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区长好,想咨询下云霄路与江西路口园林局苗圃地块未来规划及计划时间??
地块已闲置多年,形象较差,周边居民期盼尽早建设,希望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时间表和实际行动。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云霄路与江西路口园林局苗圃地块未来规划的问题,经落实,该苗圃原属市园林局下属苗木公司,改制后情况不详,建议您向市园林局反映。
网友:湛山小区新湛一路17号门牌附件的一片空地,能否绿化?
新湛一路17号门牌下的小空地,已空好久了,周围靠墙体处载上竹子做掩盖,堆满了杂物,很脏!这片空地经常有人来乱倒剩菜剩饭,夏天还能招来苍蝇啥的,这片空地能否全部绿化?谢谢。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新湛一路17号门牌附近环境问题,据了解该处空地实为一排水沟,附近饭店经营者在空地上面铺设了木栈道,用于堆放酒店的桌椅板凳和冰柜,执法中队已要求经营者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执法中队下一步将加强对周边饭店监管,做到定期检查,若发现有倾倒垃圾及时督促整改。目前排水沟使用正常,暂不进行绿化。
网友:宁夏路274号弘信山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宁夏路274号弘信山庄小区由于原物业公司撤离,目前小区内管理混乱,垃圾清理不及时,行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垃圾污物等随处可见。单元楼道更是无人清扫。物业费、电费无人收取或无处缴纳,公共设施、绿地损毁无人过问。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弘信山庄管理问题,经了解,弘信山庄现在无物业管理,由小区业委会自管。对于您反映的小区脏乱环境差的问题,已要求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加强小区的管理,及时打扫清理卫生,维护好小区公共绿化和公共设施。
网友:高区长好:湛山大坑已经十年了已经经历几任区长都没有解决希望你能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一下。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湛山广场问题,现答复如下:湛山广场项目因施工不当造成新湛三路9号楼东侧三单元部分墙体裂缝。责令停工后,市南区政府制定了《市南区新湛三路9号楼应急疏散方案》,妥善安置居民,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启动法律程序解除合作协议。2015年4月,市南区人防办向市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解除与澳华公司的合作协议并收回湛山广场人员掩蔽工程,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市中院于2018年11月进行开庭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感谢您对人防工程的关心支持!
网友:请市南区领导关注新的“棚户区”
尊敬的区长:市南区是青岛的脸面。泰州一路、泰州二路一带是建成于上世纪初的老旧住宅区,目前已经成为市南区新的“棚户区”。楼院破败、楼体掉皮脱落,楼院树木疯狂乱长遮挡光线,楼道内小广告满墙、杂物堆积,严重污染了市南区这张脸。请区长督促这片“棚户区”洗洗脸吧。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泰州一路、泰州二路楼道内小广告满墙问题,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居民反映的泰州一路、泰州二路周边楼道内小广告及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清理。
网友:市南区危旧房改造太慢
市北区在改造危旧房方面有很多值得市南区领导学习的地方,前几天报道市北区成立了爆破队专攻老大难的碉堡,市南区不要光盯着沿海一带,往里走一走看一看老西镇那些仍住在60年代的房子里的老人是怎么生活的,尤其是冬天。不管什么工作都有困难,是坐着等还是前去解决?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市南区自2013年实施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以来,已经先后完成征收6500余户,极大地改善了周边城区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您所反映的西镇区域多为建设年代较晚,配套设施齐全的成套住房(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目前我区主要针对没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筒子楼、破旧平房进行征收,您所反映的房屋暂无征收计划。
网友:香港中路麦岛路至高雄路路段,也就是辛家庄小区那一段,为什么要改成双向行车。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路段双向行车问题,为提高香港中路道路利用率,优化东部片区路网交通组织,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交警支队前期调研论证,将香港中路(麦岛路至高雄路)段由单行改为双向通行。2018年组织实施以来,提高了崂山方向进入市南辖区车辆的通行效率,缓解了东海中路、海口路、宁夏路等道路的交通拥堵,极大的方便了周边居民出行,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网友:前海景区太平路,春夏秋旅游季节总是堵的没法走,什么时候取消大巴车,或者直接改为步行道?还有国信集团曾经规划的前海入地隧道,何时能实施?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国信集团统一管理,建议在市级主管部门上线时予以提问。
网友:市南应该取消学区房,市北区第二实验中学去年的成绩已经赶超26中,育才等重点学校。
市南区政府:
感谢您对市南教育的关注。
依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学生按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实行整体调拨、电脑派位,我区规范、严格落实。同时,我市持续规范考试管理,禁止进行学生统一考试成绩的所谓排名,某些社会机构及自媒体发布数据无依据,不属实。科学育子,需家校携手,社会助力。
市南区作为青岛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立足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扎实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市南区有最优秀的学生、最优质的教师、最深厚的教育资源,我们将根植已有的教育研究实践成果和经验,围绕课程改革、教学改进、评价跟进、治理提升等方面进行探索,持续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熔铸区域教育高水平现代化发展的优质氛围。市南区各校将在关爱每一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持续加强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开放办学力度,期待广大关注支持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学校发展态势,给予合理化意见建议。
如有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电话:88729255进行咨询。
网友:市南改造,刻不容缓。
首先来说一下棚户区拆迁问题,市北区进展的相当不错,轮到市南区了,没资金了,然后还因为历史保护区,不能大拆大建,所以无法发债,这简直就是进入了死循环中,麻烦领导说一下这些被列入2018年的拆迁计划,要怎么处理。
其次再来说一下,现在中山路还留一些基本没法正常生活的楼房,保定路29号4单元,一楼到八楼的01户,所有的厨房下水全都被封了,也不维修,人都是正常人,但生活层次跟50年代基本没差,倒水还在用提的。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列入我区2018年棚改计划的楼院因资金政策调整暂缓实施。2018年初,因省、市棚改政策调整,国开行贷款停止。经测算,我区棚改项目因只征不拆无法达到项目自身平衡,不符合发行棚改专项债条件,我区棚改项目暂缓实施,待新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明确后,市南区将根据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您所反映的保定路29号房屋为建成年代较晚、配套设施齐全的成套房屋。目前我区主要针对没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筒子楼、破旧平房进行征收,暂无征收计划。
网友:江西路12号(公交宿舍)
高区长:江西路公交宿舍属于70年代老旧房屋,上合峰会前,只在沿路的8号楼进行了保温工程,其他后排的10、12、14号等没人管了,应属于典型的形象工程。今年是否还能继续进行实施保温工程?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外墙保温工程问题,您反映的江西路公交宿舍均未进行外墙保温改造。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7号),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工程针对1985年以后建成的居民建筑,由于外墙保温工程打锚栓工序对墙体造成一定的破坏,粘贴保温板会增加建筑的负荷,对房屋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求1985年以前建成的建筑需居民自费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安全鉴定,合格后才能向所在办事处提出改造申请,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年列入改造计划。
网友:大尧村,逍遥村脏乱差问题,不适合居住,环境差。
市南区政府:市南区围绕“美丽青岛三年行动”,近期重点部署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大整治”,大尧社区及逍遥社区针对这种脏乱差环境将经行集中整治,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
网友:济南路7号什么时候拆迁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济南路7号房屋为建成年代较晚、配套设施齐全的成套房屋。目前我区主要针对没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筒子楼、破旧平房进行征收,您所反映的房屋暂无征收计划。
网友:青岛邮电疗养院没有两证违法施工。建设疗养公寓接待中心,违反八项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用划拨土地建设福利房,对周边小区采光造成影响,至今未主动给居民解释。市南区政府将有信访问题且违反党纪国法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且对这个项目一直持积极支持态度,不顾百姓利益,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邮电疗养院《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申请报告》(青邮疗院〔2018〕8号),依据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向其出具了《关于核准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的通知》,项目核准立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包括科研办公楼31182.2平方米,专家疗养公寓大楼3287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44.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计划引进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所等科研资源,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人员培训、技术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2017、2018年,该项目列入区重点前期项目,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2018年9月,经市政府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同意,该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但因后期出现居民信访问题,又暂时调出。2019年暂列区重点项目。
二、项目土石方整理情况
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青政服字〔2017〕31号)第三(一)“立项审批阶段”规定,“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核准)后,为加快工程进度需要土石方整理先行施工的,项目单位自行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监、质监、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即可进行土石方整理。”
2018年6月27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协调会,研究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土石方整理手续办理程序。会议要求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市南区发改局提出土石方整理申请报告,区发改局为其出具土石方整理备案说明,市政管办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项目办理土石方整理招标,邮电疗养院到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办理土石方整理工程安监、质监等手续,确保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安全施工。
2018年7月2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区发改局报来《关于青岛邮电疗养院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申请函》。根据上述政策和会议要求,区发改局向邮电部疗养院回复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的复函》。青岛邮电疗养院依据政策,到原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市南区城管局等部门办理了土石方整理提前介入各项手续后,于2018年9月28日启动了土石方整理工程。
三、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情况
2015年10月27日,青岛市规划局为该项目前身(接待中心及疗养公寓)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200201501004号),2016年3月21日,青岛市规划局批复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601026号)。2018年,青岛邮电疗养院在保持项目原建筑位置、建筑体量、高度等总体设计不变的情况下,将建筑使用用途由原先的疗养公寓、接待中心变更为科研楼和疗养公寓。因项目用地性质拟申请由医疗卫生用地变更为兼容科研办公用地,且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超期,青岛市规划局提出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变更及延期手续。前期,青岛市规划局已同意变更及延期,待项目所在的市南区东部片区新版控规正式报批后,将为项目出具新的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单位对建筑高度、体量进行压减,现行建设方案对周边居民的挡光影响均在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标准之内。关于规定范围之外对居民造成的日照遮减,青岛邮电疗养院已通过多种方式向周边居民表态,主动提出将参照其他同类项目标准给每户受影响居民一定金额的补偿。
四、关于与周边居民沟通情况
2018年11月27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在珠海路街道的协助下,召开了项目单位与周边居民见面会,将项目建设内容用途及手续办理情况向居民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还邀请了规划、城建、发改、交警、环保等部门代表向居民解释了有关政策。2018年12月5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区发改局、珠海路街道在市南区政府联合接待了居民代表,并再次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多次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务信箱等渠道答复居民有关项目问题,解释政策。
网友:青岛邮电疗养院没有两证违法施工。建设疗养公寓接待中心,违反八项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用划拨土地建设福利房,对周边小区采光造成影响,至今未主动给居民解释。市南区政府将有信访问题且违反党纪国法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且对这个项目一直持积极支持态度,不顾百姓利益,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邮电疗养院《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申请报告》(青邮疗院〔2018〕8号),依据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向其出具了《关于核准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的通知》,项目核准立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包括科研办公楼31182.2平方米,专家疗养公寓大楼3287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44.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计划引进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所等科研资源,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人员培训、技术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2017、2018年,该项目列入区重点前期项目,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2018年9月,经市政府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同意,该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但因后期出现居民信访问题,又暂时调出。2019年暂列区重点项目。
二、项目土石方整理情况
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青政服字〔2017〕31号)第三(一)“立项审批阶段”规定,“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核准)后,为加快工程进度需要土石方整理先行施工的,项目单位自行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监、质监、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即可进行土石方整理。”
2018年6月27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协调会,研究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土石方整理手续办理程序。会议要求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市南区发改局提出土石方整理申请报告,区发改局为其出具土石方整理备案说明,市政管办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项目办理土石方整理招标,邮电疗养院到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办理土石方整理工程安监、质监等手续,确保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安全施工。
2018年7月2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区发改局报来《关于青岛邮电疗养院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申请函》。根据上述政策和会议要求,区发改局向邮电部疗养院回复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的复函》。青岛邮电疗养院依据政策,到原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市南区城管局等部门办理了土石方整理提前介入各项手续后,于2018年9月28日启动了土石方整理工程。
三、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情况
2015年10月27日,青岛市规划局为该项目前身(接待中心及疗养公寓)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200201501004号),2016年3月21日,青岛市规划局批复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601026号)。2018年,青岛邮电疗养院在保持项目原建筑位置、建筑体量、高度等总体设计不变的情况下,将建筑使用用途由原先的疗养公寓、接待中心变更为科研楼和疗养公寓。因项目用地性质拟申请由医疗卫生用地变更为兼容科研办公用地,且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超期,青岛市规划局提出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变更及延期手续。前期,青岛市规划局已同意变更及延期,待项目所在的市南区东部片区新版控规正式报批后,将为项目出具新的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单位对建筑高度、体量进行压减,现行建设方案对周边居民的挡光影响均在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标准之内。关于规定范围之外对居民造成的日照遮减,青岛邮电疗养院已通过多种方式向周边居民表态,主动提出将参照其他同类项目标准给每户受影响居民一定金额的补偿。
四、关于与周边居民沟通情况
2018年11月27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在珠海路街道的协助下,召开了项目单位与周边居民见面会,将项目建设内容用途及手续办理情况向居民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还邀请了规划、城建、发改、交警、环保等部门代表向居民解释了有关政策。2018年12月5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区发改局、珠海路街道在市南区政府联合接待了居民代表,并再次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多次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务信箱等渠道答复居民有关项目问题,解释政策。
网友:关于发展团岛海洋休闲旅游
团岛附近的海洋旅游业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想问问区长是否有计划要振兴团岛的海洋休闲旅游业,是否有具体的计划和措施。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团岛海洋休闲旅游”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市南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团岛区域目前正在打造青岛湾科技文旅项目(原海上皇宫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引入故宫文创展馆、《清明上河图》沉浸式体验项目等亮点项目。该项目是故宫文创首次走出京城,也将成为我市重要的旅游大项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青岛软件园停车场何时建成?
青岛软件园停车难问题已经好多年了,想问一下高区长今年能否建成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
市南区政府:软件园停车楼项目计划2019年度内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
停车楼项目规划平面停车位1700个,同时,在一、二层预留300个升降平移类机械停车位的建设条件,后期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增加,最大停车位将达到2000个。项目建成后为软件园及周边居民停车提供服务,可极大缓解软件园及周边区域的机动车停放及道路交通问题。
网友:防通道违章建筑相关部门不敢管,即使管了也是应付了投诉了事。
伏龙路20号1单元楼顶消防通道违章建筑投诉好几年了,至今逃生通道不通。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伏龙路20号1单元楼顶消防通道违章建筑问题,经落实,您反映的问题系居民私自安装铁门堵塞消防通道,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于3月13日对当事人张贴通知(家中无人),责令其三日内自行整改,逾期中队将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置,3月19日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对反映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铁门后如发现有其它违法搭建现象将一并予以整治拆除。
网友:青岛邮电疗养院没有两证违法施工。建设疗养公寓接待中心,违反八项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用划拨土地建设福利房面积从120平到260平共101套,对周边小区采光造成影响,至今未主动给居民解释。市南区政府将有信访问题且违反党纪国法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且对这个项目一直持积极支持态度,不顾百姓利益,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邮电疗养院《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申请报告》(青邮疗院〔2018〕8号),依据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向其出具了《关于核准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的通知》,项目核准立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包括科研办公楼31182.2平方米,专家疗养公寓大楼3287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44.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计划引进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所等科研资源,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人员培训、技术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2017、2018年,该项目列入区重点前期项目,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2018年9月,经市政府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同意,该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但因后期出现居民信访问题,又暂时调出。2019年暂列区重点项目。
二、项目土石方整理情况
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青政服字〔2017〕31号)第三(一)“立项审批阶段”规定,“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核准)后,为加快工程进度需要土石方整理先行施工的,项目单位自行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监、质监、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即可进行土石方整理。”
2018年6月27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协调会,研究青岛邮电疗养院项目土石方整理手续办理程序。会议要求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市南区发改局提出土石方整理申请报告,区发改局为其出具土石方整理备案说明,市政管办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项目办理土石方整理招标,邮电疗养院到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办理土石方整理工程安监、质监等手续,确保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安全施工。
2018年7月2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向区发改局报来《关于青岛邮电疗养院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申请函》。根据上述政策和会议要求,区发改局向邮电部疗养院回复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青岛)基地科研楼及疗养公寓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的复函》。青岛邮电疗养院依据政策,到原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市南区城管局等部门办理了土石方整理提前介入各项手续后,于2018年9月28日启动了土石方整理工程。
三、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情况
2015年10月27日,青岛市规划局为该项目前身(接待中心及疗养公寓)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200201501004号),2016年3月21日,青岛市规划局批复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601026号)。2018年,青岛邮电疗养院在保持项目原建筑位置、建筑体量、高度等总体设计不变的情况下,将建筑使用用途由原先的疗养公寓、接待中心变更为科研楼和疗养公寓。因项目用地性质拟申请由医疗卫生用地变更为兼容科研办公用地,且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超期,青岛市规划局提出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变更及延期手续。前期,青岛市规划局已同意变更及延期,待项目所在的市南区东部片区新版控规正式报批后,将为项目出具新的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单位对建筑高度、体量进行压减,现行建设方案对周边居民的挡光影响均在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标准之内。关于规定范围之外对居民造成的日照遮减,青岛邮电疗养院已通过多种方式向周边居民表态,主动提出将参照其他同类项目标准给每户受影响居民一定金额的补偿。
四、关于与周边居民沟通情况
2018年11月27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在珠海路街道的协助下,召开了项目单位与周边居民见面会,将项目建设内容用途及手续办理情况向居民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还邀请了规划、城建、发改、交警、环保等部门代表向居民解释了有关政策。2018年12月5日,青岛邮电疗养院、区发改局、珠海路街道在市南区政府联合接待了居民代表,并再次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多次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务信箱等渠道答复居民有关项目问题,解释政策。
网友:市南区掖县路11号丁楼座,为什么不能落户上学,再就是房产证什么时候才能办下来,十几年了办不了房产证吗?啥时候能拆迁?
市南区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掖县路11号丁楼座不能落户上学以及办不了房产证问题,经了解,市南区掖县路11号丁的楼座在公安户籍部门登记门牌号为掖县路11号乙,现所有权人为青岛琴明房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该楼原为青岛燃料公司办公楼,房屋使用性质为办公。青岛琴明房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取得该楼的使用权。现楼座房屋性质仍为办公。根据相关规定,办公用途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及落户。
建议您咨询房产证发证单位,解答详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