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补偿金
问题: 我父亲是在一家外企上班,先是干了6年的临时工又干了2年的正式工,现在公司要裁员,给我父亲算补偿金时只算了后面2年(也就是2个月)的补偿金,我到街道政府说了,政府说让找城阳相关部门,城阳又说让找街道,最后都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此前6年您父亲为公司提供劳动、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这6年也应算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如双方对此前6年的劳动关系有异议,您可以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要求确认。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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