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3日讯 9月5日下午,青岛新闻网举办住房保障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相关单位围绕我市住房保障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现将住房保障专题网谈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网友:王
问题:陈局长您好! 请问经适房打分是以区里为准还是市里为准?我的分数为什么会出现区里和最后入围分数不一致,这个是怎么回事呢?能否给解答一下?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采取综合排序计分方式,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的相关规定,计分包含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为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状况(占35分)、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占35分)、人口状况(占20分)及收入状况(占10分)四项,分值合计100分;附加分为依申请家庭取得登记资格时间进行加分,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在按夫妻双方年龄状况计分时,因平均年龄计算到“日”,因此申请家庭的得分每天都会略有增加(年龄状况计分为满分的除外),申请家庭最终得分以销售公告公布的计分日为准,并通过在电视台举办的计分仪式统一计分得出,你如对家庭得分有疑问,可在下线后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落实。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王女士进了电话沟通,经查实,该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在2013年2月20日资格年度复核时发生变化(由519元提升至1006.61元),因此家庭人均收入得分由10分降低为7分,故家庭综合得分有所变化。申请家庭最终得分以销售公告公布的计分日为准,并通过在电视台举办的计分仪式统一计分得出。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
2、网友:苏
问题:领导好!请问今年购买限价商品房可否将个人公积金余额转首付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3成,还是2成?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现行规定,购买限价商品房不能够用于公积金转账交付首付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目前我市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苏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苏先生,购买限价商品房不能够用于公积金转账交付首付款。并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告知了苏先生,苏先生对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3、网友:陈
问题:领导您好 2013年的第一批次的经适房,已经结束了,对于我们这些没有选上自己何时的人来说,多少有点遗憾,只能寄希望于今年第二批次的项目,请问今年第二批次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地块,哪些项目,大约什么时间能公示?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联系,网友所留电话有误,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4、网友:王
问题:陈局长您好! 我去年10月份提交了资料,然后每个月基本上都打电话问办理进度,可是每次都说正在办理。今年第一批保障房出来之前我才知道街道办根本就没上交我提交的材料,导致我现在失去买保障房的机会。 请问这是谁的错?应该怎么处理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你反映的问题,下线后你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你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结果。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5、网友:闫
问题:你好,请问: 1、近期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2、听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要调整,是真的吗?调整的话,会怎样调整?谢谢!
答复内容:您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整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公积金的管理运作部门,会根据我市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业务政策调整建议,提报管理委员会审议。请您密切关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闫先生电话联系,告之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尚未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整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公积金的管理运作部门,会根据我市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业务政策调整建议,提报管理委员会审议,请其密切关注。闫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6、网友:许
问题:领导您好:青城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中涉及部分房子办证难要解决,争取到2010年底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但是城阳区流亭供销社宿舍楼房子房产证至今没有办理好,请问领导这件事情什么时间能解决好?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还能不能办好?请领导过问,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向城阳区相关部门了解,由于该项目建设时使用的是供销社自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供销店,没有单独的土地证,后由于流亭供销社破产,一直未完善土地手续,导致购房户无法办理房产证。2009年,根据市政府相关解决“办证难”问题意见,城阳区将该项目纳入解决“办证难”范围。目前,该项目其他建设手续均已补办完毕,尚缺少土地证。前期城阳区政府已多次召开协调会,目前城阳国土部门正抓紧研究提出类似问题的解决意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调查,流亭供销社宿舍楼项目涉及划拨土地用途由商服变更为住宅的问题,鉴于我市有关“问题产权”的特殊办理政策已于2012年废止,此类情况已无法按“问题产权”相关政策进行报批。目前,按现有土地审批政策,办理此类情况需先由区政府向市政府递交将该宗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相关申请,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市行政审批大厅方可受理。10月8日14:20分,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网友许先生,就相关事宜及有关办理政策问题与许先生进行了深入沟通,网友许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7、网友:王
问题:请问嘉宾,2013年第一批经适房的户型90%以上都是套一户型,这样的户型对三口之家来说很不好安排居住,今后的经适房是否还是保持此比例,能否偏重套二房的比例,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根据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我市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大、功能齐全的目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8、网友:姜
问题:我所说的泰兴路小区在山东路与江西路交界处,十字路口的其他三个方向分别是巴黎春天广场、401医院大楼、金羚置业江山帝景,只有这个西北向是一小片8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内有邮电局宿舍、商业局宿舍、纺织工学院宿舍等几栋楼。而四五年前旁边泰州路上不临街(我是指山东路)的同为80年代建成的亢家庄小区拆迁,现在已经建成了高层小区。几年前报纸上曾经登过一个小豆腐块的新闻,说是已将江西北以西山东路以西列入拆迁范围,后来又没了下文。 请问近期这片小区里有拆迁的计划吗?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经了解,该片小区目前没有征收计划。谢谢您的提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无征收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9、网友:李
问题:领导你好我是株洲路一家大型合资通讯企业员工,公司今年扣缴公积金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前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奖金),请问是否应补缴以前年度的公积金差额,应补缴几年的公积金差额?谢谢!
答复内容:您好,可以补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就职的单位未按规定给您缴存公积金,您可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如您还有何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0532-83096732电话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李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向李先生进行了解答,并告知李先生,如他所就职的单位未按规定给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苏先生对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10、网友:李
问题:请问:年底会提供多少套经济适用房?惠水路经济适用房会在其中吗?期盼中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未留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11、网友:刘
问题: 领导们好,现在评分购买经适房,根据媒体报道,很多实际不符合条件的人一样是高分优先选房,这一类人钻相应的制度空子抢走了本该正常享受经适房的人群,对此类漏洞,政府有无良策? 评分制的确不错,但是相应的漏洞太多,因为其设置本身就没有人性化,超生家庭根据评分规定可以多得分,这和国家的大方针是否有悖? 高龄单身未婚人士根据评分制,是否会永远买不到合适的经适房? 真正购买经适房群体,其自身就因为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体,如果经适房再次的提价,是不是在为那些有特殊渠道或者投机的人群做准备? 建议领导们有空多和普通群众座谈(最好也是摇号或者评分选出),听一下真正需要经适房这个群体的心声,群众路线不要只放在嘴上,而是要放在心里并落实于脚下,使广大底层百姓真正能体验到社会的公平。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我市目前实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和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有效地杜绝了弄虚作假的情况。
为了更加全面、综合地反映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的应保障程度,我市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其中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为20分。从去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综合计分方式获得了广大申购家庭的认可。同时,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区域分布不同,不同分数段的申请家庭在合理选择申购项目的情况下,一般可成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共同把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做好。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对网友所提问题进行了解答,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2、网友:王
问题:领导你好:买了经济适用房,若有特殊原因,不想要了,五年后可以上市,需要补差额,请问若没有差额款怎么办,政府收回吗,是按原价收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依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并通过电话将上市交易相关政策向网友进行了解释,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13、网友:谭
问题: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我连工作都不要了,第一年还69分,第二年怎么就变成66分了,这两年我都没有经济来源,我老婆那个时候连1500的工资都不到,在去看房的路上那么多人都是8,90分的,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从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您所反映的家庭得分情况,因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建议您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咨询,也可直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谭先生进了电话沟通,经查实,该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在2013年3月26日资格年度复核时发生变化(由920元提升至1595元),因此家庭人均收入得分由10分降低为7分,故家庭综合得分较去年得分有所减少。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
14、网友:刘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白沙湾保障房交通配套问题,咱们白沙湾保障房周围那么多小区,人口流动也交大,咱们政府对交通配套是否有交通配套计划?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落实城阳区政府相关部门,白沙湾保障房项目交通配套由区政府投资,区交通局组织建设,计划明年开通部分线路,具体情况可向该部门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白沙湾保障房交通配套问题可以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具体情况。因网友未留电话,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城阳区房产管理处住保科电话:87866669咨询。
15、网友:刘
问题:未婚大龄老青年是否有申请下经适房的可能?根据分值评定,大概十年内是没有机会争取到经适房的,相关的政策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做出微调呢?我2011年从部队回到地方,单身,申请经适房两年多,但现在的分数距入围线尚很遥远,像我这样类似的情况,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解决方案?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从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您所反映的家庭得分情况,因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建议您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咨询,也可直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对网友所提问题进行了解答,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6、网友:胡
问题:蔚蓝群岛片区已经建设8年,青岛最大保障房也基本建成,但是,整个片区的水质很差。交通连个通市内的公交车都没有,双元路桥梁属于危桥。以上这些政府没有计划整改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了解,交管部门就双元路及长江路跨白沙河桥大修问题现正在进行前期论证,计划2013年对该项目实施建设;白沙湾保障房项目公交车站计划总投资约2600万,现已完成拆迁腾地约1500万,明年将完成公交车站并交付使用。经与相关部门落实,白沙湾保障房项目交通配套由城阳区政府投资,区交通局组织建设,计划明年开通部分线路,具体情况可向该部门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城阳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白沙湾保障房项目相关配套正在进行施工,相关部门将积极督促工程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公交车站等问题建议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7、网友:满
问题:看好白沙湾保障房,到白沙湾实际一看,交通是个大问题,目前只有761、765、913公交车,没有私家车寸步难行,如果能买得起私家车,就不需要保障房啦!期待政府配套设施能跟上,让我们早日圆住房梦。只是听说保障房附近建大型停车场,但是具体路线没有设定。我想问一下,我单位在栈桥附近,将来有没有直通公交车?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落实城阳区政府相关部门,白沙湾保障房项目交通配套由区政府投资,区交通局组织建设,计划明年开通部分线路,具体情况可向该部门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城阳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建议有关交通配套问题可以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8、网友:王
问题:领导你好,买的经济适用房五年以后上市,若没有补差的款,政府部门收吗,按什么价格回收?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依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并通过电话将上市交易相关政策向网友进行了解释,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19、网友:栾
问题:都传了好几年要拆迁,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啊?作为市中心的棚户区,政府是不是应该早点有所行动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与市南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接,苏州路29号属于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近期拟公开征求居民意见。谢谢您的提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20、网友:王
问题:保障房周边交通不便,请问领导有无相关的交通配套改善计划,何时实施?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有关交通配套计划问题,请向市交通委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目前白沙湾保障房项目公交车站已完成拆迁腾地,计划明年完成公交车站并交付使用。现自来水、暖正在进行管道施工,东环路、长江路污水管线及泵站正在施工。相关部门会督促完善配套设施。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21、网友:张
问题:局长,我是瑞昌路三角地的居民,三角地何时拆迁?不是说列入今年下半年计划了吗,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啊,顺昌路现在已开始行动了,我们是真着急啊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项目已列入危旧房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谢谢您的提问。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22、网友:王
问题:3月份填的限价房申请表,交给居委会,4月份办事处通知去签字确认,受理号显示20130419。8月初已经错过了期望申请的限价房,也许审批下来对我也没有什么用了,但是我就是想弄明白,这个申请到底是多长时间应该审批完。耽误了申请房子,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作为刚需一族,限价房的首付都得东拼西凑,商品房更是不敢想。没有钱确实怨不得别人,但是这政策的要求都符合,却因为审批的流程太过缓慢给耽误了申购的机会,剩下的全是眼泪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您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结果。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23、网友:马
问题: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想问下公租房今年有信息吗,最快什么时间能分下公租房。 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2013年计划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在李沧区、黄岛区等区域内,具体配租项目将结合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今年年底前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配租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各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配租工作。其他具体相关政策,您也可拨打我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对网友所提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问题进行了答复,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24、网友:张
问题:看好白沙湾保障房,到白沙湾实际一看,交通是个大问题,没有私家车寸步难行,如果能买得起私家车,就不需要保障房啦!期待政府配套设施能跟上,让我们早日圆住房梦。只是听说保障房附近建大型停车场,但是具体路线没有设定。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直通四方汽车站的公交车?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相关部门落实,该项目公交车站目前已完成拆迁腾地,计划明年完成公交车站并交付使用。据了解,交管部门正在研究交通线路方案,具体线路待公交车站交付使用时确定,届时请您关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城阳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公交车站等交通配套问题建议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25、网友:施
问题: 各位领导: 蔚蓝群岛片区已建多年,青岛市最大的保障房项目也正在建设当中,但是,此处的交通非常不便,出行困难,到市区没有公交车,希望市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解决交通不便问题。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白沙河及周边环境的整理,提升保障房及周边环境质量。 要积极想办法督促开发企业对蔚蓝群岛的自来水、供热、排污及配套设施的完善,提升小区的档次。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向城阳区相关部门了解,目前,白沙湾保障房项目公交车站已完成拆迁腾地,计划明年完成公交车站并交付使用。现自来水、暖气正在进行管道施工,东环路、长江路污水管线及泵站正在施工。相关部门会督促完善配套设施,请您放心。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城阳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白沙湾保障房项目相关配套正在进行施工,相关部门将积极督促工程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公交车站等问题建议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26、网友:任
问题:领导,您好。我认为现在的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合理。我母亲是无房户,根据政策,按理我认为应该去国土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即可证明我母亲的无房情况。但是前期我在街道报名办理公租房申请相关手续时,街道及国土局人员坚称要我母亲出具户口所在地房产证及房单,国土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无效。我母亲户口所在房屋户主原是我姥爷,但他已去世多年,现在户口簿虽然写着户口是我母亲,但实际上,我母亲根本不是房产所有人,这一点到国土局相关部门一查即可证实。我母亲户口所在住址是1993年北仲小区拆迁时分给我姥爷的,姥爷已去世,在世时老人没有办理房产证,也没有留下房单等相关证件(房子40平方左右,我姥爷有儿女5人,姥姥在世,即便我母亲有继承权,但是她所能继承的面积也明显符合申请公租房要求)。我母亲是位残疾人,年事已高,她本人符合申请公租房各项条件,想给她申请一套公租房,但现在就卡在这个手续无法办理上。现在我到各个部门甚至以前的拆迁公司都查询不到该住址的相关材料,我对该政策表示非常的不理解,国土局出具的无房证明为什么不能证明我母亲无房?为什么非要我去查找根本无法找到的房产证和房单?请国土局给予解答。如果贵局认为这个手续必须要办,那请贵局本着负责到底的态度,明确告知我到哪一个部门去查找我必须出具的房产证或房单,麻烦千万帮忙问清楚,不要让我们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被踢皮球”(我是一个普通员工,平常请假还要扣工资,但是这些部门周末又不上班,我一次次的请假,一次次的被扣工资,但是换来的仍然是无用的结果)。同时请贵局的领导们在论证一下你们这条政策的合理性。既然贵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在证明我母亲无房问题上没有任何作用,那贵局的无房证明是用来干什么的?请贵局尽快帮助落实,让老人尽快有地可住。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应提供户籍地的房产证明,您提供的《无房证明》目前只可证明本人未拥有已办理房产证的住房,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房尚无法确认,因此仍需要按规定提供户籍地的房产证明。您反映的户籍地房产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原因十分复杂,您可以拨打我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2681116向我们反映您的具体情况。我们将会同区住房保障机构、街道办事处协助您办理相关手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对网友的情况进行了了解。目前,网友无法为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房屋提供房产证和房单,但可以提供拆迁收费明细作为替代材料。因网友所提供的拆迁收费明细的地址与户口所在地的地址不同,目前网友正在开具相关证明,待证明工作完成后,经街道办事处认定为有效材料,则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如果您还有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拨打我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2681116。
27、网友:张
问题:上次大雨污水井冒溢,我们一楼都进污水了,味很难闻,不是已列入今年拆迁计划了吗?都快年底了,还没动静??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片区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房产信息登记等工作,正在进行细化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各方面条件完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28、网友:赵
问题:我是城阳区东郭庄村民,建设单位施工将我的南屋的前排屋瓦几乎全部砸烂,我将问题反映到城阳城建生产安全部门,但一直无人管,请问,建设施工安全应该由哪个部门管,对行政不作为问题,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监管。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建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接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工程问题属城阳辖区,我委将该问题转至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进行了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7月2日,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建管处曾接到过东郭庄一村民投诉房屋被砸问题的投诉,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与该投诉人一起现场查看,因不能认定是施工坠物等所致,并建议投诉人报警处理,后警方介入。目前,该拆迁户已与村委会达成拆迁意向。
9月6日接到网民反映问题后,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建管处组织该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悬挂安全外挑网、加设防护棚、塔吊吊物旋转是否避开房屋上空等措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欢迎反映问题的网民拨打城阳区建管处电话(87868989),进一步提供详细情况。您所反映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可向被投诉部门(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区的行政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市城乡建设委将网友电话告知城阳区城建局,督促城阳区城建局与该网友联系,落实相关情况。10月9日上午,城阳区城建局工作人员组织了东郭庄社区、施工单位与该网友一同现场查看,虽然相关事实尚未查清,但城阳区城建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施工单位与网友进行协商解决。目前,双方就赔偿等问题正在协商中,城阳区城建局将继续予以关注和协调。
29、网友:胡
问题:我在白沙河买了限价房,但是开发商告诉我限价房不能用公积金付首付,只有经济适用房才行,为什么啊?都是保障房为什么待遇不一样啊,希望能尽快出台便民政策能让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答复内容: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于经适房与限价商品房在申购标准上有所不同,目前青岛市只针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出台了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希望您能够理解。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胡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将经适房与限价商品房的性质、申请住房条件与收入的不同向胡先生进行了解答。同时,对胡先生电话中咨询有关公积金贷款与公积金支取划付问题,也一一进行了答复。胡先生对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30、网友:邓
问题:过了一个严冬,过了一个闷热的夏天。我们还在期盼。请关注一下即墨路我们这最后一排筒子楼,年久失修,去年给修了一下楼梯。也只是面子工程,把木质楼梯的底层贴上了一层塑料板。想请问一下领导,中山路改造拆迁合适继续进行?
答复内容:经了解,即墨路属于中山路改造范围内,市政府已成立中山路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和部署中山路改造工作。由于中山路改造属于保护性改造,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开发,不能按照拆除新建的模式实施商品房开发,同时考虑到改造片区范围较大、涉及居民较多,因此市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的实施房屋征收和改造。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2013年9月30日,市建委工作人员与邓先生电话联系,经了解,即墨路属于中山路改造范围内,市政府已成立中山路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和部署中山路改造工作。由于中山路改造属于保护性改造,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开发,不能按照拆除新建的模式实施商品房开发,同时考虑到改造片区范围较大、涉及居民较多,因此市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的实施房屋征收和改造。邓先生表示对此答复满意。
31、网友:孙
问题:各位领导: 你门好!关于白沙湾片区的生活、交通配套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关于生活配套。第一,片区水质太差,特别是蔚蓝群岛小区,能否统一更换为海润自来水? 这方面目前的具体规划如何? 第二,片区附近的美高化工是否有搬迁计划?目前情况如何?什么时间能搬?第三,白沙河北岸有无建设休闲设施的规划,比如建设滨河公园等? 2、关于交通配套。第一,规划中的公交总站具体开工日期及投入运营日期;第二,规划中是否有地铁线延伸到此片区,有的话何时开建,何时通车?
答复内容:您好,经落实城阳区政府相关部门,白沙河北岸的休闲设施主要依托白沙河滨水绿化带,宽度约120米。目前,在卓越蔚蓝海岸项目南侧的白沙河滨河绿化带中已经建设了部分休闲健身设施。根据市政府批复的《青岛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加强白沙湾保障房区域轨道交通联系,规划了R2、R8两条线路经过该区域。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程序,轨道交通的建设须经国家审批同意后方能建设,目前尚未有具体开工时间,待确定后将依程序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关于美高企业问题,目前无变迁计划。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对网友提出的涉及规划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32、网友:张
问题:针对现在有人家里有好几套房子还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建议:有些家挺,把老人所有的房产全转给儿子,自己就没有房产,(儿子有几套房产,甚至家庭资产超千万)这样老人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实际上,他们申请下来只为有更多的房子,不是真正的贫困的家庭。建议:应当把儿女的房子一起记入,如果儿女有多套房产,老人没有,也不应申请经济适用房。因为儿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子女婚后与父母不作为同一个申请家庭,其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情况不合并计算。同时,我市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面积也做出明确规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全部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方式与规定。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33、网友:李
问题:福临万家265号经济适用房已经交房一年了,请问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李沧区青山路265号福临万家项目由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晟业公司联系,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待开发企业完善补交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抓紧为其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我局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谢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福临万家二期小区因经济适用住房部分建设了部分商业用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现我局正在督促开发企业配合我局相关工作,加紧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手续。待上述手续完成后,我局将督促晟业公司尽快向我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34、网友:邓
问题:父母住某小区一楼,楼下地下室被出租住人,租户每天整个白天在屋内烧煤炉做东西再出去卖,油烟时常倒灌进父母房内,气味呛人,大夏天老人不敢开窗,苦不堪言。并且地下室没有下水管道,租户在院内屎尿乱倒,环境搞得极差。找租户和4楼房东理论,爱搭不理。上网搜索查看相关情况,以下为新闻链接:青岛市房 地 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于凤树通过在线问政,与市民交流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有市民说,购买了某小区的两处地下室,改造后对外出租,前些天接到通知地下屋不能出租住人,想了解相关具体规定。对此,于凤树介绍,根据《商品房屋 租赁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地下屋虽然可以出租,但不能出租用于住人。”于凤树说,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8月8日打12345热线投诉,至今未有答复。 8月30日再打12345投诉,被告知区 政 府和房 产 交 易 中心出现了推诿扯皮,已作为扯皮件上报。至今9月5日,没有下文,究竟谁来负责?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本条规定所指的住房,是可以供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屋。您父母所住小区一楼楼下的地下室需先确定其使用性质,之后根据该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依法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您提供具体的房屋地址,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将尽快到现场调查。感谢您的参与,谢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其提供的房屋地址为李沧区青山路601户百通花园小区23号楼2单元。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房屋租赁中心9月2号曾接到过该网友邓先生于8月30通过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同样问题(编号:电2013083000000720政务热线转办单,要求办结时间为9月6日),并于9月5日将查处情况上报。调查情况为:百通花园小区23号楼2单元楼下有多间疑似储藏室的房屋,因我局房地产权属系统中无此类房屋的登记内容,无法确认房屋的使用性质及使用权人。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本条规定所指的住房,是可以供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屋。经现场勘察及查询房地产权属系统,邓先生反映的疑似地下储藏室房屋既无法确认其使用性质,也不符合住房特征,不适用该条款。根据《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被改变不能直接确认时,应当书面征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原许可资料对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被改变予以确认。”另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违反该条例的单位和个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罚。因此,邓先生反映的问题,依法应由城管执法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使用性质,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法查处,我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可依据城管和规划部门的房屋使用性质确认结果或文件配合执法。经线下与网友邓先生联系和沟通,建议其向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35、网友:王
问题:政府的公信力实在太差了,2012年说大修双元路,修长江路跨白沙河桥,到现在还没修,说修大型公交场站,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实在很让人看不到希望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据了解,交管部门就双元路及长江路跨白沙河桥大修问题现正在进行前期论证,计划2013年对该项目实施建设;白沙湾保障房项目公交车站计划总投资约2600万,现已完成拆迁腾地约1500万,明年将完成公交车站并交付使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白沙湾保障房交通配套问题可以向城阳区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因网友没有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城阳区房产管理处住保科电话:87866669咨询。
36、网友:林
问题:各位大臣、百姓的父母官、我这样说、请你理解、因为我不知怎样表达最贴切、我真的无能、没本事、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所以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瑞昌路三角地说要拆、以等了若干年了、每次都是空高兴一场、说要拆、我们搬出来了、房子还租不出去、好几年了、苦啊、我真的不理解、如果不动为何要承诺、请你们高抬贵手饶了我们吧、谢谢、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片区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房产信息登记等工作,正在进行细化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各方面条件完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37、网友:忘掉烦恼
问题:你好陈局长 我想问一下惠水路什么时候推出啊 像我们这些低分的以后还能买上经济适用房么?现在有很多80岁以上的来申请 那我们这些年轻的该咋办啊?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为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进一步体现困难优先的分配原则,我市于2012年9月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从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联系,网友所留电话为空号,也未留其他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38、网友:裴
问题:各位领导:你们好!有两个问题想咨询各位领导: 1、军人家庭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具体:男方在青岛部队服役,女方有正式工作,孩子尚小。目前无房,部队也没有分配住房。我和老公都是青岛出生并长大,具有青岛户口。男方目前户口应该在部队里。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收入符合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2、青岛市北区5年将改造1111栋危旧房,请问嘉善路38号(50中学对面四栋筒子楼)有无改造计划?这些1111户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如符合部队退伍后可随来信人落户青岛市区的规定,视同具有青岛市区常住户口。您可于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相应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另经了解,嘉善路38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零星片区改造计划。目前,已启动首批零星片区危旧房征收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房屋征收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剩余片区房屋征收工作。1111栋筒子楼是市北区进行摸底后得出的结果。另经市建委了解,嘉善路38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零星片区改造计划。目前,已启动首批零星片区危旧房征收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房屋征收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剩余片区房屋征收工作。1111栋筒子楼是市北区进行摸底后得出的结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并致谢。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39、网友:张
问题:针对有些老年人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女,儿女本身有多套房产(甚至身价千万),老人就是为了申请经适房,而获得更多的房产。导致经适房给了那些不是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建议,确定所有人申请权限时,要把父母儿女的共同房产计入,如果儿子有多套房产,那第老人就不能再申请经适房。因为儿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把在经适房真正的分给这个城市里父母儿女都一套房子没有的人。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子女婚后与父母不应作为同一个申请家庭,其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情况不应合并计算。同时,我市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面积也做出明确规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全部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方式与规定。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40、网友:赵
问题: 各位领导你们好!非常感谢有这么一次交流的机会!我想咨询一下青山绿水周边生活配套是怎么规划的?能不能解决我们周边居民的以下几个问题? 1、我们这边孩子上幼儿园,公办进不去,私立的太贵上不起。上小学也是很远接送很不方便,请问这一周边未来的教育怎么规划的? 2、黑龙江中路青山绿水、时代城这一段没有人行道,出门是步步惊心啊!此问题能否解决?不要等酿成事故才重视啊! 3、周边购物、农贸市场是怎么规划的?买个菜是真不方便啊,只能伸着脖子被门口一两个小贩宰了! 4、青山绿水以北,黑龙江路以西的空地是怎么规划的,以前说是供水、供气用地,具体是指什么?是加气站之类的吗? 5、还有规划中的时代城市政公园具体位置在哪?以前说南北宽1.5公里,怎么看不出这么个位置啊,另这个公园建设进度是怎么个情况? 6、青山绿水、时代城西面靠山处是否有规划的环山公路,如有合何时开工? 7、青山绿水规划中是否有南门(靠时代城),开发商卖房时说有,但迟迟不见动静,是否开发商忽悠人呢? 8、另黑龙江路西、时代城和青山绿水之间的道路是否市政道路,为何被时代城封闭管理起来了呢?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已批规划,青山绿水小区规划配套了9班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南侧时代城规划了两处2000平方米的超市及6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服务半径控制要求,项目周边配套有上王埠小学(36班)、李家庵小学(30班)及两所中学,目前两所小学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王埠小学建筑方案已经核准;经了解,李沧区计划明年将这两所小学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已批规划黑龙江路在该段规划了5米的人行道,项目西面靠山处规划了环山路,青山绿水小区和时代城中心规划了道路,青山绿水小区规划也可从南侧通行,具体规划情况请至市规划局查阅相关图纸资料,涉及具体建设、封闭管理等事宜请咨询李沧区或其他主管部门。黑龙江路以西、唐山路延长线以北规划为供水、供燃气用地。另该区域规划了公园绿轴,经了解,李沧区正在筹建过程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对网友提出的涉及规划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41、网友:赵
问题:我是青山绿水小区居民,我父母、老婆孩子和我都住在这个小区(是买的房),我和我父母都不是青岛户口,但我老婆孩子是青岛户口,户籍地在市南。请问我这个情况能给老人在青岛办理老年证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关于办理老年证问题请咨询市老龄办。咨询电话:85912596。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上午9:50,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与赵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赵先生告之,自己父母的老年证已办好。本人对办理情况满意。
42、网友:胡
问题:您好 请问今年第二批经适房城阳都有哪些项目 什么时候销售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城阳区有龙湖五期、中交银河湾、海信?依云谷等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网友联系,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43、网友:李
问题:滨县路片在九十年代就是危房了,这些年由于电线老化已经引起多次火灾,所幸的是没有出人命。房屋到处是大裂纹,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下雨漏雨也是必然的了,我们在此居住的老百姓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证。政府部门何时能给我们改造一下居住条件,不要整天规划,来点实际的。这片已经规划了有二十年了,就是没有实际的行动。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滨县路片区改造项目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待方案最终确定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并进行情况说明。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44、网友:丁
问题:听说大连路以南无棣路片改造,是否包含无棣四路老党校宿舍。大约什么开始。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大连路南侧改造片区既是新旧插建片区又是风貌保护街区,目前,市北区主要针对该片区内不成套的非军产危旧房进行改造。因为大部分危旧房属风貌保护建筑,居民搬迁后不能拆除重建房屋,大部分居民可能需要异地安置。目前,市北区结合居民对于改造的诉求和片区房屋的现状,正在抓紧组织规划论证,资金、房源筹措等关键性问题。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宿舍未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45、网友:徐
问题:李沧百通依山小居的房子,2008年初网签的合同,2009年办的房产证。我申购购买时依据2004年的《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没说出售时需上缴收益,但2009年新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要求将差价的50%上缴。我明年就可以出售该房了,不知道怎么执行。另外提个建议,我认为2009年新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上缴收益的做法非常不合理:第一对于房子自然增长部分政府没有理由抽走;第二房子增值有装修等因素,政府不能抽;第三买房子偿还贷款的利息等等。因此,我认为政府要的话只能要求将当初给予购房户优惠部分即当初市价与限价差额(政府说是20%左右)部分。请研究答复为盼,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有关规定,我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政策分两个阶段,一是《通知》印发之日(2009年1月20日)前已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其上市交易按2004年《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执行,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未对缴纳土地收益作出规定。第二阶段,2009年1月20日之后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执行2008年8月出台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您反映的百通依山小居项目系2009年1月20日前已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其上市交易按第一阶段规定执行,不缴纳土地收益。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未留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46、网友:周
问题:不要让老人充当替子女套取保障房的工具,他们可以住廉租房或者进养老院,他们为什么要买房?很明显就是套利行为,应该限制或取消他们浪费公共资源行为,政策向负担重的中青年倾斜才是正路。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从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电话未打通,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47、网友:郑
问题:本人为母亲代办房产证,母亲王春芳,为李沧楼山后村拆迁户,回迁地址唐山路87号401户,到李沧住房交易中心办房产证,办理者因用于办理房产证联购房单位处母亲名字王春芳,不清楚,不予以办理,让我去开发商和楼山拆迁办,去了楼山拆迁办又让我去开具发票单位的舜华实业公司换发票或让舜华签个字盖上章,去了舜华,舜华不与个人打交道,让我再去找拆迁办,他们与拆迁办交设。相关部门互相推,不给予办理。本人认为,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上,房屋产权人及安置房屋地点都明确写明,且与用于办理房产证联地址一致,且我们持有的是此发票的第四联,前三联相关部门应持有,应该能查出出具证明。如需要我们到相关部门,请明确告知应该去哪个部门,不要让我们被踢皮球似的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来回跑。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首先对您没能及时、便捷办理房地产权证而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请您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下线后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或请您携带相关办证材料,与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电话:87632119)联系,我们尽快帮您协调相关部门,待手续完善后,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房地产权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其应该到舜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证明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持现有办证材料办理房地产权证。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48、网友:徐
问题:我于08年签合同购买了胶南某经济适用房,合同说5年后可以办理房产证。现已经过去5年了。请问如何办理房产证?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向胶南房产管理中心了解,黄岛区(原胶南市)2008年未开发建设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于2008年签订合同购买了“胶南某经济房”,其房产证办理应到合同签订单位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原胶南市2008年未开发建设城市经济适用房。网友提出于08年签合同购买了某经济适用房,合同约定5年后办证问题,网友应向合同签订单位进行咨询办理。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
49、网友:张
问题:我是辽阳西路184号内筒子楼的居民,6月份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关于零星片拆迁的号召,当天就签约,在政府规定的15天签约日内,共有多数居民拆迁意愿相当强烈!尤其是住房环境最差的9号楼,只有四家不签。但很可惜,由于不足95%,所以这次拆迁以失败告终。我们这多数居民欲哭无泪,难道就要被其他不想拆迁的居民给拖死不成??我们盼拆迁已盼了7.8年,刚看到曙光,结果却以这种局面伤心收场。今年雨季无数户居民家中漏雨,明年雨季筒子楼再不拆就有塌倒的危险。即使不塌,你们住在高楼大厦里的人有几个见过这个年代连双气都没有的筒子楼??中国人都有从众心理,如果签一家走一家的话,相信用不了一个月那些不签的人就会扛不住也就签了。难道非要达到95%么?我们大多数的人还是想离开这里的!今年的拆迁政策这么好,20平的破房子政府给补助到68-73万,我们真的很感谢政府!政府能不能考虑下,体察下民情,让我们这些已签约的居民先走?我们中有的等钱结婚、有的等房子生孩子、有的等房子给孩子办入学入托,实际困难摆在这几年了,希望市北区政府能真正察民意、体民情、为老百姓多做点实事,老百姓是不会忘了你们的!!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辽阳西路184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项目正在根据居民摸底情况及要求,对安置房单体方案进行调整,待方案最终确定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相关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50、网友:陈
问题: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么?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您对照以上条件,如符合条件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该网友没有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未能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51、网友:毛
问题:板桥坊村能拆吗?
答复内容:您好,经向李沧区有关部门落实,板桥坊片区位于李沧区西部,因其开发改造受沧口机场和流亭机场的净空限制,建筑高度受到严重制约,导致板桥坊等村庄改造迟迟无法启动。待净空限制放开后,即可将改造工作提上日程。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该网友没有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市建委工作人员未能与该网友取得联系。
52、网友:刘
问题:经适房打分太低,想换成限价房,请问换证的流程怎样?需要重新准备资料等审批吗?是否可简化?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能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房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需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变更《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手续后方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如您需变更保障性住房申请类型,请您尽快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以免错过下一批次的申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并通过电话将政策向网友进行了解释,网友表示考虑暂不更换《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待本年度第二批公开销售进行过后,再考虑变更保障性住房申请类型。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53、网友:于
问题:采菊苑小区己经入住4年房产证至今未有动静,找过多个部门都互相扯皮、推卸责任,崂山区房产管理中心最近答复:建委未报拆迁名单。听说10月份要实行房产税,那我们买卖房屋,这个税政府能给我们掏吗?请有关部门领导替我们老百姓考虑考虑,不要推来推去的了,我们真的耗不起!叫我们相信你们一次吧。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劲松六路102号采菊苑项目,系以青岛北泰置地有限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实际是青岛市城市发展中心受市建委委托代建的拆迁安置房。该项目土地、规划、施工、竣工等建设手续齐备,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但因建设单位与市建委代建费用存在纠纷(已诉至法院),建设手续分别存于北泰公司、青啤集团和施工单位处,一直未申请初始登记。经崂山区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建设单位正准备材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申请初始登记,待初始登记完成即可为居民登记办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进展情况进行告知。网友对答复情况表示理解。
54、网友:王
问题:3月份填的限价房申请表,交给居委会,4月份办事处通知去签字确认,受理号显示20130419。8月初已经错过了期望申请的限价房,也许审批下来对我也没有什么用了,但是我就是想弄明白,这个申请到底是多长时间应该审批完。耽误了申请房子,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作为刚需一族,限价房的首付都得东拼西凑,商品房更是不敢想。没有钱确实怨不得别人,但是这政策的要求都符合,却因为审批的流程太过缓慢给耽误了申购的机会,剩下的全是眼泪了。难不成真的只有打通12345才能办事?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您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结果。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55、网友:胡
问题:板桥坊这么还不拆迁?房子破旧怎么住人!
答复内容:您好,经向李沧区有关部门落实,板桥坊片区位于李沧区西部,因其开发改造受沧口机场和流亭机场的净空限制,建筑高度受到严重制约,导致板桥坊等村庄改造迟迟无法启动。待净空限制放开后,即可将改造工作提上日程。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暂无改造计划,并进行情况说明。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该片区改造工作。
56、网友:王
问题:申请号LC201304190058,三月份就递交申请了,6个月了已经没有任何音讯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您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上述审核结果。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57、网友:张
问题:瑞昌路三角地说拆迁已经四、五年了,到现在没有动静了,忽悠老百姓。现在已经9月份了,到底哪时候拆?别再耍猴了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片区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房产信息登记等工作,正在进行细化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各方面条件完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58、网友:崔
问题:我是07年火车站拆迁户拆迁已经五年多了还没回迁我家申请的是团岛南岛组团,请问什么时候能开工?什么时候能住上房子?
答复内容:您好,经向市南区有关部门了解,南岛组团改造项目因前期拆迁推进困难,区政府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先期建设安置房,目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待完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后,将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14::40市建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崔先生,将南岛组团改造项目前期存在的问题及最新进展情况向其进行了说明,崔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59、网友:张
问题:去年就说房产证办的差不多了,今年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到底要推到哪天?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能不能替老百姓办点人事?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劲松六路102号采菊苑项目,系以青岛北泰置地有限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实际是青岛市城市发展中心受市建委委托代建的拆迁安置房。该项目土地、规划、施工、竣工等建设手续齐备,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但因建设单位与市建委代建费用存在纠纷(已诉至法院),建设手续分别存于北泰公司、青啤集团和施工单位处,一直未申请初始登记。经崂山区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建设单位正准备材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申请初始登记,待初始登记完成即可为居民登记办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进展情况进行告知。网友对答复情况表示理解。
60、网友:陈
问题:您好!我是1995年在青岛晓望路17号甲(原地址是延安三路197号)购买的商品房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全楼42户居民其中有两户已办理其他居民都无法办理,恳请青岛市各级领导尽快关注一下,请帮助我们居民解决近20年的特大难题。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晓望路17号甲系由青岛牙刷厂开发建设。前期该项目因规划、竣工验收存在问题,迟迟不能办理登记,被我局纳入“问题产权”项目。2011年12月,经我局多方协调,该项目最终完善了建设手续,具备了登记办证条件,部分居民也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因该项目销售情况混乱,存在联建、法院判决、多次转让等情况,部分居民权属来源材料不清,致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对此问题,需由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后,我局再依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上午10:00,我局工作人员与陈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陈先生反映其房屋系单位从汇金公司处购买所得。对此,我局已告知其联系项目建设主体青岛牙刷厂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由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后,我局再依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情况,陈先生可持有关材料到我局所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处咨询。陈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61、网友:张
问题:我们是拆迁到采菊苑的,到现在房产证未办,给我们孩子上学、房屋买卖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们就不明白,什么样的房产证四年还办不下来,不要推诿、扯皮了。能不能给我们个确切时间?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劲松六路102号采菊苑项目,系以青岛北泰置地有限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实际是青岛市城市发展中心受市建委委托代建的拆迁安置房。该项目土地、规划、施工、竣工等建设手续齐备,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但因建设单位与市建委代建费用存在纠纷(已诉至法院),建设手续分别存于北泰公司、青啤集团和施工单位处,一直未申请初始登记。经崂山区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建设单位正准备材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申请初始登记,待初始登记完成即可为居民登记办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进展情况进行告知。网友对答复情况表示理解。
62、网友:魏
问题:请问,福林万家二期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假如开发商迟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会一直拖延下去,而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想着急办理,到底该跟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够推进该事项?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福临万家二期小区因经济适用住房部分建设了部分商业用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现我局正在督促开发企业配合我局相关工作,加紧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手续。待上述手续完成后,我局将督促晟业公司尽快向我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63、网友:孙
问题:请问领导宁化路22号拆迁怎么这么难,何时拆迁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宁化路22号位于市北区宁化路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已经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由于改造区域大,涉及居民多,正在对异地安置房源、资金等关键性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相关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因电话号码错误,且无邮箱,未取得联系。
64、网友:赵
问题:请问贮水山路2号什么时候改造?这个医学院宿舍院子里全是解放以前的一层两层的老房,破败不堪,既浪费土地又影响环境,所以想问问什么时候能得到改造.谢谢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贮水山路2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由于涉及风貌保护,计划对居民进行异地安置。目前,正在对异地安置房源、资金等关键性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65、网友:张
问题:瑞昌路三角地,多次列入拆迁计划,到底何时拆?到现在杳无音信。请领导详细谈谈,这块地方何时拆?请政府能充分体察老百姓的住房困难现状,给我们这些困难群体能稍微办点实事。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片区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房产信息登记等工作,正在进行细化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各方面条件完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8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66、网友:刘
问题:今年现价房定价有的达到7000多/平方米,对于一家三口人(有小孩)要享受到政府的的房子要奋斗20年,生活质量不能奢求,是不是现价房房价定的太高了。
答复内容:我市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针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确定。因区域不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异也存在较大差异。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电话未打通,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67、网友:李
问题:想申请限价房,我想知道2014年还有那几个限价房项目开工或销售。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限价商品住房方面,预计位于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未留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68、网友:任
问题:局长好,大连路以南无棣路片改造,无棣四路老党校宿舍是否也列入规划改造。什么时间启动。谢谢!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大连路南侧改造片区既是新旧插建片区又是风貌保护街区,目前,市北区主要针对该片区内不成套的非军产危旧房进行改造。因为大部分危旧房属风貌保护建筑,居民搬迁后不能拆除重建房屋,大部分居民可能需要异地安置。目前,市北区结合居民对于改造的诉求和片区房屋的现状,正在抓紧组织规划论证,资金、房源筹措等关键性问题。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无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69、网友:于
问题:请相关部门认真对待该问题!!扎实学习群众路线,切实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福临万家二期265号有1800余套经济适用房和大量限价房等保障房。根据保障房的性质,政府在楼盘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都应该参与,现在业主已经入住16个月,契税都已经交了,可以说就房产证之前,作为业主,该交的钱全交了,如果不能办房产证,房产是否能够确权?是否能够征收契税?至于开发商还有那些费用没交,那不是业主的责任,那是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在规划、验收和监督环节存在漏洞和渎职,这是必然的。因为作为业主,我们买的是政府的房子,我们的义务全都履行了,不能因为相关部门的失误和错误,让全体业主来理单!什么是群众路线?什么是科学发展?什么是和谐社会?至于开放商交不交钱,跟我们能不能办房产证没有直接关系?领导们,你们觉得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福临万家二期小区因经济适用住房部分建设了部分商业用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现我局正在督促开发企业配合我局相关工作,加紧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手续。待上述手续完成后,我局将督促晟业公司尽快向我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70、网友:付
问题:城乡建设委领导你好!请问劲松七路合肥路口到辽阳东路路口何时开通。谢谢!
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目前,劲松七路(合肥路-辽阳西路)东半幅已于9月2日实现通车,剩余西半幅正在抓紧组织工程施工,预计10月将全线通车。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2日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沟通,告知工程建设正在按照预定工期推进,西半幅正在实施路基工程,预计近期组织二灰的路面面层施工,10月底全线通车。网友表示满意。
71、网友:张
问题:惠水路经适房什么时候出?惠水路项目都应经完成了,墙都刷好了。今年第二批会不会有?会一次出1800套 还是分批出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联系,该网友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72、网友:李
问题:周边最大的平房区了 脏乱拆严重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想问一下何时才能拆迁啊?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嘉兴路70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待方案最终确定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73、网友:刘
问题:请问今天下半年能否预售 市区还有哪些房源 刚需一族去城阳确实不方便啊 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除位于城阳区的项目外,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等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联系,网友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已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
74、网友:丰
问题:领导,你好,上清路标山路交接位置,即上清路小学附近的老式二层筒子楼年久失修,居民居住环境极差,周边外来人员成分复杂,居民盼望拆迁改造呼声极高,不知道该地段是否有具体拆迁改造时间?谢谢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上清路标山路交接位置,即上清路小学附近的老式二层筒子楼在新的规划范围内,属于市北区榉林山外包产业基地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目前该项目正在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因项目涉及范围广、户数多,统一启动难度较大,下一步将根据规划审批情况,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力争2013年底先行启动一片危旧房较为集中的区域。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75、网友:李
问题:您好我是泰山路片的拆迁居民因为是分户的,开发商在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协议的前提下将房屋拆除。国土局公告很明确:房屋拆除不并户。我曾咨询过,您也是这样答复的:拆除的房屋不并户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可至今也没有解决。市北区开发局:先并户---后来又讲:将拆除的房屋恢复原貌去并户---。开发商则讲:不并户就搁置---。我想求您详细指明解决办法。谢谢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泰山路片改造是市北区政府主导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由市北区拆管部门对该项目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您反映的分户和并户问题,建议您到房产部门反映以求解决,对于您反映的未签协议和房屋拆除问题,按照我市原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您到市北区拆迁管理部门反映以求解决,也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2013年9月30日,市建委工作人员与李女士电话联系,经了解,因李女士的被拆迁房屋经房产部门公告,属于违法分户,在房产部门没有确定被拆迁房屋权属以及建筑面积的情况下,拆迁人无法与被拆迁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李女士首先应到房产部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权属以及房屋建筑面积后,与市北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联系,协调解决该问题。网民对回复意见表示理解和感谢。
76、网友:孙
问题:西流庄和晓翁村一直说要拆迁,曾经说是因为沧口飞机场限高等原因,迟迟未动,现在又据说飞机场要搬迁了,而且已经搬走一部分了,请问对这片区域有什么规划?这两个旧城区什么时候改造?
答复内容:网民你好,经了解李沧区相关部门,西流庄、晓翁村片区因紧邻沧口机场,受机场净空限制,导致该片区开发改造暂无法启动,待净空高度释放后,将积极推进改造实施。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该片区暂无改造计划,并进行情况说明。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77、网友:宋
问题:请问领导;济阳路10号老房一楼木地板烂了、楼下是个地下室、不能住了、问领导啥时候拆迁
答复内容:您好。经了解,济阳路10号属于中山路改造范围内,市政府已成立中山路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和部署中山路改造工作。由于中山路改造属于保护性改造,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开发,不能按照拆除新建的模式实施商品房开发,同时考虑到改造片区范围较大、涉及居民较多,因此市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的实施房屋征收和改造。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10月9日下午市建委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知济阳路10号属于市北区热河路片区,该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因该片区为风貌保护区,市北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改造工作。网民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感谢。
78、网友:谢
问题:想知道胶南除了刚刚配售完毕的大卢家滩经济适应房外,今年还有没有经济适应房和保障房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2013年黄岛区在山水新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了三期保障性住房,包括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现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届时胶南房产管理中心将根据工程进度适时下发通知到各镇(办事处)进行认购。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2013年黄岛区在山水新城三期开发建设了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我们将根据工作进程适时下发通知到各镇(办事处)进行认购,届时将通过黄岛政务网、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因网友未留下电话,如果您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您拨打黄岛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电话:8616975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