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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2-06-25 14:43:26

    青岛新闻网6月25日讯 6月6日下午,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孙利太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商标战略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下线后,青岛市工商局责成相关处室、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现将青岛市工商局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留言板 上个周带孩子去逛集,孩子指着一对性用品问我这是什么塑料玩具,让我很尴尬,请问这些性药性具的在这里买卖,你们能不能管?年初,看到文化执法局去清查了盗版光碟啥的,没管性药性具的事情,是不是你们能查出呢?

    孙利太 网友您好,任何药品经营都必须首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性药品也不例外。您所反映的问题,如果经营者已经办理了药品许可证,并且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应认定为合法经营,如果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请您举报具体地点,我们查处取缔。谢谢您。(同15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工商李沧分局积极协调李沧区商务局、食药李沧分局,定于下周一对李村大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售假药、劣药、性药等违法行为。

    6月11日,由李沧区商务局牵头,工商李沧分局市场科、浮山路工商所配合,联合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对李村大集销售药品的业户进行了清查,取缔非法经营业户11户,没收非法物品7件。食药李沧分局因保障中考全力监管校园周边餐饮业户,未能抽调工作人员参加本次联合执法。

    下一步,工商李沧分局将紧紧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同时积极协调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自监管职责,共同维护李村大集良好的经营秩序。

    留言板 尊敬的接待员孙利太副局长你好 我前不久反映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四路市场外面一直到鞍山四路与南宁路交汇处中间这段路上的店面是否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希望咱们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调查落实一下 工商部门答复说:工商部门将积极指导上述业户办理相关证明,给其一段时间处理相关货物,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4月6日答复的 今天是2012年6月6日 过去一个多月了 快两个月了咱们工商部门怎么还不依法取缔这些无证经营业户 在等他们给你们送礼吗 还是包庇他们 希望市工商局孙利太副局长给予答复一下 为什么不取缔?(四方分局)

    孙利太 这位网友您好,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已责成四方分局马上调查落实,尽快答复您。

    6月8日下午,工商四方分局鞍山一路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6户因房产原因不符合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业户进行了整治,现场查处2家无照经营业户:扣留衣服7件,鞋一箱,保健鞋垫一箱。并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其他无前置审批无照经营业户均已关门,未发现经营行为,并对有照和无照业户进行了录像取证,除以上6户因房产原因不符合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业户外,有照业户17户、另有8户需办理前置手续无照餐饮业户,已于4月27日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抄告四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方区卫生局等部门,建议对上述路段无证照经营业户查处。

    11、留言板 城阳蔬菜批发市场叶类蔬菜进门费用太高,一匡菜不管价格多少要收5元,就像苔菜,油菜,小白菜,菠菜等要是一匡买50元,收去5元,占10%,太高了。(城阳分局)

    要是菜还便宜,一匡甚至买10,20元,他们也是收这个数,太不合理了。希望合理一点

    孙利太 网友您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2009年10月已取消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您说的蔬菜批发市场进门费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您可向城阳区政府反映,同时我让城阳工商分局就此问题调查了解,向城阳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谢谢!

    经工商城阳分局调查,城阳蔬菜批发市场蔬菜进门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卫生费及设施费,由城阳蔬菜批发市场工作人员进行收取并开具票据,收取标准为蔬菜交易额的2%。城阳批发市场使用的收费票据是机打票据。同时执法人员对城阳蔬菜批发市业户进行了走访了解,业户告诉执法人员,费用的收取是根据蔬菜的品种及交易量确定的,收取1-5元不等,并不是一律收取5元。根据上述情况,批发市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联系了市场主办单位,将网民反映的情况告知了市场主办单位,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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