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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集中供热室内不低于18°厨房不低于10°

来源: 2013-07-05 08:59:37字号:TT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单强炜网谈

供暖单位现在都学会了大半夜突然降温,白天偶尔降温,或只维持在限定的最低温度,收费到是很积极,这属于打擦边球吧,怎么管?怎么解决,投诉人家也没明确违规的地方,希望能尽快解决。收那么多的钱,就给个最低温有意思吗

离着近的是热,离着远的就不管了

单强炜 您好,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集中供热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如用户感觉室内温度不达标,可提出测温要求,供热单位应按规定时限上门测温,并进行维修调试,以保供热质量。如用户发现供热异常或供热单位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9热线反映。供热管理部门也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对换热站的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合理的调度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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