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江
电话:180****6012
邮件:186****8572@163.com
问题:尊敬的郑市长:我是900多户限价房业主中的一员,我们买的限价房终于可以交房了,原本非常高兴。但是通过最近几天自己对房子的实际考察和其他业主考察发现并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让我们非常头痛,后悔当初买了这房子,使我们所有业主对政府的信任度大幅下降。限价房原本是主要解决我们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其建设标准在最初就应该限定,但是我们看到的确是电暖(后来业主们强烈反对才改为水暖),高公摊,高物业费。 建筑设计随意更改, 原本合同上的阳台没有了,社区里面的水流没有了,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物业公司与最初签合同不一致。所有详细内容帖号3中都已经说明。请郑市长落实,给我们一个答复。代表所有限价房业主们谢谢你!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
关于合同问题: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时,使用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有关该合同文本的使用问题在首页的《特别告知》中已明确说明,建议对合同的争议,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解决。
关于水地暖问题:限价房工程采用地暖供热方式,按设计图纸施工,地暖管下采用水泥发泡做保温层,能够满足设计采暖要求。
关于保温材料问题:限价房消防设计图纸在2010年设计,应该遵循外保温材料为不低于B2级的规定,经我市消防部门抽样送检,其使用的外保温材料为B1级,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要求。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该建筑在2011年3月14日之后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应该遵循外保温材料为不低于A级的规定。2012年3月,公安消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建筑方进行了处罚。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号),要求不再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不在强制要求使用A级保温材料,故目前即墨首期限价房使用B1级外保温材料是合格的。
关于房屋测绘数据问题:已责成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该项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丈量,对该项目每幢楼的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和分摊面积等进行测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了社区配套服务用房规划,但无规划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文件,需开发企业补办变更规划手续后,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实测报告发放给开发企业予以公示,届时住户可到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查看实测房屋测绘数据。
关于阳台问题: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设计进行。
关于物业公司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前期可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德泰物业有限公司是具有3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收取物业费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依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缴纳。
关于水系和绿化问题:目前还未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责令整改。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就网友反映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和沟通,并敦促开发企业安排专人、设立专线,对网友和市民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给予耐心解释。现已将相关联系方式提供给该网友。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158****7882
问题:市长您好:最近即墨地税局针对房地产税收出台一特殊政策。其内容为:符合国家首套房规定的外地人员,只要在即墨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否则依照即墨地税的规定,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首套房都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契税,因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很多外地人员放弃了在即墨买房的打算。市长先生:我是一外地人,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有一套房,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我在即墨买房属于首套。可是开发商让我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否则就不安首套交税。原想在即墨安家落户,融入到即墨的发展当中,这样因即墨的特殊房产税收政策,只好放弃。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请市长回答一下:1.即墨是一个不限购城市,为什么要出台与国家关于首套房税收不一致的政策?2.此政策的出台是否有针对外地人设槛的情况?3.这样对于即墨的发展是否有力?4.这一税收政策与国家税收政策是否一致?5.政府是否知情?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根据鲁财税【2013】5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经省政府批准,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根据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即墨市地方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即在即墨市购房的山东省内户籍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契税时,需向地税部门提供户口所在地和所购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审验是否符合“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规定,不符合“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规定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该网友提供手机号码为空号,无法对其进行答复。我市地税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即在即墨市购房的山东省内户籍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契税时,需向地税部门提供户口所在地和所购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审验是否符合“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规定,不符合“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规定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网友:赵
电话:135****5118
问题:我的父亲从1963年就开始在生产队干会计了,一直干到1990年,由于我村有两个会计,政策是只能发一个会计的养老补贴,但是当时村里确实是两个会计啊,希望领导能够找到解决的方法!!
答复内容:该网友反映的当事人属于哪个镇、村信息不够明确,需要对当事人当时具体情况调查核实后才能做具体答复。具体可拨打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电话88551359咨询解答。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组织部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村干部享受退职补贴的条件、数额等由各镇、街道、社区根据本地实际具体规定。网友父亲所在的钟家街村属普东中心社区,是否享受退职补贴需普东中心社区调查了解后,根据社区有关规定予以界定,下步将积极协调普东中心社区党工委与网友进行联系,就有关事宜进行对接、解答。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137****9329
邮件:jm****s@126.com
问题:启翰苑东侧的桥梁建成已经快两年了,而引桥路面一直拖着不修。这段距离也就三五十米,旱天坑洼不平还能凑付,可一下雨车辆通行非常困难。最近鹤山路要分段封闭整修,黄河三路将承担更多的车辆分流,解决这个问题已迫在眉睫。切望郑市长过问一下。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该路段已列入即墨市2013年建设计划,前期因土地存在纠纷,正在与村民进行协商。目前已与村民达成初步协议,近期即可开工建设。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城建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目前开发区与当地村委协调的进展情况,待协议达成后将开工建设。该网友表示理解。
网友:韩
电话:186****0830
邮件:ha****8@163.com
问题:我家农村有一处老房子,在八十年代一次房屋办证是漏报了,但现在有刚解放时的登记(市档案馆能查到),请问现在办一户一宅是否可以办理证件。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如当事人为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本村村民,能够提交1951-1954年原即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且该所有证确权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未经拆建、翻建和改建,由当事人继续合法居住使用的,可以参考原《土地房产所有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国土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如果当事人为本村村民且能提供1951-1954年原即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且该所有证确权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未经拆建、翻建和改建,由当事人继续合法居住使用的,我市国土部门将会尽快为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程
电话:134****1229
邮件:
问题: 我们全家在90年代将户口迁到青岛市区。当年我父亲倾尽所有盖了五间房,连带院子共近200平方米。迁到青岛后,因老房子是全家的一个念想,一直没舍得卖,由堂哥程显民代为照管。在2012年得知天宫院村要拆迁改造,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拆迁后应得到一定面积的新房。为此,先后多次回村找村委会询问老房房产土地确权证和拆迁分房事宜,但村委会人员不是避而不见,就是说不清楚、不知道。近日,再次回村看到房产所有人公示榜上写的却是程显民的名字。因为这些年来,村里既未通知我父亲回家办证,父亲也从未委托别人办理,更未转让与他人。母亲想不通卧病在床。我求助无门,恳请郑市长能在百忙中给予垂询: 1、肯请村委真实地答复:我父亲房产土地确权证办了没有?如没有办,我们该如何办;如办了,请出示给我们看;如证上是别人名字,请查清为何没有我父亲的签字,房产却转到了别人名下。 2、群众家长里短之事确实难办,但不能一味推诿回避,我们请求别再让我父亲这多病衰朽之躯来回无谓奔波。感谢领导的理解和关怀!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调查,该网友所反映有争议的房子占地面积为211平方米,目前该房屋在程显民名下,无人居住,土地所没有登记,相关部门未办发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2004年程绍元将房子卖给其侄子程显民,价格为4000元人民币,没有签订买卖协议,证明人有四位。2013年天宫院村拆迁进行社区建设,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将该房屋以程显民的名义进行公示、选房。若程绍元、程显民对该房的补偿归属有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日,刘家庄中心社区主要领导与村庄一起找到争议房屋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当事人应以亲情为重,共同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事人表示理解。
网友:义愤填膺
问题:郑市长:开发区职工小区颐清苑自2006年建设至今已长达7年,至今未予办理房权证,我们购房者多次反映未果。期待开发区管委给出正面回应,并作期限保证。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颐清苑小区初建时手续不完备,无法办理房权证。目前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准备房屋初始登记的相关资料,近期相关手续将办好,届时市民可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办理个人产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该网友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对其进行答复。颐清苑小区初建时手续不完备,无法办理房权证。目前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准备房屋初始登记的相关资料,近期相关手续将办好,届时市民可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办理个人产权。
网友:宋
电话:133****9659
邮件:sz****@tom.com
问题:郑市长:您好!我们即墨在您的领导下,即墨的发展蒸蒸日上,是青岛的龙头,5年规划,要把现有的农村改为22个社区,请问市长什么时间启动?首先从哪个镇开始?怎样改造?目前有什么改造方案?我是一位即墨打工在外的即墨籍人,户口从农村以经商的名义迁出,现在在即墨环秀街道,老家有房子、也有证,这种情况农村社区改造,是否跟村民享有同等待遇?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纠正一下你发的相关信息,我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并不是要把现有的农村改为22个社区,而是将全市1033个村庄规划建设为212个社区。其中,服务融合类社区101个,集聚类社区111个。在111个集聚类社区中,城中村改造型社区38个,纯农村社区73个。2012年,我市选择了开工条件好、基层班子强、群众支持度高的18个社区作为全市首批开工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共覆盖74个村庄,涉及全市11个镇、街道;2013年拟开工建设22个集聚类社区(城中村改造型社区10个,纯农村社区12个)。其中,城中村改造型社区涉及42个村庄、1.6万户、4.9万人口,计划总投资156.3亿元,总占地4834亩,拟建农民住房3.1万套,总建筑面积347.9万平方米;纯农村社区涉及67个村庄、2.1万户、6.9万人口,计划总投资69.7亿元,总占地4434亩,拟建农民住房3.2万套,总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按照这位网友所说,如果您在老家拥有房屋且房屋房权证登记户主是你本人,在你的房屋所在村庄进行社区建设时,按照我市社区建设拆迁安置补偿 “一村一策”规定,你可以享受的待遇要根据你的房屋所在村庄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确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农工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关情况和政策告知网友。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艰难生存的70后
问题:郑市长:有无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过问一下近几年的托幼工作?目前我市的托幼问题突出,特别是收费高居不下,且年年飙升,与工薪阶层收入形成巨大落差。唯一的机关幼儿园收费尚且合理,然资源稀缺,“门槛”高,成为极少数握有关系、后门“入场券”人士的专利品,普通大众只能“望洋兴叹”。政府为何不能多建几处公办幼儿园,普惠众生?政府为何任由众私立幼儿园唯利是图,争相哄抬入托价格?达官贵族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工薪阶层的孩子就只能是草根吗?托幼费再不控制,我们的孩子只能坐在家里进行学前教育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关于幼儿园建设问题:我市已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2011年起,新建镇中心幼儿园23处,2013年底将全部投入使用。2012年新(扩)建33处农村(社区)幼儿园。2013年,农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正在加紧推进中,截至5月中旬,已完成6处农村集体园建设,新增学位2000多个。
关于到机关幼儿园入园问题:目前机关幼儿园确实存在入园压力大的问题。今年我市教育部门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将对我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进行调整。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份的第二周和第三周,5月24日即墨市所有幼儿园都在门口张贴了招生简章,详细说明招生的各项事宜。如果市民想为孩子报名机关幼儿园,需要具有即墨市常住户籍和与户籍相对应的城区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将采取抽签或其它合理的方式录取幼儿。市民可登录即墨教育网查看全市幼儿园招生方案,也可亲自到机关幼儿园查询。另外,我市拟新建一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
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民办幼儿园收费是各民办幼儿园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幼儿园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我市已安排教育、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检查。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该网友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对其进行答复。
网友:魏
电话:156****2505
邮件:
问题:我想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每个小区都会有,这应该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却苦于找不到解决之道。即墨祥和景苑小区里的宏正物业简直太让人崩溃了!劣迹斑斑说来就话长,最可笑的是他们居然没收业主的私人物品,每个小区里都会有晒被子吧,可他们宏正物业就把人业主的被子给没收了,而且人业主要,还就是不给,强行给抱走没收,他们说通知过不准在外面晾晒衣物,可小区里几乎每天都有人晾,这说明大家都不知道啊,至少本人在那住了一年了,也没见过那样的通知!难道这样可气又可笑的事只能通过起诉法院解决吗?就没有解决协调业主和物业矛盾的其他途径吗?业主委员会小区没有,听说的也并不多,说明它并不健全,希望有合适、方便老百姓的管理这方面的行政部门,让物业或业主之间的事有法或有理可依!这虽然是小事,可它毕竟天天影响着老百姓的日子!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我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涉及物业公司问题的投诉,如需协调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可到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物业管理科(电话89063033)协调解决。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您晒的被子是放在小区景观凉亭上,小区物业在为绿地打灭虫药时,业主家中没人,物业怕农药喷到被子上,先替您收了起来。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相关问题对其进行了解释。市住宅办已督促物业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与业主交流沟通,提高服务质量,避免产生类似误会。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杨
电话:186****3515
邮件:hnl****n@sina.com
问题:本人于2010年11月份在通济街道办事处姜戈庄村购买楼房一处.除了付了全额的房款外.还额外付了9046元的落户口的钱.2011年1月份交房后.我拿着村委出具的证明到马山派出所要求落户.接待民警说仅村委出的证明不能落户.然后告诉了我一些落户的相关政策.才发现上当.当时买房的时候承诺一平米加一百元就可以落户口.我的房子是90.46平米.村委给我开具的收据显示90.46x100=9046元.像我这种情况的住户大约有六十户左右.甚至更多.我多次到村里询问.村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电视台来曝光了.没用.书记换届了 那是上一届村委的事.找了很多部门投诉都说管不了.结果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六十多户.少说也得有五六十万啊.三年过去了.这件事还没有解决.特来向郑市长求助.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调查,姜戈庄村于2009年开发民宅楼6座,于2011年8月全部售出,其中本村民有40户,其余的面向社会售出。收据显示,外来购房户额外缴纳的每平米100元费用为购房款。因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不能办理购房落户。该村原属通济街道办事处,原两委成员在2011年9月换届选举时全部落选。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已于2013年1月15日挂牌成立,因该村村情复杂,如有其他疑问,可携带相关证明直接与通济新经济区管委联系,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将安排专人及时解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房屋属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不能办理购房落户。如有其他事宜,可携带相关证件与通济新经济区管委联系,管委将安排专人及时解决。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梁
电话:137****2284
邮件:56****425@qq.com
问题:市长您好: 请问普东太阳能小镇有这个项目吗 任家屯村今年能拆迁吗!这么好的一个项目,不知能否执行下去!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目前,太阳能小镇建设正在逐步推进,普东中心社区正在进行太阳能小镇的整体规划,计划6月30号前上报规划部门审批。该小镇计划建设的向阳社区,包括任家屯、付家屯、梁家荒和后家屯四个村庄,正在进行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具体拆迁时间尚未确定。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普东中心社区工作人员已经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普东中心社区正在进行太阳能小镇的总体规划,计划6月30号前上报规划部门审批。该小镇计划建设的向阳社区,包括任家屯、付家屯、梁家荒和后家屯四个村庄,正在进行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具体拆迁时间尚未确定。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崔
电话:134****2425
邮件:cb****@163.com
问题:世纪花园北区于2002年建成,周围所有小区都实行了供暖,只有北区至今还未供暖,每年都对居民进行统计,请问何年何月才能供暖?希望领导能给予尽快解决供暖问题。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世纪花园北区所处位置属于新源热电厂供热服务范围,目前新源热电厂供热能力已不能满足急剧增长的用热需求,世纪花园北区暂时无法进行供热改造。为解决热源不足问题,新源热电厂正在扩建220吨锅炉,计划2014年完工,届时可为世纪花园北区提供热源。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城建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新源热电热源不足,暂时无法对世纪花园北区进行供热改造。为解决热电不足问题,新源热电厂正在扩建220吨锅炉,计划2014年完工,届时可为世纪花园北区提供热源。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于
电话:158****7968
邮件:yzs****34384@163.com
问题:尊敬的郑市长: 您好! 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即墨市民,我爱我们即墨,我以身为即墨人而骄傲。这两年即墨的道路焕然一新,右转弯道的增加大大方便了市民通行,工程很注意细节,工程质量比以往的道路高多了,这些乡亲们都看在眼里,这是市领导为老百姓办的好事。 有了这么好的父母官,我也想为即墨的发展提两点建议:一个是关于即墨城的道路建设的一点建议:即墨城的交通网分布还是很好纵横交错呈经纬状,从空中看全是直线,从美学方面看就略显呆板。咱即墨城有一条非常好的生命线从西南向东北斜穿整个县城,它就是特别有诗意的墨河,有了这条曲线,即墨城多了一分妩媚,多了一分优雅。但是这么好的一条曲线却没有活起来,沿着河两岸没有贯穿始终平行的道路,偶尔有也是断断续续的,能连贯起来,伴随河两岸,这条生命之河有车和人的相伴就真正动起来了,活了。哪怕只一侧修一条路也好;或者两侧都修窄一点也行,可以双向单行。 再一个建议是:听说即墨市政府办公地点要搬到东部,公示的规划图我也看了,很好、大气。不知原即墨的市政府作何打算?我有个想法,即墨市政府这个大院也有很多年历史了,多数即墨的老百姓都没进去过,没见过,多少有一种神秘感。我去过一次,市政府里的建筑分布很特别,花园式的分布,像民国时期名人的府邸,很出乎我的想象。建议保留下来,把围墙拆掉,变成一个开放的花园,建筑保留原样可以出租变成展览馆、艺术馆、咖啡馆等。这样在市的中心隔着“s”型的墨河两边分布着一大一小两个花园,俯瞰形如太极图,这样又给即墨增加了一份神秘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都是我们留给后代的历史财富。您觉得呢? 我想法只是个雏形,还不够完善,也不知对否,仅表自己的一份热心。 此致 敬礼!
答复内容: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2012年,我市已完成即墨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初步成果。2013年,我市将结合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深化完善,将在结合市政工程要求、城市美学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对我市路网体系进行合理的科学布局,计划年底完成正式成果。对于市政府东迁问题,目前我市暂无搬迁计划。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2012年我市已完成即墨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初步成果,2013年将结合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深化完善,将在结合市政工程要求、城市美学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对我市路网体系进行合理的科学布局,计划年底完成正式成果。对于市政府东迁问题,告之目前我市暂无搬迁计划。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137****0477
问题:郑市长,好,我父亲是一有三十多年教龄的退休教师,已80岁,现和我母亲居住在温泉镇北部一村庄的三间平房内,此平房漏雨严重,有倒塌的危险,几年来我们儿女一直想给他们翻新,但在原地翻新的话,不在村里的规划线上;如果想挪到规划线上,东边又有邻居的院子挡住;如果异地建房,由于家里是非农户口,没有土地置换,最近国内南方地质灾害频发,我们的心一直揪着,即墨东部的城镇化速度挺快,政府对于为国家奉献一辈子的处于中间夹层(在农村住的非农人口)的父辈有无政策来安置他们(我知道民政部门对于早年参军的老同志有政策),非常期待您的答复。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根据相关规定,非农业户口不能在村庄审批宅基地,具体事宜请联系86561859,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街道管区与村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温泉街道办事处及土地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其在不扩建房屋面积和高度,同时不影响左邻右舍的前提下,可以在原房屋处就地翻新。网友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纪
电话:137****0977
邮件:1350****255@163.com
问题:金融大厦建成后完全遮挡住宅光照要求不予许可或要求补偿的陈述尊敬的郑德雁市长你好!我首先十分感谢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做了《日光分析报告》得知金融大厦建成后严重遮挡我住宅的阳光!每年的整个冬季将见不到一丝阳光!给我一家人带来很大身体及精神的损失!麻烦市相关部门依法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或降低楼层或给我一个合理补偿。我老母亲今年已75岁高龄了,而且多病,特别是双腿患风湿病多年,从前年因城阳区仲村旧村拆迁改造住在我家,如果常年住在一个冬季都见不着阳光的房子里,我们年轻人可以凑合,对一个患风湿病老太太来说实在是受不了!鉴于我家是单职工家庭,还有一个儿子在上大学,现在物价一个劲的涨,现在也买不起房子。这种遮住阳光的房子卖也不值钱了,贬值的太厉害了。反而增加了电费和增加了采暖设施等等!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请郑市长百忙中过问一下阳光民生吧,谢谢领导!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了解,金融大厦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项目方同意积极与有关居民进行沟通,尽快签订补偿协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住宅办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正在积极协调项目方,尽快解决此事。网友表示理解,对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孙
电话:131****3915
问题:你好郑市长我想问一下鹤翔二期全款的什么时间能办证?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鹤翔小区房权证问题已于2012年12份全部解决,您可直接联系该小区开发商,持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个人产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市房产处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鹤翔小区房权证问题已于2012年12月份全部解决,业主可持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明到市民大厅房产处窗口办理个人产权。该业主表示由于自己未能换取正式购房发票,还不符合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房产处工作人员建议该业主及未换取正式购房发票的其他业主可到地税部门咨询,解决购房发票问题。该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