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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刘德义二答网友

2018-12-03 10:34 作者:民生在线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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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鞍山路31号亚联花苑下水道被堵半年了,反映多次没有解决(青岛新闻网包办君报道过此事),希望城市管理局能帮忙协调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谢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11月23日,市排水管理处协调市北区城管局、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排水公司共同现场查看,网友反映的管线堵塞位置位于鞍山路31号亚联花苑用地红线以内、建筑物一层地下,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30号)“城市排水设施,是指建筑物出户第一个检查井以外的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城市排水管理范畴。建议拨打市北区政务服务热线82612345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关于青岛规范养狗的问题

您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中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虽然青岛出台了限制养狗、规范养狗的各种措施,然而依然有人出门遛狗不栓狗绳,狗狗随地大小便、狗狗咬人的事件层出不穷,现在像南方的杭州等城市出台了更加严格的养狗措施,请问青岛市有没有计划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养狗。谢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青岛规范养狗的问题”的建议,市城管办决定自14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落实执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维护安全文明规范有序城市公共环境。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违规遛犬行为,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带、佩戴犬牌,即时清除犬粪,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整治违规携犬进入规定场所行为,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整治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行为,养犬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养犬。整治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禁止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违规遛犬携犬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健康。期间,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每周分区组织开展1次督导;各区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每日安排1名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各辖区执法中队每天早中晚至少巡查1次以上,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增加力量、加强监管、定岗值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规范。

存在上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并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按照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负面名单。12319城管服务热线将同时受理广大群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19。

网友:刘队长,通榆路56-58号整个墙边的公用停车位几乎全部被私家地锁占用了,请您安排有关部门处理一下,还我们公用资源,谢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通榆路56-58号整个墙边的公用停车位被私家地锁占用”问题,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规定使用时间,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城市道路上擅自用锥形帽、石块、地锁等杂物占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责令改正。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市北四季景园小区两商户长期占路经营,私搭围挡,城管几次清理也没有彻底解决占路经营,强烈要求还路于民,取缔占路经营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您反映的四季景园小区两商户长期占路经营的问题,经落实,四季景园666号,有三家占路经营的业户,迷你超市,洋河精典,诚信达房产,辖区执法中队今年共行了数次清理整治。今年七八月份,辖区执法中队对三家的物品进行暂扣,共计七车次,并依法处罚,并拆除了乱搭蓬,清理了乱堆乱放,也分别写了保证。中队日常执法白天与夜间将此处做为重点进行巡查及整治。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我们盈秀花园小区居民从未与青岛同骋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同骋物业也未与业委会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同骋物业收费不合法规,居民不认可,希望物业主管部门给予纠正规范。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心与参与!市国土房屋管理部门为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您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建议咨询市国土房屋管理部门。

网友:李沧区鼎世华府C区一楼住户利用门前空地种菜、晒衣服、私搭乱建,甚至毁坏草地用水泥铺设地面,物业长期以来不管不问,请问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进行治理?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李沧区鼎世华府C区私搭乱建等问题,经落实:1.辖区浮山执法中队于2018年10月底对违章业户下达通告,责令业主限期整改违章行为;2.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浮山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执法中队与城管科、鼎世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方于11月6日对圈占绿地、毁绿种菜、乱打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3.街道办事处与执法中队约谈了鼎世华府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对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维护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汤山路7号-9号楼内违建问题严重

我是市北区汤山路9-8号商铺的业主。自今年6月起,我先后通过青岛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北区区长公开电话以及新闻媒体,反映汤山路7号-9号两层商业网点内个别经营业主私自封堵消防通道、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问题。时至今日除有关部门和我联系,了解情况外,并无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我本人却多次受到相关经营业主的谩骂与恐吓。无奈之下,我只有向作民生在线反映此问题,希望能引起重视,促进问题的尽早解决。

1私搭乱建问题:网点内有两部消防楼梯以及设计为5米多宽的公共通道,全部被个别业主非法违规封堵、占用,还将原外立面的落地窗改为门。这些行为既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又给网点布局造成困难,导致整个网点内部和周边私搭乱建风行,经营环境脏乱差,非常影响城市形象。

2安全隐患问题:网点内有经营出租屋的业主,没有通过消防认证验收,属违规经营。网点内电路多是人为肆意拉接,间隔多为不防火的材料。网点本身有多个经营主体,是人员密集场所,加之消防楼梯及公共通道均被封堵、占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扰民问题:该网点楼上还有7层居民楼,由于网点内经营环境恶劣,垃圾、污水以及噪音与油烟等给楼上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品质带来很大的影响。居民急切盼望政府能借助上合峰会成功举办的东风,在叫响“百年青岛记忆市北”品牌的活动中,采取切实措施,彻底改变汤山路网点及周边环境的扰民问题。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汤山路网点相关问题,经从市北区有关部门了解,本月初登州路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一同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落实,此处网点已建成20多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据当事人说消防通道等公共部位当年已被开发商卖出,目前办事处已要求商户提供相关购买证明,针对消防安全问题建议由消防部门进行查处,关于垃圾污水等环境问题,街道办事处近期将安排人员进行清理整治。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我们盈秀花园小区居民从未与青岛同骋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同骋物业也未与业委会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同骋物业收费不合法规,居民不认可,希望物业主管部门给予纠正规范。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心与参与!市国土房屋管理部门为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您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建议咨询市国土房屋管理部门。

网友:我是美寓天城北区居民,前段时间美寓天城北区北侧违法建筑拆除了一批,大快人心,但是东面的那些怎么不继续拆除呢?还有北区六号楼门厅内去年有人搭建房屋,市北城管曾张贴限期拆除通知,后来不了了之了。请问什么原因?谢谢领导?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杨家群美寓天城北区东面违建问题,根据预先制定的拆违计划,11月上旬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多名执法人员及拆违公司多名工人对杨家群美寓天城北区北面违章建筑实施拆除。按照计划,该小区东面的违章建筑将于12月中下旬开始实施拆除,目前街道办事处和执法中队正在积极的做拆除的准备工作。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城投琴海湾小区占用公共绿地、天井、私自改门严重,多次承诺但一直未治理!!

城投琴海湾小区占用公共绿地、天井、私自改门严重,多次反应多次承诺治理,但一直没有结果。请问政府能不能管了?一次次失信,要等到其他业主麻木了然后不了了之?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您反映的“城投琴海湾小区业主侵占小区绿地问题”收悉,经落实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北区湖岛街道办事处对欢乐滨海城等小区部分业主侵占小区绿地问题已经列出了整治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台东脏乱差问题

台东附近到处都是臭气熏天的饭店和菜市场,啤酒屋,垃圾场,成了青岛人最讨厌的地方,真是让人头疼呀,很多人都降价把自己的低价房子埋掉搬走了,脏乱差真的没办法了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经落实,台东街道办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于11月25日下午在办事处会议室和东海岸物业经理进行了当面协调、沟通,对方保证加强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力度。台东街道办将持续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凯景花园周边利津路营口路脏乱差问题何时能解决?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督促市北区环卫部门加强该区域道路精细化保洁力度,增加日常巡回保洁次数,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网友:薛家岛居民缺少就近锻炼休闲场所

近几年,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发展成就巨大,但也有瑕疵。领导们特别重视沿海景观建设,但我住的黄岛区薛家岛八一小区,附近是有十几年的成熟居住区了,但附近基本没有供市民就近锻炼休闲的场所,希望引起领导重视,避免城市建设总被笑谈为“镶了金边的抹布”。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小区建设休闲娱乐场所”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建议您咨询黄岛区政务服务热线86812345。

网友:新都心周边长沙路治理

新都心周边是青岛著名的高端居住区域,万科等豪宅很多,但是台柳路,宁乡路,新宁路,台柳路附近有些卖建材的的占路经营,希望把新都心周边的环境治理好,毕竟新都心是重点居住区域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您反映的新都心周边占路经营的问题,经落实,市北区组织开展了新都心周边长沙路重点治理行动,前期河西执法中队已罚没各类违规物品10余车,下一步,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将安排固定岗每日进行巡查并制定早、中、晚不少于三次巡查清理规范制度,配合新都心周边治理行动,给居民群众一个洁、净、美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李沧区枣山路166号鲁信南海花园,楼下小区门口有个饭店,把原先的绿化带变成了自己的阳光房用于开饭店,公共马路放置了升降杆用于饭店停车,人行道放置大客车用于自己存放物品,打过市长热线多次,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回复的是,此区域放到三年拆除计划内,后就再没有回复了,三年是多长,还是执法不力不执行,还是饭店老板的关系网太发达,饭店的油烟楼上都无法阻止,三年有多长,绿地破坏没有人管,三年有多长,公共道路占用没人管,三年有多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您反映的“李沧区枣山路166号鲁信南海花园占用绿地建阳光房问题”收悉。经落实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4月19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中队已到李沧区枣山路166号鲁信南海花园现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目前当事人未履行。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关于城市养狗的问题的管理需要重视了。

杭州养狗冲突事件发生后,动作很大,成效显著。青岛养狗的很多,可以说一地狗屎!夜间狗叫、楼道养狗、公园、风景区经常出现遛狗的不牵绳,请问我们有哪些具体措施?有没有个具体的目标做好犬只管理?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城市养犬问题需要重视了”的建议,市城管办决定自14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落实执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维护安全文明规范有序城市公共环境。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违规遛犬行为,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带、佩戴犬牌,即时清除犬粪,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整治违规携犬进入规定场所行为,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整治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行为,养犬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养犬。整治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禁止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违规遛犬携犬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健康。期间,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每周分区组织开展1次督导;各区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每日安排1名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各辖区执法中队每天早中晚至少巡查1次以上,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增加力量、加强监管、定岗值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规范。

存在上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并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按照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负面名单。12319城管服务热线将同时受理广大群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19。

网友:我们盈秀花园小区的供热设施都安装了一户一表,但泰能仍按面积收费,说开发商安装的一户一表不合格。我的问题是,既然一户一表不合格,当初交房时为什么通过验收了呢?还是泰能推诿扯皮找借口,不想让居民以热量表计费吧?!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该区域为能源泰能热电供热范围。2015年首次供热,该小区共3个楼座,约432户居民。该小区计量表由开发商自行采购安装,现不具备远传监控条件,需开发商进行相应改造,改造合格后可实现计量计费,详情请咨询能源集团服务电话96556。

网友:盈秀花园小区供热效果极差

市北区金沙路12号,盈秀花园小区供热效果极差,首先是水温低,其次是水压低,从交付以来,室温基本在17度左右,年年反映,效果依旧!!!小区是新建小区,明明配套安装了流量表,表是正规厂家生产,有国家计量认证标识,但是泰能拒绝按流量收费,况且小区还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群众意见极大。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该区域为能源泰能热电供热范围。2015年首次供热,该小区共3个楼座,约432户居民。该小区计量表由开发商自行采购安装,现不具备远传监控条件。需开发商进行相应改造,改造合格后可实现计量计费。目前小区换热站运行正常,供热初期由于用热率偏低,极端天气个别用户室温不理想。用户家中如有供热问题,请尽快拨打能源集团96556热线联系。

网友:李村大集给海尔鼎世华府C区周边带来了脏乱差和交通拥堵,请问怎样治理?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经落实李沧区环卫部门,将组织对李村大集周边加强道路保洁,加大人工和机械化保洁力度,加强巡回保洁频次,做到垃圾随产随清,视天气情况进行洒水和路面冲洗作业,确保该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城阳区茵悦小城毁绿违建车位投诉给城阳城管为什么不整治?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城阳区相关部门落实,茵悦小城5楼1单元602户业主私自将原本规划为绿地(实际已被踩踏为空地)位置,私自铺装嵌草砖将私家车停放该处。由于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现处于物业更换交接状态,新旧物业公司均未制止也未报告。市民反映到辖区执法部门后,辖区执法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并对该行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城行执限改字【2018】第7467号),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后经多次督促仍未改正,辖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原物业公司将硬化部分进行拆除。新物业公司入住后,该业主又重新铺装嵌草砖停放车辆。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正在联合新物业公司加强巡查管理,督促业主恢复原状,对逾期不恢复,辖区执法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我要反映伊春路6-10号小区内乱占车位问题。一是有住户私用地锁强行占领公用车位,二是有住户私自圈用公共地带停车,给广大群众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请相关负责人下来小区里面走一圈看看,早点把这种违法行为清除,还大家一个公平的停车环境,谢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伊春路6-10号小区内乱占车位、住户私自圈用公共地带停车”问题,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或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我们将把您所提的问题转至辖区执法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东篱桃源和米罗湾一楼业主违法圈占院子,多次投诉,城管为什么不作为?一致圈占越来越大,小区越来越乱。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东篱桃源和米罗湾一楼业主违法圈占院子问题,经落实,米罗湾小区确实存在一楼业主圈占院子情况,主要情况为售楼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院楼,造成业主进行圈占。近年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九水街道办事处、房管等部门对该小区进行了多次清理,并对新增和新建的圈占院子和违建现象进行即查即拆。对于该小区的违法搭建现象,目前仍在履行法律程序进行推进,并将借助该小区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对该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关于您反映的东篱桃源小区一楼业主违法圈占院子问题,经落实,东篱桃源小区确实存在一楼业主圈占院子情况,主要情况为:售楼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院落,造成业主进行圈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东篱桃源小区地势南高北低,雨水冲进小区一楼业主家中,发生积水倒灌及安全问题,物业牵头对一楼加装了挡土墙。对该小区的圈占院子问题,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九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曾对该小区进行过多次清理,并对新增违建现象进行即查即拆。目前,正在对该小区物业未正确履行物业管理责任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对该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该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刘队长您好,中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4号门祥源路路段每天早上上班大堵车,像赶集一样,影响附近诸多单位上班,道路倒是挺宽,但是左右两侧都被卖早餐的占道经营了,虽说方便了一些人,但是这种缺乏城市管理的状况影响的是绝大多数人!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中车4号门占路经营问题,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设置便民摊点群予以疏导,但仍有商贩占路经营打游击。下一步,将督促便民中心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错时执法、定点执法等方式严查占路经营问题。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今年集中供热必须开工,二是为什么要交阶梯天然气费!我们也不想浪费国家资源!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感谢您的关心与参与!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上游供给我市的气量无法完全满足全部需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12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青岛市物价局联合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的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网友:刘队长你好!李沧区书圆路158号达翁建材楼上的住户,房屋没有保温层,至今也没有通上集体供暖。冬天室内温度跟室外温度相差无几,每个寒冷的冬天,老人、小孩更是艰难度日。也反映过多次,但至今没有回音。请刘队长关心、过问一下供暖这事,让老人和小孩不再受寒冷之苦吧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感谢您的关心与参与!该小区由属青岛能源开源热电供热范围。经落实,该楼附近无二次管网,且该处换热站选址困难,目前暂不具备供热条件,详情请咨询能源集团服务热线:96556。

网友:徐州路2号新贵都圈占绿地建违章房投诉无门!

徐州路2号新贵都圈占绿地建违章房投诉无门!《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内公共绿地归全体业主所有,然而新贵都小区一楼的业主却纷纷将绿地圈占,设上栅栏据为己有。一家违建,百家效仿,现如今一楼几乎家家都窗改门建起了私家庭院。上半年的整治行动时,拆除了一批,剩下的坚持观望最后也不了了之。现如今风头已过,又开始变本加厉搭建阳光房!我们向城管反映多次,都没有制止,最后答复“符合规定”!请刘队长关注调查,加强城管队伍清廉建设,还广大居民一个优美居住环境,谢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徐州路2号新贵都圈占绿地建违章房的问题,经落实,徐州路新贵都小区一期二期违建共109处,其中一期楼底违建14处,楼顶违建32处,二期楼底违建26处,楼顶违建37处。按照我市重点区域违建治理工作部署,自2017年至今进行了大量走访和拆除工作,共拆除违建36处570平方米,其中拆除一层违建17处307平方米、拆除网点平台违建11处94平方米、拆除楼顶违建8处169平方米,共整治圈占绿地137处11248平方米。该处的违法建设下步将根据拆违计划配合办事处楼院整治工作的整体进度继续推进。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青岛市北区台湛路3.5.7号看老房子周边环境卫生急需整治。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经落实,您反映台湛路3.5.7号房屋,市北区政府正制定计划,准备纳入2019年进行老旧楼院改造。我局将督导市北区责任主管部门在整治改造之前,先行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感谢您的关心与参与!

网友:我们是市南区麦岛天虹花园的居民。我们是老小区了,院里到处有种菜的,给物业反映了多次也无果,说是没有执法权。请问城管能管吗?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天虹花园内居民种菜问题,经落实,现场种菜现象较为普遍,因是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建议由该小区物业自行组织清理,如需街道执法中队配合,物业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协助,街道执法中队将积极予以配合。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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