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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8-14 14:44:3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4日讯 7月30日下午,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蔚严春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提升服务,规范发展”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334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1个,蔚严春副局长现场全部答复完毕。网谈结束后,青岛市烟草专卖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网友:王先生

    问题:请问胶南有的村里有烟草给建的大棚是怎么回事?

    落实办理: 这位朋友,您好!您提到的大棚是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展烟叶生产生态村富民工程为植烟村补贴建设的烟叶育苗大棚。2005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我们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局(公司)的有关部署,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努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普惠制、广受益的原则,对烟农的扶持方式由原先的注重产前扶持、产后补贴,逐步转变为以烟房、烟路、烟水和育苗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注重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方式,努力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2005年到2013年,共建成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1775个。这就是您所指的大棚。

    2014年,全市烟叶工作围绕原料保障上水平目标任务,坚持“立足实、争取强、注重精、要特色”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抓手,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提升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实现减工降本、烟农致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全市规划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87个,其中,购置烟夹280套,育苗大棚1个,烟草机械306 台套。大力推广机械化生产,烟田起垄、施肥、覆膜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突出抓好合作社建设,全面做好专业化服务。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5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2、网友:宋先生

    问题:作为烟草商业企业,你们如何去提升对烟农、零售客户、消费者等社会公众的服务的呢?

    落实办理:服务是烟草商业企业的形象和灵魂,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就青岛烟草而言,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公司)党组部署要求,始终把烟农利益放在心上,始终把为零售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始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千方百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千方百计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出谋划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树立了良好形象。

    前几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零售户致富工程活动,并在全省推广。今年6月中旬开始,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贯彻行动,作为全面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整体效能的重要载体,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这一新型思考方式,进一步明确服务的对象是谁、服务工作还存在哪些差距、怎样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找出问题与不足,抓好整改提升。先后开展了“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演讲比赛、“我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服务质量大排查、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技能提升、擦亮服务窗口等活动。积极构建“领导服务员工、机关服务基层、全员服务客户”的“大服务”长效机制,集中体现在对烟农进行全方位的扶持,对零售户按需求提供优质货源,“要什么给什么”、“不要什么不给什么”,并在培训教育、在店面建设、信息系统和资金帮扶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主题大讨论活动热潮,广大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阶段活动,使“服务群众、服务一线、服务客户”成为企业的主旋律和最强音,全市系统主动服务、精益服务氛围日益浓厚,与服务对象同发展的“大服务”意识蔚然成风。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6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3、网友:刘先生

    问题:最近有很多在网络上销售卷烟的,且多为走私烟,这样合法吗?你们在这方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落实办理:这位网友你好,网上卖烟是违法的。卷烟是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网上卖烟不具备合法销售卷烟资格,且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网上不能销售卷烟。

    今年以来,我们以“一盒假烟背后就有一个网络”的工作思路,在市委政法委、市打私办领导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深挖涉烟违法犯罪根源,严格管控涉烟违法动向,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1-6月份,全市共查获涉烟违法案件703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1165.79万支,案值793.63万元。全市司法部门依法处置涉烟违法分子135人次,其中刑拘76人,逮捕33人,判刑26人。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破获案值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走私卷烟案件已达21起。其中,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成功破获2起是利用互联网贩卖走私卷烟案件,查获的涉案案值均达到100余万元以上,刑拘、逮捕、判刑涉案人员十余人。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5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4、网友:张先生

    问题:听说办理烟草证很难,有办理费用吗?如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落实办理:申请人具备且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依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整个办理过程不需任何费用。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形:(一)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二)根据本办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根据本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5、网友:王先生

    问题:如果发现有商店大量销售假烟,如何举报?对于举报奖金,你们烟草专卖局是怎样规定的?

    落实办理:为更加有力地打击非法经营“假、私、非”等烟草专卖品行为,严惩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广大市民和消费者踊跃举报涉烟违法行为,我们将严格为您保密,举报电话如下:青岛市局—85808953 城阳区局—87868291 市南区局—80771116 黄岛区局—86164209 市北区局—83611111 即墨市局—88515713 李沧区局—66081600 平度市局—87364634 崂山区局—88016002 莱西市局—88484627 胶州市局—87212325 依据青岛市烟草专卖局举报涉烟违法活动有功人员相关规定,以涉案违法卷烟案值比例提取举报费,个案最高不超过8万元。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6、网友:韩先生

    问题:你好,我是李沧区一名卷烟零售户,从事卷烟零售已有4年多的时间。前些年,经常有想订的牌号订不上、或者订不足的情况。但今年以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想订啥烟、订多少基本没问题了,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落实办理:感谢您对烟草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为了充分尊重零售客户的订货意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卷烟需求,今年以来,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启动实施了“市场化取向改革”工作。 一方面,通过预测,掌握市场真实需求。每个月,我们的营销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卷烟零售客户需求、全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发展动向、品牌历史表现以及客户的订单满足率等因素,对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并根据“月度预测”与工业企业签订货源采购计划。根据品牌的市场状态,每周与工业企业协商调整采购计划和发货进度,按照市场需求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投放市场。同时,加强低价位卷烟的组织力度,向农村区域及低收入群体扩大投放。另一方面,保障供应,实现货源投放科学公平。对卷烟零售客户按经营能力进行分档,“卷烟零售客户分档”和“按档分配货源”均由系统自动计算处理,卷烟零售客户可通过“网上订货平台”和“微信公众平台”随时查询自己的档级排名,保证货源投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实施,使卷烟经营更加遵循市场规律,货源供应更加贴近卷烟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受到了广大卷烟零售客户朋友的欢迎和支持。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6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7、网友:张女生

    问题:最近在街上发现好多带着烟草标志叫1532的门店,请问这些店是干什么的?是烟草公司开的吗?

    落实办理:您所看到的1532店确实是由青岛烟草公司注资成立的直营名品连锁店。

    根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青岛市烟草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青岛慧众泰山壹伍叁贰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内知名白酒、原瓶进口葡萄酒、新西兰进口蜂蜜等保健品、地产特色海产品和各地优选名茶等共计700余种商品。

    青岛慧众泰山壹伍叁贰商贸有限公司秉承“品质赢得信赖,服务创造价值”的原则,以满足百姓放心购物需求,提高百姓生活品质为目的,以“健康生活,放心消费”为理念,公司市场运作能力年年提高,经济运行效益持续增长。目前,全青岛市共建成直营店17家,发展网络店2788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农村、面向各消费阶层的终端网络体系。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5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8、网友:王

    问题:以前我也参加烟草公司的培训,但有时候忙,走不开,白白浪费了机会。近期客户经理给我介绍了“零售户大讲堂”,在店里就能学些经营方面的知识,非常方便。希望公司多增加一些培训内容,给我们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

    落实办理: 感谢您对烟草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为让广大的卷烟零售客户真正 “懂品牌、会卖烟、能赚钱”,提升盈利水平。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搭建电子化课堂。在零售终端网上订货平台和客户经理移动工作平台建立烟草网上学校,聘请专业讲师录制培训视频,上传至“大讲堂”板块。卷烟零售客户可足不出户,在网上订货平台随时在线学习。

    目前,我们已经制作了“陈列技巧”、“经营风险防范”、“商圈分析”、“推荐技巧”、“服务技巧”等学习视频,下一步,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将邀请专业培训讲师、企业内部培训师充实学习内容,并分享部分优秀卷烟零售客户的成功案例,全面提高授课效果,为广大卷烟零售客户经营能力提升创造更好的条件。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6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9、网友:刘先生

    问题:上半年为办喜事,我经朋友推介,到崂山一个商店买结婚用烟,想不到还有专门做婚庆的烟店!我听老板说,这是烟草公司打造的特色婚庆烟店。下一步,我也想开个店,想问问烟草公司领导,能否把我的店也发展成特色店?

    落实办理:感谢您对烟草公司的关注和支持。2014年,为进一步推进“卷烟零售客户致富工程”,拓宽卷烟零售客户的盈利渠道,青岛烟草开展了“现代零售终端建设”工作,通过对青岛市场特色消费的深入分析调研,确立了婚庆、旅游、商务、社区、民俗五种建设类型。其中,婚庆终端营造“喜”文化的消费氛围,设置婚庆用烟专柜,为新人实行“一站式”婚庆服务;旅游终端将我们的地产品牌“泰山”与青岛旅游文化相结合,确定旅游消费主题,为外地旅游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商务终端主要进行消费体验区的建设,营造高端、时尚的消费环境,引导卷烟消费潮流;社区终端主要利用我们提供的零售终端管理系统,建立消费者档案,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民俗终端主要围绕我们周边生子、升学、建房等民俗活动进行建设,打造民俗主题文化店,吸引消费者购买。

    这位朋友,如果您开店后也想发展成为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可以与您所在区域的客户经理联系,客户经理会实地进行验证,如果您符合我们的建设标准,我们将会根据您周边的商圈情况、店铺经营特点等内容,为您制定建设方案,将您的店铺打造成特色鲜明的现代终端。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6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10、网友:于女生

    问题:听邻居说,最近参加了烟草公司举办的大型商品订货会,东西都很便宜,现在烟草公司还卖除了卷烟的其他的商品了吗?质量有保证吗?

    落实办理: 首先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该订货会是由青岛慧众泰山壹伍叁贰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烟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筹办的,各个地市承办。1532公司邀请了泸州老窖、郎酒、青啤、琅琊台、世园集团、晓阳春、景阳冈、壶里春秋茗茶等二十多个供应商参加订货会,商品包括进口葡萄酒、白酒、啤酒、茶品、粮油食品等30多个品类,共计二百多个品种,为零售客户提供了丰富的货源。为了使零售户在订货会上得到更优质的服务,公司还特意邀请参会厂商配备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商品质量靠得住,价格最低廉,服务第一流。

    上述答复内容,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5日上午发至咨询人提供的邮箱,并于2014年8月7日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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