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做客本网民生在线专题网谈
青岛新闻网10月15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卫生局、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青岛市残联等6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客本网社会保障专题网谈。网谈过程中,市人社局表示青岛将在社会养老方面加大投入。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
近年来,青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已经连续四次提高。由2008年度每人每年90余元, 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2012年每人每年240元,今年又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提高,较好地增强了基金的统筹功能,也为我市居民医保待遇提高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悉,青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或将在明年持续提高。
283家定点护理机构开设护理保险业务
青岛是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城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参保患者,满足失能、半失能参保患者的医疗护理需求。
护理保险费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行筹集,各级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另行缴费。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设定了三种模式,入住定点护理院的长期护理、入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专护和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居家护理。
长期医疗护理不设起付线,符合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护理费可以报销。入住社区定点护理院接受长期护理,居家接受医疗照料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0%。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83家定点护理机构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医疗专护共结算1844人次,统筹金支付2193万元。居家医疗护理照料和老年医疗护理共结算32183人次,统筹金支付1.44亿元。
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补助金 超额费用报90%
自青岛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的通知》后,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备受市民关注。据介绍,为切实缓解患重大疾病参保居民“看病贵”问题,2013年12月1日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为居民建立大额医疗补助金。
大额医疗补助金单独建账、单独管理。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7.2万元)以上部分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
建立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后,我市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77.2万元。届时,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金,大病救助三个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民生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