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网友:张
问题:领导你好,前两天报纸上说青岛的优抚对象参观景点可以半价。我是个参战退役人员,老家诸城的,我现在在青岛工作,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吗?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优抚对象优惠开放旅游景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5号)的规定,享受门票半价优惠的人员为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享受政 府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人员。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移到青岛,根据《通知 》要求,您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如果你的户口还在诸城老家,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落实办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已于4月26日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本人对落实情况满意。
41、网友:金
问题:你好!我一个朋友是胶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最近咱们出台了好多针对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免费乘车这一项,给优抚对象省了不少钱,向你们表示感谢。我的朋友现在碰到这么个问题,当时他办带病回乡补助时没有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证》,现在想补办的话应当怎么办?
回复:你好,你朋友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证没有及时办理,可以到胶南(现在的黄岛区)民政局优抚科去申请补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证。
落实办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已于4月26日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本人对落实情况满意。
42、网友:** 问题:1、男方青岛集体户,已不在户口所在单位工作。 2、女方外省户口。 3、孩子想户口落在青岛,原单位不接收,怎么办。
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您咨询的新生儿落户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落实办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已将答复意见发送到反映问题网友提供的邮箱地址,其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职能。
43、网友:** 问题:青岛市对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是多少?中国十大最幸福城市排行榜第四是-青岛,会让这些家庭更幸福一些吗?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近期我市由市计生部门牵头制定了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涉及到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给予补助等方面。其中的“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给予补助”一项的标准为:1、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享受低保,其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一、二级)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老年人,参照现行对失能老年人居家服务补贴标准,给予每月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对具有本市户籍,其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一、二级)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老年人入住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的,参照现行对失能老年人入驻养老机构政策,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养老机构收住享受低保的上述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普惠型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3、对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
对“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具体标准及其他相关问题,还请咨询市计生部门。谢谢!
落实情况:4.26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又与反映问题的李先生电话沟通,向其进一步解释了低保家庭中失独家庭的优惠政策:此项工作是由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办理,民政部门只负责办理低保家庭中失独家庭的专项生活补助的发放。
44、网友:** 问题:八大湖第一干休所拆迁4年了,老人年龄多是八十以上,大都是解放前的,不说别的,身体状况可想而知,租房生活给他们带来了难以表述的麻烦,恳请您们领导帮帮他们,能不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让老人回到温馨的家园。衷心感谢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军休一中心拆迁是市南区根据本区整体规划,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我们会把你们的诉求积极向市南区政府反映,并配合他们做好相关工作。谢谢!
落实办理:4月26日,市民政局安置处工作人员与反映问题的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并进行了答复,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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