青岛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青医附院外,已全部实现现场结报,只有青医附院因技术原因一直未实现,有关部门一直在与青医附院沟通,并已上报青岛市卫生局,申请给予解决此问题。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宋先生

    电话:188****1058

    邮件:

    问题:您好,市长,想知道庄头片区的规划范围,东西南北界限,比如粮食局小区、供销一区在不在范围内,不在可以重新装修。具体何时拆迁我不关心。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庄头片区不包括粮食局小区和供销一区,具体规划范围尚未出确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庄头片区不包括粮食局小区和供销一区,具体规划范围尚未出确定。该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刘

    电话:136****0986

    邮件:nbl****@163.com

    问题: 作为限价房的第一批购房者我们深感政府的政策让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家!但是临近交房我们却深深的被开发商交给我们的房子伤透了心!总结以下几点请市长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1.公摊问题: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差额部分,未公示测绘图与相关部位数据,虽经业主们多人屡次要求公示并作出合理解释,均被予以拒绝与推诿,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导致了众多业主拒绝缴纳或找回差额部分。 2.去过现场之后我们又仔细的阅读了合同。我们的房子从内到外,无论哪个视角都看不到阳台部分,但是效果图与合同中明确存在阳台,并且国家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明确规定: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小区车位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方案,有没有给我们列入公摊,因为开发商的掩盖与拖延我们都不得而知。还有小区目前未看到必要的自行车、摩托车存放位置与设施,这也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合同约定归甲方所有,未列入公摊面积。自行车、摩托车存放位置与设施,原规划设计中未设计。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已敦促开发企业设立专人,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给予耐心解释,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张

    电话:158****110

    邮件:

    问题:市长您好,金华街中段往东有一条路,是一些老房子,里面居住的大多是年迈老人,而这条路以及和此路相接的往南那段路,路况都很差,路面坑洼不平不说,而且下雨天泥泞不堪,雨水排不出,冬天易结冰,而以上所述路况,给里面的老年人出行造成极大不便,即使我们青壮年从那里行走,也要依仗车辆进出,请市长从关爱老人的角度出发,出面协调一下关于这条路的整改情况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将责成经济开发区管委结合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整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路段将结合经济开发区管委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整治。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争取尽快整治,给居民群众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江

    电话:186****8572

    邮件:1866****572@163.com

    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 即墨市首期限价房作为民生工程解决百姓住房问题,在签合同初期只给限价房购买人几分钟的时间匆匆签约,现在匆匆催促交房,目前住宅以完工我们才发现合同问题太多,建成的房屋疑问重重。一、开发商霸王条款(合同中如下约定) 1、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平面布局不能恢复,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0%的违约金。 2、合同第二十二条,开发商交付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维修外,还需按照修复费的0倍给与补偿。二、主体结构合同上是: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而目前已建成楼房内含有实心和空心墙体三、开放商擅自将前期物业(即墨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换,未通知购房人四、合同中附件二未见设计图,附件六空白未见小区平面布局图五、合同约定开放商只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未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面积实测表》及《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开发商不给提供房管部门实测数据及公摊位置,地上车位哪些属于甲方并未公示,对于这些地上车位是否列入公摊购房上一点也不知悉,请甲方明确告知车位位置尺寸。六、合同附件五中未见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也未见《业主使用公约》七、补充协议十四、4该房屋的敞开式阳台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目前建成的户型阳台已完全封闭。并且合同中要求购房人不得安装晾衣架,我们老百姓怎么晒衣服呢?八、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小很多。请领导帮忙落实给个答复限价房百姓万分感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合同问题: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时,使用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有关该合同文本的使用问题在首页的《特别告知》中已明确说明,建议对合同的争议,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解决。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合同约定归甲方所有,未列入公摊面积。自行车、摩托车存放位置与设施,原规划设计中未设计。

    关于物业公司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前期可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德泰物业有限公司是具有3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收取物业费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依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缴纳。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部分用户反映的墙面不平,地面有裂缝,公共走廊地面砖有破损问题,请住户到小区物业公司(德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由建设单位青岛即建置业有限公司牵头,组织物业、施工等相关单位对住户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查看,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维修处理。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已敦促开发企业设立专人,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给予耐心解释,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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