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157 网友: 大南瓜大 标题: 人民的生存权大于一切,我们要生存! 问题: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在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街头小贩都是社会底层人员谋生的主要手段,他们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 街头小贩以合理的价格、在便利的地点向城市人口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商品,几乎每个人都从小贩那里买过东西,然而,小贩为城市发展出了力,但自身却被城市边缘化,这是很讽刺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街头小贩,我们的物价将会再涨多少!难道要我们被迫去那些洋超市,花高价买东西,却又投诉无门吗?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国富民穷的国家!大部分民众还没有达到我们喊了二三十年的小康标准(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现代化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社会”目标。小康的标准和我国现阶段小康水平(总体小康) 1991年国家统计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按照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小康社会的内涵确定了16个基本检测和临测值。这十六个指标把小康的基本标准设定为:(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2)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3)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4)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5)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6)人均蛋白质摄入量75克;(7)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平方米;(8)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9)恩格尔系数50%;(10)成人识字率85%;(11)人均预期寿命70岁;(12)婴儿死亡率3.1%;(13)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14)电视机普及率100%;(15)森林覆盖率15%;(16)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1]本合格县比重100%。) 如果想要达到你们(政府)所要求的市容市貌,恐怕要先请我们伟大的计生部门先把我们国家的人口“灭”掉一半再说,而且是要把最底层的人“灭”掉,只留下小康标准线以上的人群! 如果非得要市容市貌而不顾底层人民的生存权,那么请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整个台东当代商城一圈有多少违章建筑?你们管过没有?步行街上搭起大棚的婚纱影楼及商家促销你们不会看不到吧?交了钱就可以在步行街上搭上大棚,摆上设备,就成了合法合规了,就不影响市容市貌了?公平何在?为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这不是给你们乱加的罪名吧??? 再说城管执法的程序,就说我个人见过的和我遭遇到的城管执法,可以说没有一次是合法合规按程序执法的,只有两个字能形容城管执法——强盗!!!!!城管执法引起的群众聚集已经屡见不鲜!城管的“临时工”也辞退了不少!城管的暴力执法却还在不断上演! 老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你们的,你们违法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可以收回赋予你们的权力!!!!!!!!!!! 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相信谁也不愿意去做这样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街头小贩。 再次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关心!诚如您所说非法业主、游商浮贩非法经营扰民,影响了大多数市民的生活,同时也破坏了市容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对城管执法部门的整治工作有些人为一己私利横加阻挠、抗拒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但我们的工作不会削弱,只会加强。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占路经营整治纳入全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我局也采取了很多创新性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分类整治、疏堵结合、集中清理,今年的海滩烧烤整治、栈桥、火车站周边占路经营整治等工作效果显著,受到市民普遍赞誉。相信有政府的坚强的领导、执法部门的科学整治和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会越来越好。再次感谢您,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谢谢。 贴号: 15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夹岭山的公墓 问题: 公园和公墓只有一字之差,夹岭山上的公园不知不觉的建成了公墓。数个小区中间的山头上建公墓,难道是市政府和市北区政府为迎接世园会的新举动?开辟了一个新的建筑时代!(鼓掌)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该处为夹岭山改造一期工程,由于公墓建设、审批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15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要理解城管支持城管 问题: 感谢城管金门路中队同志尽职高效的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为创建清洁市南作出的贡献! 城市需要管理、城市有序运转离不开城管队伍,青岛的城管队伍不但不应该削弱而应该加强,赋予其更多的执法权力。城管执法也应该得到群众的认可,不要没事就丑化城管,有事才想起城管,青岛城管工作应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嘉宾答复: 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管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更多的群众参与和支持。 贴号: 1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信鸽的有关建议 问题: 尊敬的王局长, 信鸽比赛是一项高雅的休闲体育活动,他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还可以提升我们的人生境界。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中明确公布了信鸽是我国正式开展的第78个体育运动项目。在中国信鸽协会成立20周年时,多个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其中吴邦国委员长题词内容为:“中华信鸽有几千年历史,我们有信心有条件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在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亲赴欧洲了解国外赛鸽发展历史,这些都在说明国家对信鸽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是很大的。 我们中国信鸽协会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加入国际奥林匹克信鸽组织,取代台湾成为赛鸽运动国际大家庭的一员。 近年来我们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我们青岛广大鸽友也希望青岛城管执法局在制定条例时给青岛的鸽友在赛鸽和鸽棚方面给予立法保护。在我国赛鸽文化发达的省市已有相应的立法保护,请青岛城管执法局予以借鉴。 谢谢! 鸽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 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5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王局长上镜前不摘手表,经得起监督! 问题: 王局长上镜前不摘手表,希望经得起监督!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谢谢您对我个人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谢谢。 贴号: 1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夹岭山夜间施工建墓地扰民!!! 问题: 夹岭山原称建公园,实为夜间施工建坟地,还有移坟烧纸现象,扰民!!!这合法吗?有审批吗?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该处为夹岭山改造一期工程。由于公墓建设、审批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1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人民的生存权大于一切——我们要生存 问题: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在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街头小贩都是社会底层人员谋生的主要手段,他们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 街头小贩以合理的价格、在便利的地点向城市人口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商品,几乎每个人都从小贩那里买过东西,然而,小贩为城市发展出了力,但自身却被城市边缘化,这是很讽刺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街头小贩,我们的物价将会再涨多少!难道要我们被迫去那些洋超市,花高价买东西,却又投诉无门吗?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国富民穷的国家!大部分民众还没有达到我们喊了二三十年的小康标准(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现代化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社会”目标。小康的标准和我国现阶段小康水平(总体小康) 1991年国家统计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按照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小康社会的内涵确定了16个基本检测和临测值。这十六个指标把小康的基本标准设定为:(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2)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3)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4)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5)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6)人均蛋白质摄入量75克;(7)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平方米;(8)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9)恩格尔系数50%;(10)成人识字率85%;(11)人均预期寿命70岁;(12)婴儿死亡率3.1%;(13)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14)电视机普及率100%;(15)森林覆盖率15%;(16)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1]本合格县比重100%。) 如果想要达到你们(政府)所要求的市容市貌,恐怕要先请我们伟大的计生部门先把我们国家的人口“灭”掉一半再说,而且是要把最底层的人“灭”掉,只留下小康标准线以上的人群! 如果非得要市容市貌而不顾底层人民的生存权,那么请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整个台东当代商城一圈有多少违章建筑?你们管过没有?步行街上搭起大棚的婚纱影楼及商家促销你们不会看不到吧?交了钱就可以在步行街上搭上大棚,摆上设备,就成了合法合规了,就不影响市容市貌了?公平何在?为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这不是给你们乱加的罪名吧??? 再说城管执法的程序,就说我个人见过的和我遭遇到的城管执法,可以说没有一次是合法合规按程序执法的,只有两个字能形容城管执法——强盗!!!!!城管执法引起的群众聚集已经屡见不鲜!城管的“临时工”也辞退了不少!城管的暴力执法却还在不断上演! 老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你们的,你们违法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可以收回赋予你们的权力!!!!!!!!!!! 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相信谁也不愿意去做这样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街头小贩。 再次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关心!诚如您所说非法业主、游商浮贩非法经营扰民,影响了大多数市民的生活,同时也破坏了市容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对城管执法部门的整治工作有些人为一己私利横加阻挠、抗拒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但我们的工作不会削弱,只会加强。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占路经营整治纳入全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我局也采取了很多创新性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分类整治、疏堵结合、集中清理,今年的海滩烧烤整治、栈桥、火车站周边占路经营整治等工作效果显著,受到市民普遍赞誉。相信有政府的坚强的领导、执法部门的科学整治和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会越来越好。再次感谢您,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谢谢。 贴号: 150 网友: 青岛山鸽 标题: 关于保护合理信鸽比赛的建议 问题: 尊敬的王局长, 信鸽比赛是一项高雅的休闲体育活动,他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还可以提升我们的人生境界。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中明确公布了信鸽是我国正式开展的第78个体育运动项目。在中国信鸽协会成立20周年时,多个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其中吴邦国委员长题词内容为:“中华信鸽有几千年历史,我们有信心有条件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在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亲赴欧洲了解国外赛鸽发展历史,这些都在说明国家对信鸽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是很大的。 我们中国信鸽协会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加入国际奥林匹克信鸽组织,取代台湾成为赛鸽运动国际大家庭的一员。 近年来我们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我们青岛广大鸽友也希望青岛城管执法局在制定条例时给青岛的鸽友在赛鸽和鸽棚方面给予立法保护。在我国赛鸽文化发达的省市已有相应的立法保护,请青岛城管执法局予以借鉴。 谢谢! 鸽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 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