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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投票

来源: 2012-09-06 09:50:24

    15. 网友:田女士

    电话:130****9383

    问题:丁主任您好! 我是一个残疾孩子的母亲。我的第一个孩子有多重残疾,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发育迟滞(每天需要打生长激素),先天性斜视,智力轻度低下,(全部有病例证明)从刚出生就进入重症监护室,长到6个月又进入儿童医院康复科住院一年多。孩子今年三岁了,这三年来我心中充满了自责,内疚与绝望,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有时候想带着孩子离开这个世界.... 后来我们决定要第二个孩子,不是为了超生,不是为了要男孩,我是很担心她长大后没人照顾她,流落街头,吃不上饭,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相信每个当母亲的都能体会我的心情, 可为什么不让我们生呢? 计生办的标准是耳聋必须双耳60以上,我的孩子一个45,一个85就通过不了。有的孩子只有耳朵有问题,别的地方都非常健康,60分贝就通过了。难道我的孩子其余的毛病比不上这15分贝吗?我情愿孩子只有耳朵有很严重的问题,也不愿意她各项有残缺。 家里有一个残疾的孩子,我非常的难以启齿,很少向别人提起,每提一次就是对自己内心的一次煎熬。 今天写下这封信,想恳求主任能给孩子一个综合评定, 或者单科面试的时候能考虑一下孩子的其它方面给予综合考虑。让我绝望的心感受到政策的人性化与温暖,感受到还有希望与关怀.... 再次感谢丁主任给我们一次交流的机会并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还要感谢区计生办,她们见过孩子知道情况特殊,也给了我们不同残疾面试的机会,谢谢了! 一位残疾儿童的母亲 2012.8.27

    回复:网友您好,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孩子残疾只有符合非遗传性、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两个条件才可以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要由青岛市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组通过鉴定来确定,鉴定过程及其结果行政机关不能干预。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也希望您能理解我们必须依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田女士进行了回访,再次向其解释了病残儿鉴定的相关政策,并询问田女士是否有其他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疑问或困难,或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同时将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病残儿鉴定的相关职能处室的电话号码提供给了田女士,以便田女士随时咨询。田女士表示现已理解相关政策,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16. 网友:马女士(化名玛丽)

    电话:132****1987

    问题:主任您好! 20多年前我们都响应党的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可是现在退休的时候,我们因单位破产下岗,二次就业到了李沧社会保障中心做了一名协理员,可是这部分人退休时没有独生子女费,请主任为我们解决这部分人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问题。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无业人员和社会退休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但我们今年采取措施,帮助和鼓励各区市想办法解决,相信今年会有突破性的进展。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与马女士取得联系后,立即交办马女士户籍所在地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对马女士进行了回访和调查落实。马女士明年才退休,目前还不到享受该政策的年龄。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向马女士具体解释了目前在推进解决这一问题上的情况,表示在人口计生方面有任何问题和困难都可以随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出,人口计生部门会尽力帮助协调解决。马女士对这一情况表示理解,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高效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17. 网友:王先生(17-19题均由王先生提出)

    电话:159****7984

    问题:你好尊敬的领导.我弟妹是非农户.现35岁无业.我弟是农户.弟和弟妹生一男孩.弟妹原有一姐和一哥.08年弟妹的哥哥死亡.2010年弟妹的姐死亡.现弟妹只有自己一个人赡养父母.父母生病住院弟妹照顾不过来.请问领导.弟妹这种情况属于独生子吗?我弟和弟妹可以再生一胎吗?谢谢领导

    回复:网友你好,如果你弟妹的哥哥和姐姐均没有子女,则你弟妹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按照现行生育政策,你弟弟不属于独生子女,你弟弟和弟妹不符合再生育的条件。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王先生进行了回访,再次解释了关于独生子女认定和二孩生育相关政策,同时询问了王先生在人口计生方面是否有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已理解相关政策,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答疑解惑、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18. 网友:王先生(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59****7984

    问题:你好领导.为什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生育标准不一样.也就是说.农村户口第一胎是女孩可以生二胎.而非农户口为什么不可以生二胎呢?

    回复:您好网友,这是目前国家统一的生育政策,请您理解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王先生进行了回访,再次解释了关于独生子女认定和二孩生育相关政策,同时询问了王先生在人口计生方面是否有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已理解相关政策,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答疑解惑、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19. 网友:王先生(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59****7984

    问题:我是农户.我对象是非农户.对象原先有一姐一哥.08年姐38岁死亡.09年哥39岁死亡都是病逝.这种情况我和老婆能不能再生一个.我感触:老人生病住院了 .我们真是照顾不过来啊

    回复:网友您好。如果你对象的哥哥姐姐都没有子女,则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如果您也是独生子女,则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否则不可以。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王先生进行了回访,再次解释了关于独生子女认定和二孩生育相关政策,同时询问了王先生在人口计生方面是否有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已理解相关政策,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答疑解惑、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20. 网友:李女士(20-23题均由李女士提出)

    电话:139****0186

    问题:我和丈夫分别在事业单位工作,有个三岁男孩,丈夫单位不报销孩子医疗费,我的单位说孩子医疗费,女方报女孩的,因此我们孩子的医疗费从未报销过。最近看新闻要求解决,不知如何解决?我们个人去找单位,势单力薄。

    回复:网友您好。医药费报销应按照《关于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问题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销标准是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拨打12356留下具体情况,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李女士进行了回访,再次向其解释了关于医药费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并向其说明了医药费报销问题应再具体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托幼费报销问题应再咨询一下市教育局。同时询问了李女士是否有其他关于人口计生方面的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李女士表示现已理解关于医药费报销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对该两项政策不属于人口计生系统职责范围的情况表示理解,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协调落实、高效办理、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9月5日,市人口计生委已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将李女士反映的医药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办理;将李女士反映的托幼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教育局协调办理。

    21. 网友:李女士(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39****0186

    问题:请问,经过审批,符合国家政策,拿到准生证后生育的二胎,一胎孩子和二胎还是是否可以报销孩子的医疗费和托幼费?

    回复:网友你好,按照有关规定,只有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才属于报销范围。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两个孩子的医药费均不在单位报销范围内。望理解。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李女士进行了回访,再次向其解释了关于医药费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并向其说明了医药费报销问题应再具体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托幼费报销问题应再咨询一下市教育局。同时询问了李女士是否有其他关于人口计生方面的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李女士表示现已理解关于医药费报销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对该两项政策不属于人口计生系统职责范围的情况表示理解,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协调落实、高效办理、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9月5日,市人口计生委已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将李女士反映的医药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办理;将李女士反映的托幼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教育局协调办理。

    22. 网友:李女士(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39****0186

    问题:我和丈夫分别在事业单位工作,有个三岁男孩,丈夫单位不报销孩子医疗费,我的单位说孩子医疗费,女方报女孩的,因此我们孩子的医疗费从未报销过。最近看新闻要求解决,不知如何解决?我们个人去找单位,势单力薄。

    回复: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一般来说,父亲单位报销男孩,母亲单位报销女孩医药费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李女士进行了回访,再次向其解释了关于医药费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并向其说明了医药费报销问题应再具体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托幼费报销问题应再咨询一下市教育局。同时询问了李女士是否有其他关于人口计生方面的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李女士表示现已理解关于医药费报销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对该两项政策不属于人口计生系统职责范围的情况表示理解,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协调落实、高效办理、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9月5日,市人口计生委已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将李女士反映的医药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办理;将李女士反映的托幼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教育局协调办理。

    23. 网友:李女士(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39****0186

    问题:如果符合国家政策,发了二胎准生证,生育二胎后,这个孩子是否能报销子女医疗费和托幼费?第一胎的孩子报销医疗费和托幼费是否还会受到影响?

    回复:网友您好,报销医药费是指独生子女,计划内合法生育的子女可以报销托幼费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李女士进行了回访,再次向其解释了关于医药费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并向其说明了医药费报销问题应再具体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托幼费报销问题应再咨询一下市教育局。同时询问了李女士是否有其他关于人口计生方面的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李女士表示现已理解关于医药费报销和托幼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对该两项政策不属于人口计生系统职责范围的情况表示理解,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协调落实、高效办理、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9月5日,市人口计生委已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将李女士反映的医药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办理;将李女士反映的托幼费报销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从金宏网转市教育局协调办理。

    24. 网友:吴女士

    电话:186****2177

    问题:主任你好!男方为部队病退人员,(济南军区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符合伤残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准予病退,已病退3年。)女方为社会人员,已育有一女6岁眼睛弱视,不知可否生二胎?

    回复:网友您好,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二级乙等以上伤残军人才符合再生育条件,您说这种情况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请理解。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时间对吴女士进行了回访,对二孩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同时询问吴女士是否有人口计生方面的疑问或困难,或有其他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吴女士表示已理解相关政策,对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回访、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25. 网友:翟女士

    电话:139****5856

    问题:丁主任您好:计划生育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自1978年实行以来,我们这些从社会上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为减轻我国人口压力堪称功不可没。我省200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规定。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9月底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据我所知,我市黄岛区于去年8月份就开始实施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的措施。请问丁主任:上级文件已下达这么长时间了,我们李沧区这些失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费到底什么时候能发放到位?敬请答复。

    回复:网友您好:黄岛区确实于去年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这是我两年来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的结果。今年,陆续又有部分区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据我所知,李沧区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很快就会有结果,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与翟女士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将该问题交办翟女士所在的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回访、调查落实处理。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在详细了解翟女士的情况后,根据翟女士的家庭状况,决定启动公益金救助程序,目前翟女士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翟女士对人口计生系统高效为民的作风表示非常满意。

    26. 网友:翟女士(与上一问题为同一网友)

    电话:139****5856

    问题:丁主任您好:计划生育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自1978年实行以来,我们这些原来在国企下岗失业转到社会上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为减轻我国人口压力堪称功不可没。我省200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规定。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9月底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据我所知,我市黄岛区于去年8月份就开始实施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的措施。请问丁主任:上级文件已下达这么长时间了,我们李沧区这些失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费到底什么时候能发放到位?敬请答复。

    回复:网友您好:无业人员和社会退休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但我们今年采取措施,帮助和鼓励各区市想办法解决,相信今年会有突破性的进展。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与翟女士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将该问题交办翟女士所在的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回访、调查落实处理。李沧区人口计生局在详细了解翟女士的情况后,根据翟女士的家庭状况,决定启动公益金救助程序,目前翟女士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翟女士对人口计生系统高效为民的作风表示非常满意。

    27. 网友:邓妈妈

    电话:89****89

    问题: 上世纪70年代我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30岁生子,国家施行计划生育,我们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正值豆蔻年华的孩子因意外先我而去!从此我们家没有了笑声、没有了歌声、没有了天伦之乐、没有了生活的希望!有的只是无法控制的眼泪,有的只是永远的心痛!有的只是望眼欲穿的盼望和孩子回家来的梦幻....有的只是孤独与失落!如今我64岁了且腿脚不便有残疾,今后,风烛残年的我、我们,可怎么办?

    回复:网友您好,对您的境况我深表同情。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情况,协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对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每月给予定额救助;我市利用计划生育关爱金、公益金对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给予一次性救助,此外,我们还要求基层政府开展精神慰藉活动。如果您有实际困难,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反映,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人口计生委与邓妈妈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将邓妈妈反映的问题交办邓妈妈所在的市南区人口计生局回访、调查落实处理,要求市南区人口计生局妥善处理,从切实关怀老人的情感、生活等方面,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进行帮扶。市南区人口计生局立即与邓妈妈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走访慰问,走访了解到邓妈妈目前已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市南区人口计生局向邓妈妈进一步耐心解释了现行的政策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鼓励老人家树立信心和勇气,相信政府会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优惠服务,特别是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老人对政策表示理解,对人口计生系统及时回访、走访慰问、高效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28. 网友:吴先生

    电话:152****0359

    问题:我叫吴绍勤(莱西马连庄吴家庄人)与前妻徐金珍在2002年1月23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2003年我与姜讯(女方系初婚)结婚。2004年我妻子怀孕去办理生育证时,被告知我的名下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不能办理准生证。我与徐金珍离婚时并无子女为何会在我的名下中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孩子?(事后经查我前妻2003年生下一孩子) 为何我唯一的孩子吴鹏坤要被作为二胎对待。在此要求领导严查此事,恢复我孩子独生子女待遇。

    回复:网友您好,如果您前妻2003年生育的孩子与您确实没有血缘关系,您可以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由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落实解决情况:上线前看到吴先生反映的问题后,市人口计生委立即交办吴先生所在的莱西市人口计生局排查、调查落实,上线当天便了解清楚了吴先生反映问题的实情。市人口计生委线下与吴先生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将此事交办莱西市人口计生局,要求立即对吴先生进行回访、调查落实,如属孩子确与吴先生无血缘关系,则立即协助吴先生补办相关手续、补发相关待遇。莱西市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动多个乡镇力量查找吴先生前妻下落、分头调查核实其他关键证据。经赴烟台,终于找到了已定居烟台多年的吴先生前妻,获取了吴先生前妻的关键证言,证实了孩子不是吴先生所生。当天下午莱西市人口计生局分管副局长亲自约谈吴先生,向其说明了上述情况,现场办公,为吴先生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发了自其孩子(吴先生与现任妻子所生)出生之日起至今年10月份的独生子女费。之前吴先生与前妻离婚后便失去了联系,吴先生想了很多办法也没有找到其前妻下落,故无法证明其前妻所育子女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所以吴先生对人口计生系统高效为民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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