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吴先生 电话:13863927593 邮件: 问题:袁主任: 您好!我是一名男性工作者,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23年,到今年我56岁的时候公司不再让我继续工作,显然不到退休年龄公司强行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但是我手里也没有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请问我可以向上级劳动管理部门都提出那些方面的申诉和补偿?谢谢 嘉宾答复: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是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反映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吴先生,吴先生表示自己反映的问题系劳动争议,已经向城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于我们的答复和服务吴先生表示满意。 网友:董正 电话:13296399517 邮件:124398396@qq.com 问题:袁书记 你好! 我是青岛青工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一名普通员工 因崂山路扩宽 公司于今年6月10号宣布解散 直至今日整2个月时间了 公司没有给出任何补偿 而且7月开始还给我们停缴保险 现在因保险在公司里 导致我们一直在家不好找工作也从因 工资折扣 节假日补偿 保险 股份等问题 集体上访多次 (镇政府信访接待处 区政府信访接待处 区劳动仲裁局 ) 均无果而终 也去过市信访办 但是市里也就是督促区.镇办 而区.镇是一推再推 请问政府能给我们解决吗? 现在公司老总已经把大部分设备拉走 公司也已经快要全拆掉了 只剩下几个门头房 还私自卖掉原有的很多东西 请问政府领导 我们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表示理解。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受理是有范围限制的,即平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继承、监护、抚养以及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建议您向律师咨询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谢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董正,董正表示自己反映的问题系劳动争议,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正在解决中。对于我们的答复和服务董正表示满意。 网友:王志刚 电话:13506480896 邮件:13506480896@163.com 问题:请问领导仲裁员违反了规定你们谁担责???????? 嘉宾答复: 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制定了多个管理规定,比如:《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行为规范》、《仲裁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对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仲裁员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欢迎大家对仲裁员进行监督、举报。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王志刚,王志刚表示自己想问的是劳动仲裁仲裁员的问题,不是民商事仲裁仲裁员的问题。我们做了进一步解释,王志刚表示满意。 网友:任玉波 电话:13370853839 邮件:qdrenyubo@163.com 问题:您好~我是仲裁结果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单位不服,上诉了,会支持我吗? 嘉宾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不过我相信,如果您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单位上诉了,也会得到上诉部门的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任女士,任女士表示自己的问题已在市南法院进行审理。虽然她反映的问题不属于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但对我们的解答和解释,任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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