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1987年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但在当时入厂不签合同,称为“学员”一年后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请问:称为学员的这一年是否计算工龄 耿成亮 网友您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同制职工必须缴纳养老保险才能计算工龄,你可到所在区社保部门查询你这一年是否缴纳保险。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青岛市市人社局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我们单位打算建立相关制度,但是查询不到《管理意见》),请问领导,》《管理意见》什么时候能查询到 耿成亮 网友您好。可找主管部门要文件。谢谢。 留言板 领导:您好!我是自由职业者,男,53岁,累计交社保30年,我不想再交社保费了,可是医疗问题不明白,在青岛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想问下,这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交社保费的医疗报销有什么区别? 我53--60岁这段时间不交社保费,医疗费问题怎么解决好? 60岁以后医疗费问题怎么解决好? 恳请领导解决为盼! 耿成亮 您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低于城镇职工医保,但医疗待遇也相应较低,约相当于职工医保的70%左右,并且需要每年定期缴费。在您达退休年龄前,如果经济条件可以,建议您参加医保待遇较高的职工医保,一并投交养老保险;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也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待正式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再改按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谢谢参与! 留言板 局长你好:青岛市教育系统的老师都是事业编制,为什么执行的工资标准不一样?高中老师面临的压力与工作量都很大,但是工资却低于初中与小学的老师工资,对于高中老师来说这是不平衡的。国家一直在强调老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但是青岛市执行的却没有其他地区好。 耿成亮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尽快解决。谢谢。 留言板 局长您好:我是99年专业的志愿兵,因爱人户口是即墨的,所以我落户在即墨。工作安置在红领西服,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去上班,自己做一点小生意养活家人。请问局长我的社会保险应该去哪里交?红领西服是否可以不接受我?我算无业还是算失业?相关手续去哪里办理?组织关系哪里可以接受?谢谢局长!!! 耿成亮 网友您好!按政策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劳动关系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参保缴费。您可到即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志愿兵工作安置问题您可向民政部门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高中教师工资竟然比初中小学教师工资低,请问高中教师工资什么时候才能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已落实三年,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何时落实?”要是补发的话按规定补发从2010年到现在的吗? 耿成亮 网友您好。有关高中绩效工资的具体政策,需要在政策正式出台时公布。谢谢。 留言板 王主任好,我是一家用人单位的,最近公司雇佣了一名打扫卫生大爷,年龄58岁的员工(青岛农村户口),请公司是否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他去办理求职证时,员工说超过55岁办不出来,请问是这样吗? 耿成亮 网友您好!按照我市政策规定,不是失地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可以不用办理求职证。其个人具体情况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感谢您的参与。 言而不周 我是青岛乳胶厂职工,1989年因为政治原因被单位开除并判刑。工作期间我一直从事化工原料侵害的特殊工种,目前已经56岁,但是今年5月以来多次到劳动部门询问退休时宜,都被拒绝。他们依据的文件居然是内务部50年代的一个批复。请问耿局长这个文件是否还有时效性,工作的事实为什么会被一纸早不存在的内务部文件所剥夺。违宪也有悖现行劳动法的法规如何付还在诸实践? 耿成亮 网友您好!关于职工被开除并判刑的政策都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据了解,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此种情况我们会积极向上级反映,一旦政策允许,我们将会妥善解决。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耿局长您好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常年没有岗位也不上班工作的职工,单位用各种理由给不同的职工发不同比例的工资,还有没有工资的,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另外在哪可以找到有关政策资料。谢谢! 耿成亮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建议您拨打85913615或85912093具体沟通。谢谢。 changfenga1 我反应社区医院的问题:1,药价高。我患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多年,大病统筹5000元。在大医院和社区医院都包过,我感到经过几年比较社区多家医院拿胰岛素、安博维、络活喜、倍他乐克、阿司匹林片等药都比医院(青医、糖尿病医院)药价高。2,乱开药。去年我在市北一家社区医院办了大病统筹,刚进医院就给治血压、血脂。打了10天吊瓶花了我的指标3000元,指标用完我个人的负担比例就多了(50%和70%),在医院包则不能及时报药费。以上问题希望领导关注! 耿成亮 网友您好! 按照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我市社区门诊医疗机构分为两种,一种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医药最高限价政策;一种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确定相关价格。按照国家医改精神,鼓励扶持民间资金参与医疗卫生事业,我市医保相关政策对两种性质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由患者自愿选择定点就医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可以超过物价部门规定最高价格(青医、市立等执行的价格),是符合国家物价政策的。对于社区门诊乱开药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包干措施,并会加强审核和监管。我们正在研究在大医院门诊大病即时结算的管理方式,争取早日实现大医院门诊大病的即时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