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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3-07-01 22:09:20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2日讯 6月18日下午,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民生财政”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13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42个,周安局长现场全部答复完毕。现将网谈之后落实网民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及转办情况具体反馈如下:

   网友:章产

    问题:周安局长,我们见面的机会比较多,但一直没有提我今天想提的问题----青岛市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落实私房政策,而且需要退换的大都有海外、资本家背景。至今,我市还有近百户没有得到落实,据悉,前些年,市财政曾经专门拨款解决了一部分,近几年市国土与房产局给财政局协调过并报告过想通过财政一次性拨款彻底落实私房政策闪下的尾巴户,大概不到亿元就可全部解决落实,但财政局的答复说财政吃紧。这些年,因落实私房政策上访的占的比例也不小,且占住户大都是弱势群体。我想为了这么一个复杂的、涉及国内外青岛籍人的民生问题,市财政可否今年挤出一点款项先解决一部分款或全部解决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按照市委青发〔1985〕81号文件精神,落实私房政策应由挤占私房职工所在单位筹房腾退解决。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财力补助资金、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匹配到位的原则。经了解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大部分私房政策已落实,目前尚有少量未落实,对经事权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事权和财权划分的原则,分别由市或区(市)财政安排资金,国土资源房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只要有政策和符合政策的,财政会优先安排资金的。

    落实解决情况:因网友未留联系方式,书面答复如下,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党委、市房管局<关于落实私房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的通知》(青厅字【2000】46号)及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私房政策落实问题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牵头负责。我局已就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有关部门反映。下一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对我市未落实政策私房情况进行重新排查和梳理,对经核实符合有关政策落实范围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按照青厅字【2000】46号有关精神,提出解决意见并报市政府研究。建议当事人进一步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系,将本人的具体情况和诉求向该局反映。

    网友:孙先生

    电话:189****5777

    邮件:un****@163.com

    问题: 局长您好,我个人觉得,青岛要发展必须有一个好的经济环境,才能吸引企业来青岛投资。所以我想知道咱们政府在防止“乱收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提问。我市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 建立了清理规范收费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自2009年以来,为应对经济危机,我市减免收费152项,共减免26.58亿元。2012年按照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方案要求,我市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入手,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普惠度高、针对性强的收费优惠政策和 便企服务政策,共减免收费31项,减免4.27亿元。  二、加强收费项目和票据源头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审批,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单位收费行为,“以票控费 、以证控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 ,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一安排,实行收支脱钩,严禁与收费挂钩 ,防范单位受利益驱动而违规收费。  四、积极推行收费收缴管理电子化改革,对收缴全过程实时监控。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 ”的模式,通过实施全程网上业务流转和办理,将所有收费信息纳入市监察局电子监察范围,实现对收缴全过 程的实时监控。 五、发挥社会监督制约作用,提高收费透明度。一方面借助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市的收 费目录,宣传收费管理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在市行政审批与资源交易大厅及各收费场所,及时督促 各收费单位通过制作公示栏等方式,面向被服务单位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对象等信息和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提高收费透明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认真查实,肃清收费秩序。

    落实解决情况:在“民生在线”网络问政结束后,我们于6月26日与提出问题的孙先生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详细介绍了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防止“乱收费”方面做得具体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对孙先生非常关心我局工作表示了感谢。提问人孙先生对我局的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3.网友:秦女士

    电话:139****3965

    问题:请问青岛三公经费什么时候公开?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活动。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研究,具体公开时间目前尚未确定,但肯定会公开。届时,财政部门将公开本级“三公”经费总体情况,部门和单位将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情况。欢迎您到时查询。

    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局又通过电话与该网友取得联系,进一步对“三公”经费公开事宜进行了沟通,“三公”经费肯定会公开,公开后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届时我们也将电话告知该网友。该网友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乔禾

    电话:136****6117

    问题:局领导;您们好;馆陶路12号丙筒子楼,里面东西两排房子,每层15户全部在中间公共走廊做饭,一到夏天整个走廊像火炉一样,更可怕的是做饭用的厨柜很多是简易木结构,一旦有一家起火将形成火烧连营,更可怕的是楼的南面和馆陶路12号只有一条一米多宽的小路,顺着小路进去到楼的西侧与另一座筒子楼也只有几米宽的距离,北面与另外建筑相连,一旦起火连消防车都进不来,吉林大火的教训值得思考。就是这样一座筒子楼当年政府拿出大量资金将朝馆陶路一面外表装修成德式建筑,本届政府非常务实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市民感谢您们,我们盼望政府将资金用在那些挂着德式建筑面子里面脏乱不堪的筒子楼上,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包括筒子楼在内的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2012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土地扶持政策的通知》,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区政府是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组织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制定本城区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建议您向市南区政府及其城乡建设部门咨询,我们也可以将您的问题反映给市南区,建议市南区和您联系,进一步说明有关情况。

    落实解决情况:已与当事人联系。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区政府是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组织主体和责任主体。经了解,馆陶路12号丙筒子楼尚未纳入市北区主城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我局已按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将当事人诉求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此件转市北区。建议当事人积极与市北区建管局联系,将具体情况和诉求向该局反映,并对当事人积极参与网络在线活动表示感谢。当事人同意我局回复意见,表示将与市北区联系,对我局表示感谢。

    网友:黄女士

    电话:136****2766

    问题:针对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问题,市财政有何政策?

    嘉宾在线答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至2012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8.1万辆,汽车保有量达到132.2万辆,我市的汽车保有量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中已排进前十名,机动车排气污染日益加重,是导致灰霾天气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011年我市拟定了《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通过财政奖补的办法加快高污染黄标车淘汰。比如:登记年限为2002-2003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标准为14400元;登记年限为1996-1997年的小型载客车,补助标准为2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可登陆http://www.qepb.gov.cn网站,在“数据查询”—“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信息查询”栏目内,根据提示输入相应内容进行查询。两年来,市区两级共拨付财政专项资金5052万元,共淘汰各类老旧机动车约22万辆,其中高污染黄标车3.5万辆

    落实解决情况:线下与黄女士取得联系,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助政策车型、标准、时限和补助金额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黄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6.网友:谭先生

    电话:132****5724

    邮件:tanping12345@aliyun.com

    问题:青岛机关公务员工资好多年没有调整,近年来物价房价都涨得那么快,我们和沿海同类城市差距更大。请问市里是什么大政策?有没有调整的可能?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自2006年公务员工资实行套改,建立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晋级、晋档的增长机制。按 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公务员津贴补贴自2007年起进行了规范。规范津贴补贴后,我市无权自行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下一步,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我市相关政策。

    落实解决情况:6月27日与提出问题的谭先生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详细介绍了我市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政策,对谭先生非常关心我局工作表示了感谢。提问人谭先生对我局的电话回复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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