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和8部门相关负责人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5月1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和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网民生在线,围绕小微企业降门槛政策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据悉,至2013年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2313亿元,比年初增加452亿元,同比多增19亿元,同比增长2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个百分点,已连续五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网友问:银监会出台哪些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嘉宾:这位网友您好。在当前我国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小微企业,未来的道路既广阔又不乏荆棘坎坷。青岛银监局作为银监会下属36个直属局之一,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特色审批、激励约束、专门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的基础上,以落实“四单”原则、加强专营机构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尤其是近年来,青岛银监局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加大信贷倾斜力度,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与小微企业携手共克时艰。至2013年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2313亿元,比年初增加452亿元,同比多增19亿元,同比增长2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个百分点,已连续五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及时有力的信贷支持为广大小微企业抵御严寒注入温暖的活力。下一步,青岛银监局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我市小微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一是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增长。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对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小微金融“六项机制”建设,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服务好小微企业,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特别是结合我市特点,积极适应蓝色经济发展需求,切实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二是强化差异化监管的正向激励作用。今年,青岛银监局将继续坚持以实施正向激励作为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要监管导向,对积极主动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且成效显著、风险管控水平良好的银行给予监管扶持和政策倾斜。具体包括:对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的设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效率;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银行内部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考核标准等。
三是持续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我市银行机构在完善传统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渠道,提升小微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小微企业与银行业良性互动。具体包括:引导银行业不断拓宽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大力推进各类权利质押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资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贷款试点;继续推动还款方式创新,在风险可控、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探索年审制、循环贷款、无还款续贷等符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还款方式,实现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
四是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建设,支持和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增加银行网点服务覆盖面,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
五是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要求辖内各银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做到明码标价、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另外,近期青岛银监局将组织我市银行机构开展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欢迎广大小微企业到银行机构网点了解小微信贷相关知识,也祝愿我市广大小微企业都能获得质优价廉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民生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