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0日,青岛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017年11月中旬,共受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27000余件,涉案标的额400余亿元。1997年,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仲裁机构唯一一家“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2000年、2005年、2007年分别被评为全省先进仲裁委员会,2010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青岛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8至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单位,2014年以来连续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2013年“亲和仲裁”标示被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4年“亲和仲裁”服务品牌被授予青岛市机关名牌。2015年全国首届“仲裁公信力”评选活动荣获“开拓创新奖”。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获评“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奖。
青岛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换届四次,现为第五届青岛仲裁委员会。制定并4次修改了《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聘请了国内外各行业优秀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组建了覆盖青岛辖区和金融、保险、建筑、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几十个领域的仲裁中心(院)和办事处,发展了近千名仲裁联络员。
作为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正局级事业单位。内设案件受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涉外仲裁处、仲裁发展处、秘书处六个处室和机关党支部。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案件的受理、送达、庭审准备、庭审记录、仲裁活动管理等法律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