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国土资源局线下二次答复 满意度

来源: 2012-05-15 11:38:53

    贴号: 1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天怡景园C区盼合理解决

    问题: 购天怡C区房,苦等三年,请合理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1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浮山后春光山色的土地证

    问题: 请问张局长,浮山后劲松七路春光山色高层小区的土地证为何至今不能办理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春光山色7-10号楼已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经了解,目前该项目正在崂山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变更手续,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崂山房管部门将尽快为业主办理“两证合一”业务。

    贴号: 1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房子

    问题: 即墨鳌山农村从2000年就不给批房子了为什么呢 许多等房子结婚的都没房子

    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批 也不该经济适应房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即墨市的农村住房管理,正确引导农村住房建设,按照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的要求,本着鼓励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农民经济适用房或进行旧村改造,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即墨市将农村住房建设按照四类标准和范围进行管理。鳌山卫镇驻地及滨海1000米范围内、滨海公路两侧各2000米范围内村庄属一类管理标准范围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及四层(含四层)以下农村住房,可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或进行旧村改造;鳌山卫镇滨海公路两侧各2000米、镇驻地及滨海1000米范围之外村庄,属三类管理标准村庄,鼓励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进行旧村改造或实施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不成熟的可按照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建设一、二层低层农村住房。鳌山卫镇农民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即政地字【2011】195号批准使用,批准面积53.24亩,现已开始动工建设,共可满足1200余户村民新增住房需求。

    贴号: 117

    网友: qddx27

    标题: 中山路改造何时能进行公示?

    问题: 陈局长:您好!

    老城区中山路改造报纸报了多次,但真东西、具体的看不见。借此问一下:中山路改造今年何时能进行公示。能提供一下大致的时间吗?让老百姓真能看到这次真的要改善住的质量了。或知道还需再等待一下吧。。。谢谢!

    嘉宾答复: 感谢你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当地区政府或市规划部门咨询该问题。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贴号: 1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房产证办理咨询

    问题: 尊敬的领导,请问枣山家园保障房的房产证还有没有希望办理?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政府的保障房不会变成小产权房吧?我们需要房产证办理落户,孩子社保、上学等都要用。别再拖着不办了,这毕竟是政府保障房。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因该项目尚未办理好竣工验收手续,不具备出具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和测绘成果备案的条件,所以无法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市政府对于枣山家园问题非常重视,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局也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力争圆满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贴号: 10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农村乱建房屋,怎样处理?罚款就算承认房权吗?

    问题: 农村乱建房屋,怎样处理?罚款就算承认房权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贴号: 1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巨峰路东李花园违章楼占路

    问题: 李沧区巨峰路南头,有一座东李花园的楼占路一个多车道,据说那座楼是违章楼,但巨峰路建成几年了,那座楼依然耸立,行人来回从那走很危险。请问此问题归哪个部门管理?管还是不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李沧东李花园占路一个多车道问题属实。经查,东李花园建于1990年,巨峰路建于2011年,先有东李花园然后再修建的巨峰路。该问题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建议您向规划或建管部门了解。

    贴号: 102

    网友: 记得

    标题: 关于小产权房问题

    问题: 陈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青岛的小产权房现在的政策出来了吗?我们是2000年买的小产权房会不会有影响?还有两个问题:1、人和路拆迁房何时能回迁?2、崂山午山什么时候进行规划改造?望百忙之中给予回答。

    嘉宾答复: 感谢您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活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也不予确权登记发证。青岛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法规政策。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好制度和政策储备。人和路拆迁问题和崂山午山规划改造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当地区政府或市规划、建设部门咨询。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贴号: 9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补办房权证

    问题: 我们村的房权证因为1999年发大水,在村委办公室里被水浸坏,几乎全村丢失,该如何补办?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房权证丢失后,经查阅原登记档案无误后,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您反映的情况比较笼统,具体问题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贴号: 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限价商品房

    问题: 陈局长,你好,请问限价商品房市南,市北今年下半年是否有计划,不要把限价商品房都盖在城阳和高新区。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由于受我市土地资源所限,市内三区(市南、市北、四方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已非常缺乏,因此,新开工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大多分布在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及高新区。目前,各区政府正在加大对项目进度的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工。具体项目情况我们将视其建设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

    贴号: 8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房产证

    问题: 请问左岸风度房产证何时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左岸风度小区正在办理规划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及综合验收备案等手续。现崂山区已成立解决问题产权领导小组,专门推进解决问题产权的办证工作。左岸风度项目是列入重点推进解决的项目之一,目前问题产权领导小组正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资料,待相关资料齐全并审批通过后,将尽快为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

    贴号: 8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小产权房政策

    问题: 我因没钱想买一李沧区东李村新盖的小产权房,可担心权益得不到保护,想了解我市的对小产权房政策

    嘉宾答复: 感谢您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活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也不予确权登记发证。青岛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法规政策。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好制度和政策储备。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贴号: 8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领世家房产证何时能解决

    问题: 陈局长:金领世家房产证问题已经拖了三年之久,找了许多方面许多次,领导们总是答复积极予以协调解决,但是总不见任何进展!着实令人气愤不已!您能不能帮助我们切实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我们拖不起了!谢谢!(千万别说崂山土地局不归属你们管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崂山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该小区问题,目前,正在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

    贴号: 8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天怡景园c区何时能让我们安心入住

    问题: 购房三年,上访了三年,领导们真的 希望看到我们这些老百姓居无定所,要真是这样的话,就成就了青岛市最大的笑话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贴号: 8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枣山家园东侧的小产权房问题求解决

    问题: 保障房小区枣山家园东侧有3栋东李村的房子,已经建好2栋,其中还剩1栋貌似烂尾楼,请问他们是不是违法建筑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3栋楼位于李沧区黑龙江路东李村枣山家园东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类为仓储用地,土地权属为东李村社区农转非国有土地,目前3栋楼已有2栋主体完工,1栋未建成(停工)。2008年,东李村部分居民多次上访反映李沧区枣山家园项目挡光问题,为解决此问题,相关部门经协商答应对挡光居民进行重新安置,东李社区居委会于2009年在枣山家园东侧,占用本社区土地建设3栋住宅楼作为挡光居民的安置用房,由于该项目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已构成违法占地的事实,国土部门已责令停止建设,对东李社区居委会违法占地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政府侨办副主任陈春雷网谈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