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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投票

来源: 2012-09-21 11:09:01

    贴号: 1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切实市体育局:切实保障广大信鸽爱好者和会员的正当利益。

    问题: 标题: 关于《海州区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样本8

    问题: 关于《海州区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海州区信鸽协会文件

    海鸽(2005)4号

    关于《海州区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海州区体育局颁发的《海州区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信鸽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九条,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加强信鸽饲养活动的管理,主要从信鸽饲养申请(老会员办理年度注册手续)、鸽舍搭建、信鸽训养等三个环节上进行严格管理。

    第三条 贯彻执行《信鸽管理规定》,海州区信鸽协会履行宏观 调控、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区信鸽协会(以下简称为区鸽协)负责实施本辖区内信鸽饲养活动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好工作。

    第四条信鸽项目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在全国正式开展比赛的96个体育项目中的一个。信鸽又是特殊运动员,应当给予一定的活动空间和栖息地。房屋屋顶搭建鸽舍较房屋其它部位搭建鸽舍饲养信鸽对市民日常生活、环境卫生的影响最小,比较符合饲养信鸽的实际。但是屋顶新搭建鸽舍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所建鸽舍不得影响市政市容美观,严禁乱建乱搭。

    第五条 信鸽饲养人新搭建鸽舍前,必须先向区鸽协提 出书面申请,提交鸽舍搭建的位置,平、立面图纸,面积用材等有关资料,并征得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所在区、县鸽协批准并发给搭建鸽舍许可证,方可施工搭建。区鸽协应当自收到上述新搭建鸽舍的申报材料15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新搭建鸽舍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搭建鸽舍竣工后区鸽协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收回搭建鸽舍许可证。

    第六条 贯彻执行《信鸽管理规定》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 老办法”,新会员严格执行《信鸽管理规定》的条款,老会员在信鸽饲养活动中如果与《信鸽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不一致,限期整改。如不整改,严肃查处。

    第七条 信鸽饲养人必须参加信鸽协会,先到本区的信鸽协会领取和填写入会登记表,由区鸽协批准并报海州区信鸽协会审核备案,缴纳会费,办理注册,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信鸽饲养人要顾全大局,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信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文明养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主动处理好邻里关系,努力做到少扰民、不扰民。

    第九条鸽舍不得装有拉网、翻网、天网等人为捕捉他人信鸽的设施。违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条信鸽协会所发的信鸽足环是协会会员参加信鸽活动的重要凭证,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定制并逐级下发,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仿制和销售。同时,任何伪造优胜鸽的奖状和归巢证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信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鸟类,凡偷窃、投毒、抢劫、枪击、捕杀信鸽,窝藏赃鸽以及阻扰公务、殴打执勤人员者,将报送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行为对信鸽(特别是名贵品系的种鸽、比赛优胜鸽)造成致死、致伤、致残后果的,肇事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海州区信鸽协会核定。

    第十二条加强监督,海州区信鸽协会建立文明养鸽指导委员会,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号码。文明养鸽指导委员会对文明养鸽工作要具体制定检查、考核、评比的办法,使监督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重视和做好市民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经常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三条 信鸽协会会员必须遵守《信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凡未经海州区信鸽协会同意,任何会员不得参加其它县区举办的信鸽比赛活动,不得自行组织信鸽训放、彩鸽放飞和私自组织比赛,如有违反规定的按非法收取费用的三倍给予罚款。

    第十四条 信鸽协会会员违反《信鸽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必须限期七天内整改。如拖延拒不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赛、开除会籍等处分。

    海州区信鸽协会

    2005年12月14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提供的《海州区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我们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结合青岛实际,制定出青岛的管理规定,以切实保障广大信鸽爱好者和会员的正当利益。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体育局的回复

    问题: 彭书记、主持人 你们好!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被受外省市关注。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就是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市迫切的经济发展,我市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旧城改造的步伐不断的加快,我市信鸽的生存空间在不断的减少。乔迁新居后,邻里纠纷再所难免。鸽友暴力对抗相关执法部门的强拆也屡见不鲜。甚至有恶性伤害事件常有发生。鉴于此全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制定了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相关《信鸽保护措施》及《信鸽管理实施细则》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又发生了因邻居投诉养鸽,会员的鸽舍遭城管执法部门暴力强拆的事件发生。导致武汉会员暴力对抗,以暴制暴。以及到市政府聚众集会抗议。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此才引起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将《武汉市信鸽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以广告的形式刊登在全国的各大信鸽网站、报刊,向全国鸽友征求意见。意见现已征集完毕,并将于近日出台规定。

    我市政府早些年间为市民饲养宠物狗,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规定,真正做到了养犬有法可依,受到的广大市民的好评。并且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体现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关爱百姓精神生活的范例点滴。彰显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保持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文明发展,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体育局、体总尽快出台我市信鸽饲养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在此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

    彭一念 这位网友您好。谢谢您的来信。现将您的来信答复如下:1、我一直在关注全市信鸽发展,同时也积极向山东省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寻求支持。但目前省信鸽协会正在换届,有些工作正在协调中;2、青岛市体育总会、青岛市信鸽协会正积极和市城管执法局协调沟通,拟共同出台有关规定,来维护信鸽爱好者的合法权益;3、根据我的了解,目前全国只有北京、上海极个别城市出台了有关信鸽管理的相关规定,全国大部分城市暂无信鸽管理方面的规定。当然,我也注意到由于旧城改造、拆迁等影响到信鸽的发展生存空间,市体育总会和信鸽协会正积极努力,争取早日出台我市信鸽管理等规定;4、我将随时关注青岛信鸽爱好者及有关人士对信鸽方面的合理要求,我们将及时给与反馈答复、帮助解决。也欢迎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谢谢您们。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畜牧局:保护信鸽的健康发展!

    问题: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闫立良 您好。我们非常赞成您的观点。关于信鸽管理、立法等方面的问题请向青岛市体育局反映和咨询。作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我们将继续做好信鸽的免疫、检疫服务,保护信鸽养殖的健康发展。谢谢您的参与。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畜牧局的回复

    问题: 闫立良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鸽活动管理办法( 社体字〔2001〕5号)》的规定,信鸽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信鸽管理、立法等方面的问题请向青岛市体育局反映和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老龄办的回复

    问题: 孔庆有 感谢这位网友的问题,关于信鸽饲养管理问题,建议您向市体育部门反映。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3

    网友: 世代传承

    标题: 请给岛城信鸽留条出路,以保护我市本来就不多的优势传同文化!

    问题: 王局长、主持人你们好: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被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市迫切的经济发展,我市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旧城改造的步伐不断的加快,我市信鸽的生存空间在不断的减少。乔迁新居后,邻里纠纷再所难免。鸽友暴力对抗相关执法部门的强拆也屡见不鲜。甚至有恶性伤害事件常有发生。鉴于此全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制定了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相关《信鸽保护措施》及《信鸽管理实施细则》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又发生了因邻居投诉养鸽,会员的鸽舍遭城管执法部门暴力强拆的事件发生。导致武汉会员暴力对抗,以暴制暴。以及到市政府聚众集会抗议。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此才引起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将《武汉市信鸽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以广告的形式刊登在全国的各大信鸽网站、报刊,向全国鸽友征求意见。意见现已征集完毕,并已于于近日出台了信鸽保护、管理规定。

    我市政府早些年间为市民饲养宠物狗,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规定,真正做到了养犬有法可依,受到的广大市民的好评。并且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体现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关爱百姓精神生活的范例点滴。彰显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保持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文明发展,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携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市信鸽饲养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在此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对信鸽活动加强管理,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同时,信鸽活动应当遵守规划、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据此,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违法搭建鸽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鉴于我市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信鸽管理法规,因此,我局将积极借鉴四川、上海、武汉等省市的先进做法,尽快推动政府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信鸽管理相关法规,有效促进信鸽活动的良性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青山路环境急需整治

    问题: 福临万家附近违章建筑、石材厂迟迟不解决,现在石材到放在马路中央了,李沧区政府说归崂山管理,崂山说归李沧,不知道归不归市里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青山路福临万家附近违法建筑建于1995年至2000年之间,均属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因青山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均属李沧区河南村,行政管辖区属崂山区,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大、范围广,在对待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问题上,我们一直本着尊重历史、逐步解决的方针,违法建筑做到“遏制新增、减少存量”的原则,妥善处置;关于房屋用于经营木材、石材,一些商户普遍把石材摆到人行道上,执法人员已进行摸底调查,共有30余家,现已责令商户限期自行把石材清理出人行道,严禁商铺乱摆乱放,并清理门前卫生,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近期,执法人员将对拒不自行整改的业户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秩序。谢谢。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贵都小区(拆迁区)道路两侧占路经营视而不见

    问题: 新贵都小区(拆迁区 C区)里里外外道路两侧占路经营现象严重,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小区住户停车则受到划车、砸玻璃、扎带。更奇怪的是,如果居民发现这些摊位哪一天突然不营业,打扫干净卫生后,肯定是城管要执法了-----哈 哈 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市南执法局落实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已有整治意向,辖区执法中队将积极配合办事处统一整治的要求,责令违章当事人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办事处改造进度,对逾期不自行整改的依程序予以强制处理。请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7

    网友: 市南沧海一粟

    标题: 市南区云南路、广州路交叉口绿化需整治

    问题: 市南区云南路、广州路交叉口的绿色植物,后面成垃圾处,臭气熏人,很不协调。周围居民意见大,建议改造成景观花园,避免个别人网里乱扔垃圾,影响市容。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脏乱差问题由市南区联系保洁环卫部门加强清理维护,您的合理化建议可反映给园林绿化部门予以研究落实。请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

    网友: 2news

    标题: 一条脏乱差的小路竟有3处违章建筑几年不解决

    问题: 一条脏乱差的小路竟有3处违章建筑几年不解决

    我们是青岛太湖路20号周围的居民长年生活在一个脏乱差的环境。多年来我们曾向政府有关部反映过市南区太湖路20号八大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门前违法建筑,占路经营,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一个不足100米的小路竟然有3处违法建筑,马路两侧常年堆满了十几个电缆滚子(一米多直径),泡沫板等多处建筑垃圾。过往行人只能在几米宽的马路中间穿行非常危险。但一直没有解决。本届新政府能否帮助我们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 长期侵占人行道违法自建仓库。其主人利用人行道修建铁帐幕近50平米作为本店仓库,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拒不拆除。里面藏着海鲜, 电缆磙子下角料废木板,废旧家具,为遮人耳目四周用废旧纤维编织布罩上,侧面开一小门。上面检查时把破烂藏起来锁起来,检查后再拿出来继续烧烤,卖海鲜和你打游击。所以违法仓库不除脏乱差的问题永远不会彻底解决。近期店主又将此房出租想使其违法建筑长期化合法化。

    2. 侵占人行道上的违法自建旱厕所(无下水)至今没有拆除。厕所产生的排泄物直排人行道上(无下水道,厕所底部有通往人行道的管子)产生的圬水圬染环境。以上两问题是占路经营,污水横流的圬染源。

    3. 由于该处违建几年不拆给其他违法分子一个攀比的机会:有人以此为理由在距该厕所不到20米远,紧靠高压变压器旁建起近80平米违法厂房。此违建既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给周围居民带来危险又给供电部门检修变压器造成困难,为此2010年《青岛早报》记者作过专题报道,并向执法部门八大湖城管部门反映,接访人当时表示已向责任人下达拆除通知,下达拆除通知已过2年此违建一直不拆。

    以上3处违法建筑,城管执法八大湖中队均已记录在案并向违建业主下达了拆除通告,几年过去了,只是只打雷不下雨!目前正处于青岛市创城复评的关键时期,希望区政府能真正为市民做实事,不至于给青岛市创城摸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市南裕丰公司,该处是90年代裕丰公司下属太湖路茶庄及太湖路菜店经营用房,当时因经营需要经裕丰公司同意加盖临时房一处面积63平方米,后因经营问题转租他人,加盖部分一直保留至今。因该处建筑建成年代久远且涉及多方面问题,故执法中队对此历史遗留存量建筑予以暂缓处理。关于高压变压器处搭建违章房问题,辖区执法中队已进入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相关程序正在履行中。请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你们管一管沧海路地下道东头的那个杀鸡的

    问题: 在李沧区沧口沧海路地下道东侧(也就是铁路道口),有一辆车停了很长时间了,车里头有一些活鸡。希望你们管一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现场查看,沧海路东段北客站拆迁区域内,的确有一业户利用停在路边的小货车经营活鸡买卖。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经营,开走小货车。当事人表示服从管理,停止经营。但因车辆已损坏,无法立即开走,承诺三日内拖走车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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