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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路烧烤摊再遭网友投诉 多部门同时监管

来源: 2013-06-13 17:20:22字号:TT

    留言板 我是住在云霄路上的居民,一到夏天,那些带门头的饭店就出来摆着桌子烧烤,请问你们怎么监管的?

    孙利国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根据《食品安全法》职责分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单位许可审批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街头烧烤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临时在其店前院内或路边占路经营(俗称伸舌头),另一类是无任何资质的业户在路边违法经营。 2011年8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01号),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质监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以食品生产加工(包括豆芽、豆腐等)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工商部门负责监管不提供餐饮服务、非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包括豆腐)、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食品摊贩占路经营的监管。按照市政府职责分工,在街头从事烧烤活动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街头烧烤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下线后,我们将把您的意见向有关部门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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