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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房屋租赁管理费提供了哪些有偿服务?
问题: 房屋租赁管理费提供了哪些有偿服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是简单的登记,在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利用各种方法对租赁双方进行审查。一是对租赁双方身份审查。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核实登记双方的身份证信息,对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的审查,可以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违法犯罪问题的产生。二是对出租房屋真实情况的审查。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工作人员会根据出租房屋地址,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备案系统,查询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如是否存在查封、抵押、共有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是对出租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会通过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情况,判断房屋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资格,即“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以及是否存在“转租”,如果是转租,转租人将房屋转租是否已征得了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等。四是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工作人员将对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例如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租金和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等方面。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纠纷,这些都是租赁当事人自己无法完成的,也是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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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税务局不该...........
问题: 税务发票打印软件是税务是强制性软件,其最大功能是为税务局监控企业纳税依据,每年还要交纳维护费,强盗作法。建议税务局考虑取消上述收费,提供免费服务。不取消就像以前缴纳个人所得税花钱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一样霸道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现行价格管理规定,国税局收税所采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和技术维护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经营者按照规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销售和技术维护费标准收费,有关技术服务单位与用户签署服务协议。地税局收税所采用的税控机及其维护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者按照成本情况自行确定,并在用户购买税控机前,与用户签订使用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使用和收费项目等事项,由用户根据需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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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土地部门的地形图费用是否太高?
问题: 去土地部门出具地形费用,收费实在太高,据了解政府已经花大量资金对全市进行地形测绘,其成果应该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和市民的需要,但不知为何还要收取那么高的费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1、现状地形图作为建设项目前期可研、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综合验收等各个阶段所必需的基础性资料,是建设项目申请人到土地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行政审批等手续时需要提交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材料,也是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和管理的重要图件和依据。2、地形图测绘系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2002年1月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以下简称《价格》)规定的标准进行取费。对此,山东省国土厅、省物价局以《关于贯彻执行〈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2]145号)、市物价局以《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土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青规字[2002]133号)文件分别对地形图的收费标准给予了进一步明确。3、对于地形图的收费,《价格》中规定:为保护测绘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确保测绘工程产品质量,测绘工程产品合同价格可在本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10%。2012年10月30日,青岛市物价局下发《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青价费〔2012〕34号),文件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对于地形图测绘的取费做了部分调整,即在《价格》规定的地形图测绘费的基础上向下浮动20%:1:500地形图测绘费是0.22元/平方米,1:2000地形图测绘费是0.036元/平方米。4、目前,国家测绘局2002年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执行至今已有11年的时间,其价格并未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而上调,我市仍按照该《价格》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收取地形图测绘费,目前收费的下浮幅度都低于《价格》中规定的下浮10%的规定。5、从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竣工的整个阶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来看,以占地1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计算,地形图取费仅为:0.22元/平方米?10000平方米=2200元,作为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基础性资料,地形图收费在动则数千万的建安费用和数十万的设计费用中所占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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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建议增加微公交路线
问题: 之前开通的408路公交车,给我们附近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便利,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九水路至金水路段微公交呢。。因为在金水路工业园上班的居民很多,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推进李沧东部(郑庄)公交停车场的建设,待郑庄公交停车场建成后,我们将根据周边公交线网结构及市民出行需求,开通通往李沧东部的公交线路,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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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经营性收费有行政执法权吗?
问题: 既然房屋租赁管理费是经营性收费,为什么还具有锁定房屋变更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房屋租赁办理登记备案,是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发[2010]23号文件的规定,房屋租赁应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续租和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其处罚是对双方的处罚。青政办发[2010]23号文件规定:房屋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在办理房屋转让、抵押登记环节,要查证房屋租赁内容,保护承租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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