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各区市依法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目前我市共核发处置核准336个,准运证7802个,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229家,车辆3388车。其中新型纵向开闭式密闭车辆1531辆,占比45%;
二是通过开展密闭装置排查、运输秩序专项督查、行业监管考核等手段,督促各区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共开展密闭装置大排查3次、专项督查14次、考核12次,发送各类问题通报161期。
三是指导区市充分挖掘辖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目前全市登记临时回填点20个,消纳能力约450万立方。
推动现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淘汰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