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10日讯 8月9日下午,青岛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袁光辉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下线后,青岛仲裁办责成相关单位、部门组织人员就办理情况向网友进行了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和回访。现将青岛仲裁办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王先生 电话:13506480896 邮件:13506480896@163.com 问题:1仲裁人员的基本素质,庭审到五点一刻所有庭审人员极为不耐烦了,说是再晚会误了班车。 2你委首席仲裁员吴杰直接告知当事人换律师吧,在庭审过程中直接袒护被告一方。 3在我们没有按照吴杰首席仲裁员要求更换律师后裁决出现了一面倒的现象叫我们老百姓怎么想?难道仲裁委就是服务于给单位承当保护伞的吗?真的是阳光仲裁吗? 4我们的仲裁书下达后有关业内人士看后发表感言仲裁委太黑了? 请问领导能否给一个实在的答复 期盼吧 嘉宾答复: 您好!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聘任的在册的465名仲裁员当中,没有叫“吴杰”的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是严格按照我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从国内外办事公道的专家、学者当中聘任的,均属兼职。“公平、公正、亲和、高效”是我们的一贯追求。为了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对我们的仲裁员、办案秘书来讲,下班拖点、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情。因为仲裁的特点之一是“不公开审理”,因此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服务品牌是“亲和仲裁”而非“阳光仲裁”。为了及时了解仲裁当事人对我们的意见建议,我们建立了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即案件结案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当事人意见反馈表》,当事人填写好意见建议并对仲裁员、秘书做出评价后,邮寄回我委,邮资由我委总付。我建议您核实一下,您反映的案件是否是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如果您有需投诉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青岛仲裁委员会投诉电话85788826,也可以向我们当面反映,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B座9层。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王先生,王先生表示自己反映的问题系劳动仲裁的,我们做了进一步解释,王先生表示满意。 网友:郭先生 电话:13605322755 邮件:guogm2012@163.com 问题:袁主任,您好!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1年了,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距法定退休年龄(60岁)还有4年。2011年底公司被卖,新的法人和董事长管理公司,但是公司的名字没变,他们提出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单方解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补偿?谢谢! 嘉宾答复:您好!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不属于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您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反映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郭先生,郭先生表示自己找错了仲裁机构,我们做了进一步解释,郭先生表示认可。 网友:张佳滨 电话:13210036111 邮件: 问题:我们施工队给胶南庚辰集团在胶州建汽车销售4S店,合同60万、现在以完工,还有26万元工时费不给,以完工2月,我们到胶州还是胶南仲裁。 嘉宾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如果您反映的是劳动争议,您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您反映的是工程欠款争议,您可以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落实解决情况:电话回访张佳滨,但手机已经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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