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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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鸽棚共存亡
问题: 前些天本人接到了城管中队要求拆除鸽舍的通知,如不自行解决将会被强行拆除。那些非会员乱搭乱建的就应该拆!可是一向科学养鸽大半辈子的我不知道怎么招惹着了大家,一张如同圣旨般的通知书就这样被强压在头上!请问你们对信鸽了解吗?你们不懂!我这一生的心血都寄托在了鸽子身上,发生了这种情况,作为百姓的我们只好忍气吞声。期待你们来强拆,为了迎接城管勇士们的到来,我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大礼物,赶的不巧汽油刚好涨价,煤气也涨到了190一罐,当鸽舍倒下的那一刻就是熊熊烈火燃烧的一刻!! !我挚爱信鸽的心情希望金局长能够理解,我想您也会给我们大家伙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您!
嘉宾答复: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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