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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群众医药费用减少

来源: 2013-07-25 10:14:58字号:TT

    市卫生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网友: 吴大

    标题: 质疑

    问题: 局长好.本埠媒体经常报道,病人住进监护室,一日1.6万元,三日7万元(2012年第一季度见报);一个孩子治疗白血病,50万、70万,等等案例。请问局长,这样的收费贵局和物价局都审查过或是过问过吗?医院的收费根据是什么?

    我常称之为“打劫性收费”。为此,我几次想到贵局咨询,老伴阻挠而未成行。我们知道,全国医改是不成功的,难道我们青岛就不能带头,在不违背国法的前提下,大胆干预医改的深水区吗?看到这样的不合理收费,我经常在愤恨中为当事者落泪。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民生在线活动。非常感谢您关注群众看病贵问题。医院收取患者住院费用采用的是项目累加收费,其大致分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各种一次性医用耗材三大部分。药品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医疗机构按规定渠道实行网上采购并执行挂网价格;医疗服务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立项,省级物价部门或有定价权的市级物价部门定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各种医用耗材价格实行企业按成本定价报省级价格认证部门认证。

    患者住院费用的高低与病情轻重、疗程长短有关,也与医生的诊疗、用药行为有关。如白血病分为急性、慢性、急性淋巴性、急性非淋巴性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化疗药物和数个化疗期。某些患者因为化疗后骨髓抑制导致合并感染,为挽救生命和达到预期疗效,须使用抗感染、促造血、成分输血及营养支持治疗等等。加之此类患者疗程一般在一年左右,因此累计的各项费用较高。

    医疗体制改革目前已进入深水区。今年2月,我市原胶南市、即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率先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价格调整以手术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为主,与医保报销全面接轨,不增加患者负担。与之配套的还有扩大药品和耗材招标范围、单病种收费改革、加大财政补助力度、规范医疗行为等。据初步统计,试点以来,医药费用快速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每门诊人次费用大幅下降,每住院人次费用也趋于零增长或负增长,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我们相信,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患者看病贵的现状将在财政加大投入、医保提高保障、卫生强化监管等多部门协调配合下逐步得以缓解。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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