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我市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就市内三区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调整居民用气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6月15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我市市内三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就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
11月25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青岛市物价局聚焦价格改革惠及民生的探索和实践
岁末年初,盘点2015年,是我市全力聚力推进价格改革,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一年,也是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9月1日,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暨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正式实施,地铁票价等新定价项目已于近日公布实施,明年1月1日,市内三区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将正式实施。
----水价改革:按照保基本、建机制、促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市内三区建立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适当降低了居民用水价格上调幅度(居民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50元),此价格不仅低于供水成本,也大大于低于北京、济南等北方城市,为此,市财政每年仍需支付1.34亿元的补贴。第一阶梯水量由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提高到144立方米,覆盖92.93%的居民用户。除调整居民用水价格以外,简化水价分类,将原先的六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并将非居民用水价格同步调整至保本水平,同时提高了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此举有利于理顺水价比价关系,也有利于真实反映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体现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同时,针对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纳入综合水价,不再单独向居民收取。认真做好低收入群体水价补贴标准测算、生活影响分析等工作,对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补贴,同时调整补贴方式,由“暗补”改为“明补”,每年每户财政补贴为136.8元,在保基本、兜底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及时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车用天然气价格,今年分两次每立方米分别降低0.80元、0.88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用气费用负担。市内三区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过程中,充分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意见,适当降低第一阶梯气价水平,由原听证方案的每立方米3.00元降至2.90元,并按照国家的比例1:1.2:1.5确定各阶梯气价,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由原听证方案中第二阶梯气量增加800立方米调整为第一阶梯气量增加800立方米,独立采暖用户负担大大降低。对市内三区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气给予补贴,每年每户财政补贴108元,保证不因价格改革影响低保家庭基本生活。
----地铁票价:在地铁票价制定过程中,创新价格决策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面,变被动接受网民质疑,转为主动在网上开展意见征集,在青岛政务网开通了实名征求意见专栏,每日汇总、发布意见征集情况,12天时间征集市民意见1546条,开辟了解民意、征询民策、汇聚民智、疏导民怨的新途径。有的网民说:“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青岛市物价局开辟此调研通道,也希望地铁这一关乎城市形象、人民幸福的出行方式可以越来越好!” 地铁票价制定工作做到了民呼我应,我为民知,针对网民普遍认为起步价较高,起步价应降低为2元的建议,对听证方案起步价的设置进行修改完善,增设一档2元起步价,起步里程5公里,3元乘坐里程由8公里增加至10公里。同时,完善部分优惠措施,自2016年5月1日起,对60-64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行5折优惠政策,并确定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地面常规公交之间、地面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之间换乘优惠政策,以及实施60-64岁老年人5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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