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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在线】待业人员可缴纳社会保险 退休年龄规定你应该知道这些……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张恒瑞 2020-12-09 15:56:21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2月9日讯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义瑛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谈中有很多网友比较关心待业人员能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胡义瑛局长对此类问题做了统一答复。

胡义瑛:未正式就业期间,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以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也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9%。

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的城市定位,我们着眼建设工业互联网人才集聚高地,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面向互联网工业“555”项目企业在职职工,依托首批确定的18家工业互联网培训承接院校和8家实训基地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经考核合格的按每人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2020年度计划首批开展相关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1000人,三年内计划开展工业互联网技能培训10000人次,为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通过企业报名参加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其中,女职工退休时实行身份与岗位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缴纳社保基数

根据规定,企业从业人员应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单位申报。年工资总额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若您认为本年度单位给您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反映,由稽核部门进行核实,确属单位瞒报、虚报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将依法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市社保中心稽核处电话857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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