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区改造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我市始终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自2013年起每年都将其列为向市民承诺必须完成的“市办实事”。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13年-2018年,我市已累计启动棚户区改造22.5万套(户)。2019年,我市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2.8万套(户)。截至12月底,共启动棚改29245套(户),占年计划的104%,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在工作推进中,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下沉一线紧盯瓶颈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动真碰硬解决具体问题,合力推进棚改房屋征收、手续审批等工作;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促进度。严格落实区(市)棚改主体责任,督导各区(市)结合实际,逐个项目梳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统筹抓好安置住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力确保项目加快实施。三是坚持资金精准投入出实效。会同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监管力度,坚持资金投入与棚改任务相匹配,扎实做好棚改债券发行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效益最大化,棚改全年债券73亿元额度全部按时发放到位,全年共争取棚改中央财政资金5.41亿元,已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至各区市,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通过近几年的棚户区改造,提高了棚改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同时,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功能显著优化提升,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加快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换代进程,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