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5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交警白天都休息? 问题: 平时只有在上下班高峰的时候能看到几个主要的大路口或是有什么重要人物来青岛的时候有交警的身影,而白天大多的时候却看不到咱们可爱的交警,请问赵支:咱们的交警白天都在处理什么业务?不会是在家或是在办公室休息吧?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路面见警率不高的问题,交警支队高度重视。路面见警率问题正是我们交警部门当前开展的“道路交通勤务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一线。根据新的勤务模式要求,我们将岗位分为“全天岗”、“巡逻岗”、“夜巡岗”、“整治岗”,民警上岗、撤岗都需要进行一键报备,并可通过GPS看到民警的实时动态及巡逻轨迹,进而提高警力部署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如果哪个地方需要疏堵,我们第一时间通过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就可以获得信息并直接通知需要疏堵路口最近的执勤民警前往。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高速公路不高速 问题: 济青高速北线双向四车道,最高限速110公里每小时,济青高速公路南线(青兰高速)双向六车道,在跨海大桥上限速80公里每小时,黄岛到诸城西限速120公里每小时,由此到济南全部都是限速100公里每小时。在“交通法”中明文规定,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120公里每小时,同样行车条件的青兰高速公路为什么还有120公里和100公里限速之分?依据是什么?难道咱们山东的交警就不怕他们开车打盹?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由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建设的相关标准设置,其中限速标志应当根据道路实际状况,以安全畅通为原则设置,不同的道路状况设定不同的限速数值,具体的情况,请咨询山东高速公路服务电话96659。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交警执法问题 问题: 1.胶州福州路与扬州路路口每天早晨都有一个交警拿着相机站在西北角专拍从福州路北向南右拐往扬州路的车辆,违法理由都是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本是交警的职责所在。但是该路口有一个农机站的院子,所以此处为虚线,因此很多车辆容易误解。这也正是该交警天天在那拍的原因,而别的路口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更是普遍,但却未有交警严格执法。有的路口车辆左拐弯时为了躲避对向直行车辆提前压黄线拐弯,而交警就在旁边却置之不理。有些路口在上下班时天天有交警,但对于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有时管有时不管。因此,建议交警部门执法要统一,要严格。另外,对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劝阻一下?执法要常态化,不要搞运动。 2、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因此发事故财的人也很多。胶州的交警队整天游荡着一些人拉皮条,有法律工作者、也有大修厂的,还有一些专门吃这碗饭的小混混,都自称是律师,但真正的律师没有去做这些事的。他们也确实跟肇事科的人比较熟,肇事科的警官也给他们介绍,中间收取好处费,经常在他们的办公桌上见到一些什么法律工作者和专门搞什么交通事故风险代理的名片。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本来就损失够大的了,却还要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人狠狠的宰一下。在胶州一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这些大修厂还有骗子比交警去的都早。我们普通老百姓懂什么啊,我们相仿警察,但警察却和这些人合伙吭我们。什么郭律师、姜律师,全是骗子。希望能好好整顿一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胶州市福州路与扬州路路口转弯标线不清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执勤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采用非现场取证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关于您提出“该路口有一个农机站的院子,所以此处为虚线,因此很多车辆容易误解”的问题,福州路与扬州路路口向北延伸均为实线,在农机推广站门口处为交通标线断开处,以用于农机推广站车辆的进出,并不存在误解为虚线问题。在福州路与扬州路路口划设了左转弯待转标线,作为胶州市划设左转弯待转标线的首个路口,交警大队六中队对该路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非机动车乱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及教育。 关于您反映交警事故科民警与律师、大修厂相互勾结,从中收取好处费问题,因未反映出具体事实,胶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调查中也未发现上述问题。如有相关线索或再遇到类似问题,请您向胶州市公安局纪委(66585572)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在设立测速标志之前超速咋办 问题: 本来以为限速80公里,后来得知60公里,7月份超速,8月份设立测速标志,出现这样的情况怎样处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胶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员已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泰山路上从铁山路口路段到永安路口路段是限速60公里,交警大队已在铁山高速出口处路口的东西两侧设有限速60公里的交通标志,该标志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降低交通违法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已于8月2号又在设立测速卡口的立杆上面加设了更加明显的限速标志。 对于您驾车超速违章行为,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您谨慎慢行,安全驾驶。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还人行道于行人 问题: 人行道违法停车由来已久,交警不管,城管也不管也许更多的是管不了,行人被逼无奈只能走车行道,这就是典型的推诿扯皮。不管是谁的职责分工都应该还人行道于行人。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2006年6月29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城管部门负责“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行为”。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将积极向城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向青天 问题: 领导: 我视您为青天,请您关心一下小民的诉求。以下是小民在”纠风“与莱西交警大队打的太极: 5月27日投诉:我叫孙香风,系莱西市一农民、赵洪江的妻子。我向政府反映我丈夫赵洪江,于2011年5月1日下午在莱西市辖区小莱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车辆逃逸至今未到案,而莱西市交警大队的答复是:我们真的尽力了,抓不到人,找不到车!对此,我们真的无语了,感觉就像养了一辈子的孩子,不仅永远长不大、无用,还学会了无赖!我想,我们建党91周年,建国63周年,时至今日,在党的领导下的人民政府管辖内,居然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抓不到肇事逃逸嫌疑人、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匪夷所思的答案就是腐败!!我在呐喊!!!此处省略N个字。 6月14日回复:市民:您好!您在青岛纠风网上的投诉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青岛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因肇事后驾驶人驾车逃逸,经上网查对,该车鲁BAD797使用人青岛市四方区都昌路7号1号楼504户于立光,经去调查,肇事车辆由莱阳市河洛镇马崖口村周松波驾驶肇事。对此事故已采取措施情况:1.联系当地派出所协查周松波,发现该人后立刻告知莱西交警大队。2.对客车通过莱西市公安局信息网上网查控,并联系各中队注意该车辆,一旦发现该车,将对其采取措施。 6月18日再次投诉:感谢青岛市公安局莱西交警大队热情的回复,激动之余,便颤抖着在评价回复框内选着了“差”。对此,我想说,对不起!!我还想再次说,对不起!因为,在我第一次反应问题时用了“长不大、无用、无赖”。请容我规范一下用词,上述评价翻译成官方语言便是:“作风拖拉、工作敷衍、效率低下。”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不能在这“普法”;我更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所以也不能在这“开药方”。可是,我既言一出,就容我在这班门弄斧一番,看看是不是“作风拖拉、工作敷衍、效率低下”,大不了再说一声“对不起”! 且看来自警方的信息:2011年5月1日下午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交警至今未找到肇事车辆、肇事嫌疑人。期间调查的事实是:肇事车辆鲁BAD797的所有人吕慧,使用人于立光、周松波,该车未年审、未投强险。由此不难看出,车的所有人主观上就不打算让车上路!就是上路,也做好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准备!有趣的是,天随人愿,车上路了,事也出了,于是相关当事人就投其所好,给执法部门指了一条可以永远走不到头的路:车被借开了,现在是车找不到,人也找不到。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能找到的当事人,天天在执法人员眼皮底下逍遥自在,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找不到的当事人,天天在执法人员眼皮底下消失,采取了可笑的两条常规措施来敷衍:1,是“告知”,不是限制其人身自由再告知,等你来了,人早没了;2,肇事车辆还能挂鲁BAD797上路吗?还真把当事人当傻B了!?上述只是我的猜想,毕竟当事人投其所好地给执法部门指的路还没走到头,更有趣的是,我们的执法人员却默契地争先恐后地踏上了渺茫的执法路,边走还边振振有词!其实,路要走到头很简单。此案,当事人违法了,是否犯罪,就看受害人的法医鉴定!因故,法医鉴定到现在还没做,那么,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可左可右的情况下,是不是先刑事,就是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结果你懂得。退一步,先行政也可,那请你,对天天在你眼皮底下逍遥的当事人,隔三差五地依法行政传唤调查取证总可以吧?结果你也懂得!拙劣地班门弄斧一番,让执法人员见笑了。我可以不问过程,但我只问结果。我也想给政府脸上贴金不想抹黑,可是政府让我失望,让我遥遥无期,望眼欲穿! 7月6日的回复:因肇事后驾驶人驾车逃逸,经上网查对,该车所有人为青岛市四方区都昌路7号1号楼504户吕惠,肇事后该车再未发现使用,现对鲁BAD797号客车通过莱西市公安局信息网上网查控,联系各执勤中队注意该车辆,一旦发现该车,将对其采取措施。 7月10日的投诉:感谢政府热情洋溢的回复,之所以感谢,是因为政府在努力,且一直在努力,可惜呀,是一直在努力敷衍,无需我再问些为什么? 冤有头债有主,我无心与政府纠结。“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他个说法!”可是,这个“他”是谁啊!!??吕慧?于立光?周松波?我理解政府您所回复的意思,可是用您的话说,只是嫌疑!还没有盖棺定论!所以,现在,我只能与政府纠结:把“他”揪出来吧!!其他,我不会为难你们!揪出来后,您执您的法,我用我的“刑”,与“他”自行了结!人在做,天在看,,,,不自量力地吹一句,我能把“他”揪出来,可是,我的“揪”,用您的话说是违法的,而您的“揪”是合法的,可是,您的合法真的好难!我了解于立光的背景,我不怕!因为,我是扛着自己的棺材来解决这个事情的。 7月27日回复:市民: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交通事故案,交警大队前期所做的工作已经及时与您的家人进行了沟通,由于一直未抓获嫌疑人,故给您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痛苦,我们深表歉意。莱西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专门进行了研究,并已经确定了下一步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争取早日查获肇事者,还您一个公道。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交通事故案,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期所做的工作已经及时与您的家人进行了沟通。案件发生后,为尽快抓获嫌疑人,办案民警一直在积极努力的工作。目前,交警大队已会同刑侦部门,围绕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制定了工作方案,争取早日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在此期间,对交通事故经济损失部分,受害人可以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车主索赔。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没设立测速标志之前超速怎样处理 问题: 我驾驶车辆在胶南泰山路段超速,本来以为限速80公里,后来得知限速60公里,我在7月份超速,可8月份才设立测速标志,这样的违章怎样处理,请回复。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胶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员已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泰山路上从铁山路口路段到永安路口路段是限速60公里,交警大队已在铁山高速出口处路口的东西两侧设有限速60公里的交通标志,该标志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降低交通违法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已于8月2号又在设立测速卡口的立杆上面加设了更加明显的限速标志。 对于您驾车超速违章行为,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您谨慎慢行,安全驾驶。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交通警察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问题: 交通警察的工作很辛苦,为城市的交通疏导及道路的畅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建议领导加强对警察的管理工作。我所了解的交通警察,这些年鱼肉百姓的事情没少做,吃拿卡要不说,有的警察直言:在青岛没我办不了的事情,汗颜啊! 个别交通警察上岗时间,把车开回家的或者到茶楼喝茶的等。交通警察队伍庞大,不加强队伍的管理,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希望领导仔细观察,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实现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新跨越的关键因素和潜力所在,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环境下,确实需要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面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的交警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增添力量。交警支队历来十分重视交警队伍整体素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两手抓的原则,通过更具普遍性、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性的教育训练工作,引导广大民警强化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和实战水平,全力打造以“忠诚奉献,公正廉明,创新争先,路畅民安”为精神内核的交警队伍。一是紧扣“忠诚奉献,公正廉明”,切实抓好交通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将进一步深化关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讨论活动,以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新期许、新要求为出发点、落脚点,结合对王修盛、李涌等先进典型的挖掘、树立、宣传,引导广大民警化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理解“忠诚奉献,公正廉明”蕴含的时代精神。二是紧扣“创新争先,路畅民安”,切实抓好交通警察业务能力培训。将进一步做好以“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为载体的业务培训工作,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的培训要求,更加科学地设置内容,更加合理地编排课程,更加巧妙地结合实际,帮助广大民警提高理论素养和实战水平,具备“创新争先,路畅民安”必须的能力要求。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50 网友: sdqdpj 标题: 开发区交警测速 问题: 赵局长你好,青岛开发区石油大学往隧道走海滨大道路上,交警把警车藏在绿化隔离带里面,把测速探头放在绿化带边上对着马路测速,算不算躲避执法?有效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开发区交警违规测速”问题,我局黄岛分局进行了认真核实。经了解,交警大队流动测速是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执行的。另外,在滨海大道上的每个路口均设置了限速60公里的警示标志,在雷达测速处提前设置雷达测速标志,提前进行了告知。在绿化带边上测速,是为了执勤民警的人身安全,不存在躲避执法问题。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交警大队事故科赵警官处理事故的疑问 问题: 赵支队长您好!我替朋友咨询个问题,他是一名普通的司机,在2008年9月在延安三路他正常驾车(并未违章未酒驾),遇到横穿马路的行人,将其碰倒,我朋友现场拨打了120并等待救护车来帮忙一起抢救了伤员,但伤员送至医院,由于脑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12月此案移交至市北法院,我朋友犯交通肇事罪,但在赔偿上积极的协调,并认识到了错误,得到了家属的谅解,法院判了判1缓1。我朋友家是即墨农村的,他是有错,为了这场事故,家里已经赔的倾家荡产,在1年后,我朋友在即墨老家结婚了,并有了孩子,马上开始新的生活,我朋友也找了一份给人开车的工作赚钱养家,中间一直没事,可今年驾驶证到期换证的时候,即墨车管所突然告知,我朋友的驾驶证在2012年3月被锁档了,让他联系市北大队,我朋友不知道怎么回事,托我去市北交警大队询问,我去问过以后,当年处理事故的一名姓赵的警官说:你们当前处理完怎么不回来找我?要吊销驾驶证,从今年开始2年内不能学。赵警官说他打电话联系过多次没联系上,请问:当时处理事故,那里留有律师的电话的,您有联系过吗?我朋友他并不知道法院判完还要回交警队,并没人告知他,过去这么多年了,要吊销早吊销,为什么要在别人刚刚要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破灭了人家的一切?我不明白程序是什么样的,还是因为我朋友工作没做好?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吗? 希望领导能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给我朋友一条生路!。。。 我朋友的身份证号:370282198106043419 马良穆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您的朋友马良穆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经了解,事故发生后,市北大队依法扣留了马良穆驾驶证,并多次联系马良穆,马良穆手机停机,请这位网友转告马良穆尽快到市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另外,驾驶证被扣留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老小区内 停车、交通缓解措施 问题: 目前不少老社区存在着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希望青岛交警和社区管理部门进行优化社区交通微循环,在不妨碍机动车通行,较宽的社区道路上划定公共停车位,供居民免费停放。将社区交通纳入管理,划定人行横道、车辆左转弯标志、禁止左转弯标志、单行线标志等 。优化社区交通微循环,划定公共停车位,开车进出按照社区划定的单行线绕行,有序规范社区车辆的进出。 尽可能缓解社区停车、行车的“麻烦事”。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上半年,结合全市开展的“大干300天”停车秩序整治,为缓解我市部分非封闭小区交通拥堵现状,交警部门在市内四区开展了非封闭示范小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通过采取微循环交通组织、科学施划居民小区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局部区域单向调流、实施错时停车等措施,规范辖区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为缓解开放式小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选择了四个小区进行小区微循环试点,主要是采取了小区内单向交通组织、路边施划免费停车泊位等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下一步将对全市非封闭小区交通拥堵及停车难现状进行调研,逐渐扩大实行交通微循环的区域,既维护小区道路畅通又缓解停车难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小区居民的出行、停车需求。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近期有些单行线放开了,经过调研了吗? 问题: 近期市北区有些单行线放开了,造成了大面积的堵车,交警部门经过调研了吗? 我是一名老司机,开了二十多年的车,个人认为我们学香港,施行单行线比较适合青岛的“路窄车多”的路况。 看看市北,先是放开了辽宁路,这又放开了延吉路几条路,这是为了交通畅通,还是为了堵路? 所以我问“单行线放开了,经过调研了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我市地形起伏大、道路较窄、路网密度较大、车流量大,这些特点对于实施单向交通组织是有利的。交通拥堵的原因除了车流量较大外,主要是因路口的交通冲突形成的,实施单向交通可有效减少路口的冲突点,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对于保证路网的交通顺畅是有利的。今年以来,我们结合道路施工、高架路调流等工作的开展,依据道路交通实际,进行了多次调研,放开了延吉路、长春路等4条道路的单行,同时将泰州路设置为南向北的单向。在刚放开的一段时间,驾驶员也有适应的过程,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流的实际状况,不断对路网交通组织进行优化,因地制宜地实施交通组织,最大限度地保证道路畅通。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5 网友: qdwmin503 标题: 交通设施和车辆调头设置 问题: 很多交通护栏破损不能及时修理防闯桶都到车道上了!我每天上下班路上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不就不信你们看不到!请为人民服务!!还有到路口调头的设置!为什么不能离路口一定距离设置开口专门用于车辆快到路口时调头!要是车辆都到路口调头反而增加路口车辆压力!!青岛周边城市你们去看看!人家都是怎样设置的!快速路宁德路下桥口为什么不能把宁德路口实行封闭!为什么下桥就要有红绿灯!完全可以取消这两处下桥红绿灯!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交警支队已建立了交通设施巡查制度,通过路面值勤民警、专门巡查力量及时发现有关交通设施污损问题并及时安排修复,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类设施的完好,同时也欢迎网民朋友通过微博等途径反映交通设施问题,帮助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关于在路口设置掉头车道的问题,交警部门结合道路改造已在山东东海路口、香港山东路口等位置设置提前掉头车道,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配合建设部门做好路段、路口的合理渠化工作,方便车辆通行。高架路宁德路下桥口延伸高架的问题,已由建设部门进行了前期方案设计,交警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责推动该项措施早日落实。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酒后驾车举报问题 问题: 如果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可以举报吗?怎么举报!交警多长时间能到达现场!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如市民发现有人酒后驾车的嫌疑可以立即向我们进行举报和反映,反映方式为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拨打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电话(66572200)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派警查处落实。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贴号: 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调流后相应设施 标识要完善管理要到位 问题: 新沂路 调流 调流后相应设施 标识要完善 管理要到位,不能形成一种形式,闯单行的也没人管,给违法创造了便利,守法者带来不便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新沂路交通调流实施前,交警支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设施,对于微循环措施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对新沂路等调流道路的设施进行再检查并尽快予以完善,一是将逐级向上级部门建议完善相应设施标识,二是立即派民警对新沂路及周边道路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民警巡逻执法、手持DV摄像机拍摄取证、粘贴违法停车通知书、移动非现场执法车辆定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该路段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三是将加大路面警力配置加强巡逻管控,加强对闯单行者的查处,使新沂路及附近路段的车主尽快适应道路调流。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