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网友:平淡一生 邮件:131****85@qq.com 问题:我2000年在市北买了一出93平米网点房花了25万元,听说现在税金很高我想18万元卖掉,请问需交多少税金,谢谢! 答复:这位网友。一、按照现行税收法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应当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另外,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还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营业税,个人转让房屋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按营业税条例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有房产取得的所得,适应“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依20%的比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购房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应依照不同情况,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采用重置成本评估方式的,纳税人须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重置成本评估报告,且须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方可按评估的重置成本确认扣除项目金额;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应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据实清算。对既不能提供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市北区商业用房核定率为8-10% 4、印花税个人转让房屋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屋成交价万分之五印花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转让二手房缴纳营业税,应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分别为7%、3%、2%。二、按照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管理系统确认的计税价格作为存量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谢谢。 回访情况: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对网友平淡一生的问题再次进行了回复:个人出售商业网点应当缴纳个人转让房屋,应当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另外,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还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标准如下: 1、营业税。个人转让房屋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按营业税条例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有房产取得的所得,适应“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依20%的比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购房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应依照不同情况,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采用重置成本评估方式的,纳税人须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重置成本评估报告,且须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方可按评估的重置成本确认扣除项目金额;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应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据实清算。对既不能提供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市北区商业用房核定率为8-10% 4、印花税。个人转让房屋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屋成交价万分之五印花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转让二手房缴纳营业税,应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分别为7%、3%、2%。 此外,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应按照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管理系统确认的计税价格作为存量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 同时我们还向网友平淡一生留了电话供网友平淡一生咨询。截止到目前,网友平淡一生未进一步向我局了解咨询。 11、网友:海天韵 电话:135****9390 问题:请问个人购买的车辆,车船税应自行申报缴纳吗? 答复:这位网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对办理交强险的车辆继续全面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管理,投保人无法立即足额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投保人;税务机关只对不办理交强险车辆进行直接征收管理。因此个人购买的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 回访情况:回访中,网友海天韵表示自己准备购买一辆车,想了解一下如何交车船税。我们再次向网友海天韵进行了回复:个人购买的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网友海天韵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12、网友:留言板 电话:82****81 邮件:ktsofc@****.com 问题:青岛市为扶持企业加快退税,市北国税为什么设置种种障碍,找借口不落实 ?有吃拿卡要嫌疑 ! 答复:这项业务属于国税管理,您可拨打市国税局电话12366-1咨询或反映。 回访情况:我们通过电话联系网友,电话为空号;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网友,该邮件被退回,显示邮件地址不正确。网友问题中明确提出国税退税问题,已建议网友拨打市国税局服务电话12366-1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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