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6日讯 6月18日下午,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郭新堂同志做客民生在线,围绕“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打造蓝色粮仓”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现场全部回答了广大网民提出的问题。网谈结束后,市海洋与渔对留下联系电话的市民徐先生进行电话答复,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
1、网友:徐先生
问题:局长你好: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2012年燃油补贴为什么发放时间比往年晚很多?2013年也会很晚吗?
2、对于渔民报废船只国家给予什么政策保证渔民的生计问题?
3、对于禁渔期捕鱼渔业局采取那些监督执法措施?主要是事前和事中措施
嘉宾答复:1.补贴问题。渔业油价补贴是国家开展的一项惠渔政策,从2006年实施以来,补贴资金惠及了我市捕捞渔民、养殖渔民,对改善渔民生活,增加渔民收入,推动我市渔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每一年度的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依据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部署进行全方位展开,2012年度的补贴发放时间稍晚,主要基于两方面因素:一是根据上级部门 部署时间实施;二是为使补贴资金更加准确合理的发放到渔民手中,2012年我们采取了从渔民、村(社区)、乡 镇(街道)、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局的逐级联合审查方式,避免了补贴资金的误发放、误操作。2013年度的补贴资金将按计划实施,一旦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到位后,依据省厅的文件,我们将立即启动我市的发放工作, 通过发放渠道,尽快的兑付到渔民手中。
2.渔船报废政策问题。对纳入中国渔政指挥管理系统管理的在册捕捞渔船,国家和我市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国家每千瓦补助2500元 ,我市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半的配套补贴资金,两项累计补助标准为3750元 /千瓦;另外免费为捕捞渔民提供转产转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渔民掌握养殖等技能,提供了一定的谋生手段。
3.休渔管理问题。按照上级渔业领导部门的部署,自6月1日12时,我局负责北纬35度线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执法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依法兴渔,强化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展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一是成立组织,组建队伍。我局成立伏季休渔执法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岛市2014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市管辖的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成立渔港巡查组、海上巡查组、市场巡查组、媒体宣传组等四个小组,加强对停港休渔渔船的联合检查。目前我市已成立了一支由18艘海上执法公务船、92名执法员队伍组成的执法队伍,严阵以待。二是明确任务,分片负责。采取“市局统一管理、各区市分片包干”的方式,各区(市)组织渔政船执法船对所辖海域实施封闭式管理,信息畅通、快速反应。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坚持海陆统筹,逢船必查。三是严格执法,公正处罚。在海上执法检查中,加强对辖区伏休违规渔船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各项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格执法程序,公正文明、廉洁自律,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伏季休渔执法检查工作。四是严格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渔船动态。伏休期间在渔港码头、渔船停泊点,设定专人值守制度,实施24小不间断值班,严防应休渔船私自违规出海作业,海上渔政执法船昼夜进行巡航检查,密切与陆地联系,随时互通信息,相互交换检查情况,通过海查陆处联合执法,封住“出港航行关、违规捕捞关”。
线下答复情况:通过电话将有关政策情况对徐先生进行了讲解,其本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