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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3-04-02 14:49:39字号:TT

    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 3月8日下午,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书记、局长、总经理韩志忠做客直播室,围绕“和谐民生,慧众致富”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3079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35个,韩志忠局长现场回答网民提问28个。下线后,青岛市烟草专卖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王

    电话:13589***102

    问题:你好,关于烟草公司各类卷烟搭配销售是否合理?用一些畅销烟搭配销售一些非畅销烟,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好像工商有规定禁止搭配销售捆绑销售,不知道咱烟草一家独大垄断无竞争是不是无所顾忌啊,市场都是你们的 把服务搞好就行了,抽烟的人不会因为捆绑销售他一天就能多抽一盒烟。

    韩志忠: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卷烟搭配销售”在我们这里是明令禁止的,我们有明确规定,“严禁卷烟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等强压、强卖行为”。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请您向我们提供详细线索,我们将在下线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落实,并将向您及时反馈。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市烟草专卖局韩局长在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与网友取得联系,做好进一步解释。另外,要求市局(公司)内部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提升内管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零售户公布监督电话,提高卷烟销售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增强企业严格规范管理水平。会后,各单位迅速落实,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网友对市烟草专卖局的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高**

    电话:136986***82

    问题:你好韩局长。我是一个残疾人开了一个通讯店面,买卖这几年也不好干,我想捎带着卖点香烟不知到可不可以啊。谢谢

    韩志忠: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能够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卷烟经营业务。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市烟草专卖局韩局长在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与网友取得联系,并进行上门走访,现场查看经营条件,具体介绍办证程序和所需材料。另外,要求各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宣传工作,提高对公众的服务水平。目前,城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工作人员正对这位网友申办资格进行核实。该网友对市烟草专卖局的答复和办理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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