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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党组书记王恒东网谈实录

来源: 作者: 2015-11-18 16:39:06 字号:A- A+

    留言板 有关我们公司拖欠工资的事情,我们公司是这个月的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在月底前发上个月工资就不算拖欠!是这样的吗?不是说:这个月10日前发上个月工资才不算拖欠吗?我们公司14年3月份了才发13年12月份的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法的情况存在,可以作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吗?

    谢谢回复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你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你好,请问社保方面的劳动纠纷,仲裁时间有限制吗?已经过去近半年了,还能提起仲裁吗?该找哪个部门?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你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我单位在青岛仲裁委申请了一起仲裁案件,立案后被申请人答应付款,我们就撤回了仲裁申请,现因被申请人没有如约付款,我公司是否可以就该纠纷再次申请仲裁.

    王恒东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反请求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留言板 您好!互联网+体现在仲裁方面具体有哪些?

    王恒东 您好!刚才我在与主持人交流的时候已经简单介绍了互联网在仲裁方面具体的应用和仲裁与互联网的融合。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上仲裁。运用互联网技术升级办案软件,运用先进技术升级仲裁庭,实现远程登录,移动办公,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仲裁互联网案件。包括仲裁解决网络购物纠纷,p2p等金融纠纷等等。三是为众多新兴的互联网企业提供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咨询和专题服务。四是改变传统仲裁模式。“互联网 仲裁”不是互联网和仲裁的简单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仲裁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仲裁发展模式。

    留言板 怀孕不能被裁员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啥。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我为公司服务了3年,最近刚刚辞职,入职时候的人事就讲过我们的工资总额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和企业津贴(实际是一起发放的,每月固定数额从不变动),交五项保险只按基本工资(也就是工资总额的60%)缴纳,其实公司这样做就是为了少缴保险。

    请问1.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2.如果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缴保险费的话有无胜算?3.应该如何去做呢?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我家去年有一个仲裁案子,是关于我家购买房子的渗漏问题。仲裁结果判定我方胜诉。

    但是由于仲裁委计算失误——是对于我的应得补偿的计算错误,经委托律师提出后,仲裁委秘书也认可确系计算错误,后由委托律师提交补正申请,但仲裁委给出的最后答复是:我们已经出具仲裁结果了,就这样了(不变更了)。

    请问这是什么态度,是对弱势群体负责任吗?是对人民负责人吗?

    通过此事,我想,这里面是不是可能有腐败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怀疑!当下,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致力于反腐倡廉,还中国清风。仲裁委在反腐这块,现在还是没触及到,成了反腐的死角!

    请仲裁委调差查处理此事,否则,我们将向青岛市纪委反映此事。

    我们的房子是以我老婆名字购买的,他叫刁金萍。

    谢谢!

    王恒东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当事人发现仲裁裁决有文字、计算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机构申请补正。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回去落实后跟您回复,您也可以拨打85788826询问。谢谢!

    留言板 注意到你们仲裁委前一阶段曾经公开遴选培训过仲裁员,请问你们仲裁员有年龄限制吗?

    王恒东 这位网友好,很感谢你对仲裁委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选聘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曾任审判员满八年。我会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的条件选聘仲裁员,没有规定最低年龄,但初次聘任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留言板 因为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有一些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 2013年9月19去某区劳动仲裁立案 回复到税务局所在地劳动仲裁。然后去市南的 市南回复说 我们没权利管税务局 你到市劳动局立案吧。再到市劳动仲裁 哎 去了以后 还是一堆理由 最后还是没有立案。郁闷啊。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在现在的劳动者保护大环境下,一些企业处于弱势中,特别是外企,虽然守法执行,却在仲裁可左可右时,明显偏向劳动者。 另外,反而不太合规的民营企业却不太可能被告上仲裁。针对这种大环境和倾向性,您是怎么看得。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你好,请问社保方面的劳动纠纷,仲裁时间有限制吗?已经过去近半年了,还能提起仲裁吗?该找哪个部门?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法院里有好几个法庭,你们有仲裁庭,请问什么是仲裁庭?

    王恒东 仲裁庭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组织形式。

    留言板 在现在的劳动者保护大环境下,一些企业处于弱势中,特别是外企,虽然守法执行,却在仲裁可左可右时,明显偏向劳动者。 另外,反而不太合规的民营企业却不太可能被告上仲裁。针对这种大环境和倾向性,您是怎么看得。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痴山 我是青啤集团失业员工。之前,被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遵照青啤集团指令,违反法律、违反合同、违反政策的三十八岁一刀切的土政策,逼迫失业的受害者。连续不间断维权申诉15年之久,请问,这样的冤案,还能解决吗?

    谢谢!!!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我和去年的公司因为押金问题,我去年要了1年,开始说年底给我,到了年底老板有说,公司有规定:干不到年底就不给押金,哎,我的1300元血汗钱,仲裁院要500元。我该怎么半啊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请问到法院打官司和仲裁有区别吗?

    王恒东 这位网友您好:是有很多区别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辖不同。仲裁机构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限制。而诉讼则是由法院强制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2)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诉讼中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

    (3)仲裁听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信誉,而诉讼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4)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留言板 入职时,公司称试用期后投保,3个月过后,公司借故说再等等就给投保。找份工作不容易,就坚持着,还对公司抱着希望。过完年后,还是不投保险,就申请辞职了,索要工资时,公司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从辞职开始2个月后终于答应了,去了之后,会计说老板说了要押一部分,行,先拿一部分走人。事后终是不忿,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虽然公司那老板财大气粗,扬言把钱花在办事上,也不可能给补交。但事实清楚,很快结果就出来了,要求公司补交这一年的保险。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理由是员工盗取公司财物,然而又提供不出事实依据。当事人多次催促法官尽快结案,说什么案情复杂啊、公司说拿了人家东西啊、、扯吧,迟迟不给判决。真是后悔走什么法律程序,早知如此结果,当时就算是不忿也忍着的好啊,说什么保护劳动者权益,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wap留言板 王书记,您好,我对象单位裁员,于九月二十号签订解除协议,九月底发现已怀孕,像这种在双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续签或者仲裁呢?谢谢!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留言板 仲裁过程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王恒东 网友您好!根据我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到两人为仲裁代理人。谢谢!

    wap留言板 我对象单位九月20号裁员,九月底查处已怀孕,当时双方签订了辞职协议!而且单位已经办完解除合同!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仲裁要求单位续签合同或者要求补偿!谢谢

    王恒东 您好,感谢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请您向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咨询电话:82669737。

    结束语:

    王恒东 很高兴今天和各位市民朋友和网友进行交流,同时也非常感谢大家提出这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此将认真深入的进行研究,更好的改进工作。由于时间关系,对市民朋友和网友们提出的问题还未来得及回答的,我们将在下线后及时认真给予答复。大家也可以拨打我办的公开电话:85768569,给我们留下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各位市民朋友和网友们经常与我们沟通交流,为青岛仲裁工作建言献策,我们会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做好仲裁法律服务工作,不辜负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期望。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办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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