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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

来源: 作者: 2018-02-01 15:28:07 字号:A- A+

原标题: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惠及全市325万余户城乡居民

为全市居民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是我市在部分区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盗抢险”,每户保额不低于1000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或人身死亡,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各区(市)于2017年10月底顺利完成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全面起保,惠及325万余户青岛辖区内的城乡居民。截至12月底,各区(市)已为全市居民家庭办理人身和家财保险5189起,赔付1544万余元。

通过将商业保险引入灾害救助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灾害、事故救助补偿机制,有效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形成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新救助机制,提高了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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