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专题网谈线下落实办理网友问题反馈
2、网友:苏
问题:领导好!请问今年购买限价商品房可否将个人公积金余额转首付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3成,还是2成?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现行规定,购买限价商品房不能够用于公积金转账交付首付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目前我市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9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苏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苏先生,购买限价商品房不能够用于公积金转账交付首付款。并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告知了苏先生,苏先生对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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